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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人大原主任炸死情妇被判死刑

[新闻社会] 济南人大原主任炸死情妇被判死刑

济南“7·9”爆炸案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济南市人大原主任段义和因策划用汽车炸弹谋杀情妇,被判处死刑。

中国官方媒体报道,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受贿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常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段义和、陈志、陈常兵均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书记段义和,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原副大队长陈志和济南利达汽修厂业主陈常兵三人一起受审。

炸死情妇

段义和在法庭上认罪,承认策划用汽车炸弹谋杀自己的年轻情妇。

检察机关指控段义和涉嫌三项罪名:一是为报复其情妇柳海平(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工作人员),指使其侄女婿陈志与陈常兵,于2007年7月9日在济南市建设路,以爆炸方法将柳海平炸死,并致使现场多名行人受伤,两辆汽车报废,涉嫌故意杀人罪。

其二,段义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69万余元,涉嫌受贿罪。

最后一项罪名:在段义和其个人财产中,有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130余万元,其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对陈志和陈常兵,检察机关指控两人涉嫌一个罪名:故意杀人罪。接受段义和的指使后,当过工程兵的陈志通过济南市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廉某,向两个采石场要了2公斤炸药和5个电雷管,然后制作了一个爆炸装置。

7月8日,陈志又指使陈常兵将爆炸装置安放在柳海平驾驶车辆的座位底下,7月9日下午5时27分,陈常兵使用遥控装置,将炸药引爆。

法庭在审理中,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鉴定结论、物证等证据进行了质证。

被告人段义和、陈志、陈常兵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作了供认和辩解。三被告人的辩护人亦分别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三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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