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回复
第二十八夜 开眼

  经常有读者对我说,为什么不写写下蛊呢?我经常犹豫不决,到不是不想写,只是这个实在太奇妙了,远不是外行人可以写的,若是胡编乱造,颇有亵渎之嫌。于是迟迟不敢下笔,直到今天才想写下这个故事,只是前面必须交代另外一个故事,因为直接写蛊的话,有点唐突感。
  在平安夜的故事写完后,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女孩子,她非常干脆地说:“我必须和你谈谈。”
  在谈话中,我了解到原来她居然和故事中有部分相似的经历,我不免感到好奇,无奈中国的电话费实在惊人,故事听上去颇长,于是我们决定在qq上聊。
  以下是我和她的对话。
   “我是名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别看我比你小,但我的经历绝对比你要多。”我向来不爱说话,所以大部分都在看她打字。
   “和大多数女孩子一样,我也希望自己有一段爱情,而且在大一的时候,这段爱情真的来了。我遇见了个男孩,最起码,在当时我还是非常爱他的。
  大二的时候,我们,不,应该是我,为短暂的欢愉付出了代价,我去做了一次人流。当时他也在我旁边,握着我的手。他扶着我走进手术室。那不是个大医院,因为我怕在医院遇见熟人,他更怕,我们两个人如同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偷偷摸摸地找了个小医院,一个外表看上去破旧,里面看上去更破旧的医院,但收费却比正规的手术要便宜一半。在我进去的时候,等候室的长木椅子上还坐着一个年轻女孩,孤独一人,看上去也是个大学生,我当时心想,起码我比她要好点。
  作手术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天很阴,很冷,很沉,仿佛就盖在你头顶一样,压得人喘不过气来。手术室不大,只有一张手术床,旁边摆放了许多器械,在房间里泛着冷光。我忽然畏惧了,因为我感觉到肚子里的生命在拼命抵抗着,那天,我已经怀孕四个多月了。
  那个男人,居然在我背后顶住我,他不耐烦地说了句‘别怕,很快的,不痛。’里面有一位医生,带着大大的口罩,把整个脸都藏了起来,只露出两只鹰眼,神情漠然得看着我们俩。
   ‘快点,别磨蹭了。’他低喊了句。男友出去了,顺便把手术室的门轰地带上了。我无助的双手捂着肚子,向那张床走去,并爬了上去。
   “诱导还是附加吸引?”医生翻弄着器械,那些东西碰撞的声音非常清脆,在房间里回荡。我被他问住了,一时没明白。他见我不说话,叹了口气。
   “几个月了?”
   “四个多月了。”医生略有些惊讶,怔了一下,随即说,“那不能用诱导了,用附加吸引吧。而且,最好打麻醉吧,不然会很疼得。”他转过身,又嘀咕道:“都四个多月了,真是太不注意了。”
  我拒绝了麻醉的提议,我忽然有种非常迫切的想法,我要把这个孩子,这个不完整的孩子生下来,我要把这痛记忆辈子。医生劝了我几句,见没反应,只好照做。
  我选择的是器械流产。的确,我真的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了,冰冷的手术工具进入我身体的时候,第一感觉不是痛,而是一种撕裂的感觉,随之而来的疼痛直接传遍了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我的身体剧烈的收缩了一下。手术过程我不想再回忆了,总之,我一直在手术室里痛苦的尖叫着,那种叫声连我自己都听得吓人。
  当手术结束的时候,他进来了,一脸的不安,甚至不敢正视我的眼睛。我虽然虚弱,但神智却很清醒,我一再要求看看从我身体里拿走的那一部分血肉。医生迟疑了下。叫护士抱过来给我。
  我也惊讶了,他出奇的大。四个月怎么会这么大。他已经有性别了,是个男孩,头很大,我有种感觉,这个孩子如果真能生下来一定会很聪明很可爱。
  我转过头,挥了挥手,眼泪无法自制的流了下来,护士又把孩子抱给了我男友,他颤抖着接过孩子。沉默了一下。忽然把手伸向孩子的脸。
   27周的胎儿才能把眼睛发育完全并睁开,所以,他现在是紧闭着的。我男友当时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用手把孩子的眼皮打开了。一边的医生转过来,喊了句:“不要!”但是,我男友已经打开了。
  我并没有看到里面什么样子,但是他突然惊恐地把孩子往地上一扔,踉跄的往后面退,甚至人都摔到了地上,一边用手指着那孩子,一边打张着嘴巴,吐出几个字来。
   “洞,洞,黑洞。”他似乎吓坏了。我鄙夷地看着他,这个我曾经深爱的男人现在我看来却无比丑陋。医生走了过来,把孩子重新抱起来。
   “当然是黑洞,眼睛又没发育好,不过,像这样流下来的孩子,最好还是别去看他们没长好的的眼睛,开眼之后,据说很麻烦的。”医生的语气一直都是非常冷淡,或许他看这种事太多了。
  好在流血不多,我的身体恢复得很快。男友一直面带愧色地在床边陪伴我,但等我能下地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分手。他没有挽留,也很自然的答应了,这段爱情,就这样和大多数人一样,变成了记忆深处的一道疤痕,只不过,我的比别人要重一些。
  在分手后,其实我更痛苦,大量的喝酒,旷课,我以堕落的方式惩罚我自己,室友们在劝阻无效后开始远离我,我成了真正的意义上的孤独者。我甚至还接触了毒品,那种摇头丸,暂时的神经麻痹,使我可以好受一点。这种日子持续了半年,直到我有一次在吸食过量之后,一头撞在了凳子角上,我捂着鲜血喷涌的伤口,疼痛让我苏醒了,我发现我应该要好好活下去,虽然额头的疤现在都无法去除,但我却带着感恩的心去看待它,毕竟,我再次活了过来。
  后来的事比较平淡了,我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和那个男人的联系更加少了,只是例行的问候,要说不恨他不可能,但发现现在冷漠比恨更多点。
  但其实,真正的事情才刚刚开始。
  今年六月份,我的大学同学铃的孩子满月,大家都来庆贺,当然,也包括我的前任男友,我们很友好的寒暄了几句,席间他似乎有很多事要告诉我,但我脸上的表情,让他欲言又止。说老实话,才这么短时间,他变化的很厉害,消瘦而虚弱,眼睛旁边深深的黑眼圈,头上的白发居然也依稀可见了。
  铃生了个儿子,非常可爱,胖乎乎的,只是一点不好,非常爱哭,而且那哭声让人听得发毛,如同有东西在抓一样。还好人多,到也不是很难受。这时候有同学打趣,说大家轮流来抱这个孩子,看看孩子喜欢谁。
  游戏开始了,每个人抱着孩子都无法阻止他哭泣,每抱一个引起的都是一阵大笑,铃两夫妻看的哭笑不得。一直到他,我的男友,他颤抖的把孩子抱过来,只是一下,那孩子如同触电一样,哭声嘎然而止。全场的人不在晒笑了,而是非常惊讶的看着他。
  孩子笑了。很漂亮。但在我看来,我觉得他笑得很诡异,不像一个孩子的笑容。
  我的前男友的眼睛里忽然有点异样,他想把孩子还给下一个人,但大家都在起哄,连铃两夫妻也说让他多抱抱,还要他做孩子的干爹,无奈,他只好继续抱着。
  这个时候,孩子忽然在他怀里摸索起来,小手一直向上摸去,直到摸到他的眼睛。
  我的前男友不动了,任凭那只小手摸着。等到铃把孩子抱走,我才发现,他原来已经吓得呆立了。宴会结束后,他终于找到我,并一再要求和我谈谈。
  他满脸的无措,慌乱的找出根烟,哆嗦地点燃了,猛吸了几口,开始镇定下来。
   “你到底想说什么?不想说我走了,我还有很多事。”我有些不耐烦,多看见他的脸几次我就觉得烦燥。他拉住我的手,那手依旧和几年前一样大而厚实,但那种温暖,已经没有了。
   “别,别走。”他如同一个犯错的孩子一样,满眼的哀求,我忽然心软了,停了下来,听他叙述。
   “这几年,对的,就是那次陪你去人流以后,我,我一直坐噩梦,梦见那个孩子,空洞洞的眼窝发着咳人光。接着,我的耳朵边上经常会听见小孩的笑声,早上起来,经常能看到脸上,脖子上,有,有那种婴孩的手印,紫红色的。还有很多怪事。而且最近我会不自觉地去画一些画,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画的都是全部一样的画,我带了一幅,你看看。”忘记说了,我前男友是学美术的,现在是个小有名气的画家了。我接过他从口袋里拿出的画,对着昏暗的路灯看了起来。
  整张画的背景是灰黑色的,涂抹的不是很厉害,里面画了一个头大大的婴孩,双手抱在胸前,卷曲成一团,但他的眼睛是睁开的,里面空洞洞的,但又有一种如同黑洞一样的吸力,仿佛能把看的人灵魂都吸进去一样。我感到有点头晕,立即合上画纸。
   “你,想太多了吧,可能是幻觉罢了,再说你们画家不经常都神经兮兮的么。”我冷静了下,把画纸扔还给他。然后一扭身就走了,把他一个人留在路灯下。
  几个月后,我听说他办了画展,并力邀我去,我看时间也有空,为了打发无聊的生活,就去看了。
  画展的派头挺大,看来他在这方面混得不错,我看了看画展的名称,叫开眼。
  总共有几十幅画,全部是画眼睛的,老人的,少年的,男人的,女人的,外国人的,中国人的,各个眼睛全部不同,带着的感情也全部不同,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位很有才华的画家。
  在画展厅的中间显著位置,摆着一幅巨大的画。吸引了很多人。
  我走过去一看,居然就是他曾经给我看过的那幅。不过放大后看上去显得更加让人不安和冷。在旁边,很多人在小声评论着,有说什么画意深刻,代表了生命的追求,有的说又后现代感的迷茫,诸如此类,我听得直想发笑,全都是扯淡。
  当我从画展的后门想出去的时候,忽然一只手拍在我肩膀上。我吓得回头一看,居然是他。
  我的前任男友。
   “你还是来了。我不得不把他画了出来,仿佛不受控制一样,这样宣泄一下我好过了点。”他的声音很嘶哑,看来又抽了不少烟。过道很黑暗,我看不清楚他的脸。
   “少抽点吧,别不爱惜自己身体。”我微叹了口气。把皮包提了下。黑暗之中他似乎呼吸的有点急促。
   “你,还是关心我的啊。”
   “没别的意思,我看你误会了,我已经有了新的男友了,就快结婚了,我不想再和你纠缠下去,我也不恨你,也不爱你,你我之间没有任何的羁绊了,至于你的悔恨,我接受。”说完我就要走。他默然无语,我好像依稀听见他在抽泣。
  我头也不回的往外走,忽然耳边好像听见了小孩的笑声,咯咯咯,非常的清晰,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正好一束光不知道从哪里射了进来,他正回头往画展走,光照在他的脚上,我看见了。
  一个婴孩。
  胖胖的,抱着他的小腿,正回过头看我,满是笑容的脸上,两个大大的黑洞,还对着我挥了挥如莲藕段样的小手。我已经不会动弹了,全身的血液如同凝固了一样,直过了十几分钟,我才缓过来。摸索着墙壁走出了过道,重新回到阳光下。
  随后的日子里,我经常得知前男友的消息,他过得非常落魄,甚至穷困潦倒,而且还问我借过几次钱。最后一次见他,他已经不成人样了,哪里还有画家的风范。
  再后来,我就没有他的消息了,他仿佛失踪了一样。”她的故事停顿了一会,我忍不住问道:“后来呢?”
  她转过话题:“你知道下蛊么?”我一愣,的确,经常听说,但到底是怎么回事却从来不得而知。
   “难道,你知道?”我问她。沉默许久,她回过话来。
   “是的,因为我就是苗人的后代,不过这里面很复杂,我今天还有事,下次再谈吧。”说完,她下线了我望着显示器有点茫然。我只好等她以后再来联络我了。”
第二十九夜 蛊

  下午刚打开qq,就见上面一个头像闪个不停,原来是昨天和我聊天的女孩子,全都是问我在不在,回了一句过去,她也正好在线,自然又继续昨天的话题。
   “昨天说到哪了?哦,是下蛊。”她自问自答了句。
   “你知道么,我的原籍是云南苗族,只不过我的外公在年青的时候去了上海闯荡,所以从我母亲开始便居住在上海了。但是,在老家的家谱上,还是有我的名字的。
  我见过家谱,有些特殊,所有的男性全部写在左边,所有的女性全部写在右边,夫妻兄弟姐妹又要重新注释。在家族里,男性的名字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女性的姓的发音时啊土啊不哈呀多。而且这家谱只从宋代开始。因为我的祖先也是从别处迁徙到云南的。”
  我想了想,没想到宋代有什么大规模的迁徙事件,于是只好继续看她解释。
   “知道宋金战争么,1127年,金军灭北宋,并把徽,钦二帝和众多皇族宫女大臣金银财宝掠回北方。在那场浩劫中,后宫的女人其实已经在之前就开始送走了,总共分成三批,持续了两天。而我的祖先,在当时逃出去的人中是地位最高的,好像是大宋贵人吧。当时就是后宫中的一位嫔妃。她在战乱中和自己的家人逃到了云南苗人的居住地带。你要知道,像这种后宫深闺里的女人,怨气都很重,互相之间经常猜疑也经常争执,有的还会学习些下蛊啊,降头之类的来害人,可惜手法大都不对,下蛊哪里是那么容易,所以也就害人害已,我的那位祖先到了苗家,当时苗族的巫师说,这个宋朝的贵人很适合继承下蛊,因为一来蛊术需要继承者,二来也可以保护当地的族人。
  可惜,这么多年来,下蛊已经慢慢衰败了。因为族内对使用蛊的人选由严格的要求。”我看到这里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要求,居然严格到使蛊术慢慢衰败了的程度。
   “首先,必须是女性,即便男性会,也不过是一些皮毛,而且,这个女孩还要非常聪明,并且发誓永远不结婚,她们可以有情人,但一旦孩子出世的话,他们就要分开。所以总的来说,蛊术的传承者的命运相对来说比较悲惨。而在我们那一族,好像也只有一位可以真正使用蛊术的,按照辈分,她是和我母亲一辈的,我尊称她一句阿姨。她的房间常年都很很阴暗,有很重的草药味道,大概是为下蛊吧。我每年都要和家人会去看看,但今年回去的时候,向来不太和我说话的阿姨却始终望着我。
  忘记说了,自从和那位男友分手我,我的生活开始过得出奇的顺利,无论是工作还是爱情,我也渐渐从阴影总完全走了出来。而这次的将要回去的时候,阿姨忽然对我说了这么一句,她说孩子,自己的幸福不全是自己的,别人的苦难也不光是别人的。并要求和我深谈一次。我忽然有点感触,就答应了。
  我们两个盘腿坐在她的房间里,阿姨具体的询问了我所发生的事,当然,对于这样一位长辈我自然不敢有什么隐瞒,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她。事情叙述完,阿姨深深地叹了口气。她对我说,婴儿的怨是最强的怨,他们对这世界有非常强烈的不舍,他们渴望来到世上。打开眼睛的人,会被他们盯上一辈子。而我没有去开眼,而且阿姨说,我的命极硬,那孩子也不会来找我。”我一时好奇就问了问这个女孩的生日,果然,这一天到真的是历史上经常发生灾难的日子。
   “阿姨接着说,如果我愿意,她可以下个蛊,帮助我的男友,摆脱被纠缠的噩运。你可能会觉得奇怪吧,我当时都觉得奇怪,因为似乎在大多数人眼里,蛊术无非是害人的法术,让人倒霉或者家破人亡。但当我向阿姨问起时,她居然笑了起来。
   ‘蛊术不是那样的,并没有你们传说的那么可怕,怎么说呢,它更像是一种买卖,实施蛊术的人,可以和未来达成交易,或者是一种交换。人的一生中,所有的东西都是由定数的,蛊术可以让你提前预支你的未来。或许听上去有点可怕,但其实很多人觉得未来非常遥远,眼前的利益却唾手可得,所以有很多人穷其一生去追求,结果不果实一场梦罢了。不过蛊术也可以驱邪治病,你的那位朋友非常麻烦。那个孩子是你们生的,却被你们抛弃,他不找你,却缠上了他父亲,如果在不赶快的话,恐怕你的男友这一生都会毁掉了。’我听完后想了很久,我的确已经不在恨他了,甚至有些可怜他,特别是阿姨对我说的,自己的幸福不光是自己的,别人的苦难也不全是别人的。我决定帮他躲过这次灾难。
  既然正式决定了,阿姨也就去准备了。当然,其中有很多东西我是无法解释给你的,因为我自己也不是非常了解。只知道蛊术极其复杂,不仅仅材料需要众多,还要特定的时间。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阿姨总共从我身上取走了很多东西。我不能完全都告诉你,因为这毕竟涉及到苗人的秘密。不过大部分还是可以说的。
  这些东西包括我的头发,睫毛,血。最奇妙的是,居然还需要我亲手杀得一只公鸡的胃。当一切材料准备妥当的时候。阿姨从她的房间角落里拿出一个深黑色上面封口的瓦罐坛子。我很好奇里面是什么东西。
  但当罐子打开后我后悔了,气味非常的冲人,我偷偷看了眼,全是墨绿色非常粘稠的东西,阿姨取出了一点,混合了开始的材料。便要正式准备下蛊了。
  谈不上什么仪式,她的双手握住我的手,两人把手放入盛有所有材料的一个大的类似于腌制泡菜的坛子里面,不过开口比较宽敞。放进去后,阿姨叮嘱我,等下不管感觉到什么都不要把手拿出来,直到她叫我可以拿为止。
  里面的东西很冷,我不禁打了个哆嗦,阿姨坐在我对面,闭起眼睛,不知道在念一些什么。开始并没有发生什么,但过了数分钟后,我感觉坛子里有东西在慢慢拱出来。
  我吃了一惊,但紧记阿姨的话,没有把手拿出来。阿姨继续在低声念着,坛子里的东西也晃动的越来越厉害。
  我清晰地摸到了。
  从坛子里慢慢浮出来的是一个孩子,正确的说是一个孩子的脑袋。因为我已经感觉到了他肉实的小脸和脖子。接着是胖胖的小手。我开始有点恍惚了,眼泪忽然止不住地流下来,我的眼前不停的浮现当时在医院的情景。一幕幕仿佛像电影一样在眼前迅速的飞过,灰沉的天,阴沉的手术室,那些冰冷泛着寒光的器械,带着冷漠眼神望着我的医生。最后我发现自己穿着单薄的白色连衣裙一个人站在空旷的灰色地面上。非常冷,整个地面上看不见任何东西,接着从远处传来了若有若无的笑声,我顺着声音望去,那里居然慢慢爬过来一个孩子,我再熟悉不过了,他那睁着没有眼睛如同黑洞般凹陷的眼窝,和诡异的笑容。一点一点朝我爬过来,我想躲避,可四面八方到处都是,他们抱者我的腿,胳膊,身体,嘴啊啊的半张着,空洞洞的没有眼球的眼眶对着我。仿佛想说些什么,可我却听不到,最后那些孩子,慢慢的组成了一张大大的婴孩的脸,而我就站在那上面。
  终于,我又清醒了过来,透过满是眼泪的眼睛,我发现我依旧坐在阿姨的房间里。四周开始变得非常的暗,我和阿姨坐的如此之近,也要咪其眼睛才能看清楚她。在房间开始由小及大的回荡这孩子的哭声,那哭声撕心裂肺,我几乎要有冲动要讲手离开坛子,我想去找我的孩子,我知道,他在呼唤我。
   ‘阿何。’阿姨猛地大喊一声,我才恢复了神智,阿何是我在苗族的姓氏。据说,在人意念迷乱的时候,老人会大喊你的姓氏,叫回你的灵魂。
  幻觉和房间的声音开始慢慢消散,但坛子却震动的更加厉害。里面响起了非常沉闷而凌厉的叫喊声,就像某种动物一样。而我的手始终摸着里面的他的眼睛的部位,软软的,仿佛一口空布袋子。
  我忽然感到疑惑,那孩子只有四个月啊,为什么我总觉得他好像变得大了很多。阿姨继续念着,速度越来越快,坛子动的也越来越快,终于,她大喊了一声,叫我把手抽出来,她也同时抽出,接着迅速把一个塞子将坛口塞紧。阿姨望着一脸惊恐而疑惑的我,轻轻地说了声结束了。我觉得自己一下虚脱了,然后就晕了过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只知道醒过来已经是夜晚了。阿姨就在我旁边,房间点起了蜡烛,她为我做了点吃的,吃完后,我恢复了点力气,她才对我慢慢道来。
   ‘你的孩子的愿望很简单,他只想长大。’阿姨整理着衣物,平淡地对我说。
   ‘长大?’我不解地问她,阿姨望着我点了点头,继续说:‘是的,他只想长大,因为这是他的最最基本也是最原始的欲望。所以他缠着你朋友,就像寄生虫一样,靠吸取着他的生气来维持着他存在在这世界上的能力。如果时间长了,你朋友就危险了。现在我把他封在那个坛子里,在那个空间,他可以满足自己的愿望,慢慢的长大。直道长到他本应该长的程度。’我听完后,环视了下房子,果然,在那个蜡烛几乎照不到的角落里,静静地摆着一个坛子。我看着它,总觉得他仿佛也在坛子里面望着我一样。
  当阿姨送别我的时候告诉我,这件事过去后我会有个好的开始,我的生活会彻底改变起来,只要多关心别人,其实也就是关心自己。这是阿姨最后对我说的话。我问她,是否后悔学习蛊术,她迟疑了下,笑笑说,以前后悔过,不过现在不了,因为有一些事总是需要人去做的,这都是注定好的。我看着阿姨的背景渐渐消失,真不知道还剩下几位如同她这样的蛊术的继承者。后来阿姨还告诉过我,世人都认为下蛊下蛊,关键在于蛊,其实下蛊的关键在于下,下得方法,决定蛊的作用。”她终于说完了。我忍不住回问她,她那个被纠缠的男友后来到底怎么了。可惜她也只是回答,到现在仍旧没有他的任何消息。
  这个女孩下了,我回味着这个故事,这次想想为什么历代朝堂,从汉朝开始都对苗族进行大量的压榨和杀戮,苗人的多次起义虽然都以失败告终,但中原的汉人们却始终对他们敬畏有加,谈起苗女无不色变,虽然其中大有夸大之嫌,其实细想下也的确不无道理啊。
第三十夜 买衣

  世界上总有几种职业,他们需要经常在深夜工作,当然,谁也不喜欢独自一人在夜晚溜达,但迫于生计又没有办法。开夜车的司机便是其中一种。由于把纪颜的故事整理了一下发到了网上,居然有很多人喜欢,其中居然还有我一个久未见面的初中同学。
  很久没见,便相约在KFC聊聊。见面后大家问候了几句境况,她似乎面带难色,几次想说什么却又很犹豫。
  “你的那位朋友,是不是真的能解决些我们平常人无法解决的怪事呢?”她终于还是说了出来,我虽然已经料到,但还是有点惊讶。我问她是否遇见了什么难事,如果我能帮忙一定尽力,她摇摇头。
  “不是我,是我父亲。”她非常苦恼地说,“他已经卧床很久了。看了很多医生,花了不少钱,都不见起色,问起他到底怎么回事,父亲总是面带惊恐之色,但平静之后,却总是闭口不答,我没有办法,正好在网上看文章,没想到是你写的,于是想来碰碰运气。”我想想,纪颜并太爱接触陌生人,贸贸然去叫他来他不一定会答应,于是我决定充当回先锋,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同学的家在市中心附近,还是非常考究的住宅区,在门口还有铁门和看门的门卫。每栋楼下面还有摄像头,看来的确是相当安全的房子。
  她家在四楼,进去后里面装璜倒是非常适宜,记得初中的时候她家还不算太富有,可能这几年发达了吧。在同学的带领下,我们走进了内屋,里面躺着一位五十多岁的男人,正歪着脑袋,剧烈的咳嗽,他瘦得很厉害,面黄的像得了肝炎一样,并没发现我们进来了。同学赶忙扶起她父亲。
  “您是?”他终于看见我了。同学简短介绍了下我,她父亲有些不快,大概是怪女儿随意告诉别人。
  我则说:“伯父,有些病是闷出来的,您不妨告诉我,或者告诉家人,可能有些转机啊,而且我认识些朋友,即便问题棘手,也是可以处理的。”他狐疑的看了看我,加上同学又在旁边规劝,终于答应告诉我,但前提是他女儿必须出去。
  “年轻人,你必须答应我,不能告诉别人。”他虽然带有病态,但眼神依旧锋利,我点了点头。
  “其实数年前,我还是位开出租车的司机,开始钱不够,买不起自己的车。你要知道,大凡有自己车的司机都是自己开早班,而晚班让别人开,然后从中抽头,而我,就是专门为人开夜班的。
  起初到还顺利,我经验丰富,晚上的客人也算多,直到出了那件事。”伯父吞了口唾沫,又空咳了几声。
  “那天是入秋的一个夜晚,天气还算凉爽,开夜班的人都极爱这种夜晚,太热,坐久了身体闷热难受,太冷,两腿冻得发麻。我一个人在抚河大桥那里逛车,没有顾客的时候,我们开着空车寻人叫逛车。
  但奇怪的事出现了,我忽然看到前面闪过一个白色人影,是的,你别不相信,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是一个白色人影,就在车头不远处,我下意识的停车。当时已经是快12点了,大桥上一个人也没有。车停在桥上,仿佛随时都会被夜晚吞没一样。我不放心的走下车,发现前面什么东西也没有。我只好重新上车,继续寻客。
  没开多久,又是那种感觉,人影仿佛离车子更加近了,我又刹住了车子,这下我连火也熄了。我不敢下去了,呆在驾驶室里面。头靠着方向盘,眼睛死死地盯着车窗外。车灯的光照不了多远,四周黑的吓人。除了风吹动河面的水声,什么声音也听不到。我当时真的害怕忽然有什么东西从前面跑出来。我本来想把车子放这里叫人拉走,自己在搭车回家。可是奇怪了,本来就算凌晨几点都车流不断的这里,忽然半天都没一个人,也没一辆车。我听过许多关于夜车的传说,什么搭车的禁忌之类,但只道是大家平日里闲聊扯皮开的玩笑,却从来没当真,没曾想居然真的落到自己头上了。我就这样呆在车子里面。我希望等到天亮在说。
  温度开始慢慢降低了,身上开始哆嗦,我有点犯困了,点了根烟,想尽力使自己保持清醒,那时候我不喜欢把烟灰弹在车里,于是把手放伸到车窗外面,一边抽着烟,一边想着事情。
  忽然,放在外面的手猛地被人搭了一下,我吓了一跳,把烟都抖落了,整个人几乎跳了起来。外面响起了个声音。
  “师傅,借个火好么么?”我定了定神,原来是个路人,没想到这么晚还有过路车,我很意外。借着车灯的侧光,我眯起眼睛看着这个人。他很年青,几乎比我女儿大不了多少,外面套了件灰色帆布外套,肩膀上扛了个麻布袋子,可能是晚上出工回来晚了吧。这一带有些家具加工店,经常会请一些农村的孩子来打工,每天都做得很晚,工资却异常的少。我为少年点着了烟。那一瞬间,我看清楚了他的脸。那张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脸。
  他的皮肤很干燥,前凸的额头,充满血丝和疲倦的单眼皮眼睛,厚厚干裂如久旱的河床的嘴唇,尤其是他的鼻子,出奇的巨大,令我想起了成龙。
  忽然,一个非常罪恶的想法如同被按进水里的木瓢一样从我心底浮现出来,当人恐惧的时候会非常自私,自私到根本视别人的生命于无物。因为我想到一个经常出车的老前辈说过,要是晚上开车总是在车前看见人影打转,那就是必要出车祸,坐我们这行的最怕出事,撞坏了车要陪别人钱不说,即便保的住自己的性命,要是把别人撞死了,赔多少钱都不够,撞伤撞残更倒霉,一家人都完了。司机都有条心照不宣的那个什么(我提示他,潜规则)对,就叫潜规则,这词真恰当,那就是撞伤不如撞死,撞死了一了百了。你别不高兴,实际上就是这样,我虽然很久没摸方向盘了,但前些日子不还说一个司机把一孩子来回轧两次么?他还说回头的一次是为了救人。狗屁,老子还不知道他想什么,救人停车不就得了!(他说到这里,有点激动,又剧烈地咳嗽了几声,同学闻声从外面进来,被他呵斥出去了)。
  话扯远了,当时我的确只想保住自己在说,以后就顾不得了。那个年轻人点了烟,谢了声,见我没有走的意思,居然和我攀谈了起来。我和他套了会瓷,便提出要买他的衣服。”
  “买他的衣服?”我听了很惊讶,他却挥了挥手,示意我别打断他。
  “起初他非常惊讶,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忽然爽朗的笑了起来,并问我要这破衣服干什么。不过是件普通的衣服。我摆摆手,迟疑了下,对他说,我要的是他里面那件贴肉的。这时候他没笑了,警觉了起来,往后退了一步,不在说话。我马上和他解释,自己并没别的意思,只是对他说对里面的衣服很感兴趣,想买下来脚老婆也回去做一件。他松口气,把衣服扯了扯。
  ‘这是俺娘做得,别人不见得做得出来呢,俺娘是村子里的一把好手。’他果然很朴实,居然相信如此荒唐的理由,我马上提出,给他五十,他更惊讶了。我以为他嫌弃少,就拿出张一百给他,并指了指他衣服。这孩子马上答应了,迅速把衣服脱掉,并递给我,而我则把那钱给他。他高兴得拿着钱,不停的对我说谢谢,然后消失在夜色里。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他贴身的衣服么?”伯父转过头问我。我自然摇头,他叹口气。
  “我做了件这辈子都后悔的事,做了件让我良心永远不安的事。我见他走远,把衣服整齐的摊开放在车子前面。然后启动车子,在上面来回轧,还下车再三检查,是否轧到了衣服。然后,我继续开车,果然没看见什么所谓的人影了.”
  “哦?这时怎么回事?“我奇怪地问。
  “你知道应物么?有时候人们为了躲避灾祸,会弄一点假东西来应自己的劫难,被拿来做替身的叫应物,我本来会发生车祸,于是把那孩子的衣服当作应物,来回轧过,就当作了轧了人的劫。这,也是别人教我的。我只是试试,没想到还真有用。
  我非常开心,以后便把这事忘记了。那个农村来的年轻人,我也没去再去找他。后来我生意越做越好,很快就买了自己的车。钱也越赚越多。直到到还在这里买了房子。
  可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我们在醉酒的时候偶然谈起了这应物这件事。其中一人说道。
  ‘如果是贴身衣服被拿来做了避劫应物的人,大多数都活不长,会死于非命。’
  我一听大惊,酒也醒了,马上再三求证,大家都是一致的回答。我草草应付了酒局,马上凭着残存的记忆,在那次遇见那个年轻人的地方附近的木工店到处询问。费了好大的周折,还好他的外貌比较特殊。最后还是在一家非常小的木工铺子里问道了。
  ‘你说大鼻子小李啊。’老板端着饭碗,漫不经心地说。
  ‘是啊是啊。’我一见有了眉目,非常高兴,谁知道这位老板却说,小李已经死了,日子就在那此遇见我后后没几天,忽然在做工的时候恍恍惚惚地冲向马路,结果被来往的车子撞死了,他家里都是贫苦农民,由于是自己违反法规,一分钱都没得到,连安葬火花的钱都是这里不多的几个老乡凑的。我听完后当时人就木了。呆立了好久,连老板叫我都没反应。
  你知道我当时有多么自责么。我本没想到他会这样,以为那个年轻人顶多倒霉几天,不料却害了人家性命。这和杀人有什么区别?我所能做的只能去经常为他扫墓,祈求他的原谅。并定期去他老家,尽一点微薄之力。每当他的亲人在送我的时候千恩万谢。我都觉得非常羞愧。
  时间慢慢过去,每当我闲下来,那人的脸总在我眼前转悠,这件事永远是我的一个心结。我原以为这个秘密会被我带进棺材。但事实证明,有些东西躲不掉的,该来的,始终会来。
  在雨竹(我同学的名字)念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一次照例的回家休息,我忽然发现她在拖鞋的时候少了只袜子,我随口问了句。不料她的回答几乎让我吓出一身冷汗。
  原来刚才在楼下,雨竹遇见了一个带着宽沿灰帽的人。他的口音不像本地人。经过交谈,雨竹知道他是外地来的,一再要求相要买雨竹的贴身的小物件或者袜子一类的。起初我女儿认为这人很荒唐,甚至呵斥他走开,但这人声泪俱下地央求,并说有特殊用途,是用来救人用的。雨竹心肠软,经不住他的劝说,就把左脚的袜子给他了,临走前,那人给了雨竹一张一百元的钞票。”
  “一百元?”我不禁说了句。伯父也停下来,转过头,神情黯然地说:“你也想到了吧?当我把那张钱接过来的一瞬间,就有一种非常不详的感觉。当年我给那年轻人的一百还真不是小数目,而且那种前明明在新币改版后已经很少见了。而且怕是假钱,我一般会在钱的左上角写上一个五角星的符号。我把钱币翻过来一看,果然,那个熟悉符号正在上面。
  我的头轰地一下大了。来了。果然来了,虽然这么多年我都尽力向善,我不奢求能得到那孩子的原谅,只希望自己的良心好过点。我还设想过自己的下场,但当他真的来临的时候,而且是报在我自己的后代上时,我却猝不及防。女儿在旁边叫我都没听见。“
  “或许不过是巧合啊,您可能多虑了。”我虽然也听得有些奇异,但仍想安慰他。伯父哼了一声。
  “我当时也是这样安慰自己。不过我给你看点东西,你就不会这样想了。”他挣扎着想下床。我阻止了他,并在他的提示下,从对面的箱子里翻出了一盘录像带。我非常奇怪,但不便去问,只好放进了录像机。伯父要求我仔细去看。
  这是一盘监控录像,我看见日期赫然是几年前的,我明白了,这就是楼下摄像头的录像。录像是黑白的,但还算清晰,不久,画面上出现一个戴着灰色宽沿布帽的人,看不清楚脸,他压得很低,似乎在等什么人。又过了会,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走了过来。我一下就认出来了,这就是我同学。起初的那个奇怪人立即冲上去,拦住雨竹和她说话,雨竹开始没搭理他,两人还起了点小争执。后来那人似乎开始哭了起来。最后,雨竹脱下了袜子,塞给了那人后便走进去了。
  拿到袜子后,那人便朝着摄像头走过来。是的,他现在正对着摄像头。我看见他的手慢慢的伸向头部,摘下了帽子。
  白色的脸孔,的确,即便在黑白录像带上,那白色也非常渗人,仿佛是油漆刚刚漆过了一样,尤其是那只鼻子,巨大的鼻子,和成龙的非常相似。他的面貌就如同刚才伯父描述的一样。尤其是最后,他居然笑了一下,我发现,他的牙齿都是黑色的,一笑,仿佛没有牙齿一样。周围的人的奇怪地看着他。随后,那人戴上帽子,离开了。
  录像带结束了,满屏幕的雪花,而我却仍然没回过神来。伯父从我手中要过遥控,关闭了电视。这才说。
  “现在,你相信了吧。”
  “可是,你也说这是几年前的事啊,这些年雨竹不是好好的么?”我依旧反问他。伯父摇摇头。用颤抖的手指了指自己的心脏。
  “他在折磨我。”伯父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来。紧闭起眼睛,眉头皱在一起。“看过猫抓老鼠么,抓住,放开,再抓住,再放开,直到猫腻味了为止。现在,我和我女儿,就是那只老鼠。这些年我一直看着雨竹,她想去外地发展,被我阻拦了,想去旅游被我制止了。平日我经常叮嘱她小心这个小心那个。你不会体会我的心情。我无时不刻都在担心她。我就像一个随时等待宣判的囚犯,我生怕忽然一个电话打过来就告诉我女儿出了意外。早知道这种结果,我宁肯自己去死也不想雨竹有事啊。”伯父说完,不禁老泪纵横。我看了也一阵心酸。
  “伯父,不如这样,你先必不过于担忧,我回去告诉我的朋友,我相信他能帮助你。”我不知道纪颜是否真有把握,不过他总应该比我们有办法。伯父看了看我,艰难的点了点头。
  雨竹把我送出来,一路上总低着头。“真不好意思,浪费你这么多时间,但我还是抱着一线希望,希望爸爸的病好起来。”
  我安慰她几句,随后雨竹就上去了。我立即打电话给纪颜,把事情大体上告诉他,并想让他出来一趟,看能否帮的了忙。不料纪颜听完语气大变。
  “重要的不是拿去的袜子啊!应物是可以解得,但那张钱才是关键,你赶快叫他们把钱烧掉。然后你把钱灰拿出来再给我,对了你现在在哪里?我马上赶来。”我把地址告诉他,纪颜很快挂断了电话。我也再次往雨竹家里赶去。按了很久门铃,大门才打开,她见是我,有点惊讶。
  “怎么了?你怎么又回来了?我正在用微波炉帮爸爸热点汤,你也喝点吧。”我看见她双手带着个大大的卡通手套,正准备回身去拿汤。我拉住了她。
  “不了,你快去叫伯父把那张钱给我。”雨竹有点糊涂,不过我再三恳求,她还是带着奇怪表情带着我又走进去。
  和伯父大致说了一下,他回忆了好久,说是这张钱就带在身边,却一时想不起来了。他一着急,便又剧烈的咳嗽起来。雨竹不知道我们要找什么,还一个劲劝父亲说钱找不到就算了。
  我帮着伯父在床上找了很久,终于在被子底下垫着的一件衣服里的口袋翻出了那张钱,果然,还是那种很早版本的百元钞票。我立即走到屋外想点着它,但我发现不必了。
  因为厨房已经着起了大火,我刚想过去看一下,又是一声爆炸,一个微波炉的残骸带着汤汁从厨房里面飞出来,砸在门口,整个房子开始迅速的燃烧起来。我立即返回屋子。
  “快,房子着火了,伯父我背您出去吧。”我一把拉起他,虽然他看上去十分瘦弱,但身子却异常地重。伯父不停的高喊:“来了,来了,他来了。”一旁的雨竹却根本听不明白。
  等伯父下床,火已经蔓延的很快了。不过现在出去还来得及。但我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录像机居然启动了。难道是刚才找钱的时候无意按到了开关?
  画面立即出现了,不过却不是我先前看的。
  电视里的的确还是那个面色很白的人,背景却是一片漆黑。他没带帽子,整个脸几乎是贴在了镜头上,显得非常畸形,把我们三人都吓了一跳。
  “逃不掉的,要么是你,要么是你女儿。”电视里的他居然说了这么一句,那声音就像声带剧烈磨损的人发出来的一样,沙哑的很。随即,电视没有了图像,录像机开始发出剧烈的嘶嘶声,接着从里面飞出了录像带的磁带,到处都是,把伯父和雨竹的脚缠绕在了一起。我们想挣开,但却越来越紧,火已经快烧到卧室了。浓重的烟味和塑料被烧焦的味道开始充满了整个房间。我想把磁带拖到外面去烧,但根本拉不动,原来磁带把录像带和录像机还有电视居然连在了一起。伯父痛苦着,对着电视高喊:“放过我女儿吧,放过我女儿吧。”接着把雨竹推到我身边。
  “快,带我女儿走,快点。”伯父对我喊道。雨竹也哭着,不停的喊爸爸,爸爸,我拉住了她,因为伯父已经自己冲向火海了。一下就成了个火人,他不停的痛苦的哀号着,在地上打滚,雨竹大哭起来,根本接受不了,一下晕了过去。
  但火已经蔓延过来了,雨竹的父亲已经躺在地上不在动弹了,声音也没有了,我看着大火,神智已经开始不清晰了,难道我真要死在这里?又是一阵剧烈的浓烟,我被呛晕了过去。
  等我醒过来,已经在医院了,旁边躺着雨竹,纪颜正坐我旁边看书,见我醒了,摇着头说:“还好你命大,我到那里的时候看见窗户在冒烟,立即打了火警电话,你们才没事,不过现场还是有具尸体。”我望了望雨竹,发现她却还没醒,纪颜马上解释说:“她也没事,不过受刺激过大,刚才她醒了一次,不过情绪不稳定,所以医生给她打了针。”
  虽然头还有点疼,不过还是把发生的事都告诉了纪颜,他听完后低头不语,良久才说:“两个选一个,真是残忍。对了,那张钱呢?”我记得好像最后把钱放进了上衣口袋,于是立即神手去掏。果然还在。
  我拿出来一看,那钱却如同在地下存放了千百年一样,都变成黑色了。碰一下就全部破碎了,接着又化成了灰,什么都没剩下。我看着手里的唯一一块残片,真不知道该说什么。
  “衣服的力量不可怕,可怕的是报复的心。”纪颜从我手中接过碎片,扔出了窗外。他看了看躺在一旁的雨竹。
  “倒是她最可怜,永远也不会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外面已经接近黄昏了,今天太阳的最后一缕光正好照在雨竹脸上,可以清晰地看见她两颊还未干的泪痕。
第三十一夜 吴钩

  如今盗墓风气,官方也好,民间也罢,那些个身前荣华富贵,高高在上的君王贵族们,处心积虑的把自己的墓建的如弥诺陶洛斯的迷宫一样复杂,但架不住广大劳动人民在八年抗战中就积累的智慧与勇气,一个个的墓被挖掘出来,试问古今五千年还有几个有名的墓敢说自己是处墓呢?
  我们这里也不例外,惊闻居然女皇武则天的墓也挖开了,市里的考古学家们就像响应号召一样,积极向中央靠拢,居然也在城市郊区发掘出了一块墓室,而且似乎年代极为久远,据说是春秋末期的。那时候我们这里属于吴越一带。
  从随葬品来看,墓室的主人来头不小,不过肯定不是皇帝,估计是大夫一类的大臣。我幸运的被老总派去报道这一件事,既然是两千多年前的古墓,自然我拿起相机就过去了。当然,我也告诉了纪颜,可惜他不是太感兴趣,所以我只好独自一人乘车去了。
  我以为自己算去的快的了,没想到那里已经围了厚厚一堆人,都是各大媒体的记者,我好不容易挤进去。其实我没打算搞点什么,只是好奇,想看看古墓到底什么样子。
  可惜里面被一条白色塑胶带拦住了,几个穿这制服戴着袖标的人正在努力地把人向外推,我夹在人群中间,如同在波涛中一样,摆来摆去,脚几乎都触不到地。最后还好出来一个看上去像是个头头的秃头男人,他相当的胖,加上外面又裹了件厚重的绿色军大衣,可能越胖越怕冷吧,我看他走几步就跺跺脚,摸摸他硕大滚圆的脑袋。不过他总算把秩序整理了一下。原来胶带后面几米处就是古墓,我看了看,似乎没有预想的那么宏伟,只看到个顶多容一人进出的一个石制小坑,或许里面连着一个巨大的墓地吧。
  “到底是谁把消息抖落出去的?来这么多记者,怎么进行发掘工作?”旁边过来个神情严肃剃着平头的男人,额头上有着几条深深的皱纹,眉头挤成了个川字形,两手放在背后,从洞里猫着腰走出来,人未见声先道。秃子连忙低着头,搓着硕大的肥手,结结巴巴而又充满委屈地解释。
  “林队,我也不知道啊,他们几乎都同时来的。”我正好被排到了两人左手不远处,加上本人听力甚好,虽然这一点我学生时代的任何一位英语老师也绝对不会赞同。
  这个被秃子称作林队的人又训斥了几句,接着似乎对这洞内的人喊了什么。然后他走到中央,大声对这嘈杂的记者们喊道:“请各位朋友暂时关闭所有的相机,不要拍照,请合作,等下我们会统一给大家一些时间。”重复了几遍后,大家还是自觉地收起了相机。过了下,有几个人从洞里面小心翼翼地搬出几样东西,我看了看,有陶瓷,有铜像,还有些兵器。而其中最令我感到好奇的是一把钩子。
  大家都知道,吴钩越剑。吴国的主兵器是钩,而越国则以出产锋利的青铜剑著名。像非常著名的剑师干将莫邪,他们虽然后来在吴国,其实却是越王允常杀害了干将的师傅“铸剑子”才勉强逃往吴国,不过干将后来又逃了,但那是后话,不过由此可见越国的剑的铸造程度已经是当时的顶尖水平了。但吴钩不同,那时一种比较适合水战的武器,虽然后来随着吴的灭亡也消失了,但在当时,还是吴国的标志性的兵器。所以吴越一带的南方人经常说,男儿行千里,腰间系吴钩。
  不过这把钩和我以前见过的略有不同。似乎更长,更大,埋没在潮湿的泥土中几十个世纪,却丝毫没有影响它的光泽。
  这种钩,上细虾宽和弯曲的形状,大概象一只竖起身子来约二尺多长的大螳螂。在它的头上有一个曲向前面的尖嘴的钩,钩的顶上有一根尖出的枪头,它一面可以钩落敌人的兵器,或者钩向敌人的身体,同时也可以刺。在全部钩身的五分之三的地方钩身加宽了,成了外凸内凹一面圆形的小盾牌——盾牌的前面凸出的地方也有一只小枪头——后边凹陷里装了半环形的把手。人的手就握着这把手来使用,手恰好遮在小盾牌的后面被保护者不致为敌人所伤。这后半部犹如螳螂的肚子和尾巴。后来人们在衣袋子所使用的德那“扣手”、“带钩”、以及“如意”,可能就是这种兵器形制的遗留。——只是肚子上和头顶上的枪尖取消了。这种钩的独特和多种用途会让使用者的空间很大,所以春秋战国有名的四大刺客之一——要离才可以凭借这种钩子弥补了自己独臂的缺陷而杀死了吴国第一勇士——庆忌。
  据说当时的吴王曾下令百金悬赏好钩,使得很多老百姓荒废田地而去成为钩师去铸钩,吴钩的影响可以一斑。
我突然有种非常强烈的熟悉感,是的,对那把吴钩我觉得似曾相识,就仿佛它曾经是我身体一部分一样。但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在那位林队的阻挡下,我们大部分人都没拍到什么,一小时后,现场被封锁,大家也只好扫兴而回,当然,也包括我。
   “怎样?古墓好看么?有没有小龙女啊?”回到报社看见落蕾,她笑着打趣道。我也回笑了下,似乎看见那钩后我感觉整个人都没什么精神了,要是以往肯定和她好好聊天,不过她送了我一个蜡像娃娃,一个小女孩,我收下了。现在却只想回家躺着休息。我告诉老总回去写专稿,并把照片拿去洗了。
   头开始非常痛了,一阵一阵的,如凿击般。我感觉身上每寸皮肤都有灼热感,仿佛站在一个熔炉旁边一样,我赶紧躺下,这段时间容易感冒,我怕自己发烧,于是决定休息下,脱掉衣服,随后把蜡像放在了床头的桌子上。接着很快我就睡着了。
   非常的热,迎面来的热浪几乎让我站不住脚,脸上,手上,凡是裸露出来的肌肤都觉得生疼生疼的。我不知道自己站在何处,却只看见一些铸造的工具,锤子之类的。我四处乱走着,地上到处都是废弃的钩,各种各样的,有的还是毛坯。不远处,一个上身赤裸的男人全身冒汗,古铜色的皮肤在火光的照射写闪着光。他左手用火钳夹住一块钩坯,右手挥舞着锤子在狠命敲打着,一下又一下,他的手臂上到处都有烫伤的疤痕,右手的指头已经被熏成了灰黑色。他的脸很模糊,我根本看不清楚。这时候一个穿着灰蓝麻衣,头系红绳,腰间绑着一条布带,只有五岁左右的小孩跑了过来,抱住了那男人的腿。小男孩长得很漂亮,拉着男人的裤腿,头极力仰望着,那样子很可爱,
  “吴鸿,别闹,去找你阿哥玩去。”男人推搡了下孩子,却不是很用力,孩子已久执拗地扯着男人的裤腿,摇晃着说,声音清脆好听。
   “父亲,母亲说吃饭了。”这个时候,男孩突然转过头望着我。他能看见我?不过很快他被那个男人抱了起来。我依旧看不清铸钩男人的相貌,只能看见他的背影,却觉得非常熟悉,孩子趴在男人的肩膀上一直盯着我,眼睛大大的,我看着他们远去。这时,电话响了,我才从梦中醒来。
   我起来才发现自己全身是汗,连内衣都湿透了,电话吵个不停,一接却是老总的。
   “欧阳,出大事了。”老总的声音夹杂着焦急和兴奋,我心想他这么高兴肯定没什么好事,我们这行如棺材铺的老板,事情出的越大,最好是坏事,我们越开心。
   “古墓发掘出来的一把非常珍贵的吴钩,你应该看见了吧,我有个朋友就是考古队的,他刚才告诉我,那把钩居然不翼而飞了。”我从未知道老总有个什么考古的朋友,这消息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猛地听见吴钩消失了,我的心居然也接着一沉。
   “你如果有时间就去查查,看有什么好爆料的,这年头新闻难搞,大家明星看厌了,选秀看烦了,说不定这个能吸引眼球!”老总的思想果然独到,我哼哼哈哈的应了下来,他总算挂了电话。身上已经觉得有点冷了,我决定去洗个澡。
   换洗的内衣由于昨天整理了衣柜,被我放到最上面的一层去了,放上去容易,拿出来却难,我只好找来个凳子,垫着脚,但还是不够,外面的灯光很暗了,衣柜黑漆漆的,我只好勉强把手伸进去摸索,里面衣服很多,我费了很大劲才摸到,刚想把手拿出来,却闻到一股怪味从里面飘出。
   一股焦臭味,是的,那种好像肉烧焦的味道。同时,伸进衣柜的手被什么东西抓住了,力气虽然不大,但非常突然,而且手腕立即感觉到被火烧一样。我吓坏了,使劲拔出来。手上多了一圈黑色的手印,手摸过去,居然还有热度,还带着一些黑灰,看手印的大小,似乎是小孩的手。
   衣柜依然半开着,仰起头正好看见柜子的边缘,里面很黑,实在不不太清楚。我勉强的摸到开关的位置刚想按下去,但很快缩了回来,原来电灯开关已经烧得烫手了。房间无法在呆下去了,桌子上的蜡像居然已经在熔化了,房间的温度太高了,几乎变成了一个蒸笼。
  逃出卧室的我走进了浴室,用水去冲洗手腕上的痕迹,但那黑色的手印怎么也冲刷不掉,拿手去搓洗也无济于事。回想刚才的梦以及莫名其妙失踪的吴钩,我依稀觉得两者间似乎有什么联系,这下我不管纪颜对古墓感不感兴趣了,因为我知道他一定对我的梦和遭遇感兴趣。果然,电话打过去,还没说完,他便急着叫我过去,后来又改口说他自己过来,并叮嘱我别在进卧室了。我只好随便找了件大衣披着,坐在客厅等他来。
  大理石铺设的地板非常漂亮,几乎和镜子一样,但在冬天也非常的冷,刚才接连受了几次惊吓,现在出的汗在背上开始慢慢蒸发,我整个身体像被放入逐渐变凉的温水一样,使劲把自己裹紧了点,但一点用也没有,我想纪颜估计要十几分钟才能到,因为他的宗旨是能走路就不坐车。
  头又开始剧烈的疼痛了,是那种熟悉的感觉,我很惊讶,因为伴随着头痛的居然还有强烈的睡意,我拍了拍自己的脸,但一点用也没有,如同被孙大圣的瞌睡虫附体了般,我居然在客厅睡着了。
  真是惊讶,我又回到了先前看见的那个地方,不过这次并没有那么高的温度,我看见那个男子,就是那个铸钩师。他没有在铸钩,而是蹲在一堆钩子前发呆,在他旁边,一对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正呼呼酣睡。其中一个正是我见过的那个五岁的男孩。一个年轻的妇人大约二十六七岁,穿了一身淡黄色的衣裙,头顶上挽了一个螺形的很大的发髻,用一条深紫色的绢帕围在了四周。身材比较高大,脸色接近棕红。手上端着一个黑色的木盘。盘子里装着碗盛着的合水的麦饭,新鲜的烧鱼还有几张薄饼。我看着妇人的装束和吃食,觉得他们应该是吴越一代的居民,因为最近电视上不还正在播放着《卧薪尝胆》么。但奇怪的是,即便我可以清晰地看见盘中的食物,却依旧无法看清楚那男人的脸,因为他深埋着头,双手插进了浓密而乌黑的头发里。
  “吃点吧,为了得那百金神钩的奖赏,你都多久没好好吃东西了?”妇人依旧站在旁边劝慰,脸上带着焦急的表情,但声音却异常温柔。蹲在地上的男子没有任何动作。
  “我铸了上百把了,为什么始终铸不出那神钩?到底要如何啊,百金的悬赏之日就要到了!”
  “吴王是因为铸不出超过越国的剑才去铸钩,干将和莫邪走了,再也没有可以和越剑匹敌的剑了,我们的大王脑袋里只有战争和杀戮,你何必去为了那百金而耗费心血呢,我们的孩子在渐渐长大,你却从未教导过他们,吴鸿经常向我抱怨,说父亲对他很冷淡。”我站在不远处,好奇地听他们夫妇俩的对话,想必旁边熟睡的双胞胎有一个就叫吴鸿。
  “百金啊,我一个穷苦的铸钩师要铸多少把钩才有百金?而且最重要的是那名声,如果我成功了,我就是吴国最优秀的钩师。”男人似乎越说越激动,再次站了起来,背过身,又去努力铸钩了。那妇人望着他,深深叹了口气,默默地朝孩子走去。
  炉子的火又燃烧起来。我的手和脸又感觉到那火烧的灼热感,这感觉让我醒了过来。望了望四周,纪颜还没来,我依旧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旁边静的很,对面墙壁上的挂钟提醒我,原来我只是睡了几分钟,不过很好,因为我的头部疼了。
  “站起来走走吧,免得老坐着感冒了。”我把外衣一卷,刚想起来,马上发觉脚踝处有异样的感觉。
  我低头一看,自己的脚踝处,被两只近乎于烧尽的木柴般的手牢牢抓住了,手指如同鸡爪,虽然瘦弱,却气力极大,几乎入肉了,我被抓的生疼,忍不住喊了一声。我弯下腰,顺着那手臂望去,在沙发黑暗的底部,我借着不多的光线,只能依稀看见有一张人脸。
  姑且称之为脸吧,虽然看不清楚,但还是能发现已经烧得一塌糊涂了,只是从眼白部分看,好像还是个孩子的脸。而且他笑了一下,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虽然嘴前面的门牙只有一半,似乎被什么硬物磕掉了。
  “陪吴鸿玩啊,不要走啊。”他居然说话了,吴鸿?刚才梦中提到的铸钩师的孩子不是就叫吴鸿么?我实在有点混乱了,直起腰,想努力掰开那孩子的手,可是掰了一会,我看着地面上如镜子般光滑的大理石,完全把背后的墙壁显现出来了,起初以为自己眼睛花了,但当我仔细一看,却已经没有再去掰那个叫吴鸿的孩子的手了。
  后背的墙壁上,一个被烧得浑身如黑炭似的身体,渐渐的从墙体破出,他就像早已经融合在墙壁里一样,先是手,然后再是头和肩膀,慢慢的把手朝我头边移动,我想离开,但脚却被吴鸿抓的死死的,沙发下还不停的传出虽然稚嫩却带着磨砂石一样的喊声。“别走啊,陪我们玩啊。”
  身后的手已经很近了,绕到了我面前,一下遮住了我的眼睛,我想去扯开,却没有任何气力。只是仍凭后面的东西靠在我的肩膀上,对着我耳朵小声说。
  “猜猜我是谁啊。”眼睛被勒得死死的,他的手指几乎要插进我眼眶了。门外响起了门铃声,是纪颜来了。我不知道那里来的力气,居然挣脱了出来,踉跄地跑到门边。
  开门一看,果然是纪颜,看我如此狼狈模样,他有点奇怪。而我自己回头望去,沙发下伸出的手和墙壁出来的人体都不见了。但手臂上和脚踝处黑色的手印却依稀可见。
  “你眼睛怎么了,跟被火熏过一样。”纪颜走进屋子,指了指我眼睛,我立即拿来镜子一照,果然,眼睛周围都是黑炭一样的残渣,现在眼睛还有点疼,视力都不是太好。
  当我把事情经过大体上和纪颜叙述一遍,他一边听,一边走到卧室,我也跟着进去。里面一切如常,已经没有先前那么高的温度了,但桌子上落蕾送的蜡像娃娃已经融化成一堆蜡块了,可见那些不是我的幻觉。纪颜找来张凳子,把手伸进衣柜,拿出来的时候,手掌上沾满了黑灰色的粉末,然后从口袋拿出个塑料袋,在把粉末小心翼翼地装进去,封好。
  “既然你住的老出问题,去我那里吧,顺便我去化验下,到底是什么东西。还有,你说你老梦见一个铸钩师?”我拼命点着头。他沉吟了片刻,忽然说:“我到是认识一个考古学家,叫林斯平,好像他最近正在挖掘个吴国古墓,就在郊区附近,里面就出土了把吴钩。”
  “林斯平?”我一听,难道那个叫林队的就是他?
  “这样吧,如果你还撑的住,我们现在就去找他,他是我父亲的故交,向来和我们家往来密切,我称他为林叔,其实他只比我大十岁左右,以前曾经为我父亲所救,所以和父亲成了好友。”这样就好,我还正愁不知道怎样接近林斯平,或许还可以拿到些关于古墓的资料,刚才的经历早忘记了,自己的职业习惯却又出来了。
  林斯平现在正呆在寒风萧瑟的郊外的一栋平房内,这里距那个古墓不远,大部分人员在这里休息,南方的冬天虽然不似北方酷寒,却透着股阴冷,而且湿风大,呆久了,非常伤人,加上天气灰暗,似是将要下雨,所以林斯平吩咐工作人员搭好雨篷保护好现场,就随着大家去屋子了。
  我和纪颜到那里的时候,已经开始下雨了,好像还夹杂着小雪粒,噼噼啪啪地打得脸上生疼。开门的人,正是林斯平,他一见纪颜,就愣了一下,然后马上放下握在手中冒着热气的搪瓷杯,双手握着纪颜肩膀。
  “想不到你都长这么高了,记得上一次看你,你还在你二叔腰那里呢。”林斯平非常激动,他的脸几乎被风霜打磨得粗糙不堪,仿佛是月球表面一样,在屋子昏暗的灯光下泛着黄光,紫黑色的嘴唇上干裂的利害,不过看的出,他很开心,五官几乎都笑到一块儿去了,与在挖掘现场看到的严肃神情截然不同。
  “林叔,你也是啊,又苍老了许多。”纪颜也笑道,随即对着我介绍说。
  “这位是我好友,叫欧阳轩辕,他是报社的,上午还来采访过,不过他刚才遇见点怪事,好像和您的队伍发掘的古墓有关。”林斯平全然没有注意我,直到纪颜的介绍才看过来,他用钩子般的眼睛上下打量一番后,收起了笑容。
  “我还在纳闷呢,到底谁把消息捅给外界的,不过欧阳同志,我希望你不要把你知道的东西那么快公布在报纸上,我们希望有个安静稳定的工作环境。”我听完,也只好半笑着答应。林斯平这才领着我们进了屋。
  “吴钩?”林斯平一听,屁股下像安了弹簧一样跳起来,挣驼铃般地眼睛瞪着我们,却不说话。在场的其他人也都停止了交谈,带着异样的眼神看着我们,一时间房子里安静的出奇,我和纪颜也不说话,感觉非常尴尬,还到林斯平先打破了沉默。
  “那把钩,实话告诉你们,奇怪的很。”林斯平的语调有点异样。眼神也很恍惚,“在记者们走后没多久,我们刚想把那把吴钩搬运出来妥善保管,但它却忽然飞了起来,在我们的头顶盘旋,还嘤嘤作响。”他在叙述的时候老是习惯性的用舌头舔了舔嘴唇,我发现他的额头在流汗,周围的人也低头不语,整个屋子都只有林斯平一个人的声音,他的声音绝对不动听,但说出的事却让我和纪颜听的聚精会神。
  “接着,如果你们不是在现场,我打赌没有人会相信发生的一切,那把钩居然唱出了歌,而那声音像是小孩的童声,非常好听,但词语却晦涩难懂,不过我们把它记了下来。”我问林斯平记录的歌词,他从口袋里翻出了折的四四方方的一张稿纸,打开一看,是几行苍劲有力的大字。
  “清清之水兮,
  其流潺潺,
  吴王索钩兮,
  民俱尔瞻,
  百金之其诱兮,
  我夫为之狂,
  钩兮,钩兮,
  何日得成,
  母老子幼兮,
  我心其悲!
  钩兮,钩兮,
  慎莫毁我兮。“
  我把这首词看了许久,大体上看明白点,但我始终觉得那钩还能唱歌,实在太匪夷所思了。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纪颜凑过来问,我也是靠着高中那点残留的古文知识去读,还好春秋时代的诗歌并不算太难懂。
  “清澈的水啊,潺潺的流动,吴国的王在索要钩啊,百姓们都低头不语,百金得诱惑啊,让我的夫君为之疯狂,钩啊,钩啊,你什么时候才能铸成?母亲衰老儿子年幼啊,我的心都么悲伤,钩啊,钩啊,千万不要把我的家给毁灭了。”我大致翻译了过来,纪颜听了听,并没说话。我望了望林斯平,他也点头,看来他也同意我的认解。
  “可是这和那把怪钩有什么关系?”林斯平问我,我没敢说话,因为我心中忽然觉得已经知道了答案,但我实在不敢相信,也不愿意相信这件事,因为如果是真的话,那是在过于残忍和无法理解了。
  “这首歌应该是铸钩师的妻子写的。”我平静地说,旁边的人愣了愣,包括林斯平在内,但他们很快开始嘲笑我。
  “你怎么知道?难道就凭那句‘我夫为之狂’?就算是,也不能说明那钩会唱歌啊。”质疑的声音扑面而来,比外面的风雪更厉害,我没理会,只是追问林斯平。
  “我听说钩已经飞走了?”林斯平呆了下,接着说:“既然你知道,而且又是纪颜的朋友,我就没必要隐瞒你。”他用手阻止了旁边一个相插话的人,继续说:“的确,唱完歌后,那把钩就飞了出去,至于去哪里了,我们也不知道,现在正在拼命寻找。”我看了屋外,雪下起来了,茫茫的连成一片,如同一块巨大的白色幕布,缓缓地把大地舞台拉拢了。
  “雪太大了,我们等小点就去查吧,既然你们两也来了,正好多点人。”林斯平倒了两杯开水递给我和纪颜,我接了过来,呡了一小口,脑袋里却依旧想着那个被烧成焦炭的孩子,那个叫吴鸿的孩子。
  “陪我玩啊。”耳边又听见一句若有若无的声音,我一惊,拿杯子的手一振,几乎把水泼了出来,一旁喝水的纪颜注意到了,凑过来小声问我:“怎么了?”
  我没回答他,因为那声音好像从很远的地方飘来,还带着风声似的,最重要的是,居然还是在慢慢靠近这里。我坐立不安,拿着杯子走到窗户前,玻璃窗已经被屋内的人呼吸的气熏得模糊了,我拿手去擦了擦,把脸凑窗户前想看看外面雪停了没有。
  “啪”一只乌黑的手掌拍在窗户上,紧接着是一张小脸。翻着眼白,裂着嘴巴,雪白的牙齿,和缺掉一角的门牙,他的嘴巴两边的肌肉由于笑得过猛,已经破裂开了,烧焦的皮肤纷纷落了下来,如黑雪一样。我吓得往后一退,正好撞在了在看书的林斯平身上。
  “搞什么!”林斯平的书被杯子的水泼湿了,埋怨我说,我根本吐不出半个字,只是捂着眼睛,手指着玻璃,好半天结巴地说:“窗户,窗户上有东西!”
  众人围了过去,然后是一阵晒笑。
  “不过是风雪卷起的烂树枝啊,把你吓成这样。”我望了过去,果然一截焦黑的树枝贴在窗户上,还被风吹得拍得啪啪作响,但在我看来,那树枝却极像人的手臂,或许刚才真的是我看错了。大家哄笑了几句,便又坐回原位,默默等待雪停。
  “你到底怎么了?又看见了?”纪颜间我脸色很不好,关心地问。我摇头,或许事情太奇怪了,连纪颜也没办法帮助我。在此灌下一杯热水,我坐在炉火前,居然想睡觉了,这倒不怪我,因为已经有几个人蜷曲着身体在旁边呼呼大睡了,连纪颜也无精打采地看着火。我实在受不了,把杯子放到桌子上,靠着墙睡了过去。
  “我这是神钩!”我忽然听见一个人在高喊,顺着声音望去,一个瘦弱的老人被几个士兵模样的人推搡在地,老人的身边被扔了把钩。
  “狗屁!滚你的蛋吧,哪里来的鬼钩,神钩,你是想要赏金想疯了吧?你的钩和那些有什么不同?”一个穿着青色长袍,头上扎着发髻戴着冠帽像官员模样的人从士兵后面走了出来,一边指着老者骂道,一边向后一挥。我看过去,层层叠叠,不知道多少把吴钩,各种各样,堆放在地上,原来,这里就是钩库,想必这些人就是吴王专属负责收钩的人了。老者走后,又来了几位,大体都和刚才一样的遭遇。这个时候,我又看见他了。
  虽然是背影,但再熟悉不过了,就是那个钩师,他正站在我面前,但我无法说话,更无法靠近他,当然别提走过去看看他的长相了。
  “怎样算神钩呢?”他走到官员面前,那官员用这隙缝般的眼睛斜瞟了他一眼,从鼻子里哼了句。
  “神钩和神剑一样,可以自由驾御,首先是锋利无比,无坚不摧,接着可以由使用者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我们大王说了,有了这种钩,我们吴国想打赢那个国家就打赢那个国家,吴国自然可以昂着头颅和那些中原的大国平起平坐了!即便成为霸主,也是理应之事!“
  “自由驾御的神钩?”那男人低头喃喃自语。
  “做不出就不要在这里捣蛋,快滚!”官员挥了挥手,士兵便把那男人赶走了。铸钩师独自一人走在路上,而我却始终只能跟在他后面。仿佛如同两块同极的磁铁一般,总是保持一段距离,无法再接近了。
  我一直跟随着他,直到他回到了家里。钩师似乎在家中翻找什么,我看见他把箱子翻的乱七八糟,到处都是杂物。终于,他停住了。
  “欲造神兵,以亲祭之。”他低沉着声音念到,反复念了几遍,每念一次,语速便越快。最后他发疯似的把什么东西往后一扔。我看见了一张发黄的羊皮,飘落在我脚下。我仔细看了看。
  羊皮上用刀清晰地刻着几个字,“欲造神兵,以亲祭之。”正是刚才那男人反复唠叨的那句,但再这句话的后面,还刻着几个字,比那些略小,但还是勉强可以看清楚。
  “王诩题。”王诩?这个名字很眼熟啊,但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来,真是奇怪。我姑且没再去想这个人。继续看着那钩师。他走到了一张床边,上面躺着一个孩子。
  钩师在床边站了很久,他的拳头握得紧紧的,我知道他在想什么,如果我可以喊可以动的话,就一定会去阻止他,但可惜,我只是个看客。钩师终于动了起来,他嘴巴里不停的念叨着:“神钩,神钩。”
  接着,他点着了炉火,鼓风机呼呼地吹着,里面的火苗越来越旺,红得如血一般,钩师脱去上衣,赤裸着上身,把孩子从床上提了起来。
  “父亲,干什么?”孩子用手揉着双眼,迷糊地问他。钩师一言不发,猛地用手提着孩子的脑袋,向炉壁摔去,孩子瞬间被摔得血肉模糊,连哼都没哼一声,接着,钩师把孩子的尸体扔进了炉里。
  我不忍再看,如果这是梦,让我醒过来吧。
  舞动的火苗,孩子的尸体瞬间被吞没了。
  “父亲,你,你把扈稽怎么了?“钩师没有说话。我看过去,原来是另外一个孩子,看来,他正是吴鸿。
  “鸿儿,过来。”钩师对这孩子招手,吴鸿恐惧地朝后退。
  “鸿儿,你不是老抱怨父亲不和你玩么,刚才我和扈稽玩了,他很开心呢,你也过来啊。”五岁的孩子知道什么,轻易相信了父亲的话,慢慢又向钩师走了过去。钩师见孩子过来,一把抓过来,再次如法炮制,想摔死吴鸿,但似乎这次并不顺利,吴鸿用手一撑,嘴巴磕在炉壁上,满嘴都是血,我看见一颗断牙从哪里飞了出来,掉在我脚下。
  “胡琴(父亲)你干书么(什么)啊?”小吴鸿口吐着血,含糊不清的哭喊起来。钩师似乎失去了耐心,直接把他扔进了炉子。关闭了炉门。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在整个房子里回荡,我捂着耳朵,但依旧穿透过来,伴随着哭声的是钩师疯狂的笑声。
  “疼啊,疼啊!”
  “神钩!神钩!”
  笑声和哭喊声混杂在一起,把妇人从外面引了进来,她侧眼一看,什么都明白了,一下昏厥了过去。而我的头也疼得厉害,吴鸿的哭泣声就像是在我耳边一样,挥之不散。接着我眼睛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
  醒过来的我还在那屋子里,但周围一个人都没有了,门大开着,看来是寒冷使我醒了过来。我摸摸头,全部都是汗水。
  “纪颜!”我走出屋子,外面的雪停了,我站在空旷的雪地上大喊,但声音很快被吞噬了。
  过了会,远处走来个黑点,等到近了一看,果然是纪颜。他神色凝重,走了过来。
  “我和林叔找到那把钩了。但没办法拿出来。”我一听,连忙让他带我去,两人随即踏着雪上路了。我责问他为什么不叫醒我,纪颜满脸无辜地解释说看我睡得很熟,于是干脆让我多睡下,然后他再过来找我。我暗暗叫苦,我哪里睡得熟啊,现在睡觉对我来说简直是痛苦的刑法。
  走了一段路,已经看见林斯平和大家,不过他们都围绕着一个湖泊。湖已经完全冻上了。但是在湖面中心好像有一个洞,不像是锤子砸得,反倒像什么锋利的东西割开似的。
  “那钩就在湖里。”林斯平指着湖说。我惊讶地看着他。
  “你没开玩笑吧?怎么证明?“林斯平不快地望了望我。
  “你当时在睡觉,自然不知道,那把钩把我们带到这里的,大家这么多双眼睛都看见了,钩飞进了湖里,就顺着那个口子。”林斯平指着湖中的裂口说,我看看纪颜,他也点点头,看来的确是真的。大家开始商讨到底如何取出钩,现在这种天气下湖可不是开玩笑的。所以决定先暂时封锁湖岸,等温度上去后找专业打捞队来,虽然不是什么好办反,但目前也只好如此了。
  我望着那裂口发了下呆,刚要随着众人一起返身离去。但不怎么,脚却不停使唤的望那裂口走去,我踏上结冰的湖面,脚下立即响起喀嚓喀嚓的碎裂声,但我仍然向那裂口走去。
  喉咙里仿佛被塞住一样,什么也说不出来,我知道这湖面刚结冰没多久,随时都有可能坍塌,我听着脚下的冰块破碎的声音,几十年来,我从未像今天这般讨厌自己的体重,果然是书到用时方恨少,肉到重日才怨多啊。
  第一个发现我不对劲的是纪颜,他在我身后喊了几句,见我没有回话也没停止下来,就立即冲过来想拉我回去,但已经晚了。冰面哪里支撑的住两个人的重量。
  身体迅速浸入了冰冷的湖水,四周黑暗的很,但看水上却一片亮光,湖水迅速从我的口鼻涌入肺部,剧烈的冲击和低温,使我的肺叶迅速的收缩和扩张,我的胸闷的厉害,而且膨胀的疼,神智开始模糊了,我看见纪颜朝我游了过来,但自己的身体却急剧下沉,耳朵已经听不到什么声音了。除了那句。
  “来陪吴鸿玩啊。”我的眼睛闭上了。
  “这是我的神钩。”熟悉的声音让我再次苏醒,我睁开眼,身上衣服都是干的,我又回到了两千多年前?我朝声音处望去,那个钩师依旧背对着我,前面是先前那个收钩官。
  “开玩笑,你如何证明?”那个官员看都没看他,在他看来,每天这种人他都看了成百上千了。
  “里面,仔细地看啊,这对钩里面有我一对双胞胎孩子的血肉,这对钩就是我的孩子!”钩师的声音非常激动,几乎词不连句。
  “哈哈哈哈,神钩?”官员狂笑起来,旁边的士兵也笑了起来,周围其他的献钩者也笑了起来。钩师似乎被激怒了,他大声质问道:”这是大王定下的法令,我铸的明明是神钩!为什么不相信?”我看见有一队人马走了过来,非常众多,领头的是一个将军模样的人,披着铠甲,手按宝剑,另一只手提着马缰。人群看见了,立即闪到一边,给队伍让开一条道路,那些个官员起初还在大笑,但现在已经谦卑的跪在了地上,钩师背对着不知道大王来了,但很快也被旁边的人按倒了。
  马背上坐着一个人,身材高大,皮肤黝黑,透着代表健康的暗红色,下巴和腮部生满了黑黑密密曲蜷的胡须和头发。在那额角高耸的头顶上戴着一顶王冠,垂着七条玉珠带子,几乎快要连成一字形的浓密的眉毛下面,从中间挺出一条大大的鹰嘴鼻,那双特大的眼睛深陷在眼窝里面,闪烁着骇人的红光,凝视着马下的人们,大家都不敢直视他。
  “王上,这里便是钩裤了。”一个发须皆白,看上去虽然年老,但相貌硬朗强健穿着似士大夫的人走了过来,像马上得人作了揖。那人原来正是吴王阖闾。
  “这人,到底才吵什么?”吴王质问收钩官,那官员把刚才的事禀告给了他,阖闾很有兴趣的用手摸了摸胡须,在旁人的搀扶下,从马上下来了。
  钩师站了起来,终于面对着我了,但他却深勾着头,把那钩捧到吴王面前,吴王拿起一把观摩了下,又摸了摸,失望地放回去。
  “这如何称得上是神钩?充其量不过是把好钩罢了。”
  “大王,这对钩里有我一对双胞胎孩子的骨血,只要我胡汉他们的名字,即便在远,也会飞过来贴着我的胸膛,这,还不算是神钩么?”吴王好奇的望着钩师。
  “哦?那就让你试试吧。”众人议论纷纷,大家挤出块空地,刚才一个曾经嘲笑过钩师的士兵,抱住了其中一把钩子,离这铸钩师几十米处站住。
  “开始吧,你现在就呼喊看看,是否那钩可以飞过来,如果可以,我便赐你的钩为神钩,并且百金之赏也是你的。”
  那个杀死自己儿子的男人站到了中央,嗯嗯了嗓子,张开手,对着抱钩的士兵喊:“吴鸿!扈稽!过来啊,我是你们的父亲!”场边的人都不说话,大气都不敢喘,静得吓人。抱钩的士兵汗都流下来了,脸上既有恐惧,还夹杂着些许的兴奋,仿佛他可以感觉到钩内的灵魂一样。
  “吴鸿!扈稽!过来啊,我是你们的父亲!”第二遍喊过了,但却没发生任何事。大家开始骚动了。
  “吴鸿!扈稽!过来啊,我是你们的父亲!”第三次了,即便这次声音已经嘶哑了,可钩却没有任何动静。钩师绝望地跪在地上,口中自言自语说:“神钩,神钩啊。”官员的脸色非常难看,他一直看着吴王,生怕他一怒之下会责怪自己,但阖闾严肃的脸却忽然奇怪的抽动了下,竟然纵声大笑起来。
  “真是个疯子啊,”他笑过后,便命令收钩的官员,“给他百金得奖赏吧,以报答他对我的忠心罢!他竟杀了自己的儿子!”吴王一边重复着最后一句,一边上马走了,临走前,他把其中的一把钩给了那个头发胡须都白了的中年人。
  “伍相国,这钩便给你吧,当作纪念。”那人接过钩,谢过了,然后看看接着黄金的钩师,摇摇头,走开了。
  他散开了头上的发髻,长发披了下来,怀里抱着黄金,一口气奔跑回家,我却始终跟在他后面。但是当他回到家时候,看见的却是他妻子的尸体,脖子上一道紫黑色的淤痕。
  “她上吊了,我们一直守着等你回来。”几个邻居对他说了几句,然后四散离开了,铸钩师呆呆地望着妻子的尸体。半天无语。然后扭转头,朝外奔去。我看见了,那是个湖。
  他把黄金扔掉了,手里拿着剩下的那把钩,冲进了湖里。
  我的四周又开始涌出冰冷的湖水了。纪颜正提着我的手努力地向上游去,我用最后一点意识回头望去。
  我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
  他抱着一把吴钩渐渐地沉了下去,离我越来越远。
  真的很熟悉,因为那是我的脸。
  接着,我的眼睛又黑了。当我再次看见东西,已经在生起炉火的木屋里了,旁边是林队和纪颜他们。
  “你醒了?”林斯平高兴得喊着,我发现自己的手和脚都在一个队员的手上,他们拿着雪使劲地搓着。
  “真危险,还好纪颜水性极好,不过你们两个出来的时候已经成冰棍了。”林斯平笑着说,我看看纪颜,他也在拿雪擦拭着手臂和身体。
  我想说话,但纪颜做了个阻拦的手势。
  “不用说了,我下湖之后也看见了。”听完他这一句,我又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不过,这次,我没有再做梦了。
  身体恢复得很快,没过多久,我又活蹦乱跳了,南方的温度降的快,升的也快,很快,湖化冰了。我和纪颜随着林斯平的队伍回到那个湖边,看着他们手忙脚乱的准备打捞。
  “那是你的前世吧。”纪颜说。我嗯了一声,或许是,也或许不是。
  “也许正是你再次看到那把钩,所以才惹出这么多事,虽然你和前世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但那钩里的孩子可不这么认为。”纪颜继续说,我一想到那两个孩子,心里还是觉得一紧。
  “还有,在你家衣柜里的粉末,化验后好像是人的骨灰,不过有些年头了。还有你对我说的羊皮上的那个叫王诩的,好像是鬼谷子的真名。”纪颜说道。我一听,默然无语。
  “还好事情都结束了,对了,你知道这个湖的名字么?”纪颜忽然转过头笑着问我,我摇头。
  “叫‘吴王百金杀儿湖’,或者直接叫作‘杀儿湖’。”
  “找到了!”对面的湖里浮出一个人头,在他的手里拿着一对吴钩,在冬日冰冷的眼光的照耀下显得非常刺眼,起码,我觉得是。(吴钩完)
第三十二夜 缩头
  
冬天闲来无事,加上林斯平与纪颜许久没见了,大家便来到纪颜家中喝酒聚会,冬日白天极短,六点不到,外面已经抹黑了,于是决定一起说说故事或者自己的经历,第一个便是是林斯平讲的。
  
“这能算是故事么?”他的第一句让我听的莫名其妙。林斯平挥了挥手,然后把杯子里的残酒喝尽,用手背抹了抹嘴巴。他的脸上开始潮红一片,而且往炭炉旁靠了靠,纪颜是不喜欢用电炉取暖的,他经常说冬天寒冷的时候闻着烧炭的味道能让他有回到过去的感觉。当然,这点我也赞同。
  
“我经常出外考古,当然在田间乡野四处游走,那里的人大都十分朴质,善良,非常好客,你知道,我也是个好奇心极重的人,对那些未知的东西总抱着非常的探究心,只是无法做到像你父亲一样放开包袱,痛快的四处旅行。不过我还是选择了考古这个职业,也算是聊以自慰吧。
  
在他们的谈话中,我知道当地的县医院,发生过一个非常奇特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妇产科医生,他叫王觉。这人的故事几乎已经在乡里四野传遍了,大家都以之为戒,当然,我刚来,所以被慢慢告知。
  
那时候,产子还是有着诸多禁忌的,因为生产之时,血污很多,被认为会冲犯了神灵,当然,这不过是一种比较迷信的说法,但很多产妇还是坚守着不在自己住地生产的原则,大都去医院。另外,胎盘与脐带的处理也非常特殊,因为从古代开始,胎盘和脐带被认为是第二个自己,据说它们埋葬的地点要非常谨慎。胎盘的处理甚至直接关系到这个孩子日后的命运。作为一个妇产科医生,王觉虽然比较年轻,但还是深知其道,虽然不算非常完备,但还是懂得一些。他在当地的名气不小,很多人的孩子都是通过他的手来到这世上。
  
在二十九岁那年,接生了无数婴儿的王觉犯了个错误。
  
有的错误是可以弥补的,或者说还是可以挽救,但王觉错就错在非但不知道悔改,居然变本加厉,所以这种人,日后的下场可想而知,不过这是后话了。我还是先说说他到底做了什么事。
  
那天夜里十点多,王觉正在县妇产医院值班,这几天他心烦的很,因为最近家里诸多事情搞得他头都大了。媳妇吵着要改善家里的住房,而且自己由于有好赌的毛病,在外面还欠了不小的一笔赌债,所有的事情解决的办法说起来很简单,有钱就可以了。但钱却往往是最难搞得。
  
正当王觉叼着根烟,就这热茶看报纸的时候,门外的护士连忙赶过来告诉他,有个产妇来了,而且即将发动。
  
或许你们要问,为什么预产期降至却不住在医院呢,其实有些人很讨厌医院,所以今天这个产妇,其实也是当地一个村长的儿媳妇就是其中一个,好在村长家离医院到也不远。
  
既然病人来了,王觉暂时忘记自己的事,专心投入到工作里去了。
  
产妇来的时候羊水已经流了很多了,王觉立即去叫护士去准备,说起他的技术,在医院到还算是把好手,这么多年,还从未出过任何差错,当然,王觉今天也是非常有信心的。
  
接生的时候有点困难,不过对王觉这样的老手来说不算什么,几个小时后,婴儿的头几乎已经完全出来了,产妇即将顺利的分娩了。就在一刹那,王觉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现在医院医生的工资暗里已经和医院的收入挂钩了,就是说,如果规定时间里医院获得病人的手术费,医疗费,药费越多,医生的收入也有越多。王觉得受抱着已经露出大半个脑袋的婴儿,迟疑了下。
  
在这个方向没有人看见婴儿的头已经露出来了。医院的收费标准规定说,剖腹产的费用是顺产的三倍。王觉决定做了。
  
手术结束了,村长和他儿子支付了难产的手术费用,人后还塞给了王觉一个信封,虽然不厚,但好歹是别人的心意,王觉推辞了一下,最后还是村长塞进了他白大褂的口袋,王觉的手套没来得及脱去,上面还有产妇的血,他半举着,望着口袋里的东西尴尬地笑了笑,那笑跟做贼一样。当然,母子也都平安,王觉很高兴,觉得自己是通过正当渠道增加了自己的收入。
  
后来又有很多产妇在医院生产,几乎有一半都是难产都需要剖腹,每当王觉满头大汗,神情严肃地通知家属们要准备手术的时候,那些人那里知道其中是这位相貌堂堂,一脸正气的权威妇产医生在产房里玩了个小把戏呢?谁会为了在乎那点钱,而弄得妻儿出事?所以,王觉的收入越来越高,他老婆非常高兴,不仅赌债没了,家里还盖了栋新房,医院还表彰他为年度劳模,王觉坐在新买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抽着病人送的名烟,望着墙上的奖状和家属送的“仁医仁术,妙手回春”的锦旗,晒笑不已。
  
人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王觉却不觉得,他深刻觉得自己那天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现在他妻子也被查出怀孕了,王觉每天都沉浸在幸福之中,名利双收,自己又将为人父,王觉真是非常满足了,而那件事,王觉也干得少了很多,当地还是很信命里的,这种事做得多总归良心上过意不去,而且这事要是被人揭穿,他就别想在这里混下去了。所以,王觉打算在做最后一次,以后好好做位好医生,也算是弥补自己以往的过错吧。
  
没过多久,一位产妇住进了医院,大概还有几天吧,产妇的背景很足,公家好像是工程队的,而且丈夫一脉单传。据说产妇的妹妹也是妇产医生,所以在家就调养的很好。王觉每天来查房,看着高耸的肚皮,心想这种家庭最适合了,问他要钱的话绝对不会空手而归,只要保的母子平安,多大的代价都会答应。
  
“就她吧,最后一次,反正他们的钱来得也容易。”每次王觉都拿这种借口来搪塞,干多了也就无所谓了,甚至还会觉得自己是个劫富济贫的侠医了,人就是这样,即便是坏事,只要连自己的良心都过得去了,他也就不会觉得是坏事了。
  
很快,王觉再次走进了手术室,床上的产妇厉声高叫着,这叫声本来已经听了很多年了,但今天却觉得异常刺耳,王觉忍不住皱了皱眉头。生产的很顺利,孩子大大的头颅已经出来了。王觉看看四周,照着原来的方法又做了一次。不过,今天出事了。
  
一般每次王觉会建议人家实施剖腹产,如果对方不同意,就在顺产的时候玩点花样,其实他心里也知道,剖腹产马虎不得,本来是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安全措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不过他很聪明,会经常检查孕妇的身体健康程度,然后再来决定是否实施紧急剖腹产。所以他经常在手术前准备一套应急措施和设备,名为时刻提防意外,实为让自己准备充分。这次,他又是立即命令护士为这个产妇插好导尿管,并且进行麻醉,王觉没有选择腰椎麻醉和硬膜外麻醉,因为紧急手术,所以就全麻了。可是,他没想到这个本来前几天他判断身强体壮的孕妇居然对麻醉剂有着非常大的反应。原本手术王觉早就驾轻就熟了,可是大量的失血却怎么也止不了。产妇的脸色非常难看,而且鼻孔里已经进气多出气少了。护士们慌了,王觉也慌了,看着产妇的眼睛,那眼神他一辈子都忘不了,充满了求生,又充满了绝望和痛苦。
  
孩子和女人都没保住。
  
这几乎是王觉行医生涯的一个巨大失败。家属在医院哭天喊地。照理和他拉扯了下,不过事情被归结于医疗事故,什么是事故?事故的背后大都有故事,像这种事情全国不知道多少,虽然医生们大都本着不求治愈,也不求治死的宗旨吊着病人,但家属们抱着尸体跪在院门口的事却屡见不鲜。新闻讲究个新字,相同的事一再发生,连媒体都懒得过问了。大都以赔钱了事。这件事也不例外,院方和家属交涉了一番后,事情就过去了。王觉受了处分,整个人都痴呆了,他木然的看着那个女人的丈夫哭着走出院门,虽然别人不知道,但他自己最清楚不过了,那孕妇完全可以顺顺利利的产下个健康的孩子,只是自己的那么一下,居然送掉了两条人命。从那以后,王觉总是心不在焉,还差点出了好几次事,结果被院方派到做后勤一类的事了。周围的人都很同情他,觉得他是因为良心的责备而搞得如此落魄。都夸他说这样有责任心又有道德的医生已经不多了。

日子渐渐过去,王觉的妻子也要生产了。
  
他向医院请了一星期假,专门陪着妻子。看着妻子的肚子,王觉总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这几天他只要一睡着,那个失去妻儿的男人的脸就在眼睛前晃悠,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最后居然变成了自己的脸,每当这时候王觉就从梦中醒来,看了看旁边睡的正熟的妻子,他只好叹气。
  
终于,王觉心里面最期待也是最恐惧的日子来了,妻子从八点开始就说不太舒服,他立即把妻子送进医院,到医院的时候,妻子痛苦的大喊,王觉凭着多年的经验,知道妻子就要生了。
  
负责的是位年轻的女医生,她把口罩衣服手套穿戴整齐后刚要进去,王觉就拉住她。两人对视了几秒,王觉本来想说拜托了,靠您了之类的话。但似乎角色的变换让他张不开嘴,啊啊了几下,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倒是那位女医生笑了笑。
  
“王医生,您放心,我会像您一样,做一个好的妇产医生。”说完便转身进去了。王觉听着这句话,越听越不对味。结果他强烈要求要一起进去,看着妻子生产。这在当地是大忌。本来风俗是丈夫绝对不可在妻子旁边看着她生产,否则对孩子非常不利。不过王觉顾不得这么多了,他一定要看着妻子生出来。
  
痛苦的高喊一声接着一声的在产房里回响,王觉抓着妻子的手在她耳边鼓励她,不时的又望望那位女医生。由于他很久没和医院的医生接触了,加上带着口罩,王觉只能看着那双眼睛,虽然非常熟悉,却又想不起来。生产的很不顺利,时间一点点过去,产房里的每个人都紧张得很。年轻的女医生满头都是汗,不停的再喊用力用力。
  
“很难,胎位不正,可能要准备紧急剖腹产手术。”女医生对王觉说。王觉一听犹如掉进了冰窟,他恐惧地看着女医生。这句话他再熟悉不过了,经常都是他对别人说。
  
“摘下你的口罩。”王觉忽然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在场的人都奇怪了。尤其是女医生。
  
“王医生,这……“女医生面带难色。但王觉一再坚持。她只好拿掉了。
  
王觉呆住了,手指着女医生半天张不开嘴。王觉终于知道为什么医生的眼神那么熟悉了。她分明就长得和前不久死去的那位产妇一模一样。王觉发疯似的退到角落里,大喊了起来。
  
“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你别害我老婆和孩子,我求求你了。”说着居然跪在了地上。不停的磕头。女医生很尴尬,一面让护士去喊人准备剖腹产,一面搀扶起了王觉。
  
“王医生,我姐姐的事不怪您,我也是学医的,有些事可能无法避免。我之所以要求调到这里接替您,也是想让更多的产妇能健康的产下孩子啊,以避免我姐的悲剧。”说着女医生竟落下泪来。听完后王觉才缓过神,原来这位医生是那名产妇的妹妹。
  
在担心中,王觉还是抱到了他的儿子。当听到妻子也平安的时候,他才把提到嗓子的心放了下去。孩子很可爱也很健康,这让王觉非常高兴。不过,事情并未结束。
  
王觉的儿子开始长大,但王觉越来越发现儿子的身体的奇怪之处,开始年纪小并不觉得。可是当孩子和同龄人一比,不同的地方一下就看出来了。
  
王觉儿子的头小。
  
使得,其他地方都没什么,唯有这头出奇的小,在王觉看来几乎和刚从他娘肚子里出来就根本没长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样下去孩子就会变成怪物了,大大的身体却有个婴孩的头颅。王觉以前看过一些书籍,说有些部落会缩头术,死者的头颅会被缩小成很小的球体。但现在他儿子的头颅却活生生的在他面前,还是那么小。
  
不能在这么下去了,经过了几乎倾家荡产的治疗,夫妇俩被折磨得半死,孩子也试过很多方法,结果一点用也没有。眼见着儿子在长大,在被其他人怪异的目光所远离,而且越来越孤僻不爱说话。王觉经常抚摸儿子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头,看着妻子黯然落泪,自己心里如同刀割一样。他问孩子,是否觉得头部有什么不适,但儿子却总是摇头。
  
一天夜晚,王觉起来小解,路过儿子的房间,天气渐凉,他担心儿子踢被,于是把门打开想进去为他盖被子。
  
门只开了条缝,但王觉没进去,因为他看见了。
  
借着窗外的月光,王觉看见有个人正站在儿子床前,弯着腰用手大力地按着孩子的头。儿子面带痛苦得闭着眼睛,却根本没醒过来。王觉大惊,正想要冲进去。那人直起身子却转过脸来,正对着王觉,深深笑了一下。这一笑,王觉呆了,没有再进去。
  
第二天早上,王觉被人发现吊死在自家的厕所里。”听到这里,我和纪颜不免好奇地问,到底王觉看见什么了。林斯平笑笑,转过话题说。
  
“你们知道王觉是怎样让本来顺产的孕妇却弄的难产而剖腹么?”我们自然摇头。林斯平继续说:“其实很简单,他双手按住出来的孩子的头颅又把他塞了回去。然后就说难产,准备剖腹。”
  
“王觉其实看见的是自己。他看见自己按在孩子的头颅上,孩子的头盖骨非常软,正在生长,长时间挤压,自然长不到应该成长的大小。或许王觉明白,其实使他儿子的头长成那样的罪魁就是自己,不,或者说是另一个自己,一个为了钱竟然将本来顺产的孩子重新塞回去的那个王觉吧。当我在旁人口中听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本来是不信,但他们执意带我去看那个孩子,那个被缩头的孩子。
  
我在乡亲的带领下,来到王觉的家,我吃惊不已,原来竟是真有其事。在房间里面,我看见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正在喂一个妇人吃饭。那少年在夏天还带着巨大的草帽,根本看不见什么样子,只是那妇人,一脸毫无表情,只是呆滞地望着前方。
  
少年见我们来了,热情地和大家打招呼,然后他们和少年说了什么,少年摘掉草帽。
  
我第一次看见那样小的头颅。虽然据村民说这孩子的头已经比以前大了很多了。但我还是无法接受人类的头颅居然会变成这样。我清晰地看见他太阳穴的两侧有明显的凹痕。他的头从远看就像一个‘工’形。”
  
林斯平没有再说话,纪颜过了下说:“希望像王觉那样的人少点吧,终究害人害己。不过王觉的故事却令我想起了一个故事。”纪颜故作神秘地说:“不知道你们听过龙蛇么。”
  
林斯平笑道:“我只听过龙蛇混杂,还没听过龙蛇。”他说完又看看我,我自然摇头不语。
  
纪颜说“那就听听龙蛇的故事吧。”他为炉里加了把炭,火烧得更旺了点。
第三十三夜 龙蛇
  
纪颜伸了伸腰,把手暖了暖,向我和林斯平徐徐道来。
  
“中国的地势分布很广,动物的物种繁多,当然,蛇类也是其中一种,尤其是蟒蛇,一般在南方诸省。像福建啊,广东,云南等省,一般能在茂密的山林里找到它们。不过传说中的龙蛇绝对罕见。
  
我是在父亲遗留的笔记中找到了一个居住在云南的少数民族部落,这个部落以捕捉蛇贩买维生,而其中有一个人谈到了龙蛇。不过记载甚少。其实龙蛇是一种巨蟒,但又和其他的巨蟒不同。而为什么被称龙蛇,笔记没有记载,只是一再强调非常危险,当心之类的话,并用了个大大红圈勾出来。我带着好奇,终于找到个机会前往云南寻找龙蛇的踪迹。
  
云南自古就是非常神秘的地方,那里几乎保留了最原始的自然景色和原始生态环境,茂密的原始森林曾经吸引过众多探险家,但危险也多。
  
1942年,中国为了解救在缅甸被日军围困的7000名英国士兵,10万中国远征军开赴缅甸,完成了任务。但打仗的伤亡不大,绝大多数人却在穿越中缅边境的原始森林里丧命。充满瘴气的森林,食人蚁军团,巨型蚂蟥,以及众多不知名的野兽,即便是活着的人也始终生活在恐惧的阴影之中。可想而知,龙蛇生存在那种地方到也不失偶然。
  
我经过几天的旅途,来到了云南,并根据父亲的遗留的地图和笔记,开始寻找那个部落。当然,比较辛苦,不过当地人还是很热情的,半个月后,我终于来到了那个靠捕蛇维生的部落。
  
和我预想的不同,与其说他们是个部落,到不如说像个村庄。远远望去,和我老家的并无太大不同。
  
“你是来收蛇的么?早了几天啊。”一个穿戴比较接近汉人的人朝我走过来奇怪地问我。我告诉他,自己是个旅游者,是慕名而来。那个人笑了笑,也自我介绍说他叫布里,这里的人都叫他阿布,因为阿布会汉语,所以他专门负责联系外面的人来采购蛇皮蛇胆,还帮村里的人买卖货物,所以阿布在村子里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你的汉语是像谁学的?”我好奇地问阿布,阿布又笑了笑,我忽然发现他的舌头又细又长,而且通红的,每次说话前都伸出来舔舔自己的嘴唇。他的皮肤很粗糙,而且脱皮的利害,他告诉我最近太阳太厉害了。
  
“我的汉语是跟个汉人学的,很久了,他人很不错,教会了我很多东西,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充当他的导游。”我猜想一定是父亲了,看来我找错地方。阿布的手脚很长,仿佛没有骨头一般,山路崎岖,走起路来,手如飘带一样晃来晃去。我眯起眼睛看了看前方,有一大堆人围在一起,似乎在庆祝什么。
  
等我和阿布过去,人已经渐渐散去。我走近一看,原来是有人捕到了一条蟒蛇。
  
蟒蛇还是活的,不过头上套了蛇笼,好像是一种编织袋,又有点类似马的缰绳,那带子好像很坚固,蟒蛇的头在剧烈的摇摆,但挣脱不掉,它的另外一半身体被牢牢帮在了地面的木桩上。这条蛇不算大,不过也有四米多长,身体背面灰棕色头背有成对的大鳞片。背面和侧面有云状大斑纹。
  
头上编织袋的另外一头在一个壮实的年轻汉子手里,他脸上充满着得意的神情,一只手抓着袋子,另外一只手叉在腰上。身上披着一件红黑相间的短服,没系扣子,露出健壮的肌肉,他的眼睛向上飘的利害,压根没看见我这个生人。倒是一个四十多岁皮肤黝黑的矮胖中年人发现了我们。然后大家都转移视线到我身上。抓蛇的年轻人不快的望着我,可是他看上去也很好奇。
  
一下子被这么多人围起来我感到有点不好意思。他们说这我听不明白的语言,睁着大眼睛拥挤在一块,仿佛在动物园看动物一样。还好阿布赶快解释了一番。
  
“别介意,一般收蛇的人不进村子的,大家很少看见外族人,所以显得很好奇。”阿布拍拍我的肩膀,他背对着太阳,如衣梭般的脸朝外吐着舌头。我看看他,又看看地上的蟒蛇。
  
人群逐渐散去,我跟着阿布来到他家。如其他人一样,家里很简陋,不过里面的物件却是独特。大都市皮制品。有皮裤皮衣,还有一瓶浸泡着数条蛇的大玻璃罐子。里面的液体黑褐色的。阿布叫我自己坐坐,他去喝水。我则应了一句,然后走到玻璃罐前仔细看看。
  
里面的蛇好像是毒蛇,有一条黄色的,头部呈三角状。比起前几条都要大,我把手放到罐子上,眼睛贴在上面,想看看它的花纹。不料,那蛇猛地挣开眼睛,大而灰色的眼珠转了一圈后盯着我。我吓得往后一退,正好撞倒了从里面走出来的阿布身上。
  
“你怎么了?”阿布奇怪的问我。我惊惶的指着罐子。“那蛇,居然是活的。”阿布冷笑了声,不屑的哼了一声。
  
“那蛇当然是活的,你不知道么?蛇酒自然要泡活蛇,否则药力就弱了,那酒的温度低,所以蛇成半休眠状态,你刚才一定是把手放在上面了,温度一高,它自然活过来了。”阿布笑嘻嘻的走过去,用手厥起衣角擦了擦刚才被我手捂出几道印子的罐壁。然后指着那条蛇说。
  
“你可别小看它,它可是有名的烙铁头,被它咬一口,半小时没血清就没命了。不过它泡的酒可是非常不错,不过这蛇前些日子刚放下去,要等它被醉死,然后才能开盖子饮用。”我点点头,果然是捕蛇的世家啊。门外很多小孩会趴在门外看我,然后又被女人们领走了,开始还不太习惯,后来也无所谓了,和阿布攀谈了起来。
  
“日子不好过,收蛇的人价格越压越低,村子里的人却越来越多,当然,能抓到的蛇也没以前多了。刚才在外面的那个叫乌苏,他已经是村子最会抓蛇的了,可一条四五米的蟒蛇活的才卖两百多,死了更不值钱。要么就冒险抓毒蛇,价格稍微高点,但被咬死的人也不在少数,总之要么饿死,要么被蛇咬死,日子很难过了。听长辈说,以前村子里自给自足,虽然不富裕但也过得去,自从有人开始卖蛇赚了点钱,大家都去赶着抓蛇了,抓来的蛇一多,价钱就贱了。结果搞得现在村里的人只会抓蛇了。听了他的话,我很难想象原本在我印象里神秘而强大的捕蛇部落居然现在处于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不过我还是问了他关于龙蛇的事情。
  
“龙蛇?你疯了么?我劝你赶紧打消这个念头吧,我们这个部落已经几百年了,从来没人见过龙蛇,它只在老人家吓唬不听话的娃的故事里出现过,以前那个教我汉语的男人也说来找龙蛇。”阿布端详了我一会,忽然指着说:“没错,和你长得有些相像,你们该不是父子吧。”我笑了笑,点点头,阿布也笑笑。
  
“真高兴,我居然还可以见到纪先生的儿子。”阿布对我的表情明显热情了许多,不过他还是不赞同我去找龙蛇,但他告诉我,明天就是一年一次的捕蛇赛,比比谁是最厉害的捕蛇人,冠军的奖励是很丰盛的。
  
“我和乌苏是一起的,你可以和我们一道去看看,怎样捕捉一种大蟒蛇。”阿布神秘地说,“那绝对是你从没见过的捕蛇方法。”我有点好奇,但阿布却不再往下深说,只好作罢。夜晚在他家吃了顿蛇肉饭,还算可口,晚上睡在竹席上面,月光透过装有毒蛇的酒瓶,亮着银光。一觉睡到天明,直到阿布叫醒我。我揉揉眼睛,听到门外有很多人的欢呼声,走出去一看,原来很多女孩子正穿着很华丽的民族服装跳舞。
  
“捕蛇赛过后就是蛇节,所以大家会庆祝,不过以后这样庆祝的机会恐怕越来越少了。”阿布感叹地说。他告诉我,由于有部分年轻人技术不好强行抓蛇,已经死了好几个了,所以族长说以后的捕蛇赛会慢慢减少,直到停止。昨天的那个年轻汉子,就是乌苏走了过来,今天他换了套行头,穿了套灰色的紧身衣,脚和手臂都裹着厚厚的白布,腰间系了个大大的布袋,肩膀上斜挎着一条拇指粗细的绳索,看来这都是准备抓蛇的工具吧。他没看我,径直走进房间,然后和阿布对话,可惜我一句都没听明白,不过乌苏好像很不高兴,指指我,又对这阿布高声叫喊,但他最后好像还是很郁闷的走出房间,用手抓着胸前的绳子,对我使劲瞪了一眼。

三人准备好久出发了,阿布也为我包上白布,因为树林深山里瘴气蚊虫多,这个时候是进山的比较好的时间,但还是要注意。阿布还带了很多药品,大都用小瓦瓶装着。
  
上午九点后,参加捕蛇赛的人都陆续出发了。
  
“我们去捉岩蛇。”阿布和乌苏交谈下,回头告诉我。现在我们三人正在陡峭的岩石上攀岩,我一听奇怪了。
  
“什么蛇?”
  
“岩蛇,它们很大,有六七米,甚至更长,居住在山洞里面,一般在晚上才外出,岩蛇和其他蛇不同,它比较迟钝,而且它们是靠嗅觉捕食的,一般被它盯上的,跑都跑不掉。”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阿布笑道:“因为岩蛇的嘴巴很大,扁平状,巨大的身体像风箱一样,和猎物距离相近后,靠着吸力直接吸过来,然后绞杀,最后吞食掉。不过,抓它方法很特别,也很危险,看来乌苏是一定要抓岩蛇来证明自己了。”阿布望着最前面卖力爬山的乌苏矫健的背影,叹气道:“希望他别出事。”
  
三人沿着山路一直走到日头高挂,我看了看表,快中午了。克乌苏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我的体力有点不支,慢慢被抛到了后面。阿布和乌苏在前面交谈着,时而又高声争吵什么,我开始有点讨厌这个叫乌苏的小伙子了,因为他回头看我的时候我总觉得他带着鄙视。终于,我们再山间的一片开阔地停了下来。在不远处,有一个山洞,黑呼呼的,大概有两人多高。
  
“岩蛇的鼻子很厉害,你要涂上这个。”阿布从自己带来的那些瓶瓶罐罐里面摸出一个绿色的,打开后里出来一股非常浓烈的味道,非常难闻。
  
“这是什么啊?”我接过来,仔细地涂抹,阿布再三叮嘱我,要尽量把整个身体都涂上,不要漏擦。我涂抹完后,把瓶子递给阿布,但他收起来了,自己却没有涂。
  
我不禁问他,阿布笑了下,舌头舔了舔嘴唇。
  
“我和乌苏都是这里长大的,身上有了蛇的味道了,你是外来人,所以你需要涂。”说完盯着我看,看得我发毛,那眼神不知道为什么,很像昨天瓶子里的那条蛇的眼神,都是灰色的。
  
乌苏冲这阿布大喊了句,阿布回了几句,似乎两人还在争吵,不过最终乌苏屈服了,不高兴的跑到一边去了。
  
“要怎么抓呢?”我问阿布,阿布却对这我笑。
  
“你知道要怎么捉龙蛇么?”我很奇怪,不是说要抓岩蛇啊,他不是老说叫我别去想抓龙蛇么?他绕着我转圈,一边转,一边看着太阳。
  
“龙蛇是神物,你知道,它是快要化龙的大蛇,但是和人一样,人要修仙就必须经历劫难,龙蛇则是要吞食死者的尸体,来超度亡灵,以此来修行。可是如果它吞食了活人,那就会暂时失去力量,没有任何危险。”
  
“这是什么意思?”我忽然觉得他很危险。下意识的退后几步。阿布停住了,他看了看太阳,最后又看着我。
  
“正午的时候是龙蛇最弱的时候,你身上涂抹的是一种尸味油,能盖住活人的气味。要抓龙蛇必须要有饵。而你,就是最好的饵。这里的规矩是一旦死了人就抬到这里让龙蛇超度,这么多年来规矩一直不变。不过我管不了了,只要能抓住龙蛇,那就是一堆的金子啊,整个村子都会富裕起来,可是他们谁也不敢去当饵,很不凑巧,你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二十多年前,你父亲看过龙蛇吃尸,所以他误以为龙蛇是凶兽。不过今天你既然来了,也能看看,而且是近距离,哈哈哈哈。”阿布开始放声大笑,而我感觉到一阵眩晕,腿一软,便倒了下来。我意识失去前听到的最后一句是阿布的。
  
“油里面还有迷香,在阳光的照射下会从你的皮肤里进去,好好睡吧。”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好像是被冰冷的地面冻醒了。睁眼一看,自己躺在山洞里面,阿布和乌苏早没了踪影,我想挣扎着爬起来,但身体一点气力也没有,手脚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如果只是不能动还好,迷香的作用迟早会消失。可是洞里面却传来一阵蠕动的声音。
  
我看见两只发着绿光的眼睛。
  
是龙蛇?
  
借着外面的光线,我依稀看见有东西从里面爬了出来。然后是很重的呼吸打在我脸上,很难闻,我几乎要作呕,夹杂着腐烂的臭味和动物的味道。似乎在这味道的刺激下迷香的作用小了点,我好象可以稍微动一下了,可是在这种情况,我就是能跑也没用,因为我已经看见它了。
  
怎么形容呢,龙蛇已经不能说是蛇了,它的额头靠近眼睛的上方隆起了两个类似肉瘤的大包,眼睛也深深陷落进去,在嘴角两边居然还有须,非常长,一直飘到脑后。脖子后的鳞片比普通的蛇鳞要大的多也厚的多,通体成红色,在身体两侧已经可以看见有脚的雏形了,象壁虎一样,不过没有实质的功能,它依旧靠爬行来移动。
  
比我想象的要大的多,光是脑袋几乎比我身体大了。蜷曲爬行的龙蛇似乎发现我了,吐着舌头朝我迅速的移动过来。蛇鳞和地面摩擦的声音连我的皮肤都感觉的到。
  
只是一刹那,我感觉脚一阵冰冷,原来龙蛇已经在从脚部吞食了。我的眼睛正对着龙蛇的眼睛,它的眼神很冰冷,虽然我知道它的视力并不好,或许根本看不见东西,但我还是很惧怕它的眼睛。
  
你很难想象被一种东西活吞是什么感觉。
  
我曾经知道有一种捉蛇人把自己当作食物引诱蛇让自己下巴脱臼来吞食,等吞到大腿处时候在迅速坐起来杀蛇,这时候的蛇是没有任何防备的。我以为只是笑谈,不料今天自己亲自尝试了把了。
  
龙蛇的嘴很大,它完全可以一下就把我吞下去,可是它偏偏一点一点的含着,靠着每次张嘴的上颚和下颚的蠕动把我身体送进去。我心想或许长期吃尸体让它的胃口变的很不好了。
  
我的脚趾头能清晰地感觉到龙蛇的内部粘膜和肌肉的蠕动,它已经吞到我的膝盖了,我不知道阿布和乌苏到底想干什么。这个时候,龙蛇忽然停止了吞食,然后猛地把我吐了出来,接着仰起头,痛苦的摇摆,我的身体已经可以动了,赶紧扶着石壁跑了出来,脚上全是龙蛇的粘液。
  
“多谢你了!”阿布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仿佛在看风景一样看着在旁边剧烈挣扎的龙蛇,然后又吃惊的说:“它比几十年前更大了,而且更接近龙,或许在过些日子它真能变龙飞天了。”乌苏走了过来,两人交谈了会,乌苏用绳子把我捆的像粽子一样。
  
“等我把龙蛇带回去,村子里的人会把我当神一样供奉起来。”阿布得意的笑道,细长的舌头又伸了出来,似乎那张嘴巴已经无法容纳这么大的舌头了。
  
“不行,我听说龙蛇肉出了可以不老,我不能错过这机会。”阿布的眼睛里冒着攫取的光,从腰间抽出把匕首,他在等龙蛇停下来,等龙蛇没有力气。终于,龙蛇瘫倒在地上,无力的把头靠在一边,身体卷了起来。阿布高兴得走过去,但被乌苏拉住了,乌苏拼命的摇头,两人争吵起来。最后阿布没有理会乌苏的阻拦,强行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嘟囔着。他颤抖的走到龙蛇脖子的地方,把匕首扎了进去。龙蛇似乎没有任何反应,任凭阿布把一大块肉生生割了下来。
  
阿布手里提着龙蛇肉,兴奋的走了出来。
  
“吃了这个,可以长生不老,或许我还可以把这个哪里卖钱,哈哈哈哈。”阿布狂妄的高声大笑,他背对着洞口。我和乌苏则正对着。所以,我们俩看到了。龙蛇头上的包如同剥茧而出的飞蛾一样,伸出两只长角,在身体边的四肢也伸了出来,它现在已经完全不需要爬行了。整个头部也变得巨大起来。龙蛇就站在阿布的身后,它脖子上的伤口也完全恢复了。
  
乌苏结巴的指着阿布,然后怪叫着逃走了。阿布也感觉到了,他面带恐惧的转过头,脸上还带着刚才未抹去的笑容,但是他刚回过头,迎接他的是龙蛇的大嘴。
  
只一下,阿布就进了龙蛇的嘴里了,在嘴外乱蹬的脚还有提着龙蛇肉的手都证明了他还未死。不过很快龙蛇把他整个吞了下去,我能看见龙蛇喉咙出的一团东西在蠕动。
  
接下来轮到我了?我闭上眼睛受死,在神物面前我的力量完全是多余的。不过它似乎对我并不感兴趣。等我睁眼的时候,我已经没有发现它了。
  
整个地面除了地上阿布留下来的一些工具之外什么都没有,我感觉如同做了场梦一样。龙蛇变成了龙了?抑或是去了别的地方?
  
后来我靠着石头磨破了绳索,走了很久才也没有找到那个村子,不过我还是幸运的被几个旅行者救了,这才能活者回来。那些旅行者说,他们是看见天空中有异物才朝这个方向走的。我想,或许他们看见的就是龙蛇吧。”我看着纪颜,真难相信他居然把这事叙述的如此轻松,要知道我和林斯平听的非常惊讶。
  
“我寻找了所有关于龙蛇的史料,原来龙蛇靠食尸超度亡者来修行化龙,但等它化龙时候确是需要吃掉作恶者,如同古代传说的神兽麒麟,也会担当一种类似法官的角色,恐怕阿布到死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吃掉。”
  
“一字谓之贪啊,就像那位真的掉入钱眼的局长,贪婪是一切犯罪的根源。”我忍不住说道。
  
“哦,那是一个怎样的故事?”纪颜和林斯平问。我清了清嗓子。
  “这是一个关于钱眼的故事。”
第三十四夜 钱眼
  
“钱眼?”纪颜好奇的问道。林斯平也笑笑。
  
“听过有人掉到孔方兄里面去,但那位钱眼的局长是什么意思?”我用火钳夹起一块烧得正红的木炭,把烟凑过去,不喜欢用打火机,甚至火柴,尽量远离现代的每个部分,可以让你有种释放的轻松感觉。我吐出口烟,故事便在渐渐散开的烟雾中展开了。
  
“我本是学计算机的,无奈专业学的太差,这才又搞了份报社的工作,这年头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干着与自己兴趣武官却和自己的肚皮相关的工作,当然,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很幸运的属于哪百分之二十的人,因为我还是非常喜欢这份工作的。
  
大多数工作都要渡过一个实习期间,那位局长的事,恐怕是在我实习期间最难忘的了。
  
这个局长姓吴,呵呵,个人认为百家姓中属吴最难搭配名字了,大部分都不是很好,这个吴局长也不例外,他全名叫吴德学,这个吴局长有个很大的特点,爱钱。
  
不要误会,爱钱和爱财其实并不见得是一回事。起码开始的时候,吴局长还是非常正直的。他爱钱,只是喜欢收集钱币而已。从古代铜币到现代发行的金币,甚至很多绝版稀有的在他那里都能窥见一二,可想而知吴局长痴迷钱到了何种地步,不过他只喜欢金属币,讨厌纸币,按照他的说法是金属币可以把玩,而纸币与冥钱太相像有点不吉利。
  
吴局长其实是副局,但大家都顺口叫局长,只有在正局长在的时候大家才叫他吴副,他分管当地的药物监管,也就是抽查质量,大部分注射及临床用药都得经过他的首批,权力之大,可想而知了。刚刚上任的时候,吴局长还使做了几件实事,查处了些违禁药品的外流案件,而我也正是因为要为他写专访,才认识他,对于那篇专访,吴局长非常高兴,还当面表扬过我。两人到还谈得来,于是我也就经常去他家坐坐,所以他的事也就知道一二。
  
不过,后来他变了。
  
吴局长是老大学生,从小就嗜好古玩,听说家里祖上就是琉璃厂里的活计,日本鬼子侵华,他爷爷就带了几件顶值钱又非常易于携带的东西——古钱。逃到了南方,然后也就在这里娶妻生子开枝散叶了,吴局长从小经常生病,家里就常用古钱镇邪,所以他自小熟古钱就好比80年的人小时侯熟画片一样。据他自己说,六岁的时候他就可以通过辨锈来鉴别古钱了,我听后心里有点不信,毕竟识锈辨锈已经不是玩票级别的收藏家的级别了。古钱大都是金属,以铜最多,古钱的锈蚀有多种多样,既有真伪之别,又有地域、厚薄之分,南方土壤多雨潮湿带酸性,锈蚀较严重且相对疏松,绿锈中常混杂有蓝、绿和红色锈,称为“红绿锈”,有的铜锈中还会泛出一片片或一点点水银般的光泽,称为水银锈,北方少雨干燥,锈蚀坚硬板结,锈色多呈绿色或蓝绿,是为硬绿锈。其钱体大多绿锈满身,就是常说的“北坑”河中捞起的古钱,锈蚀多呈灰白色,坚硬异常,极难清理,常叫做沙锈。当吴局长对我侃侃而谈的时候,我实在对一个负责药品的官员同时又对钱币如此精通佩服不已。当然,他还请我观看过他的收藏,只不过那只是他收藏的一小部分,极品按照他的说头,是有灵气的,不到万不得已,绝见不的生人。我也只好作罢。
  
但是,一个人有爱好的话,那么爱好往往就是弱点。
  
记得有部电视剧里说过,好像是《李卫当官》吧,剧中李卫被调任扬州之前,雍正恐其和前几任地方官一样为盐商所腐蚀,于是让去大狱看看那几位已经被判死刑的扬州前任知府。有的是为色,有的是为字,有的是为钱。总之按照盐商的话就是不信这世间还有无缝的蛋,就算是铁板一块,也要烧化重铸掰开灌盐。
  
所以当一个人被千万个人算计的时候,那就危险了。
  
吴局长自然不例外。他不好色不好财不看人情脸面,问题是他喜欢古钱。
  
当那些个药商,药贩看准这点后,机会就来了。他们四处收集吴局长的资料。并高价搞来古钱,开始自然是碰了一鼻子灰,但久而久之,门外的人进去了,进去的人坐下了,坐下人的礼,吴局长也开始收了。
  
药的利润多大?经过药厂,药商,采购,医院药部,药房,医生,再到病人。如此多的一道道盘活拔毛下来,才到我们手里,也难怪药商们要花如此多的精力钱财来打动吴局长了。民间甚至流传话说,要不别得病,要得了就赶紧死去。
  
长时间的合作到也相安无事,药虽然贵了点,也治不好人,但也出不了事,起码没出大事。后来吴局长退了下来,送古钱的自然就少了。但是有一天,吴局的夫人打电话告诉我,家里出事了。或许你们觉得奇怪,为什么要告诉我,因为吴局实在没有肯帮忙的朋友,起码,我还勉强算一个吧,在电话里,局长夫人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我。
  
那天吴局还是把玩着他的古钱,一位奇特的客人来到他家。说他奇特,因为这人来的时候穿着仿佛如民国一般,长衣大褂,戴着黑色帽子。还揣着块怀表,提这个一尺多长的红木箱子。直说是来送礼的,但吴局压根不认识他,不过吴局凭着感觉,这人不是普通人,于是还是进门接待了此人。当时局长夫人就在一旁,自然也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我听说吴局长喜好古钱,而且眼光独特,这里有几枚特殊的,在下想让局长鉴赏一下。”那人带着点北方口音,而且身材高大。吴局长自然高兴,便提出要看看先,两人谈了会,客人居然说把钱币留下,让局长慢慢观看,一个月后自己再来取。吴局长自然高兴,热情地送他出门。
  
不过从那天开始,吴局长就把自己关在自己房间里,除了吃饭上厕所,压根不出来,即便是吃饭,也是匆匆扒拉几口,和平日里向来和睦的妻子也说不上几句。局长夫人很着急,于是想叫我去劝劝。勉为其难,我只好动身前往吴局长家中。
  
“欧阳,是你啊。”还好,吴局还认识我,不过我快不认识他了,短短几个月不见,他早就没了先前的神采,我走进他房间的时候,他正拿着个放大镜勾着个脑袋对着一枚古钱在端详,整个人如同一只烤熟的龙虾,蜷曲着身体坐在书桌前。我进来很久他才注意我,因为他那个时候想站起来喝水。他的头发掉得快见底了,眼睛也深凹陷下去,全是血丝,手可能由于长时间弯曲着,都变形了。走路都要一步步的,难以置信,他以前可是还可我一起打过篮球啊。
  
我和他寒暄了几句,话头自然聊到哪几枚古钱上。一说到古钱,吴局的眼睛就大冒精光,神采奕奕,仿佛抽了鸦片一样。
  
“你知道么?这几枚是什么?”他指了指桌子上的古钱,我是门外汉,自然摇头不语。
  
“古钱按稀罕程度高低分为一至十级,每级又可细分为上、中、下三级,而‘五十名珍’是其中的极品,如东周的‘三孔布’、王莽时的‘壮泉四十’、宋代的‘建国通宝’、清代的‘天国通宝’,古钱的价值不仅仅由年代历史决定,主要是发行数量和再版版次,即使是离我们最近的清朝,很多古币还是非常珍贵的。”吴局长快速的说着,我几乎听不完整。只好好奇地问:“那这几枚是什么?”
  
吴局长小声地说:“其中有一种真品存世之有两枚。其中一枚就在我这里。”我更感好奇了,世界上只有两枚?
  
“会是赝品么?”我话出口,又觉得唐突,还好吴局长并不介意。
  
“不会,我这么多天一直再翻阅资料,仔细地检验。”吴局把那枚古币拿起来,在我看来好像和大唐通宝没两样,圆形,直径2厘米左右,周围印着大齐通宝四个字。
  
“它叫大齐通宝,是南唐钱。此钱真品仅发现二枚,因其文字形制与大唐通宝接近,所以定为南唐开国者徐知诰升元元年建国号大齐时所铸。一说为南唐后期铸大唐通宝时所铸。”吴局长拿过一本书,把其中的图画和文字指给我。不过我发现画上的钱似乎和吴局手上的钱币有点不同,但我也说上来,只是心想他这样的专家估计早注意了吧。
  
“可是再过几天,那人一来就要拿走古钱了。”吴局长谈了口气,愁容满面。我看他似乎对这枚钱着魔了。

“我想做枚假的,要不直接跟他说我把这钱弄丢了,即便倾家荡产,我也一定要把这枚大齐通宝弄到手!”吴局的表情突然变得很可怕,面目狰狞那一瞬间我几乎不认识他了,原来占有欲最容易改变人。大家沉默了一会,随便聊了聊便告辞了,临行前吴局抓着我的手,叹着气说:“欧阳啊,也就你还在我退休后会来找我。”
  
我笑笑,最后他还再三询问最近中央对药改有什么动作,我说不清楚,他又驼着背进去了。
  
一段之后,工作繁忙,我把吴局的事几乎淡忘了,但吴夫人又一个电话打过来,不过这次声音很急。
  
“我们家老吴不见了!”第一句我就觉得奇怪,不见了就报警啊,怎么这么紧张。但碍不过往日交情,我还是去了他家一趟。
  
一个大活人怎么会不见了?太可笑了。但根据吴局的夫人的话,吴局自从昨天晚饭后进了房了房间就再也没出来,今天她进去的时候发现里面一个人也没有。
  
我仔细地看了看书桌,上面堆满了关于古币的书籍,摆放着一个放大镜,还有很多玻璃盒子,里面装的都是古钱,还有战国时代的齐国的刀币,楚国的蚁鼻币。墙上挂着一柄桃木剑,是用古钱镶嵌而制。不大的房间里面几乎每样东西都和古钱有或多或少的关系。吴夫人去为我倒开水,而我则在房间里继续查看。
  
房间和阳台相连,但总不能说吴局长从阳台逃了吧,难道他带着那枚古钱走了?不至于啊,而且更奇怪的是,我在他的书柜上找到一个盒子,里面居然装着那枚大齐通宝。
  
“太奇怪了,钱居然还在。”我本想把他放回原处,忽然莫名的好奇心又使我把它拿了出来。当然,我戴上了手套——这事吴局以前再三要求我的,因为手上的汗水可能会毁掉这枚珍贵的古玩。
  
“真有那么好么。”我看着这枚和普通铜币没有两样的东西,在手上也没有过于特殊的质感,这时候,透过房间的的窗户,一束光射了进来。
  
说来也巧。那道光正好射在铜币中间的孔上。我怕被照射过久不好,刚要收起来,却发现了件很奇怪的事。
  
本事空空中间的钱币,那光居然无法穿过,我又试验了次,果然,光居然无法透过中间的方孔射到地面上。我把手指伸了进去,畅通无阻,但光线却反而进入不了。
  
“真有意思。”我笑了笑,居然还有这种事,于是把钱靠近了点看。古钱通体淡黄透红,我多少和吴局呆过段日子,对古钱有些许了解,根据铜的含量多少,古钱的锈迹和颜色都不同,五代时的铜币含铜多呈现水红色。我把古钱紧紧的对着眼睛,我想看看,既然光线无法透过那方孔,如果眼睛去看能否看见什么。
  
我的确去看了,把眼睛慢慢凑了过去,不过到现在我都后悔那个决定。
  
我的眼睛看到了另外一只眼睛。确切的说是眼珠。
  
苍老,悲凉,甚至透着僵死的灰黑。那眼睛仿佛如死人的眼睛一样。我吓了一跳。手中的古钱几乎掉落在地上。这时候,房间的门忽然开了,闪进来一个人。
  
吴局的夫人进来了,把茶放下和我唠叨了几句。我问他,那个奇怪的客人后来还有回来过么。吴局摇摇头,说自从那次后,都快一个半月了,那人似乎忘记这事了,那几天吴局还高兴地和孩子一样。本来这几天他老是经常看报纸,听新闻,每次都紧张的要命,还老打电话。
  
“电话?”我好奇地问,“知道和谁么?”吴夫人不屑地摇手,“还不是以前那些老来家的药商,他们经常提着古钱来找我们家老吴,说什么……”吴夫人忽然自觉失言,没有再说下去,我也识相,便去喝茶了,喝完茶,她问我又没有发现什么,我说暂时没有,她便退出去了,还一直说要留我吃饭。
  
在吴局的床头,摆了很多参政消息和一些药品局的内部读物,他不是退下很久了么,怎么还这么关心啊,难怪有人干部们说身退心不退,人退话不退。
  
我又看了看手中的古钱,那钱红的非常渗人,我依稀记得上次看并没有那么红。我不太愿意相信刚才看见的东西,但又没勇气再看一次,于是我想到个办法,把铜币立起来,然后用照相机在很近的地方拍了张照片。也不知道曝光是对古钱有无影响。
  
匆匆告辞后,我便立即去洗照片了。
  
很快,照片洗了出来,我把它放大后,拿到灯下。
  
基本上是完全对着那钱孔照的。等我一看,几乎惊骇地说不出话来,我把所有的照片洗出来,每张德图像几乎都差不了多少。
  
在那方形的钱孔里,居然有一张人脸,一张面无表情的人脸。不过从角度来看,似乎是离着孔口很远。那脸我再也熟悉不过了,正是吴局长。但是由于黑暗的缘故,他的脸总是残缺的,看不清楚,能看见的只有那只半开半闭的眼睛而已。
  
我把所有的照片和底片都烧掉了,没人会接受一个退休的局长居然失踪在一枚古钱的‘钱眼’里面。过了几天,新闻报道出来说,原来经过吴局审批的药品出了问题,在临床用药中居然死了两个人,还有几个正在加护病房。相关人等都被抓了起来。不过新闻里并没具体点出吴局的名字,但地名说出来了还有药品的名称。出事的时间,正是前段日子,我忽然明白吴局非常关心药品局的用意了。
  
我再次找到吴局的家,想看看那枚奇异的古币。但吴局长的夫人居然和我说就在昨天,那个奇怪的客人居然回来了,要走了那枚大齐通宝。吴夫人还是一脸愁容,向我说报警了,可是依然没有吴局的下落。我暗暗想,如果真告诉你了,恐怕你又不相信了。
  
那次的药品的事故不了了之,吴局长和哪个神秘的客人以及那价值不非的古钱都渺无音讯。不久,吴局长新的接任者上任了,据说这人比吴局长好打发多了,他喜欢纸币,而且最好是美钞。”我又抽完了根烟,烟雾散去,故事也结束了。
  
“那枚古钱究竟是什么?中间的孔怎么象黑洞一样?居然能把人也能吸进去?可其他人看却没事啊。”林斯平奇怪地问我。我摊开手,无可奈何地说:“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只是说出我晓得的。早知道该把照片留一张,可惜那相片看久了很邪门,我想都没想,全部销毁了。”林斯平转看纪颜。纪颜不知道从哪里拿来枚仿制的古钱。在手里抛弄起来。
  
“人是不会掉进钱眼的,掉进去的,不过是人的贪欲罢了。”说完,古钱在空中翻转了好几个圈,落回了纪颜的手掌。屋外已渐渐有了青色,看来天就快亮了。三人又喝了会酒,互相枕着睡去了。
第三十五夜 楼

早上醒来,发现林斯平和纪颜还在呼呼大睡,无奈我却还要上班,估计他们俩这几天还会好好聊聊了,不过我就没这么多空闲来参与,毕竟我还是要保住饭碗。

洗漱停当,刚刚回到报社,发现大家正在讨论最近多起年轻学生自杀事件。我也看了看,似乎今年大学生跳楼自杀已经和矿难和医疗事故一样,大家见怪不怪了,不过这几起却还是非常可惜,大都是因为求职压力太大。刚想准备一天的工作,却意外的接到了陶涛的电话。

作为大学不多的几位好友,能接到他的消息我还是非常开心的,他比我小一届,都是同系,两人因为都喜欢探险和奇异故事而相识,不过自从我毕业就再也没见过他了。但这次,他却告诉我他正在医院里。

“赶快来吧,我急着要把我毕业后的经历告诉你,我没死已经是万幸了。”听着他没头脑的一句,让我非常奇怪,不过我告诉他即便我要过去也要等到中午之后,他也爽快地答应了。上午无聊的工作很快完结了,我按照地址赶去了陶涛告诉我的医院。

他在骨科,当我见到他的时候,几乎快认不出了,整个人包的和木乃伊归来一样,左腿还打着石膏,被吊了起来。正在努力吸着一瓶牛奶的他见我来了,非常高兴,在招呼他的是陶涛的父母,大学时候见过几次,似乎看上去老了很多,在陶涛的要求下,他的父母退了出去。他住的是单人病房,所以只有我们两个人在了。

对他开了会玩笑,两人便开始了谈话。

“究竟是怎么搞的?被车撞了?”我搬了张凳子坐在床片。

“你先看看这个。”陶涛把一打报纸扔给我。我随便看了看,标题新闻居然都差不多。“研究生从四楼跳下身亡。”“某名牌高校学生压力过大跳楼身亡。”诸如此类。我不原多看这些,毕竟自己毕业也曾经历过那些非常痛苦的岁月。

“知道我是怎样受伤的么?”陶涛忽然打断我的思路。我又再次看了看他,惊讶地说:“难道你也是?”陶涛点点头。

“我也从四楼跳下来,弄成这样,不过我命大,只是肋骨和腿骨骨折,不过,在我跳楼前一个月同样从四楼跳下的那个同事,就没我这么好运了。”陶涛说着,眼睛看着阳台外,我忽然发现他已经不是那个大学时代追着我询问怨灵和怪兽的那个长不大的孩子了,可能痛苦可以使男孩成熟的更快,我几乎快不认识他了。陶涛剃掉了以前飘逸的长发,转而是一个平头取代了,鼻子看得出曾经被打断过,嘴角上也有伤痕,还有脸上也有多处划伤,虽然他说的如此轻松,但可想而知他当时伤的利害程度。

“前辈毕业后不久,我就开始找工作了。可是,并没我想象的那般容易,我们这种三流院校,几乎人家看都不看你的简历,所谓的百分之九十多的就业都是学校瞎掰的。班上找到工作的,几乎有一半压根不是自己的原专业,要么就托人找关系。我本打算考研,于是耽误了,结果研究生也没考到,工作也没找成功,所以我决定南下去碰碰运气。”陶涛说这些的时候语速很慢,只是眼睛一直无神。我听得也不舒服,他几乎是在走我一年前的老路,要不是父母卖着老脸,我哪里找得到和我专业根本无关的职业。

“开始自然不顺利,我甚至落魄到不敢出门,朋友和同学的电话也不敢接,前辈你知道我这人脾气很怪,又有着非常不切世界的所谓自尊。等消息的时候就一直在网上闲逛。其间也应聘过几次,还遇见了几个骗子。直到有天晚上,我无意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

那则招聘我不是在正规网站上面看到的,而是我盲目的在网上冲浪,并且在一些论坛里发贴,把自己的资料当寻人广告一样乱放。后来在邮箱里接到了封电子邮件。对方说有个职位缺人,希望我来试试,并附带了详细的公司地址,还说找一个姓刘的应试人。我看了看要求和待遇,简直是给我量身订做一般。我立即准备按照他的电子邮件地址回过去,但系统却说无法找到。

你知道,当一个人身处绝望之中,即便是一个陷阱你也会抱抱希望去踩踩。我打定主意,总之频繁让我付什么培训啊,报名之类的我就走人,毕竟我也吃过几次亏了,现在大学毕业求职比大学求知难多了,外面骗子和我们这些找工作的还多,因为他们也指望着从我们身上捞饭钱。

第二天,我拿着简历和资料来到了那家公司,出乎我的意料,事情出奇的顺利,那位姓刘的考官几乎没有问过什么问题就拍板同意了,并让我跟他立即就去办公室。我仿佛做梦一般,甚至还傻傻地问他怎么这么容易就答应了。那位考官忽然回头一笑,秃顶的头,连眉毛也几乎掉光了,嘴角往上裂了下,宛如一个被砸开一个口子的椰子。我看见他的牙齿是红色的。

“公司里急需人啊,否则也不会这么容易,你的工作可是非常重要的。”说完,用手整理了下西服,不再理我,带着我往办公室走。公司还算不错,虽然不大,但看上去很干净,路上我看见一些职员,都穿戴的非常整齐,一脸着急的样子,似乎很忙碌。我一个个点头打招呼,但他们都不理我。但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我,好象又带着几丝同情。

“刘总,就他啊。”一个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女孩走了过来,她并不十分漂亮,但气质很好,皮肤白皙,看上去很干练。长发被盘在脑后,穿着橙色的职业套装,手上拿着个文件夹,我看见她白皙的脖子上挂着一根很漂亮的心形银质项链。

“嗯,就是他。”这个姓刘的考官原来在这里地位很高啊,我暗自高兴了下,因为没想到接待自己这样一个小卒的还是高官。

这个女孩没说什么,只是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刘总,我和小张去下客户那里,可能需要几天。”这位刘总应了一下,我看见那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摇着头。我奇怪她的反应,不过也没多想,只是跟紧了刘总。他把我带到四楼的一个小房间,那房间几乎只有几平米。

“你只需要负责这里的电脑的维护,和帮着清洁一下。公司宿舍暂时紧张,你就委屈下住这里。”我虽然有点失望,但好歹总是个起点,对我来说,即便起点再低也要上,能有工资就不错了,何况听说还有零工资的。

“工作不累,只记得每天等大家都下班,去检查下电脑是否都关了。”我一听,那这工作实际上主要就是所谓的清洁员了。电脑真要出了点什么问题我哪点半吊子的水平也处理不了。有什么办法,大学四年学的都是基础,还不如专科好好学门手艺。不过我还是答应了下来,并立即开始上班。这里的办公楼从正面看很不舒服,我总有股压抑的感觉。

不过第一天晚上就出事了。

那天我正在房间外面吃泡面,这栋楼有十六层,不过下面六层是有阳台的,所以我如同以前在学校宿舍一样,趴在阳台上一边吃面一边好奇的看看外面的景色。食堂是不对我开放的,因为我只是零时工。一元多一包的面条最实惠了,反正大学的时候也没少吃。

下面已经陆续有人下班了,三三两两的结伴而回,天色已经暗淡了下来,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那太阳很红,整个天空也很红,我揉揉眼睛,刚要把盒子回头扔掉,却看到阳台上好大一块阴影,而且正在迅速的扩大。

几乎是同时,我看见一个人飞快地掉了下来。他通过阳台的时候我看见了他。我们只有不到十公分的距离,但很快我和他便会在两个世界里。那一刻仿佛定格了一样,我相信他也看见我了,因为我看见他笑了一下。他的身体穿过阳台还不到一秒,只是由于身材比较高大,不过我还是看见了他的脸。

非常的俊美,虽然只是眼睛随意的一撇,我还是看清楚了,而且并没有太多的表情,反倒是非常的从容。接着就是很大声的一下闷响。楼下随即响起了一片尖叫。我也迅速赶到了楼下。那个男人已经死了,那惨状让我惊愕了很久,我是第一次亲眼看见死人,尤其是如此的突然和接近。

那男人居然和我同姓,叫陶炎冰,推销部的,推销部在七楼,他是打开窗子跳下来的,当时他的同事就在不远处,说本来坐在那里不说话的他默默地走到窗户面前,接着打开跳了下去。陶炎冰生前没有任何的异状,他的业绩是最好的,人缘也是最好的,据说还正在筹钱结婚。我忽然感觉生命居然这么脆弱,或许他也有他自杀的理由吧,谁知道呢,每个人都带着面具,面具下面是哭是笑只有自己知道。

事情很快就过去了,大家仿佛就像这件事从没发生过一样。我原本以为至少会议论一下,不过他们说的最多的却是最近的楼价啊车价或者是最近股票大跌之类的,仿佛前几天自杀的人就压根不是这里的。就连我天天遇见的在这里发信的大妈,一个最爱和我唠叨东长里短的长舌妇都懒得和人谈论,抑或是这事太普通了?警察来过,好像鉴定为自杀,他周围的人都避之不及,警察甚至想找个人了解下陶炎冰的近况都不知道。问到他们总是摇着手和脑袋,然后推了推夹在鼻梁上的金边眼镜挺廷笔直的西装去工作了。而我正在旁边收拾东西,并且还能帮他们解决些看似复杂但实际上白痴的要命的电脑问题。时间一晃很快,我在那里干了快一个月了,在一个月里我见过刘宗两次,他表扬了我一下,不过很快接着说,由于公司最近财政紧张,原本几百块的工资也只能先给我一半,不过他安慰我说,等三个月试用满了,正是签订合同,工资会提高,我自然高兴,虽然每天很辛苦,但好歹还是有些盼头。

在陶炎兵从我面前跳下去的整一个月的那天,我照例等他们全部离开后开始去检查电脑和清扫。由于公司居然发生了有人把部门电脑的配件包括内存条啊,硬盘之类的拆回家调换给自己用,所以所有的机箱都被上了锁,想想蛮好笑的,居然也会发生这种事。

一直巡视到七楼。

到七楼的时候已经全黑了,不想去开灯,我借着自己的手电照明。帮着把地上的纸屑拿起来。并检查是否所有电源和窗户都关闭了。当我要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忽然想到了陶炎冰用过的电脑好像还没被搬走,他的桌子也同样在那里没动。我一时好奇,想去看看。

桌子收拾了一下,抽屉已经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了。我随手翻了一下,用几张纸,上面很潦草的写着,芮,我爱你。

全部都是这句。我无趣的把纸条放回去。看了看他的电脑,似乎只有这台没有被上锁,我不知道在想什么,居然想把他电脑硬盘拆了下来。因为我忽然对这位和我同姓的人有着很大的好奇。

由于工具不好找,我只有勉强用随身的折叠剪刀。一边用牙齿咬着手电,一边用力拆着,现在想想真是愚蠢,如果别人看到了,还以为我是贼。大费周章一番后,我拆下了硬盘。并且迅速把工作做完。

我自己并没电脑,只好拿到一个朋友那里,他经常在外面鬼混,不过这里贼很厉害,所以他也以免费使用电脑为代价让我帮他看家,我拿着硬盘过去的时候,他正好要出门,两下招呼一打,自然是瞌睡遇见了枕头。

我迫不及待的把硬盘连上去,并启动了电脑。

里面东西不多,有些文档,还有些报表。另外还看见一些关于股票的文章,看来他正在炒股。这些东西我兴趣不大,不过却看见了一个视频文件,标题是楼。我好奇地点开了。

画面很黑,过了会有剧烈的摇晃起来。看得出好像是用手提摄像机拍得。画面里是白天,不过应该是黄昏了,画面带着淡红。正好对这那栋办公楼。旁边的声音很清楚,是一个非常有磁性的声音。

“芮,你看到这个的时候我可能从那楼上跳下来了。我很想很你结婚,真的,或许我们做销售的要撒很多谎,但这个绝对不是谎言。不过我没有办法了,我只能选择死,或许你会痛苦,不过好过你和我受一辈子苦好,你那么优秀,应该可以找到一个更优秀的男人。真是可笑,我一直在这栋楼拼命工作,连自己的生命也从这里完结。就像那条莫比乌斯带一样,我们像蚂蚁一样自以为可以走出去,但一辈子也没走出这楼。”声音结束了,镜头慢慢转过来。

真的是他,那脸虽然我只见过几次,却印象深刻。科技的力量真是神奇,本来已经死去多日的人,却感觉活生生的在那19寸的显示器里面。而且他的脸就和那天我看见的一样,俊秀,但毫无表情,如死灰一搬。

镜头后来晃动得厉害,不过我继续看着,直到结束,不过我总觉得画面中有什么不妥。于是一再地重复播放。

果然,当我看到镜头转过来,也就是陶炎冰背对着那办公楼自拍的时候。在后面的画面中,我看见了奇怪的东西,虽然只是一闪而过,但我确定看到了。于是我立即截取了画面,然后用工具慢慢放大,虽然不是非常清楚,但我还是看见了。
镜头里面,背面的办公楼七楼,我数了一下,正好是他第二天跳下的那个窗户打开了,而且正站着一个人。那人不是别人,竟然就是陶炎冰自己!面对这种情况只能说我自己看错了,但问题是他那张脸太容易认了。”陶涛说到这里,又看看我。我只好说似乎听说过人在将死之时,可能会出现看见两个自己的情况,也就是常说的出窍吧。陶涛也说,当时自己就是这样想的。

“我把视频复制了下来保存后,当天晚上又把硬盘重新放回去了。不过躺在那几平米的房间里,我闭上眼睛陶炎冰的脸就浮现出来。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多天,以至我很长段时间都神经衰弱。

每当我站在楼下望着那栋楼,似乎总能感觉那种无所逃脱的束缚感觉,在楼里呆久了很压抑。又过了两个多月,我的试用期满了,刘总找到了我。我自然非常高兴,因为毕竟很快就能成为这里的正式职工了。前三个月每次只能领到一半工资,而且还要扣除住宿费,基本上只是靠吃面维持着,几个月的方便面把我喂的和面条一样瘦弱了。

刘总依旧老样子了,咧着嘴,往一边笑着,不过上次红色的牙齿已经变得发黑了,而且使劲咀嚼着。

‘小陶,三个月你表现得不错。’听到这话我很开心,不过刘总很快又说。‘但是,公司很紧张,而且我觉得你这样的学历还是应该找份更好的,所以就这样吧,明天你收拾一下。’说完,把傻子一样的我晾在一边,自己走了。

前辈你能体会我的感受么,我觉得自己仿佛同垃圾一样,被人轻易的扫出去了。以前的雄心壮志突然被击得粉碎,如此差劲的我甚至连份打杂的工作都做不了。沮丧的站在四楼的阳台上。正好又接到了同学的短信,他是我在当地的同学,不过我一直没联络他,但今天他却说叫我出来聚聚,因为他升职了,想找我庆贺。而父母也一直在询问我的近况,我只能以谎言敷衍他们。但以前好歹有点希望,但现在没有希望的基础连谎言都无法成立了。

关闭手机的我站在四楼的阳台上,当时也是黄昏,红色的阳光正好射在我眼睛里,一点也不刺眼,不过我却觉得看什么都是血红色的。而且发现自己早已经泪流满面,扶着栏杆的手不自觉地把身体撑了起来,整个人猛的向外一斜,是的,我有想飞下去的冲动。

不过后背却被人拉住了,力气很大,一下把我拉回到里面。我暂时清醒了下,回头望去,居然是刚进来的时候看见的那个比我稍长一岁的那个女孩。不过这次她穿了一身黑衣,黑裤,脸旁似乎还有泪痕。一脸怒气的看着我。我不知所措,只能坐在地上哭泣。

‘你像个男人么?是不是他把你开除了?其实我早该告诉你,根本不该来,要不是那天着急着那笔生意,再加上最近那么多的事。’她忽然不说话了,我看见她雪白的脸毫无生气,嘴唇上也没有涂口红,上边的牙齿紧紧地咬着嘴唇。手里还提这个黑色的公文包。

‘我是个废物。’我低下头,说了一句。太阳已经快完全下去了,我们俩在阳台的影子被拉的老长,然后在最远处又交叠在一起。

‘你之前的那几个也是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他们都是被刘总骗来的。刘总是台湾人,是总公司委派的。他对谁都极其吝啬,虽然是销售部和人事部的负责人,但是他经常以试用期和公司利益不好的借口来搪塞,最后让你们走人。大部分人都在试用期满前离开。像我都是费了很大功夫才留下来。而且,他还挪用了员工的资金和广告费去炒股。我收集了将近三个月的证据。等他走后我会推荐你的,别轻言自杀,要知道,你死了,最难过的是身边的人,离你越近,你就伤他们越重。’女孩说完,拿起胸前的项链看了看,接着,又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走了。我把她的话想了很久,最后想通了。下楼的时候外面已经全黑了,不过月光还是很亮。

那天正好是陶炎冰自杀的第九十九天,也就是说明天就是他的百日祭奠了,我不想再呆下去了,我站在楼下,向陶炎冰死的地方想为他举了个躬。但是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感觉头顶一阵风呼啸而来,一个人如同麻布袋以牙膏砰的摔在我面前,月光直直的照在她脸上,我呆了许久,才认识正是刚才劝我的女孩。

她的眼睛睁着很大,仰面躺在地上,身体还在如同得了癫痫的病人一样,剧烈的抽搐。衣服上有拉扯的痕迹。脑后的浓稠的鲜血像蜂蜜一样,缓慢的身下流动出来,在银色的月光下映出了我那张因恐惧而扭曲的脸。脖子上的项链也断了,洒在了一边。那心型的吊坠也摔破了。居然可以打开,而且里面摆了两张很小的照片,一张是她,另外一张是陶炎冰。两人都笑得非常开心。我捂着嘴,过了好久才让自己缓过来,然后打电话报警,接着坐在楼下的砂石地面上守着她的尸体。

原来她叫谭芮,使陶炎冰的恋人,很快,警察鉴定她为自杀,很容易解释,恋人自杀后的一百天随他而去,同样,谭芮的死也没给这个楼层里的人带来太多的震撼,例行公事的询话后,就都各忙各了。我被刘总勒令离开。但是在现场我找到了一样东西,没有交给警察。因为我看见刘总和带队的警官亲密的交谈着。

是一颗槟榔。我打听过,整个公司只有刘总喜欢吃槟榔。我在谭芮的尸体的手上找到了那颗槟榔,一颗被嚼过的槟榔。谭芮带的那个黑色的包也不见了,不用说,自然是刘总拿走了。

第二天的下午,我没有离开,而是打电话给刘总,我告诉他,如果不来见我,我就把那颗槟榔交给警察。他先是冷笑,不过我对他说槟榔我保存的很好,唾液也是可以鉴定的,然后他不说话,电话那边传来很大的喘气声,他答应了下班后和我见一面。

一百天以前,我站在四楼,看着陶炎冰从我面前跳下去。而这个时候,站在我面前的是那个秃着脑袋,嘴巴里依旧咀嚼着槟榔,穿着考究的公司老总。我把刘总约到了陶炎冰跳楼自杀的地方。

‘我低估你了,以为你不过是个愣头小子。’刘总笑了笑,这次他整个嘴巴都开了,牙齿全都黑了,他背对着红色的阳光,看上去像没有牙齿一样,整个嘴巴宛如个黑洞。

‘说吧,你要多少钱?一口价,然后拿了赶快滚。’他接着说,我看得出他很急。

‘你的普通话说得很标准。’我冷冷地望着他,刘总笑了下。‘不干你的事。’

‘我只想知道到底陶炎冰为什么要自杀。’我接着问。刘总有点吃惊,不过告诉我,原来他亏空了公款,急于找到个替罪羊,他看中了急着结婚需要钱的陶炎冰,并以自己有内部消息来怂恿他,接着他把所有的亏空都栽在陶炎冰身上,自然,所有的事都被刘总赖的一干二净了。而陶炎冰的性格又非常自闭,他知道即便告也告不过刘总,只好自己自杀也不想拖累恋人。而谭芮也是被刘总从楼上推下来的。

‘是这样啊。’我叹了口气。刘总有点不耐烦。

‘你到底要多少,报各价啊。’

‘我不要钱,我只是把你交给他们两个而已。’说完,我便转过身,离开了那栋楼。

‘你搞什么?别以为吓得到我!我可不怕什么鬼神!’刘总在后面歇斯底里的大喊,太阳沉下去了,楼道里一下就阴暗了下来。

‘别走,那颗槟榔呢?’他依旧在我身后大喊,我转过身,从口袋里掏出把钥匙,仍给刘总,他疑惑地望着我。

‘我把他放在陶炎冰用过的机箱里,你慢慢找吧。’说完,我便离开了,刘宗连忙冲了进去,我听见了他的咒骂声和翻找东西的声音。

我到楼下,用以前配的钥匙把搂里的所有出口都封了起来。离开的时候,我依稀听见刘总在里面疯狂的大叫放我出去。”陶涛叙述的时候一直很平静。我打断他说。

“你把他关在那楼里一晚?”

“是的,然后我离开了那栋办公楼,离开了那座城市,后来听说他疯了,有的说他从楼上跳了下来。总之后来我就不知道了。”

“这么说你不是在那里摔伤的啊?”我觉得有点怪异,陶涛终于笑了下。

“是的,我回到了这里,重新找了份工作。但是繁重的压力依旧使我喘不过气,可能像陶炎冰说得一样,即使我能走出那栋办公楼,却走不出我心中的楼。但是当我真的跳下去后我又省悟了,既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自然要好好珍惜,所以前辈放心吧,我不会再做傻事了。”说完,我好像又看到了以前那个性情开朗而阳光的小师弟了。

继续聊了会,他的父母走了进来,我也要上班了,和他告辞后我走出了医院。不过当我走进报社,看着那高耸入云的办公大楼的时候,我忽然感到了一阵恐慌,站在门口老半天也不想进去,我不知道,是否自己也同陶涛说的一样,活在一栋大楼里面。(楼完)
第三十六夜 跑

  林斯平在这里呆了几天后就离开了。不过最近城市里总流传着一个说法。那就是在夜晚独自赶路的时候,会经常遇见个怪人。
  说是怪人,是因为他老是从后面猛地冲上来,如果你带了包或者其他东西之类的话,他会抢走,然后继续跑。如果去追他,他则会大声高喊。
  “跑啊,跑啊,来追我啊!”接着便是漫长的赛跑。似乎从来没人追上过,自然也没人看见过他的容貌,而且据那些遭遇过的人叙述来看,这个人经常会改变穿着,甚至个头的高矮等等,总之是非常的奇特。当然,仅仅是传说罢了,因为起码我和我认识的人都未曾遇见。
  周五是比较忙碌的日子,每次都会弄得很晚,因为要把排版好的报纸大样拿去印刷,快过年了,需要写的东西也多,没想到把所有事忙完后居然快十点了,这才想起连晚饭也没吃,匆匆交付好一切后,就提起外套回家里了。由于肚饿,我没有走通常回家的大路,而是拐了个巷子,抄近路,想去吃点夜宵。巷子还算宽敞,但是却非常的漫长,整条路上别说人,连条狗都没有,还好我不是女孩子。由于没有路灯,我几乎是扶着旁边的墙壁走的,走一会儿再用手机照一下,冬夜大家似乎都睡得很早,狭长的路上我居然没有看到一个行人。还好手机刚刚充满电,用来照明到也无所谓。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却听见身后响起了很急促的脚步声,我感觉到身后有人快速的接近,不过没等我反应过来,只是刚转过头,一阵夹杂着汗臭味的风便扑面而来。一个人飞快地从我手中抢去了用来照明的手机。手机的灯光让我稍微看清楚了点,个头中等,但是他在这么冷的冬天居然只穿了件单衣,可是裤子却还是厚实的棉裤。
  “来追我啊!”他居然高喊了句,但声音却异常刺耳,甚至带着苦苦的哀求一样,如同滴进池水的墨汁,迅速在巷子中回荡开来。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两步。当他的第二声发出的时候,却已经看不到人影了。你可以想象下,在这样个冬天的夜晚被人抢走手机是什么感觉,我如同一个傻瓜一样呆立了几秒后,只好自认倒霉,扶着墙回家,当然,回去后那裤子就无法再穿了。我可以想象明天纪颜知道后将会是什么表情。
  “你是说真的?太有意思了!”纪颜几乎把喝进口中的啤酒吐了出去,一个劲的捂着肚子大笑起来,我则委屈的吧手叉在胸前,鼓着脸斜靠在沙发上,没好气地看着他,直到他稍微停止一点。
  “不要再取笑我了,一个手机到不贵,不过要重新去输号码然后还要通知那么多人太麻烦了,下次遇见抢手机的我直接给他钱算了。”
  “嗯,是个好办法,你说会不会是冬跑爱好者?”他又在开玩笑了,我没有搭腔,而是要求他陪我去再买个手机。周末的天气和街上的行人一样,拥挤的令人发热,大家仿佛如同刚刚出炉的面包,鼓涨松软。我们选择了步行去,老原因,纪颜讨厌汽车。当我们经过昨天那条小巷子的时候,我执意一起再走一次。纪颜笑我呆——难道人家抢了你的手机还会又在原地叫卖么?这和刻舟求剑有什么分别。我却极认真地说,丢掉的东西,应该去丢掉的地方去寻找。
  小巷子里只有几个孩子在玩耍,这里原本是城市的中心繁华区,但依旧有几条这样的老巷没有拆除,倒是照顾了这几个小鬼,不至于让他们玩到马路上去了。黑灰色渗着水滴的墙壁粗糙得很,在白天看去依旧令人不舒服。巷子两边大都是在这里居住了几代的家族了,相互之间熟悉的很,不过也搭了很多竹棚砖房之类的,大概是用来存放杂物,不过使本来就不宽敞的过道更显得拥挤。走在高地不平青色开裂的旧石板铺成的地面上,我们尽量放慢脚步,四处望,还向人打听是否有一个爱跑步的人,结果当时是没有。巷子的出口已经可以看见了,再过去点就是手机专卖店。看来我真的要破财买个新机子了。
  “倒不如我直接打打看,说不定他正在旁边拿着你的机器向人叫卖,我们一边打一边四处走。”说完居然真的拨通了。
  我刚想笑他,但很快笑不出了。
  我听见了自己非常熟悉的铃声。那是我自己设置的。虽然开始比较微弱,但现在已经非常强烈了,我能清晰地听到。
  “今天好运气,老狼请吃鸡,请吃鸡,你打电话我不接,你打他又啥用啊。”纪颜也听到了。声音来自于前面。
  很奇怪,巷子的出口处好像有个空置的竹棚,门虚掩着,声音是从里面穿出来的。纪颜对我示意,大概是两人慢慢过去,包抄一下,怕他突然冲出来又跑掉了。
  我们如同小偷一样摸了过去,甚至还做好了搏斗的准备,如何闪避,如何左勾拳,右勾拳,让他知道惹毛我的人有危险。心里感叹看了这么多年的动作片终于不必在家里对着镜子“自打”了,等到那小偷一出现我就冲上去,我绝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李小龙成龙释小龙会在那一刻灵魂附体。何况今天还有有纪颜在,我自然更不会胆怯,不过事情并没如我想象一样,直到我们走到门口,里面也一点反应都没有。我拉开了门,阳光透过空隙,恍如拉开了黑色帷幕的舞台一样,里面的东西一下被看了个一清二楚。
  里面只有一个人,一个躺在一垛厚厚的草堆上的人,这里的人经常会准备一些干草用来防冻之类的。不过准确点说,那个人应该是具尸体了吧。
  他赤裸着上半身,我从以前未见过这个人,剃着个平头,他的脑袋就像一个肥胖的仙人掌一样,额头高耸,宛如一个大包,稀少而短的碎眉如同胶布似得贴在眼睛上面。他就像的了甲亢的病人,本来细长如缝的眼睛被暴出的眼球硬是挣得像铜铃一般大。宽而塌陷的微带着赤红色的大鼻子下面的嘴巴吃惊的张开着,惨白如死鱼肚白般的舌头耷拉了出来,嘴角边上,胸口有些鲜血,他的脸苍白如纸,似被白色油漆刷过。我看见他的左手正拿着还在唱歌的手机,那正是我昨天被抢的。下身穿的倒是棉裤,不过奇怪的是,他那双平底胶鞋磨损的太厉害了,几乎快磨没了。在他身体旁边,扔着一件内衣,我用脚碰了碰,居然冻上了。他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难道是冻死的?
  我们很快报了警,本来平静的巷子被弄得热闹非凡,旁边的住户老的少的忙的闲的还有拿着挂着肉丝的菜刀抱着吃奶瓶的孩子来出来看热闹的,看来鲁迅先生所说的国人爱看热闹的心里倒是亘古不衰。不过这家竹棚的主人可就苦了,哭丧着脸一个劲的和警察解释自己从来都是好人,除了偷过邻居家的几串腊鱼腊肉没事偷看过往裙子太短领口太低身材太好的女孩欺负欺负大人不在身边的小鬼躲在暗地里咒骂几句工商执法人员对着马路上的奔驰宝马排气管吐口水外连蚂蚁都不敢踩死一只何况杀人乎,当然,前天杀的用来煲汤的鸡除外。问话的警察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陈述,对他盘问了几句就开始调查死者身份了。作为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我和纪颜也接受了盘问,不过警察对他抢了我的手机比较感兴趣,当然,手机被当作证物收紧了塑胶袋,结果我恐怕依旧要买部新手机,我想没谁愿意使用一部被死人握了一整晚的手机。
  “你怎么看?冻死的?”我问了问对着方面比较专业的纪颜,他从发现尸体开始就没说过一句话,当然,除了应付警察的盘问。如同平时一样,收起了笑容一脸严肃的他摸着光滑的下巴一直望着那具尸体。
  “不像。“他终于开口说话了。
  “哦?那他是怎么死的?”我好奇地问。
  “鲜血,你也说当时他在跑步,我觉得他可能是累死的,夺去你手机的时候是他跑的最快的时候,也正是就要油尽灯枯了,最后他一头栽进了棚子里,天色太暗,你没发觉。嘴巴旁的鲜血来自肺部,长时间剧奔跑,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天夜晚,需要大量呼吸,那些冷空气呼进肺部,造成肺部毛细血管破裂导致出血,当然,还有其他症状,不过最令我觉得费解的是,当人累得吐血的时候为什么还再不停的到处奔跑,太不可思议了。”他的视野没有离开尸体,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尸体的脚上的鞋子。
  “看来有必要弄清楚他的身份。”纪颜忽然走过去和警察交谈了起来,起初警察有点不耐烦,然后纪颜当他的面拨通了个电话并交给那个警察,很快我从他的脸上看到了惊讶和惶恐的神情。两人谈了会,纪颜就过来了。
  “好了,我们可以走了,死者的身份还在查,不过他们很快会打电话通知我们。”说完便拉着我回去了,自然,手机也没买成功。不过我很好奇警察为什么对纪颜的态度大变,问起来,纪颜却眨巴眨巴眼睛,笑道:“只是认识这里警队的朋友罢了。”看来他认识的人还真是不少。
  我们回到纪颜家中,很快便接到个电话,他嗯嗯了几下后挂断了。然后望着我说:“他是个运动员,准确地说是名长跑运动员。”我一听,难怪,看上去身体还蛮健壮。纪颜穿好外衣,对我做了个出去的手势。
  “去省田径队吧,或许能问到点什么。”他依旧是老脾气,对任何奇异的事一定要查个清楚才满意。省田径队离这里不远。很快我们便从队里的主管主任那里知道,这个死去的运动员叫连富华。二十二岁,是省里很有希望的长跑运动员,不过失踪几天了,没想到居然横死街头。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别的消息,他和其他人也无任何冤仇,平时是个很检点的人。我们失望的回来后,验尸报告也出来了,算比较快的。和纪颜想的一样,没有外伤,属于运动过度导致肺部呼吸衰竭。简单的说,他是累死的,或者可以说是跑死的。见过死法多样的,但这种死法和自己用双手掐死自己没什么两样了。
  “你说是什么促使他不停的跑呢?”纪颜的眼睛看着窗外,突然问了句。我当然不知道,总不可能说连富华是在练习吧,这未免牵强了点。
  “另外,那个时候他抢你手机却反倒叫你追他,这也很奇怪啊,那种情况下估计他应该已经接近极限了,却仍能跑那么快。”纪颜继续说着,他习惯于把所有问题一一列举出来,这样才能有条理的解决。我和他想了一下午,都没个头绪。但是很快,另外名死者也被发现了,死于同样的症状——活活累死的。看来连富华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当天晚上,纪颜收到了卷录像带,与其说是他收到的,倒不如说是警察给的,这卷带子时发现第一个死者的时候收到的。我和纪颜坐了下来一起观看。
  画面很暗,但还是可以看得蛮清楚。似乎在一个非常空旷的地方,天气很暗,四周都是黑色的石砾和砂石。还有一条白色的跑道,非常简陋地面也很粗糙,但勉强可以算是条跑道吧。跑道上有个人在跑步,似乎是个年轻男子。他看上去很辛苦,但还是拼命地奔跑,过了下,在年轻男子的前面,跑道上不知道怎么出现了两架切割机,并且把它们发动了,但跑步的人没有丝毫停止的意思,虽然他大声叫嚷着不,但是身体却奇怪地一直冲了过去。

  恐怕下一秒钟的画面真的是令我和纪颜骇然,年轻人以飞快的速度穿过了切割器,接着就像慢动作回放一样,年轻人的身体依旧前倾着,但他的脚掌却留在了那里,伤口向外喷涌着鲜血,但他却爬起来,用失去脚掌的伤腿继续跑着,在白色粗糙的跑道上留下一串圆形的红色印记,每跑一步他都拼命地大喊一声,没过多久,他就倒在了地面上,但是腿却依然坐着跑步的动作,但是越来越慢,终于,他没有再动弹了。
  “看到了吧,一直再跑,直到死亡。”开始穿者风衣的人出现在镜头前说了这么一句。似乎经过了处理,他的声音听起来象机器人一样生硬冷冰冰的。
  “人一辈子都在努力向前奔跑,为了前面的目标,名利金钱女人或者尊严,反正是要跑得,所以我让他们干脆一齐跑起来,只要你开始跑,你就无法停止,只要你开始跑,你的腿你的身体就不属于你了,停下意味着死,不过即使一直跑也会死,除非有人可以。。。。。。”画面停止了,成了一片雪花状。
  纪颜站了起来,关闭了电视。
  “这算什么,是挑衅么?”我生气地说,纪颜却似乎若有所思。
  “跑,跑到死,或者有人。。。。。。”他看来想到了些东西,不过也不完全。
  “这个穿风衣的人是疯子么,或者是看多了《电锯惊魂》系列?把人命当儿戏来开玩笑?”
  “不,他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玩游戏。”纪颜伸出左手打断了我的话,“吉普塞人有一种咒语,可以隔着很远控制人的身体,道术也有,以替身的形式,但是那大都是希望操纵别人或者干脆杀死受害者,但这个人却让那些人不停地奔跑,这就有点不合情理了。如果是你被操纵,身体不受控制的奔跑,哪怕前面是悬崖或者是火海,你说你会有什么感觉?”纪颜朝我望来。
  “当然是憎恨,绝望,抑或是对死的恐惧之类吧。”我靠在沙发上不加思索的回答,忽然转念一想,“你干吗拿我打比方啊,真不吉利。”
  纪颜笑道,“你还把我的来电设置成老狼请吃鸡?”我也笑了笑。不过笑过之后当然是要弄清楚这个风衣男子的真正目的。我们回到了警队,咨询了第二名受害者的信息,这个人是个小偷,或者说是惯偷,非常难抓,因为据说他的奔跑速度不亚于职业的运动员。当然,他也是死于运动过度而缺水导致了身体发热从而并发了急性肾衰竭。也就是说,同样是跑死的。
  “似乎和连富华一样,这个人也是个跑得非常快的人。”纪颜翻看了下他的资料。我也附和了句,的确,目前除了录像里的那个被砍去腿的年轻人之外,发现的两个死者都是运动量很高的人,尤其擅长跑步。线索并不多,至于那盘录象带,似乎暂时业看不出什么端倪,整个背景似乎是在郊区的偏僻地带,就算找到估计人也早跑了。切割机的牌子倒是看清楚了,问题这种机器非常普及,任何人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不过话说回来,这年头连航空母舰都能买,还真不知道是有什么钱买不到的。
  看来,我们唯有守株待兔,等着他继续如同操纵木偶一样让受害者不停的跑起来。反正是周末,我自然陪着他,中午的时候,两人随意买了点面包饮料权当做午餐。
  “你说的那个咒语是怎么回事?”我们站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我喝着可乐问他,纪颜吞下口面包,和我解释起来。
  “作为非常古老神秘的民族,他们又非常弱小,四处流浪,据说神可怜他们,教会了吉普赛人使用魔法,其实就是咒语,包括简单的读心术,和占卜。但是,也还是有一小撮人利用咒语控制人,吉普赛人没有使用魔法的介体,也就是血液和契约,所以他们需要靠水晶球或者塔洛牌之类的辅助工具来实现。很早的时候有吉普赛人靠使用黑水晶来控制他人,成为傀儡。所以我说这次有点相像,不过我始终不明白那个人的目的,还有,吉普赛的魔法师通常无法可解,除非施法者死去。而录像的意思好像某种方法可以让人停止奔跑,这才是重点啊。”
  我疑惑的表示或许只是那个疯子的戏言,纪颜摇头,他说他觉得那个人不像是个精神失常的人,这么做一定有自己的目的,而且他把录像带发到警察局恐怕还会发到电视台或者杂志,可能会弄的人心惶惶。纪颜提议再去仔细看看录像带,虽然我对那断腿不是很难受,但好歹刚刚吃完东西,我不想有恶心的感觉。但纪颜还是硬拉着我去看了。
  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我几乎看得厌倦了,但纪颜却始终盯着显示屏,然后不时的倒带定格。忽然,他定住了画面,手指着左上角的一个小点叫我看,我眯起眼睛仔细一看,好像是一架飞机。
  “准确的说应该是教练机。”纪颜肯定地说,我奇怪他怎么这么确定,他告诉我,一般的民航飞机这个高度我们是看不到的,而这个城市郊区附近有一个大型的军工飞机工厂,有教练机的出现不奇怪,看录像带的天气,应该是前几天的阴雨的时候。纪颜兴奋地告诉我,只要能查到最近教练机的飞行路线,一定可以找到录像带里的地方。当然,我们必须要先去查,因为是军工产业,相对来说不是太好说话,我们费了很大的气力才打听到最近教练机的飞行路线。我们没有告诉警察,纪颜说警察出动的话目标太大也过于招摇,所以所有的事都是我们独自去做的。
  按照收集来的资料,我们分头寻找,将近一下午过去了,终于发现了城南外一个正在兴建的大学体育中心很符合录像带里的画面,不过我们赶到那里时候,因为是周末,似乎工地上很冷清,果然,我们看到了条跑道,还有切割机,全部符合了。但我总觉事情似乎太顺利了。而且整个施工现场过于安静,一个人都看不到,死气沉沉,就算是周末也该有些值班的人员吧,到处堆放着钢筋水泥和砂石。

  “他们似乎把手头上的事都抛掉了。”纪颜奇怪地走到一片沙地旁边,一把铁锹正插在沙子上。我大喊了几句有人么,但回应我的只有不断地回声。在不远处,有很多杂乱无章的脚印,我和纪颜决定顺着脚印找找。脚印虽然乱,但却一直延伸到好远,看得出有一大群人,地面上还有很多呕吐物。我和纪颜互相看了看,内心里涌出一股很不好的预感。
  果然,在顺着脚印追了几百米之后,我们看到了。
  相信大家都看过南京大屠杀相关的资料,有时候鬼子们把要执行枪决的人赶到墙边,然后集体扫射,尸体就像柴草一样,一摞一摞的,压叠着。现在的画面也是一样,只不过看不到那么多的鲜血,却更让我觉得冷。
  大约一百多的工人模样打扮的人,个个面白如纸,有的口吐白沫,倒在墙边,而且都已经死了,但尸体居然还是温热的。重叠再一起,形成了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尸堆。只是非常奇怪,大部分尸体的额头上都有或多或少的擦伤,都红肿起来了。
  我们正准备打电话,但是从墙角处慢慢出现了张轮椅。上面坐着一个带着风帽穿着风衣的男人。
  “看来你还是发现了录像带里我故意拍下的飞机啊。”他的声音不再是录像带那么难听了,带着磁性却非常阴沉。纪颜没有说话,只是手指着尸体。
  “你干的?”
  轮椅上的人摘掉风帽,露出一张几乎是残缺不全的脸,他的头发全掉光了,左边的眼睛完全被额头上伤口增生的丑陋臃肿的肉芽耷拉下来盖住,巨大的鹰嘴鼻歪在了一边,上嘴唇只剩下三分之一,盖不住肉红色的牙床和仅有的几颗碎牙齿,右脸上还有道很明显的伤疤。他似乎受了很严重的伤害。他笑了一下,姑且称之为笑吧,恐怕世界上没有比这更难看和恶心的笑容了。
  他接着摇了摇头。
  “不是我杀了他们,只是让他们跑了起来。你来晚了,几分钟以前还能看见几百人拼命奔跑的场面,何其壮观啊,即便是前方有墙一样的阻碍,他们也顶着奔跑着,虽然中国有句俗话,‘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过似乎刚才就不太适用了。”说完,他难以克制的又大笑起来,由于没有嘴唇,他的笑声就像漏了气的鼓风机一样,呼哧呼哧的。
  我和纪颜的脑海里恐怕都同时出现那样的画面,上百人拥挤在一起,拼命地朝墙撞去,他们不愿意,但身体却不听使唤,就如同看不见玻璃的苍蝇一样,一下又一下的往透明的世界撞去,直到气绝身亡。
  “你到底想干什么?玩弄人有这么开心么?”我看得出纪颜一直在克制,但他的眼睛已经在充血了,嘴唇也变得鲜红,整个人就像是一头发怒的狮子,看准了猎物正要冲锋一样。轮椅上的怪人也有点警惕,收起了笑容,轮椅朝后退了几下。
  “我曾经是个天才运动员,一个非常热爱跑步的人,如果不是那场该死的车祸,不是为了躲避那个反应迟钝不知道跑动躲避的蠢货,我不会搞成现在这样,说不定去奥运会的就不是刘翔而是我了!车祸后我破了相,而且下半身永远瘫痪,我想过自杀,但是,上帝是公平的,在我最低谷的时候,神力出现了,我得到了块黑色的像云母一样的东西。”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发着暗光巴掌大小的黑色晶体,在晶体的旁边居然起了层非常厚的黑雾。不过很快他又收了起来。
  “我获得了神力,是的,我可以控制人的双腿,我可以让他们不停地奔跑直到死,除非失去了双腿,你也看见了录像了,即便没了脚掌,那个人也在往前奔跑,对一个无法奔跑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看着一群傻瓜跑步更令人兴奋和开心的呢?”他的脸在抽动,看得出很想笑,却在忍住。
  “你用录像带无非想引我们过来,到底有什么目的?”我大声质问他,怪人不屑的看了我一眼,伸出如枯枝般的手指着纪颜。
  “我只是要他,和你无关。”
  纪颜听完吃惊地说:“我不认识你。”
  “是的,我和你也不熟,但是,一个男人告诉我,只要我把你引诱到这里并杀掉,我就可以获得更多的神力。”
  男人?到底是谁?
  “好了,废话说完,我们开始做游戏吧。”怪人把手指向了我,“其实我大可以杀了你,不过我始终觉得做游戏才是有意思的,就这样让你们跑死胎无趣了,这个眼镜是你的好朋友吧,现在我就让他跑起来,我说过,想要破除这个诅咒,只要另外一个人跑得超过他,那诅咒自然会落到那个人身上。你们是好友,两个只能活一个,好好选择吧,而且你最好快点,我看这个眼镜的身体跑上十分钟就会断气了,哈哈哈。”他话音刚落,我感觉自己的腿就没有知觉了,自动跑了起来,并且跑向了跑道。纪颜和怪人离我越来越远,我只能看着,却听不见他们的谈话,跑速越来越快,起初我还能支撑,但大口的呼吸使得很快大量的冷空气灌进我的肺里,我的喉咙气管肺部像塞了块有着锋利边角的冰块,但身体却热得要命,眼睛也开始充血了,前面的视野开始变得狭窄。腰部以下的大腿开始抽筋,但却依然在剧烈的摆动,浑身的每一块肌肉仿佛被针线穿了起来,每次拉扯都产生剧痛。整个身体仿佛像在不停的挥发一样,如燃烧了起来似的。
  我得腿已经不属于自己,平时的我绝对跑不出这种速度,看来怪人不但可以让人跑起来,甚至还可以控制速度。神智开始不清楚了,大概几分钟后,当我即将丧失知觉的时候,我感觉有什么东西飞速的穿越了我,接着就昏过去了。不过当我醒来的时候,自己却躺在了跑道上,纪颜正在我用手指蘸着水涂抹我的嘴唇。
  嗯?我怎么没再跑呢?而且纪颜也没有动啊。纪颜见我醒了,笑着指了指远处,那个本来做在轮椅上的怪人居然在前面飞快地奔跑!
  “这个蠢才,我本来靠杀掉施法者来破除咒语,可是他居然跳了起来开始奔跑,并对我说自己可以让别人跑当然也可以使他的身体跑起来。我自然在后面追他,他不时的回头嘲笑我的愚蠢,可是没想到他的左眼的视野不好,居然从你身边跑过去了。结果按照他说的,诅咒落到自己身上了,你就没事了。”真是戏剧性的结局,不过我也知道了,为什么连富华要抢我的手机,为什么只有跑得最快的两个人死了,因为没人可以追得上他们。
  “不过,还有事没弄清楚。”纪颜站了起来,走到工地的起重机旁边,拿出一桶汽油泼到跑道上,然后点燃根香烟,站在那里看着跑步的人。
  “告诉我,那个人是谁。”纪颜猛吸着香烟,火光一闪一闪。怪人痛苦地高喊起来。
  “他是一个留着银发戴着墨镜的高大男人,肩膀上停着一只模样很怪有点类似蚕的动物。我真不知道他是谁,你饶了我吧,我错了!”他的声音已经模糊不清了,气喘的厉害。
  纪颜听完,脸色变了,但那人继续高喊着放过他。
  “你要我怎么做?要不杀了你,要不为你找个替身?算了吧,你还是慢慢跑吧,享受一下,反正你喜欢跑步。”说完,站了起来,扶着我离开了,等走了一段路,怪人跑到汽油那里的时候,纪颜把香烟弹了出去,跑道立即燃烧起大火。
  “以地狱之孽火洗涤尔等之罪。”纪颜低沉着说了一句,我看见怪人马上就烧着了,像火人一样继续奔跑着,并发出痛苦的怪叫声,不过没多久,他就躺了下来,不动弹了。我不忍再看,转过了头。
  我们拣起了地上遗留的那块黑色云母状的东西,不过纪颜的手一碰,那东西就像冰块遇火一样融化消失了。
  “到底是什么?”我看了他呆了老半天,问了句,不过纪颜没有回答我,只是说了句走吧,回去再谈。路上纪颜说,虽然烧死那人是为了超度而偿还罪孽,可这毕竟是纪颜第一次亲手杀人,心里也非常不舒服。我安慰了他几句,但纪颜依旧愁眉不展,我知道他还想着那块黑色碎片和银发的男人。(完)
第三十七夜 肉符

刚随纪颜回到家,发现他的邮箱里躺着一封邀请函,包装得非常华丽,打开蜡封的开口,居然还能闻见香味。纪颜看了看,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询问他是什么,他笑着说是以前儿时的玩伴,希望我可以去参加一个聚会,就在今天晚上。纪颜还说,这个人是他父亲好友的女儿,两家以前住的很近,所以他和那个女孩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耍,不过十岁后女孩便搬家了。
“噢,那倒算是青梅竹马了。”我打趣道。纪颜摆摆手.笑而不答,
良久后才说:“我只当她是妹妹,不过既然是她请我,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今天发生太多事了,本来打算一起去喝酒,倒不如直接去她家吧。”这等好事我也很感兴趣,再说从邀请函来看这人的来头不小。果然,半小时后来的一辆黑色的林肯加长轿车停在了纪颜家,看得出纪颜也吃惊不小。
车门打开,一个戴着白色丝制的网状面罩的女孩走了下来,头戴白色的绒毛帽,我看不清楚相貌,不过从身材来看的确是不错,很高,而且衣物都是名牌货,果然是富家千金啊。
车上下来的人望了望我们,然后走到纪颜面前,掀开了面罩,果然非常漂亮,不过更让人心动的是高雅的气质。尤其是宛如奥黛莉赫本的鼻子和白皙的皮肤,让人有无法说出的欣赏感。
“纪颜哥哥,很久没见了。”女孩笑着说了一句,纪颜也笑了笑,随即介绍了一下我,这才知道女孩叫齐雅琼。
原来她请客纪颜去是因为她刚刚过世的表哥留下了一大笔遗产,所有有资格的继承人都被邀请到她半年前逝世的姑父家中,等待分配。我毕竟是外人,在加上女孩的家路途遥远,只好暂时和纪颜分开。
车子很快就消失了,看来这几天会比较枯燥了,不过纪颜留下了很多以前探险的笔记,以及他父亲的书籍文稿,没事看看,还是可以打发时间的。从中随意抽取了一本,就自己回家了,晚上电视无聊,不明白网络泛滥的时代电视台还停留在上个世纪的操作方法,播放着无聊的电视剧和无聊的综艺节目,当然,我也无聊,所以早早洗脸上床,怕睡不着,只好把笔记拿来读读了,谁知道读完第一篇更没办法睡了。
第一篇的名字叫肉符,其实感觉和日记一样,不过没有记录时间罢了。看说法的方式,这应该是纪颜父亲写的。
“昨天刚刚回家,便被得知旁边搬来一户人家,看天色太晚,也不想去打扰人家,没想到他们却主动来了。
我开门一看,便是一个孕妇,穿着宽大的米红色长袍,左手扶着肚子,右手被一个年轻的男子托着,年轻的男子看上去非常惶恐,仿佛托着七宝莲灯的卷帘大将,虽然比女子高了半个头,但他弓腰垂首,样子谦卑,反倒比女子看上去矮了不少。
这名孕妇留着短发,皮肤略黑,总体还算清秀,见我有些惊讶,便爽朗地笑着自我介绍说自己是刚刚搬来的,因为快要生产,所以选一个环境僻静清新优雅的地方养胎。我倒也欢喜,自从小颜出世后已很久未曾听见小孩的笑声了。我告诉妇人,若是有什么麻烦事随时支吾一声,邻里之间一定互相照应。一番自我介绍后,我知道他们是做小生意的,租下我家旁边的房子一做生产之用,二做铺面,到也一举两得。
女子说自己叫唐兰,我问起男主人姓名,但他却闪烁其词,言语间好像很是为难,倒是唐兰说她见男人最怕见生人,其实非常好相处,然后两人便告辞回去了。望着他们的背影,我忽然想到,既是做小店吆喝生意怎么会害怕生人?而且那男子的神情是在太奇怪了,与其说是丈夫,到更像是仆人一般,不过世间惧内之人甚多,到也不足为奇。
可我万万没有料想到,自从这对夫妇搬来,以后的怪事却接踵而来。
对于我来说,要么就在外面旅行,回来就忙着整理笔记或是记录。我虽然不需要非常安静的环境,但我的新邻居的声音似乎有点过于吵闹了,听上去是在装修,忍耐了一小时后,我决定过于以下,也算是对于昨天的回访。顺便提了些我从山东带来的上好的山楂,山楂又叫红果,孕妇吃还是不错的。
(纪颜以前的家是住在一片片的平房,两家邻居相隔非常近的)除了门,便来来到他们家门前,门没关,虚掩着,我站在门外喊了一声,年轻的男子出来了。
他的额头很多汗,眉毛也紧皱着,我想他大概是刚才的工作繁忙对叫门的人很厌恶吧,不过他看见我之后马上调整了神态,而且把右手特意背到身后。天气有点热,他只穿了件背心,下身是花格短裤,左手拿着一把老虎钳,站在门里笑着说:“是纪先生啊,有事么?”
我向他表达了友好的意思,并把山楂递给了他,年轻人有点意外,不过推托了下还是接受了。
“是我们装修店面吵着您了吧,我听别人说纪先生喜欢写东西,我虽然是老粗,但知道写字这事一定要静心,环境不静心怎生静的了?只是这点面急着开张,一时有些冒犯希望先生原谅。”他说的非常诚恳,而我也不便再继续强调,于是照例问了问他妻子的近况,只是奇怪,年轻人始终不请我进去,而他的右手也一直背在身后。
我起初对这对奇怪的邻居夫妻到也不觉得如何,店面的装修很快完工了,对大家来说有个杂货铺倒也是方便之事。后来,唐兰和她丈夫也就和大家混熟了,可是攀谈的时候却始终不知道他们是哪里人,而他们说话口音很杂,几乎随时变换,大家人后多有议论,不过两夫妻从来笑脸相迎,一个月过去了,大家也渐渐忘记去猜测他们的身份。
由于我有早起的习惯,因为那时候天色最暗,而且也最安静,适合思考和写东西,不过自从唐兰夫妻来后,我却经常在早上的时候听见有人倒东西的声音,其实倒垃圾也不必起的如此之早啊,或者是哪所为的‘垃圾’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邻里之间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大家坐在一起,互相品尝别人的菜,这种习惯成了默许,谁家做了好吃的,都会招呼大家的孩子来尝尝,有时候孩子自己都会自动过去,偷偷用手拈上,大人们即便看到也装作不知道。
昨天唐兰端着饭碗坐在外面,她也是极喜欢小孩,甚至到了溺爱的地步,无论是谁家的孩子,只要她看见,都要招呼过来好好的逗逗,或者塞点糖啊,水果之类的,孩子们也很喜欢这位漂亮又和善的阿姨,时间一长,有时候也肆无忌惮,连孩子的父母看的都有点恼有点过意不去,但他们两夫妻却始终笑着,大家都奇怪,即将要做妈妈的人了,居然如此喜欢小孩。
唐兰最喜欢四姑的外甥,小孩长得虎头虎脑,里面男人叫了句,唐兰和孩子逗了下,便进去了,饭碗放在了地上。四姑的外甥见碗里似乎有肉,于是自顾着用手拿了一块,刚要放到嘴里,正好被出来的唐兰看到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几乎让在场的大家匪夷所思,一向对孩子慈眉善目的唐兰,忽然如母狮一样,猛地冲过去,打翻了孩子手中的肉,然后抓着孩子大吼道。
“这肉不能吃!不能吃!”
孩子当场吓傻了,然后哇的大哭。四姑也抖着一身的肥肉掂着小脚跑了过来,一把把孩子从唐兰那里拉过来,然后插着腰点着对方鼻子开始痛骂,说孩子吃块肉有什么了不起,四里八乡的孩子那个不是吃大家邻居的饭菜长大的。唐兰低头不语,任凭四姑痛骂,和旁边的人的指点。
“又不是你身上掉下来的!急个什么劲!”不知道骂了多久,四姑还嫌不够,我有点看不下去,刚想过去,一直低头的唐兰忽然猛抬起头,直视着四姑,四姑愣了愣,居然说不出来了。
那一刻我也骇然了,唐兰的眼神里如同野兽的眼神一样,那绝对不该是人类该有的目光。四姑不敢再看她,低头骂了几句,转而开始数落小外甥,两人一边哭一边骂,走开了,围观的人见没热闹可看,也散了。这时候唐兰的男人才走了出来,扶着唐兰的肩膀,轻拍了两下,我看见唐兰的眼睛里全是眼泪,夫妻二人相拥着走了进去。
我看了看地上的肉块,忽然非常好奇,刚想过去拾起来,忽然年轻的男子一下挡在我面前,拿走了那块肉。我清晰地看见,他那肉的右手手腕上,贴着一块很奇怪的东西,但速度太快,实在看不清楚。
日子每天在过去,似乎唐兰生产的时候也差不多了。两人的杂货铺生意到还凑合,虽然其他人都对那事淡忘了,我却是个好奇心极重的人,或许这不该算是个优点吧,说是嗜好更恰当。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借故亲近他们夫妻,没事聊聊天之类的。他们对我还是非常尊重,可是没当提到关键问题,像来历,或者他们的身份,两人就含糊其辞,一直到今天,我和他们谈到孩子。
我问唐兰,是头胎么。唐兰惊了一下,然后就不说话了。旁边的丈夫叹了口气。
“说到孩子,没人比我们更命苦了。”他似乎还要有说下去的意思,可立即被唐兰在下面拉扯了下袖子,两人以唐兰要安胎的借口回去了。这反倒令我更加奇怪。而且我从未看见唐兰去过医院检查,虽然肚子更大了,走路都非常不便,可她却没提过到底什么时候生产。想想好笑,连夫人都说我怎么比关心自己儿子出生还积极一样。

  终于,我有了个进去他们屋子的机会,不过,我情愿自己没进去更好。
  那天唐兰的丈夫找到我,似乎有事相求,但又欲言又止,他将右手插在口袋里,天气很热,他却穿这长裤,而且我似乎隐约闻到血腥味。年轻人解释说,刚才给媳妇杀了只鸡,炖了点汤,但自己有急事,一定要出去一趟,还劳烦我帮着照应一下,邻居的这点小忙,我还是没问题的。男人感谢的告辞了,顺便告诉我,锅上炖着的就是鸡,等唐兰醒了就让她吃下去。
  我走进了他们的房间,这还是几个月来的第一次拜访我的邻居。房间很整齐,看来夫妻俩都是爱好干净之人,虽然旁边堆放了很多货物,却收拾得井井有条。唐兰在里面休息,我不便打扰,于是坐在门外照看着炉子上的鸡汤。(那时候做饭可能没有煤气灶一类吧,大概和我外婆一样,各家各户都在屋子外面搭造一个棚子,然后堆些煤球之类,用炉子做饭,虽然麻烦而且有火灾隐患,但却是最好的办法了,每到吃饭时间走到这里,饭菜的香气和煤球特有的燃烧味道混合在一起,真的很令人难忘)
  我看着冒着热气的炉子,肉香味渐渐通过鼻子传道脑海里,我遍寻过自己闻过的各种肉味,却始终想不出这是什么肉香,反正绝对不是鸡肉。虽然好奇,但毕竟自己不是小孩子,翻看人家的做菜的锅子,被人知道岂不笑掉大牙。肉的香味不停的撺掇出来,仿佛如一只手一样,廖扫着我的心。终于,我忍不住了,走过去,看了看四下无人,感觉自己和做贼似的。
  那是个灰色底部黑顶的瓦罐,看样子有点年头了,里面的肉已经开始剧烈的翻滚了,白色细嫩的肉丝一缕一缕的,但非常薄也不大,肉香味扑面而来,我更加肯定这不是鸡肉了。
  旁边正好有双筷子,我立即夹起了一块,很滑,几乎夹不住,不过我还是成功的夹了出来,夹着肉我迟疑了下,到底吃下去会发生什么?我犹豫的把筷子移动到嘴巴边,可是始终没能吃下去,最后决定还是带回去看看再说,不料身后突然感觉有人。我把肉放回瓦罐,果然,唐兰一只手扶着肚子,另外只顶着墙,冷冷地看着我。这种情况,实在是我毕生未曾遇见过的尴尬,两人呆呆地站在那里,半天不说一个字。
  “纪先生,这肉是我男人炖的,给孕妇吃的,您,不适合。”她终于开口说话了,我也点点头,把刚才年轻人交待的事告诉了唐兰,立即逃似的回去了,当我踏进房间的时候,看见唐兰已经开始吃了。
  大概半个月后,正在熟睡的我忽然被急促的叫门声吵醒,安慰了下妻儿,批了件外套出去开门,虽然白天还算炎热,但秋天的凉夜吹多了还是很伤人的。
  开门一看,居然是唐兰的丈夫,他满手鲜血,脸上也有,我几乎吃了一惊,本来还有的一点睡意已经全无了,立即问他出什么事了。男人的脸上既有着急,居然还带着一些兴奋。
  “小兰要生了!不过我应付不过来,孩子的头卡住了,我没办法,只好找先生了!”他着急的说话都不清楚,好半天我才弄明白,月光下,我看见他的右手手腕上的贴着一块火柴盒大小,正方形的东西,而且上面画的似乎是符咒,我看着眼熟,但一时半刻也想不起来。
  “为什么不送去医院?”我一边马上叫醒内人,她还是知道些生产方面的事情的。
  男人低头不说话,他洗了洗手,把我拉到一边。
  “纪先生,不是我们夫妻瞒您,实在是不好开口,等小兰生完孩子,我们再原原本本告诉您好么?”既然他这样说,我也不好多问,只是责怪了他几句怎么不注意下妻子的生产前兆。
  两家人几乎忙到了天明,还好,唐兰终于产下一名男婴。孩子很漂亮,像极了唐兰,哭声响亮。而唐兰恢复神智的第一件事却让我奇怪。
  她的眼睛视力可能由于出血过量,还不是很好,但却执意要摸孩子,当她的手接触到孩子的脸上的眼睛,嘴巴的时候,才放心的笑笑,接着才安稳地睡下。而唐兰的丈夫忙完后,邀请我去他家,并把事情的始末告诉我。
  “您听过‘天封’么?”男人忽然问到。我惊讶极了,天封我也只是在传说里听过,据说天封是种奇怪的病,一般发生在刚出生的孩子上,得了天封的孩子,生出来就没有嘴巴,而且眼睛也无法睁开,过不了多久就会痛苦的死去,而且天封似乎无解,据说是和父母有关,只要生过患有天封的孩子,以后的每个孩子生出来也会重蹈以前的悲剧。
  “我和小兰前面的三个孩子,都得了天封。”虽然说是极普通的一句,却让我非常震惊,难怪唐兰对孩子那么好。可是,我带着奇怪的眼神看了看摇篮里的孩子,那孩子明明正常的很啊。
  “我知道您很奇怪,我现在就告诉您这是为什么。”男人站了起来,走进了厨房,等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把菜刀。
  “纪先生是见过大世面的,不过还是希望您等下别慌。”他刚说完,接着把裤子卷到大腿处,然后用菜刀从上面割下一大片肉!我顿时有种恶心的感觉,我开始知道为什么唐兰不让四姑的外甥吃肉了。可是,更加奇特的事发生了,刚刚被刀割开的伤口,居然快速的愈合,我甚至可以看见伤口边上的肉芽自己在蠕动着,像触须一样,整个过程如同用针线缝布破布一样迅速,几乎不到一分钟,伤口就恢复如初,仿佛从来没受过刀伤一样,可是,男人手上那一大块血淋淋的肉片又让我知道起初的不是幻觉。
  “肉符!”我终于明白了,不自觉地喊了出来。男子很惊讶,不过随即也坦然道。
  “果然纪先生还是知道的。”他顿了顿,把右手伸出来。“没错,这就是肉符。”
  “肉符在以前的医疗著作里鲜有记载,不过确实有过传闻,本来是用来贴在家畜身上,那肉就取之不竭。后华佗用于伤口溃烂之处,并改良成去腐生肌治疗外伤的灵药,虽然功效没有肉符神奇,但也是很有疗效,可惜药的配法随着狱卒妻子的一扔,已经再也无从考证了。但你们是如何知道肉符的?”我问道,男人摇头不语。但又说。
  “小兰在前面三胎都是天封之后,人几乎快疯了,后来他们家乡来了个过路的云游道人,问明情况后居然说天封可解,但必须以丈夫的肉为药引,配成药物,从怀孕之日开始服用,直到产下胎儿。这种办法起初小兰根本不答应,因为这样吃下去我就算剐成骨头恐怕还不够,后来道人经不住再三央求,又留下一道符,说是肉符,贴在右手手腕处,便不会有生命之虞,还交待,只需等到孩子降生,符咒就可以拿下了。”说着,男人抚摸着手腕上的肉符,似乎有些感慨。
  “其实,只要他们母子平安,就算把我全身的肉都切下来又算什么,本来不打算告诉别人,但我知道纪先生的为人,加上您帮我这么多忙,再瞒着您实在不好意思。其实我们不是本地人,只是怕遇见熟人麻烦,事端太多,所以搬了出来,既然现在没事了,我等他们母子静养一些时日,就要回乡了。”看得出来,孩子的平安到来让他很兴奋。
  终于,唐兰夫妇还是搬走了,孩子的名字还是我取的,我本来不肯,但他们坚持,我只好给孩子取名唐晓,希望这孩子不会辜负他父母的一番心血。至于那张肉符,唐兰夫妇说送给我吧,我自然高兴,毕竟这个可是可遇不可求的,有时候我也想把肉符贴上去试验下,但刀到身上还是放弃了,看来没有那种愿意牺牲的勇气还是做不到佛祖说的割肉喂鹰。”
  我翻到后面,果然夹着张符咒,虽然已经发黄了。看着肉符我也有种跃跃欲试的冲动,不过想想还是算了,事情过去这么久,万一这符咒过期了,我连明天的假条都不好打了。(肉符完)
第三十八夜 灵车
  
  传说中的神很喜欢坐车,像上古黄帝与蚩尤作战时候乘坐的战车,太阳神阿波罗的火鸟车。自1885年德国工程师卡尔.本茨在曼海姆制成了的一辆汽车,一辆采用一台两冲程单缸0.9马力的汽油机,具备现代汽车的基本特点,如火花点火、水冷循环、钢管车架、钢板弹簧悬架、后轮驱动、前轮转向等的汽车雏形。不过当他得意地把这个铁皮怪物开向街头,大家都躲避不及,可是现在,车子已经成为了身份的象征了,成为了你和普通人区别的最好办法,如此多的地方官员,坚守着再穷不能再干部,再苦不能苦领导的宗旨,但凡带着长的都要有车,哪怕没有公路,在院子开开过过干瘾也好嘛。
  纪颜父亲的笔记中就记载过一个关于车的故事,当然,这个车可不是随意可以买到的,或者说,即便是送给你,你恐怕都不敢要。
  “我一直在追寻灵车,一种神话里的东西,虽然说是神话,但世界各地都有它的传说,有人说看见灵车的人会在第二天平静的死去,也有人说灵车会带走作恶人的灵魂,上了灵车的人就很难再下来了。但是,没人见过,甚至连灵车的样子,都无法描述起来。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倒霉,我居然成为了见过灵车的人,而且还不止一次。我以笔把它记录下来,也算是对这方面空白的一个弥补吧。
  那时候,火车还是非常紧张的,而飞机对普通人来说无异于UFO,所以,乘坐小型的客车,成为了主流的运输方法,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大量的民工年节返乡的时候,都选择坐车,既便宜,又舒适。
  可能由于太晚了,又是中途站,在夜晚将近12点的时候,偌大的车站只有两个人。我,和一个中年汉子。
  他很高大,几乎比我要高了一个头,整个人如同门板一样,脑袋上带着一个军棉帽,裹着灰绿色的棉袄,帽子下露出几缕像秋天枯黄野草样的头发,丝丝挺立着,感觉碰一下就要碎掉一样。四四方方的国字脸上的皮肤干涸的利害,看来经常在户外工作吧,不过眼睛很大,也很灵活,但又不失朴实,与这种眼睛对视,连自己也会无法撒谎了,高而挺拔的鼻子头部冻得通红带着透明,一阵阵的白雾随着他宽厚红黑色的嘴唇的张合中吐出。肩膀上背着一个宽大的旅行袋,手上还提着一个粗布袋。我坐在冰冷的长椅上,他却似乎很急,一双巨大的解放鞋在我眼晃悠来晃悠去,弄得我都快眼花了。
  他几次想过来和我攀谈,不过又停止了,倒是最后我主动问他是哪里人,中年汉子很高兴,毕竟等待的时刻能聊天的话就不会显得太漫长难熬了。
  “我是江西人。”他的普通话说得很不错,然后笑了笑,露出排整齐的牙齿。他看起来非常健壮,看年纪好好象还比我大。他说他是来这里打工的,他的朋友老乡早几天就走了。由于想在这几天多干一下,这样加班费多点,赚得自然多点。不过又耽误了车程,如果这趟车赶不上的话,回去过年就有点危险了。
  “这车怎么还不来啊。”他转动着滚圆的脑袋。我也看着车子来的方向,我们俩已经等了块一个小时了。
  “袋子里是什么啊?”我好奇地望着袋子,那袋子还在蠕动,中年汉子腼腆地笑笑。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把嘴封了起来。”他又告诉我,包里还有很多吃的,并拿出块绿豆糕,撇了一半,坚持要给我吃,我推辞不过,只好收下了,还好,非常甜。见我吃得开心,他也高兴,把剩下的绿豆糕拿在手上,说等下上车再吃。
  就当我快睡着的时候,中年汉子推醒了我,说车子来了。我睁开惺忪的睡眼,看见一辆大巴悄然开了进来。我不知道是当时的直觉模糊还是这车根本就是突然出现在这里一样,总之在寂静的车站我一点声音也听不到,望望四周,黑夜深邃的吓人,仿佛随时会吞没掉我们。
  “上车吧,兄弟.”他费力的拿起行李,催促我道。我迟疑了下。那是辆再普通不过的客运汽车,虽然灯光不是太明显,也能依稀分辨。非常的破旧,外面红色的横行油漆几乎掉光了。我拿着行李,跟着那个汉子,不过当我一只脚刚踏上楼梯,耳边忽然听到一句,“下去。”我疑惑地望望四周,一个人都没有,在看正前面,原来司机正看着我。
  一个留着一字胡须的男人,非常瘦,两边的颧骨高高耸立着,巨大的鹰嘴鼻下的嘴唇鲜红如涂抹了口红,夸张地向两边翘起,那种笑容看上去非常令人厌恶。深邃的眼睛在黑夜居然发着光,他动了动嘴唇,吐出两个字。
  “下去。”我恐惧了,身体不受控制的走了下去,车里面没有一点声音,很快,车子启动开进了浓密的黑夜里,一下就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一直等到将近天亮,我才等到了第二班车。上去的时候大家都很惊讶。司机更是说,本来昨天夜里要到的,因为前面天气不好,所以改成早上了,原来以为不会有人等的。
  “这是末班车了。”司机笑了笑。我忽然开始担心那个和我一起等车的朋友了,但难以抑制的睡衣让我没空再想。
  这件事过去一年多后,我没想到自己再次遇见那辆奇怪的汽车,其实从外面看去那车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可是我一眼却能把它认出来。
  那是个夏天的夜晚,非常的闷热。由于需要着急着去见位朋友,我只好在深夜独自一人站在车站等车,车站的后面就一大片一人高的草地,蛐蛐的叫声非常吵耳朵,而车子却一直不来。车子虽然没来,却来了两个混混。

  他们中间仿佛放了面镜子一样,个头胖瘦都差不多,穿着黑红相间的花格衬衣和浅色的沙滩裤,脚踩着宽大稀松的拖鞋,嘴角上叼着香烟,双手插在口袋里望着我。准确地说,应该是望着我背着的包。我心里好笑,虽然我不是武林高手,但对付你们这两个混混还是绰绰有余。不过我不像招惹事端,毕竟是在外地,所以,当那辆车再次无声无息的停靠过来,我毫不犹豫地上了车,反正是往前开,到了市区再说。没想到,那两个后生也冲了上来,三人上车后,车门砰的一关,再次缓缓地向前驶去。
  上车后才发现,车里的居然几乎坐满了。大家都面无表情地端坐着,带着冷漠望着我们几个。车厢里非常破旧,只是非常反常,车子上的人都望着前方,保持着同一个坐姿,而且一点谈话声都没有,如果我闭着眼睛上来,恐怕还会以为这是凉空车了。车上连卖票的居然都没有。司机是一个头上带着黄色编制帽的女人,借着车顶几乎快断气的昏黄灯光看去面容姣好,不过也应该三十出头了,她的脸上带着奇怪的微笑。从上车到现在,她只是专心开车,望着前方,但是车头的灯光微弱的很,和外面无边的黑暗相比差太远了。
  越往后走越暗,不过还是勉强看的见点,我发现最后一排有两个座位,于是坐了下去,而另外一个空位被刚才的一个混混抢了,就坐在我旁边,叼着烟,怪笑着看我。
  我厌恶的转过头,却发现了件奇怪的事。
  在另外一边的邻座,居然穿着厚厚的棉袄。头上还带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军棉帽,不过他的头是看着窗户外面,我也看不清楚他的相貌。可是如此炎热的天气,穿着一身冬装也太可笑了。
  不过我笑不出,因为脑袋里想到了个很可怕的念头。
  脚边似乎有什么东西,我低头一看,一个粗布袋子,不过开口被打开了。我好奇地用脚拨弄了下,一个鸡头掉了出来。
  说是鸡头,其实都腐烂大半了。鸡的嘴巴被胶布封了起来。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封了起来。”一年多前那个和我等车的男人的一句话在我耳朵边上回响开来。
  额头开始流汗了,是冷汗。我的头始终看着那个带着黑色棉帽的脑袋,期盼他能转过来,否定我心中的想法。这个时候,坐在我旁边的混混忽然跳了起来,扯着破锣般的嗓子吼道。
  “老子是劫道的!”看来这句他演练了很久,说完后使劲吞了口唾沫,我看见他巨大的喉结滚动了下,借着得意的看着他站在车头的同伴。但接下来发生的情况却令他诧异。
  可惜车厢里没有出现他们预期的慌乱反映,大家仿佛同聋子一样,照旧端正地坐在座位上,当他们是透明人。
  混混愤怒了,再次吼了声,可声音明显带着颤栗。
  即便是再愚蠢的人,也该察觉出了这车子的诡异了。人在恐惧的时候会做出激烈的行为来掩饰或者表示自己并不惧怕。他们也是。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用刀架在我的邻座上,可他没有回头。
  “不见点血你们当我们是说笑啊!”混混把刀使劲插向了他的脖子,但拔出来的时候,刀上面一点血迹也没有,混混看着刀,眼睛都直了。
  而他,终于慢慢转过了脸。
  和一年多前一样,还是那张熟悉的脸,但是瘦的非常厉害,但神情却冷漠怪异,眼睛像死鱼一样,本来黝黑厚实的脸庞却没有一点血色,苍白的脸在昏黄的灯光的映衬下居然泛着微微的红光。
  而他的嘴巴上,正咬着半块绿豆糕,一块发霉的爬着蛆虫的绿豆糕。我认识那绿豆糕,因为另外半块是我吃掉的。
  一年多,一年多他都在这个车子上?
  这是传说中的灵车?脑子里一片混乱的我已经无法平静的思考问题了。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盯着刀,痴呆的坐了下去,脸上再也没有任何表情了,他和其他人一样,以同样的坐姿坐着,无神的眼睛望着前方,他的同伴高声叫喊着他,但没有任何回应。而我迅速的站了起来,奔向车门。
  我的那位朋友依旧咬着早就干枯发霉的绿豆糕,呆滞地望着我。
  车头的混混见同伴不言语了,把刀架在了女司机脖子上。
  “停车!你他妈的快停车!”他的话已经不连贯了,一边说着一边拿腿跺着车地板,女司机嘎吱一下停了下来。
  “想下去么?”她的声音非常好听,很空灵,甚至带着诱惑。持刀的混混呆呆的望着她,但又迅速摇晃了下脑袋使自己清醒了下,咬着嘴唇大叫道。
  “快开车门,要不老子扎死你!”女司机顺从的打开了车门。站在边上的我逃似的跑了下来。混混看见车门打开了,犹豫了下,本来想去叫他的同伙,可最终还是自己向车门走来。
  就在他犹豫的几秒,车门关上了。混混刚刚伸出去的头被车门紧紧地夹住了,而身体却还在车子里面。他恐惧的尖叫了起来,用手不停的拍打着车门。
  “开门啊,快开门!”那声音像狼嚎一样难听,可不久车子开始启动了,混混哭丧着脸,带着祈求的目光哀求着我。
  “救我!救我啊!”声音渐渐随着汽车远去,消失了。我被凉风吹了下,神智才恢复了过来。看看四周,作了那么久的车,我去发现自己依旧在车站,根本没离开半步。地面上还残留着那两个人的脚印和烟头,证明了这一切都不是幻觉。
  那的确是灵车,而我却居然接连两次遇见了。
  不知道那车下次停下来会是什么时候,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被门夹住头的那个年轻人,他会一直痛苦下去。
  令我费解的是,既然是灵车,那司机又会是谁,是死神么,我不想再上去取证了,没人能担保我是否还能幸运的再次下来,不过,灵车会一直开着,偶尔停下来,让新的客人上去。”
  我关上了笔记。看着冷清的车站。要不是老总叫我去这么远的地方来取稿,要不是这些个作家都跟动物一样冬眠似的躲在这种偏僻的小镇子,我也不用大冬天的一个人呆在车站了。可是看完故事后,我实在没有心情再等车了。正当我想是继续等下去,还是返身回去住一夜等天明再回去的时候,感觉身后有东西慢慢靠了过来。
  是辆车,一辆非常破旧的车。车门上夹着一颗人头。车子缓缓地从面前驶过去。我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知道车门经过我面前。那人头自鼻子下面几乎烂的只剩骨头了,可是闭着的双眼忽然挣开了。
  “开门啊,快开门啊。”那排几乎掉尽的牙齿碰撞了下,发出一句模糊不清的声音。
  “开门啊,快开门啊。”他不停的重复着,但车子已经开了过去了,整个过程只有几秒,但对我来说犹如数小时一样漫长。
  “回去找间便宜的旅馆吧。”我把领子裹紧了点,抓着口袋里干瘪的钱包朝不远处的小镇走去。(灵车完)
  第三十九夜乖龙

  习惯了城市的喧嚣,偶尔远离一下还是非常惬意的。这里的旅馆虽然简陋,却十分干净。起码你在使用被褥的时候不用去揣摩这里前任房友的身体状况和作风问题。难得的一位客人让小店的招待员和老板都笑得眼睛不漏光了。恨不得打瘸了我的双腿让我住这里已辈子,可惜,第二天一早我养足精神就告辞了。
  白天应该是安全的,起码人们的共识是这样。那些个朋友也从来发过什么公告说自己白天就一定不出来,由此可见,一切的东西还是人的心理作怪,认为有就有,认为无就无。就像前不久看的怪谈新耳袋里的那个夜警的报告,你要真达到了里面那位仁兄的境界,视鬼怪与无物,估计它们也奈何不了你了。
  离车站要经过一段空旷的田野,偶尔还能看见几个放牛娃,忽然有了“牧童遥指杏花村”的诗意感。可惜这感觉很快就被天上的炸雷打得粉碎。我抬头看了看,纳闷这时候居然还会打雷,可是天气却晴朗的很。
  前面出现个牛角。
  一个普通的牛角,不过我好奇地把它捡了起来。牛向来被认为很通灵的动物,据说农村里后生是不准杀牛的,而且杀牛的时候要背过脸,杀牛的人有规矩,只杀一刀,如若一刀不死绝对不能补刀,因为这证明这牛命不该绝,而且传说牛的眼泪涂抹到眼睛上可以开鬼眼,可惜没人试过,倒不是害怕,只是牛眼泪不好搞罢了。
  至于牛角,我只听说过犀牛角点灯也有涂抹牛眼泪相似的效果,“晋书”中曾经有这样的记载:“峤旋于武昌。至牛渚矶,水深不可测,世云其下多怪物,峤遂燃犀角而照之,须臾,见水族覆出,奇形怪状。其夜梦人谓之曰:“与君幽明道别,同意相照也!”大意是说:中国古人通过燃烧犀牛角,利用犀角发出的光芒,可以照得见神怪之类。后来被用来形容人的眼光独到之处。不过牛角有没有这种功能就不得而知了。不过这个牛角似乎刚刚断裂,似乎被什么烧断的,残口处居然还非常热手。我小心的收了起来。
  总算等来了辆车,坐上去昏沉地颠簸了将近一个多小时才回到市区,虽然迟到了些,不过稿子老总还算满意。落蕾给我留了言,说中午有事找我。
  回到家里,居然忘记了牛角的事,只是将包随意扔到了桌子上。结果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
  包居然在蠕动。看样子似乎是条蛇。乡下水蛇多,也不怕人,或许慌乱间跑进了我的包也有可能,可使我是非常怕蛇的,像类似的蚯蚓壁虎蛆虫都非常厌恶,但现在也只好硬着头皮上了。我用晾衣架撑开包,不料一道白光从包里冲出,速度太快,居然没看清楚。
  白光似乎很生气,在房间撞来撞去,过了下,看来累了,趴在了地上,我小心的走过去,这才发现,那里是什么水蛇,居然是条龙!
  是的,是条龙,不过看样子是条没发育的龙。
  顶多一尺来长,通体漆白,身上有七条黄色的圈纹,大概半个手腕粗细,紧紧闭着玻璃球大小的眼睛,扁长的嘴巴一张一合,趴在地板上,爪子也收了起来,猛看过去还真像白蛇,不过它头顶上两只角和长长的胡须证明我没看错,的确是条龙,一条小龙。
  “怎么龙有这么小的么?”我奇怪到,印象里的龙大都是英资威武,硕大无比,呼风唤雨,怎么是如此狼狈模样,觉得好笑,居然冒失的拿手去摸它,但后来证明我犯了大错。
  趴,它一下就咬住了我的手指,眼睛也睁开了,是水红色的,虽然不算太疼,但总归咬着了,而且死不松口,我甩了半天,只听说过被王八咬住不松口学驴叫能解脱,不知道这龙和王八是不是近亲,我学了驴叫猫叫狗叫蛤蟆叫都不见反应,恨得我大喊道。
  “你这有角的长虫,带鳞的畜牲!”不料咬的更紧了。这个时候,门铃响了起来。我把被咬到的手别到身后去开门。
  是落蕾,她手里提这个食品袋,一脸笑容。
  “来你家吃火锅!”我正不知道如何是好,忽然感觉手指头一松,这小家伙居然松口了。
  几乎是同时,那条白龙停在了落蕾的肩膀上,眯着眼睛拿头在落蕾脖子上蹭来蹭去,跟小猫一样。我心里大喊不妙,落泪非吓晕不可,正盘算如何像她解释,不料她已经大喊了起来。
  “好可爱啊!”说着,落蕾把东西扔下,手里捧着小龙,拿手抚摸着它,而这家伙也心安理得的接受着,时不时地拿眼睛瞟下我,充满了不屑。
  “你,不害怕?不奇怪么?”我觉得女人真是不可思议。
  “不啊,反正和你们呆久了胆子也大了,而且我知道它是什么。”落蕾笑了起来,把小龙抱的更紧了点。(好吧,我承认,我很嫉妒那条龙。)
  两人把被小龙撞坏的东西收拾了下,坐在了沙发上。
  “你说你知道这是什么?不就是龙么。”我轻轻说了句。
  “是龙没错,可龙生九子,就像人一样,它们的种类也很多啊。”落蕾摸了摸小龙。
  “那这个是什么?看样子好象还没长大。”
  “不,它就是这么大的。”落蕾把小龙抛了起来,小龙漂浮在空中。
  “它叫乖龙,《搜神记》里记载,乖龙是专门帮助龙王和雨伯行雨的助手,而且只能长这么大,不过小家伙很讨厌单调的工作,所以它会经常旷工,偷跑到人间来玩耍。当然,雷神会四处寻找它,乖龙喜欢躲藏在很狭窄的地方,像墙角,柱子,甚至人的身上,有时候也会躲避在牛角里面,雷神会用雷去震吓它出来,不过往往是牧童因此受到连累,被活活劈死。乖龙是神兽,而且他会选择性的让人可以看见它。”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惊讶地问落蕾,落蕾得意地说自己的祖父母留下很多这方面的书,自己也从小就看,自然记得牢。
  我思考了下,难道就是那只牛角把乖龙带来的?我看了看在半空中游来游去的乖龙,一脸悠闲自得。
  “那它不是凡物了,我们怎么把它送回去啊。”我走过去,不过很快乖龙又对着我瓷牙咧嘴了。落蕾赶紧过来,把乖龙抱了起来。
  “为什么要送走呢,你没看出来它很喜欢我么,我也喜欢它啊。”落蕾逗着乖龙,它居然还会撒娇。
  我说不过她,但总觉得收养神兽不是件容易的事,很快,我遇到了第一个难题。
  乖龙的饭量。
  我很惊讶它个头不大,但食量极大。四人份的火锅食物几乎被它一人,啊不,是一龙吃光了,落蕾忙着喂它,女孩子喜欢减肥,少吃一顿家常便饭,可怜我只吃到了几片菜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吃得直打饱嗝。
  东西吃完了,是该商量下乖龙的去留问题了。我说服落蕾把它放了,可是乖龙坚持不离开落蕾。
  “它很喜欢女性么?”落蕾奇怪地问我。我看了下正往落蕾怀里钻的乖龙,一把将它提了出来。
  “我来证明下。”我提这它的脖子,这样它也咬不到我。正好,街上过来个女孩子,只是长得不算太好。我把乖龙转了两圈,朝那女孩扔了过去。当接近女孩的时候乖龙飞快地逃了回来,心有余悸地趴在落蕾肩膀上。
  “它不是喜欢女性,严格地说是喜欢美女。”我斜了乖龙一眼,它装做看不见转个头努着嘴,又继续拿头蹭落蕾的脖子,落蕾被逗得哈哈大笑。
  “欧阳,我把乖龙带回去养几天好么?”还没等我说话,那小家伙已经在鸡啄米似的点头了,这样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只好如此了。但我没注意,本来还是晴朗的天空已经开始慢慢乌云密布了。
  送走落蕾后才感到非常饿了,刚接到纪颜的电话,正像埋怨他怎么还不回来,是不是被美女包围乐不思蜀了,纪颜骂了句。
  “你以为我是你啊,你看好落蕾就不错了。”他还说,这边的事比较麻烦,可能要等过年后才能回来了。我觉得非常无趣,本来还希望和他过年好好吃顿饭,看来是不可能了。我无意把乖龙的事告诉了纪颜,他也很诧异,并再三叮嘱我,最好还是赶快把乖龙放了。
  “哦?为什么?”
  “乖龙是属于行雨龙,传说中,一旦乖龙失踪,雷神会来捕捉它的,到时候一个雷打下来,乖龙是没事,旁边的人和东西就难说了。”
  我一听大惊,忽然想起了那个牛角。上面的断裂的黑色烧焦痕迹。
  现在还是上午,但是窗户外面就日食一样,全黑了。
  我挂了电话,直奔落蕾家。
  我几乎靠着微弱的光线来到她家,房门紧闭着,这时候头顶厚厚的黑色云层仿佛随时会掉下来。
  我叫了几声,但是却没有任何反应,打电话也没人接。
  一个闷雷直接劈了下来,砸在了落蕾家,房子立刻开始燃烧起来,很快第二个也下来了。房门也被掀开了。
  由于冬日干燥,风助火势,落蕾家又是老木建筑,很快开始燃烧起来,当我冲进去的时候,刺鼻的浓烟和火已经把房子包围了。
  我在落蕾的房间里找到了她,不过落蕾已经晕过去了。但是这么大的火我们怎么出去啊。
  乖龙不知所措地在落蕾的头边飞来飞去,不时的拿头撞又伸出舌头舔落蕾的脸,我没好气地把它一巴掌打开。
  “如果不是你坚持留下来,也不会搞成这样。”我对它喊了句,似乎语气有点过重,但事实就是如此,乖龙早点回去的话,也不至于让雷神责难到我们头上。但现在多说无用,关键是我们如何逃出去。整个房子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我抱着落蕾,虽然不重,但一个人都很难出去,何况还抱着一个。
  乖龙望了望我,忽然周身放出耀眼的白光。和开始见到它一样,整个身体都被白光包围了,不,应该说是整个房间,火焰和毒烟被光从我们身边隔离开了。接着,乖龙冲破了已经在燃烧的屋顶。
  下雨了。
  就如同高压水龙头的迸射一样,不过很奇怪,雨水是热的,并不冷,火焰很快被浇灭了。这时候警察和消防队也来了,四周的人都了起来,乖龙的光芒开始减弱,最后回到了原来的样子,摔倒我肩膀上。乖龙很虚弱,一点精神都没了。
  我和落蕾浑身都湿透了,把她交给赶来的医生后,我自己也裹了条毯子回家了。回头看了看,落蕾的家几乎夷为平地了。
  肩膀上的乖龙依旧没醒过来,但天上的乌云还是没散开,雷声仍然能隐约听得到。
  “你还是回去吧,在这样下去,会连累无辜的人的。”我把乖龙捧了起来,它闭着眼睛点了点头,吃力地飞了起来,慢慢消失了。
  很快,乌云便散去了,天空马上恢复了开始的晴空万里,连人们都诧异怎么快过年的天气却变化的如此之快。
  回家换了套衣服,下午去看落蕾的时候她已经醒了,医生说只是被烟呛了,没什么大碍,当天就可以出院的。落蕾知道了乖龙走了,低头不再说话。
  “它还会回来么?”落蕾抬起眼睛望着我。我不忍看她难过,但又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乖龙不属于我们的世界啊,你要是喜欢小动物我明天帮你去买只小猫吧。”落蕾摇摇头,背过身躺了下去。
  当我接落蕾出院的时候,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落蕾睡哪里?
  她和纪颜一样,其余的亲人都在老家梵村,这个城市又没别人,同事大都回家过年了。还好她经常把资料很重要的东西放在办公室,所以只损失了些日常用品和那栋老房子。
  “干脆住你家吧。”落蕾对我笑了笑。当时我就脸红心跳呼吸在加速,信不信由你,我一种超速回家吃斋还佛的冲动。不过当我听完她下面一句的时候,整个人又从赤道打回北极了。
  “纪颜不是不在么,正好我住你家,你住纪颜家。”落蕾再次笑了下,我有种被忽悠的感觉,既然她坚持,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她不直接住纪颜家。
  “因为我总觉得他家好阴森。”落蕾小声说,原来如此。
  “乖龙应该回去了吧,或许我们以后都不会再看见它了,其实它还是很可爱的。”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忽然感觉一下离开了乖龙似乎有点冷清,落蕾更加是不说话。
  忽然我好像看见什么东西从高处掉了下来,我眯起了眼睛仔细看了看。那物体下落的很快,最后我看清楚了,居然是乖龙。
  它又回来了。
  不过这次是直接砸在我脸上,速度太快我没来得及躲避,当时整个人差点被砸晕了,它到好,根本不看我,直接扑到落蕾怀里去了。我捂着脸站了起来,落蕾高兴地把乖龙抱起来亲了又亲,那小家伙看上去很得意。
  “你这死泥鳅,告诉你我小时候就滑轱辘鞋,经常扒拉在车子后面,轮子都冒火花了,跟风火轮一样,直到旁边的人叫我什么么?哪咤!你看我今天不抽你的龙筋!”我冲了过去,可它绕到了落蕾身后,还冲我喷了一脸口水。
  落蕾笑得弯下了腰,把我用手撑开。
  “好了,别闹了,你和它计较什么。”
  “可是你要知道,如果留它在这里,雷神还会来找我们麻烦的。”玩笑开完,我正色告诫落蕾。落蕾也收起了笑容迟疑地望着乖龙。
  街道上很安静,头顶的天空里忽然响起了沉闷的笑声,仿佛一个中年大叔用手捂着嘴巴一样,乖龙得意的飞到我头顶,扒在我头发上望着天空。
  “或许雷神已经允许了它吧,太好了,我可以天天照顾乖龙了。”落蕾开心的拍起了手。
  我有预感,这段时间我的日子是不会好过了。(乖龙完)
  第四十夜讣告

  和我想象略有不同,乖龙似乎并不能长时间呆在这里,一天内它只有在早上十点到下午四点这六个钟头能在落蕾身边。但是我依旧非常讨厌它,因为我一天能和落蕾相处的也只有这几个小时啊。
  今年的过年真是非常的晚,从昨天晚上开始就不停地受到李多的骚扰了,她几乎是每隔十几分钟就打电话问我纪颜的消息。我也不厌其烦地向她解释她的纪哥哥被人叫走了,当然,我绝对不是傻瓜,不会告诉她叫走纪颜的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好了好了,你要我说多少次呢?”我终于有点生气了,老总下午才把材料给我,我不得不晚上加班,手头上的稿件还未处理完。电话那头忽然沉默了,我意识自己有点过分,刚想和她道歉,李多忽然说。
  “我不时想烦你,只是忽然觉得自己孤独得让我害怕,同学都回家过年了,宿舍里只有我一个人。”说完,电话挂断了。嘟嘟的盲音让我有点呆滞,我真没想到平日里疯疯癫癫的丫头居然会这样,或许我真的没有考虑过她的感受,对我来说,纪颜只是个要好的朋友,而对她来说,纪颜则是全部。
  没有再忙于接电话,工作的速度快了点,忙了整晚,终于搞定了专稿,刚才开始做专题的时候才想起是情人节,报社里根本没氛围,因为大都忙得要死,闲人们都是领导,个个都正儿八经,没几个说要买礼物给妻子的,似乎情人节是年轻人的玩意,与操作系统相反,当情人升级成老婆的时候,大部分软件硬件反而更新的没以前勤快了,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用盗版,便宜方便。
  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明天早上起来,就去约落蕾吧。
  在印象里好像每年的情人节天气都格外的好,今年也不例外,刚刚走到楼下,发现这年头外国的年节比本地的要吃香的多。连门口卖包子的大爷都与时俱进,号称今天只卖双数包子,美其名曰情侣包。虽然是早晨,但街道上已经能看见很多手拉手头碰头的情侣们,脸上充满了满足和快乐。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一对,就像学雷锋日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活雷锋。当然,偶尔也能看见些大煞风景的,比如刚才从我旁边就过去一对穿着背后印有去死去死团的黑色外套十指紧扣的两大老爷们。
  “这里有篇讣告,你在六版找个地方登下。”负责广告的小刘扔给我一张薄纸,我心想睡这么会条日子,居然在情人节去世。
  这张脸好熟悉。
  虽然是黑白照,但依旧可以看得出他是个相貌清秀的人,一般我们说女孩子相貌秀丽,但男人用清秀来形容似乎欠妥当,但眼前的这个人就非常适合,瘦而不长的脸,宽却不阔的额头,眉毛细长,眼睛看不太清楚,因为被一幅无框眼镜遮挡了,不过这更透着一股书生气,紧闭的薄嘴唇,让人觉得他虽然瘦弱却非常的固执。
  但怎么说呢,这种人是那种虽然很能让女孩子产生亲近感却无法爱上他的那类型。
  “霍思远。”我轻声读出了名字,越发感到熟悉了,但记忆这玩意正是如此,仿佛一个顽皮的孩子,越想找到它,放而越是和你作迷藏,我干脆赌气不想,但这个男人的样子却始终在我眼前晃悠。
  在六版找了地方放下来他的照片。
  “只有22岁啊,好年轻。”我感叹了句,霍思远是那种看上去很忧愁的人,连拍照都紧皱着眉头。
  讣告一般不登照片,但小刘说那里的人特意嘱咐要登照片,小刘提醒他价格会高些,但那人一点也不在乎。
  霍思远的死因上面写着割腕自杀,不过其他的资料却提之甚少,只有寥寥数笔。
  拿去校订后我也没在留意,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临近下班的时候老总叫我去了趟资料室,因为临近年关,所以那边的资料需要搬动下。我卷起袖子开始翻腾那些以前的旧报纸,还算保存的不错,没有发霉,但灰尘是免不了了。
  我忽然发现了张报纸,一张去年二月十四的报纸。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对霍思远的相貌依稀有些相熟了。在去年的报纸上,同样登载着他的照片,不,正确的说也是一个讣告。我赶紧翻出来,果然,的确是他,死因确是服毒,而且也是22岁。
  不是有人说过么,生命只有一次,难道有人可以不停的死?
  是恶作剧吧,不过这人够无聊的,估计是很讨厌这个叫霍思远的。我把报纸随手一扔,忽然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
  想证明是不是恶作剧只有一个办法。
  和整理资料的同事商量,以我独自一人整理的代价把他忽悠出去了,接着把这里能找到的所有报纸都拿了出来,最早的是十二年前。
  十二张报纸摆在我面前。这下我捂着嘴巴,连衣服上的灰尘都忘记去拍。这些都是每年二月十四号的报纸。上面同样刊登这一则讣告。望着那一张张黑白照片我的脑子轰的大了。除了每次死亡的原因不同外这些讣告没有任何区别,十二年来这个叫霍思远的男人居然用了十二种方式自杀,跳楼服毒割腕上吊吞枪等等。我稍微回过神后,我把这十二张报纸全部卷起来。
  “如果是恶作剧也太过份了点吧。”我看了看那些资料,但又有种想调查清楚的冲动,好奇心的驱动力是惊人的。
  我似乎也感染了纪颜的毛病了,看来必须先找到那个来这里发讣告的人,不过从小刘那里得知,那人把自己包的和嘉兴肉粽子一样,还带了墨镜口罩,怎么认得出什么样子。我心想那岂不是要等到明年情人节了。
  总能找到点线索吧,我暗自想了想,本来想去约落蕾晚上去步行街,看来时间还算充裕,不如去查查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去查了查各大医院或者丧治会,还找了做过些相关的熟人,却发现最近去世的人中根本没有个叫霍思远的,包括以前几年,难道真是个玩笑而以?但我一位做片警的高中同学在电话中听完的叙说忽然想起了什么,不过他说电话不好说,于是我只好去他的管区一趟。。
  “我来这里之前,听说我们管区里有个怪人。”他拿食指敲击着黄色的木桌子,大部分人都出去了,因为他住的比较近,所以被留下值班,这小子高中经常装孙子,没想到把大盖帽一戴就开始装样了。打了几句哈哈,他才开始正式说。
  “那时候我也就一傻不啦叽的小警察,跟孙子一样,跟在那帮老油条后面,他们教导我说那家商户是大户,那家店的背景足,那些人你可以高声吆喝,那些人你必须好声应对。”他得意地点燃根烟,我一看,居然还是硬中华,以他的工资那里抽得起,估计是别人送的,这片管区属于市繁华地带,他们当然也随着身价看涨。我忍了忍,提醒他快讲,同学不快的瞟了我一眼,哈了哈喉咙,吐出一口浓痰。
  “不过听了那么多教诲,最让我吃惊的却是一个人,就是那个叫霍思远的家伙。”他声音略有点颤抖。手中的烟灰掉到了干净发亮的名牌皮鞋上。
  “哦?那他没死过罗?”我好奇地问,同学也惊讶地望着我,自觉失言,也没再多说,好在这家伙神经比较大,也没多想。
  “几乎所有的警察都指着一个叫霍思远的家伙的头像说,不要去招惹他,也不要同他说话,虽然大部分时间他也不会和人攀谈,另外他的家也十分奇特,很小很简陋的房子,据说有些年头了。他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了,平时总把自己包个严严实实,就是夏天也要带着帽子和墨镜,弄得自己跟个名人一样,其实在这里得老警察都知道,霍思远号称是作家,作家作家,其实就是做在家里罢了,天天闷头写,可是报纸杂志上连个屁都没见他放过,更别提出书了,但是据说他十几年前自杀过一次,被救活过整个人就变那样了,文人都爱瞎琢磨,幻想美好的爱情,可再美好人家姑娘也要吃饭啊,还不如哥们我呢,现在多快活。”我见他来劲了,赶紧制止。
  “得了,瞧你那点出息,你现在也就老婆孩子热炕头就知足了,看你得瑟的,不同你扯皮了,快把那人地址告诉我。”同学赶紧把霍思远的地址抄给我,不过临走前还是说了句。
  “你最好还是别去,我爷爷以前是看风水的,我略知一二,那小子每到二月份身上就怪怪的,我老远看到他就能闻到他带着一股子死气。”说完,他神秘的闪进屋子。我愣了下,心里暗骂一句,既然是活人怕个俅。
  按照地址,我找到了霍思远的家,果然是破旧的利害,整个房子外面看上去千疮百孔,真奇怪居然还能住人。
  或许住的不是人呢?
  我忽然打了个冷战,奇怪怎么会冒出这样的想法。但很快我也没去多想,只是走上前,敲了敲房门,大声喊着霍思远的名字,不过很奇怪,房门自己开了,而且也没人答应。
  我抬腿走了进去,房间里充满了怪味,不过很熟悉,因为自己大学寝室四年都是那股味道,比这里还大着呢。房间不小,但杂物太多,拥挤不堪,反倒是连站脚的地方都没有,我小心翼翼的绕开那些衣服和啤酒罐子,看来这里的主人非常喜欢喝酒。我把门窗都打开了,空气对流了下,舒服多了。
  前面有张书桌,恐怕是这里唯一能看得顺眼的东西了。桌子不大,一米来长,紧贴着墙放下,上面整齐的摞着一堆书,都是小说,古今中外都有,当然也有我比较喜欢的,像《野性的呼唤》,《双城记》等,另外还有很多鬼神异志,看来这位仁兄狩猎很广,桌子上还有一叠书稿,不过没有动笔,旁边的台灯虽然擦拭得非常干净,但已经发黑的灯泡和几乎破掉的桔黄色灯罩都说明它工作了有些年头了。
  “没什么特别之处啊。”我环视四周,典型的单身汉的住所,里面是厨房和厕所,不过人不在也不锁门,但转念一想,他这里也没什么可偷的,除非了那台几乎是老掉牙堆满灰尘的21寸电视和录像机。加上这里小区治安又是口碑不错,夜不闭户到也不是没可能。。
  但是我找到了点东西。
  在那张单人床的床头角落里,对方着一件黑色外套,墨镜,帽子,还有整套的内衣,鞋。难道刚才去报社刊登讣告的人正是他自己?
  居然有自己为自己发讣告的?简直是荒唐,但这看似荒唐的事随后被证实了,我在外套的口袋中找到了我们报社的证明。
  不过我很快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了,一时情急居然翻动了人家的私人物品。刚想退出房间,却又在电视下面找到了一些录像带。我好奇地拿了一个。
  录像带的侧面贴着行标签,我小声读了出来。
  “1999年2月14日”我一惊,连忙把其他的拿来一看,果然,所有的录像带都编排了日期,从十二年前的2月14日到今天!
  看看吧。我拿着录像带的手不自主地伸向了机器。
  画面很暗,但奇怪他是如何拍摄的,我拿的是今天的那盒带子。在镜头里,我终于看到了霍思远。
  他比照片上的要瘦的多黑的多,头发很短,稀稀拉拉的,像被羊啃过的草地一般。按理他应该才是青年,但看上去却很苍老,眼睛旁边罩了层层黑黑的眼圈,半闭着的双眼无神的望着镜头。
  “又是情人节了,今年是第十三个了,你到底要如何才肯原谅我?”他开口说话了,露出一排整齐但是黄的发黑的牙齿。背景似乎就是他家中,上身赤裸的他似乎是坐在镜头前面,霍思远的声音嘶哑,看得出好像还哭过,两颊还有泪痕,手上拿着把刀片,对着自己的动脉划了下去,鲜血一下就涌了出来。紧接着,他不在说话,闭起嘴唇,脸色渐渐变得苍白,然后躺下去了。我仔细看着录像带的时间。
  13:40。
  我看了看手表,现在是下午两点半,也就是说,差不多一个小时前他在这里自杀,我看了看地面,似乎有被擦拭的痕迹,在厕所,我还发现了粘着血迹的拖把。
  既然他是自杀,那收拾东西的是什么人?而且如果是他自己拍摄的,可我也没发现摄象机啊。我刚想到这里,录象带忽然完了,接着是一片雪花,我想去取出来看另外一盘,但却卡住了。
  本来开着的窗户和门也全部关了起来。我尝试着去开,结果是徒劳无功,看来,我是被锁在这里了。
  录象带发出嘎吱的声音,接着,本来是布满雪花的屏幕出现了画面,背景依然是霍思远的家中,不过,和刚才的有所不同。
  我看见一个人,站在门旁边,那人我再熟悉不过了,因为那就是我自己。
  无论是摇晃双手,还是蹦跳,画面中的人也做着相同的动作,我看见录像带里的时间正是现在的时间——2:40。
  但是我没看见摄像机。
  针孔?还是微缩?我看镜头的放线似乎是右边,我朝着那里走了过去,画面上的我也越来越大,果然,镜头在右边。
  右边是堆衣服,一堆霍思远换下来的衣服。我把衣服抖开来,但里面什么都没有,同时电视上的画面再次发生变化。
  我开始旋转,不,到不如说是那个所谓的镜头开始旋转,画面中的我带着疑惑和畏惧的神情,我能从上面看到自己的惊愕和恐惧。
  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和录像机发出的嘎吱嘎吱的录带子的声音。
  终于,画面停住了,我也看清楚了,那个镜头正对着我,而且从距离上看非常近,我甚至可以看见自己脸上的毛孔。由于是在太近,我的头已经开始有些扭曲了,仿佛照着哈哈镜一般,但我却没心思笑。因为我面前只是空气,我看不见任何东西。尝试着用手去触碰,也只是徒劳无功。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我答声喊叫了句,但回应我的只有自己的声音。电视上的画面又开始转动了,那仿佛是双我看不见得眼睛。它绕到了我的背后,无论我怎么转身,就如同粘住了一样,电视上的画面总是我的脖子和肩膀。
  它忽然不动了,我也僵立不动,时间过去了几分钟,但却如同几小时一样漫长。
  电视里的喇叭发出了一阵很浓重的男人的叹息声。那声音我听过,长期吸烟的人导致喉咙的嘶哑会有那种声音。
  我盯着电视,在画面中,我看见自己的肩膀上有东西。
  是片指甲。
  的确是片指甲,我以为自己看错了,居然贴近了电视,但我看见的已经不只是片指甲了。
  现在是一根指头,准确地说是一根中指。
  我回头一看,真的有半截中指在我的肩膀上。
  紧接着,空气中仿佛出现慢慢从水中浮现出来的一个人一样。或者说好比一个画家拿着笔,在空气中作画,而且速度极快。
  现在我已经能看见一条完整的胳膊了,从肌肉来看,我判定这是条男性的胳膊。
  然后是肩膀,脖子,胸肌,腹部,大腿,最后是整个身体。
  太奇妙了,几乎每一个部分像快进一样,显示白色的骨髓,然是使灰白的骨干,接着是神经,血液,脂肪,皮肤,仿佛一个制作流程一样,就那么一下,仿佛眨眼一下,一个大活人就凭空从我面前变了出来。不过我没有眨眼,甚至忘记了恐惧,又什么能比看见造物主制造人类的过程更让人惊讶和兴奋的呢?
  这个男人的左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低着头,打口的喘着粗气,他没有穿衣服,但是我看见在我肩膀上的左手腕上,有一道明显的疤痕。
  我把他扶起来坐在床上。果然,这人就是霍思远。不过他很虚弱,似乎连呼吸都很费力气,我在后面装了杯水给他,他看都没看我,端起杯子就喝光了。喝完后把杯子往床一扔,又躺了下去。我接着为他倒水。这样他喝了四杯后,终于说话了。
  “你刚进来的时候我就看见你了。”他抬起眼皮盯着我。“只不过我刚刚死,你看不见我而已。”
  “死了?”我惊讶地问他,霍思远还很虚弱,说话一快就会喘气,他随手穿了件外套,毕竟裸着身子和人交谈不是什么大雅的事,我们又不是诗人。
  “是的,虽然我很快又会在回到这个世界,从第一次自杀到现在,我可以说死了十三次了。”他的表情非常轻松,仿佛和我谈论的事过生日的次数一般。看我依旧迷惑的样子,霍思远忽然自嘲地笑笑。
  “你是个记者吧。”他忽然问,我点点头。
  “我读过你的文章,你是个相信鬼神的人吧。所以,我的故事你应该会感兴趣。”他既然肯告诉我,自然是求之不得,我拉来张凳子,和他面对着坐了下来。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这是大多数,或者说是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十四年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作为一个穷的叮当响的作家,我只能靠着家里仅存的积蓄来维持生计,维持我那个在别人看来虚晃缥缈的梦。
  只是我没想到,我居然遇见个女孩子,她的名字我不想在提起了。开始的日子当然很愉快,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在身边鼓励你,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支持呢?
  可是她的父母极力反对,也难怪,天底下没有那个为人双亲的原意自己女儿嫁给我这么个废物,说是要给她幸福,这其实是自欺欺人罢了。”霍思远说到这里咧了咧嘴,摇晃了下脑袋。
  “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折磨,甚至我们还一起私奔过,说出来你别笑,真的和那些俗气的三流电影情节一样,但是一切都是徒劳。
  那个女孩子是一个外表柔弱但性格十分刚强或者说有点偏激的人。
  “我们自杀吧,一起死,就像故事里的情侣一样,我相信人死后还是有灵魂的!”她在情人节的前天晚上抱着我,我当时被她的话吓了一跳,仔细看了看她的脸,发现她不是在开玩笑。
  我不是个坚强的男人,多年的挫折感和别人鄙视的眼光把握仅有的一点自尊击得粉碎,但既然她都打定主意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所以我们约好在情人节那天的下午一点四十分的时候双双跳楼自杀,当时我们研究了很多方式,她坚持要跳楼,说死的很快,没有痛苦,而且死亡过程很美好,华丽。
  我同意了。
  我们没有选择楼房,而是去了处比较偏僻的废旧工厂。两人爬到了高耸的烟囱上。
  但是真站在了上面,我害怕了,生平第一次有了对死亡的恐惧。
  “跳吧。”她整理了下衣领,一如往常一样漂亮,但现在我看她却觉得很不舒服。
  “我们不如想想其它办法,不见得一定要自杀的。”我忍了良久,最终还是说了出来。她听完后面无表情,最后笑了一下。
  “你会后悔的。”说完她就从我面前跳了下去。几秒钟后。我听到了啪的一声沉闷的巨响。在空旷的厂房内一下就消失了。我的腿不自觉地坐了下来,在上面哭了整整一下午,直到天色变暗才走下来。”霍思远的眼睛又红了,我很同情他,自杀的确需要很大的勇气,而在这个时候背叛了自己最爱的人,其实他也很痛苦吧。
  霍思远的语气忽然变了,高亢而嘶哑,脸也开始充血,眼眶里全是一条条的血丝。
  “可是当我趴下烟囱,下面根本没有尸体,是的,只有一滩血,没有尸体!”我一听呆住了,难道有人可以从几十米高的地方摔下来不死?就算不死,还能有力气离开?
  霍思远接着说,自从那件事后,天天都做着噩梦,梦里面以前的女友只是看着他,却不说话,带着嘲讽的笑看着他。女友的家人也没有再来找过她,只是外面都传说她失踪了,但真实的情况只有霍思远了解。
  终于,一年过去了,霍思远无法忍受这种折磨,也选择了自杀,不过他是服毒。
  “我把一包老鼠药都倒进了嘴里。”霍思远玩笑般地说。
  “接着不到几分钟,我的胃开始绞痛,接着是翻滚,非常剧烈的呕吐感。然后是抽搐,剧烈的抽搐,我知道毒性发作了,但我没有打电话,我是真的想死,或许我还能见到她,说句对不起。然后我的意识模糊了,倒在了床上。
  但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还在家里,而桌子上却多盘录像带。我不知道哪里来到,于是我把带子放来看。
  你也猜到了吧,那就是我自杀的录像带。甚至我自己都不知道谁拍摄的。但是我明白自己的确应该已经死了的。我冲到镜子面前才看见。
  我只有一半身体,另外一半也正在高速的恢复中,就好像我以前是隐形人一样。”
  几分钟前,恐怕我看到的那一幕也正是如此吧。霍思远接着说。
  “我意识到自己应该是死了,可是却又被什么力量活了过来,而且每次我死后,那没有的肉体就会慢慢消失,但当我又重新获得身体前有段肉眼看不见身体的过程。而且在获得身体后我会如新生婴儿一样,非常虚弱,刚才你也看到了吧,就是那样。
  录像带忽然结束了,接着上面出现了我的女友的脸,很白,很美。但我却说不出话。
  “高兴么?重生的感觉很不错吧,不过你以后就会厌倦了,我不会原谅你,虽然我现在过得很快乐,你在我心里完全是个骗子而已,记住,每年的情人节你都会再死一次,然后又重新活过来,你永远只有22岁,你永远只能活在我和你决定去自杀的那天,我要你痛苦的活下去。”说完,她就消失了。”霍思远长舒了口气。不在说话了。
  过了很久,他才再次开口。
  “现在,你都知道了吧,地上的血迹是我擦拭得,我看见你走进房子,不过我无法叫你而已,我把每年自杀的录像带都保存了下来。因为我发现自己的眼睛和那录像机有奇怪的联系,于是我不用拍摄,只需要坐在镜子面前就可以了。所以每年的情人节前,我都自己去报社登载自己的讣告,真是滑稽啊。”他指了指墙边的一块镜子,果然,可能每仔细看,那真是面擦拭得很亮的镜子,大概一人多高。
  “你为什么每年都去报纸登载讣告?”
  “很简单,她也或者,而且显然还在这世界上,每年的情人节她就在我身边,如同看着笼子里的小白鼠一样,戏耍着我。所以我把讣告登出来,想乞求她的原谅。”
  “原谅什么?”我问道。霍思远猛地站起来,走到了窗子前转过身体,用手指着自己的胸膛。
  “原谅我的背叛,让我能真正的死,因为这种折磨太痛苦了,每次临死的体验都是真实的,死一次就足够了,而我死了十三次,还要忍受无休止的自责和内疚,所以我乞求她让我死吧。”霍思远说的很轻松,仿佛说着别人的生死,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这么想死的。
  “难道没有办法解决么?比如说这只是法术,我认识个朋友,或许可以帮你。”我也站了起来,给他出了个主意。霍思远拒绝的伸出手掌。
  “你以为我没去想办法么,古今中外我全部都试过了,根本没有。后来一个道士说,那是魂诅,像我女友那样临死前带着不满和愤恨自杀的人很多,但是也只有她没死,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总之自杀后未死的她对我恨之入骨,有什么比用自己的灵魂为代价来诅咒一个人更强大的呢?除非她肯原谅我,否则没有任何办法,一年过一年,我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自杀,死去,然后又再次像婴儿一样回到这世界。是不是很有意思呢?”霍思远笑了起来,起初是忍着,后来居然哈哈大笑,不过最后他却跪在了地上失声痛哭。我不知道如何安慰他。两人在房间里呆坐了几分钟。哭过之后,他似乎看起来放松了点。并告诉我让我离开吧,自己需要静一静。我只好走出那个房间。
  走到过道的时候,我看见各女孩。高瘦,但头发很长,也很秀丽,只是额头上有好大块疤痕,不过被头发遮掩住,到也无伤大雅。
  她看见了我,望着我笑,那笑容令我发毛。
  “你从他那里来么?”女孩忽然没头脑的问,我也不自觉地嗯了一声。
  “今天是情人节。有准备巧克力给女朋友么?”女孩笑着问,我摇摇头。她从口袋里摸出块东西。
  “给,把这个给她吧,没有礼物女孩会不高兴的。”我接了过来,是块榛子巧克力。我刚想说谢谢,但抬头女孩就不见了。
  我回到了报社,正巧遇见了落蕾。
  “给。”我把巧克力给她,落蕾惊喜了下,很开心的收下了,她看了看巧克力。
  “哦?是榛子巧克力啊。”我问她有什么不妥么,她笑而不答,只是把巧克力吃下,然后跑开了。
  我也奇怪的去查,原来榛子巧克力代表着忠贞。
  忠贞么,我抬起头,我忽然想起了霍思远,明年的情人节,不知道他是不是还会来报社来登自己的讣告。(完)
  第四十一夜人棺

  纪颜终于回来了,我是今天早上接到他的电话的,不过当我来到他家,开门的却是一个十岁的孩子。
  小孩长的很俊俏,但眼神冰冷,穿着件兰色的运动服,戴着顶粉红色的绒帽,他看了看我,没有太大的惊讶,双手插在口袋里,对我说了句进来吧。
  我满怀好奇地走了进去。纪颜正坐在沙发上。
  还没等我询问他那个孩子是谁,不料他却抢先问我。
  “你一定很想知道这个少年是谁,不过还是让我先把这几天的经历告诉你吧。”纪颜样子略有点憔悴,看来这个新年过的并不是十分舒服。我把身体埋进厚厚软软的沙发,尽量摆了个合适的姿势,开始专心听他说。
  少年不屑的望着我们,把头上的帽子拉到眼睛处,冷冷的说了句:“我对你们的谈话没兴趣,我去房间休息了,等说完了叫我。”我心想这个孩子还真是爱耍酷,但纪颜没有丝毫的介意,对少年点了点头。不过我始终觉得这个男孩好生面熟。
  “我没有想到,雅琼找我,居然是为了人棺。”他开始说了,不过声音略有点低沉,我依稀记得雅琼好像就是那个来接纪颜的漂亮女孩子。不过,人棺是什么?
  纪颜看出了我的疑问,自然为我解释开来。
  “中国人极重视棺材,所谓生老病死,红白二喜。棺材有时候比活着的时候的住房还要重要。所谓在穷的人家里,老人们都会预留笔钱,所以年轻人存媳妇本,老年人存棺材本。别小看了这不过几尺长的木头盒子,对一些人来说可是看的比其他东西还重要。
  棺材种类很多,自古有“穿在苏州,玩在杭州,吃在广州,长寿在柳州”,长寿在柳州,实际指的就是柳州的棺木,行行都有翘楚,做棺材的也一样。”听到这里我不免笑了一下,但纪颜一脸正经地阻止我。
  “棺材发展到今天,其实已经不光光是为了葬人之用,由于国人迷信棺材棺材乃升官发财谐音,所以很多人会订制一些精致的小棺材作装饰用。”
  我终于忍不住,不禁问他,这些和纪颜被那女孩请走有什么关系呢。
  “雅琼带我去,就是为了让我看口棺材,一口非常奇特的棺材。”纪颜抬了抬头,犀利的眼神望向我。
  “哦?有多奇特?难不成是金子打造的棺材?”我打趣道。
  “若是金子水晶棺材到也没啥稀奇的了,有趣就有趣在这口棺材既不失金子也不时木头,而是人。”他比划了个长方形的手势。
  笑话,棺材装的就是人,哪里有人做棺材的道理。我不置可否的歪歪脑袋,纪颜看出我不相信,继续说。
  “你别不信,准确地说,所谓的人棺实际外面还是有口棺材,或者可以这样说,被埋葬的人其实是包在两口棺材里面。”
  “那天在车子上一听,我也和你一样晒笑不已,我自认为见多识广,而且父亲生前也从未提起过关于人棺的传说或是事情。但是父亲却说过,永远别觉得自己比别人强,你终究不过是比别人看的多而已。而雅琼把照片给我看得时候,我深刻感觉到自己见识还是太浅薄了。”
  “照片?”我惊讶道,既然有照片,看来人棺并非空谈了。不过纪颜并没有把照片拿出来的意思,只是摇了摇手。
  “你还是不要看为好,那照片即时如我这样的人看了也为之骇然,倒不是都恐怖或者恶心,只是看了之后浑身觉不出的不舒服和诡异。
  何谓人棺,从字面来看,当然是以人为棺材。
  齐家不是富翁世家,他们家发迹在民国初年,乱世出英雄,齐老爷子虽然谈不上英雄,但绝对算是聪明人。他利用搜集古玩倒卖赚了大钱。其实据我父亲说,齐家的收集其实就是和盗墓者达成交易,以比市面低的多得价格把古墓中的东西收来在倒手卖出,这活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来盗墓的都非善类,二来盗卖倒卖古玩被抓住也是要吃官司的,这两处是明的,而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古物离开古墓的净化过程。
  我们叫净化,其实齐家人称作‘落皮’指让高人驱除掉上面的不干净的东西,不过一切非常顺利,齐家的财富像堆雪球一样滚积起来,而且齐家人善于避祸,所以在混乱的年代也能全身而退。
  汽车载着我和雅琼几乎行驶了半天才来到一个非常偏远的地方,我依稀记得这里是私人住宅区,没有通行证是不允许进入的。因为这里的地势奇特,是一个凹型的脸盆状,在旁边一条小河蜿蜒盘旋,水主财运,而且又像个聚宝盆,所以很多有钱人把家宅建在这里,因为有人传说这里实际就是个太极八卦图,不过都是传闻罢了。
  但齐家的富裕倒真是令我咂舌。
  从下坡开始,我就看到了一栋或者可以说一片巨大的房区,首先看见的是长十米多的带有花纹的铜制大门,门的两边连绵着看不到边际的大理石围墙,围墙的顶部有巨大的圆形玻璃等,墙壁上刻着精美的阳型浮雕。两个年迈的老人穿着保安类费力地打开了厚重的铜门,我不明白为什么让两个老人干这么重的体力活,不过还没等我多想,房子的真正外貌才如隐藏在海洋里的冰山一样渐渐露出一角。与其说是房子,不如说是庄园更恰当。
  正中间是个巨大的喷泉,四层高,每层都不一样,池子的底部安装了彩灯,不同颜色的光从水底照射上来和喷出的池水叠嶂在一起,看上去很漂亮。不过总感觉偌大的地方人却极少,纵使外人少担在这里工作的人也应该有点吧。两边是半个同心圆的结构,种植了大量的植被草木,整个地势都是倾斜的,房屋被建筑在了最低处,我暗想那里有这样修建的,下起雨来岂不淹了。
  “人棺是家父在数年前托人从老家运送过来的,从父亲开始家里就不在设计古玩生意了,不过还是有收集的癖好,而这个人棺,却是从祖爷爷那里传下来的,因为以前都安放在老家,这次建了新家后我们就把人棺运了回来。其实说是祖传,但家规森严,只有人棺大人要求绝对不允许接触。所以我和父亲对这个都很好奇。所以打开了棺材,并拍摄了这些照片,但接着怪事就不断了。”车子绕着喷泉开进了一条狭长的树荫带,旁边的枝叶长的过于茂盛了,难道这里的圆丁偷懒么。最后停靠在一栋高大的黑色建筑物前,雅琼从车子上下来,一边带我进去一边说道。阶梯很漂亮,是椭圆形的,也是由黑色的大理石制成,光滑的可以做镜子了。
  下车的时候,雅琼看见车子的后背箱开了,提醒了下司机,司机解释说刚才停靠在我家的时候他曾经下去拿过清洁工具,但他又奇怪地说自己明明关紧了的。
  房子的外面虽然带着中世纪欧洲的皇宫风格,但是里面却是典型的中国风,不过大都是黑色的色调,看得略有点不舒服。不过墙壁上的古画和摆设的陶瓷铜像等古物简直让我觉得身处在博物馆了。我的脚步声在里面回荡开来,同样,安静得可怕,我没有看见一个走动的人。
  在左边的房间里,我看到了人棺。
  和你说过了,虽然开始见过照片,但亲眼看见这个仍然觉得非常的震撼。外面是暗色的木制棺木,非常的厚重,上面有很多精美的图案,不过年代估计过久,已经模糊不清楚了。棺木是四层夹板型,每层中间都是空心的,大概两道三毫米左右,估计中间填充大量类似石灰之类的防腐剂。而棺木里面躺着两个人。其中的一个,自然就是我说的人棺了。雅琼似乎有点害怕,只是远远站在旁边,我则在棺木旁边仔细观察。
  我所看见的,是一位穿着十分华丽的女尸。大概七八十岁上下,很奇怪,头戴皮毛暖帽,里面穿这华布衣衫外套红黑相间的长裙,何宋朝的衣物几分相像。但怎么说也应该死了很长时间了,但她没有任何腐烂的极限,相貌还十分清秀,脸庞消瘦,但眉宇间却蕴含着帝王之气。在女尸的身体外,还包裹着另外具尸体,这个,估计就是人棺了。
  那时一具身材十分巨大的尸体,从中间划开了,整个人的内脏和骨骼均被掏空,也就是说只剩一张皮,女尸犹如穿衣服一样,躲藏在尸皮中,估计开馆的时候应该是密封的,可能被后来的人把皮扒拉开了。外面作为人棺的人的皮肤也没有腐烂,包裹女尸头部的也是被分开的两边连,从侧面看的确很不舒服,因为只有一只眼睛和半个鼻子半个嘴巴的脸实在看得有点反胃。
  我非常诧异到底是如何将人的皮肤如此完整的保留住原貌而从中间切开,从外面作为人棺的男人外貌和里面的女尸来看,两人似乎都是少数民族,特别是女尸,看起来应该地位十分高崇,而且,她的右手腕,被生生的切断了。
  没有右手腕?我一时纳闷,到也想不起来。
  “先去休息下吧,我还有其他事情告诉你。”雅琼似乎不是很愿意留在这里,两人上了三楼偏厅,那里已经准备好了饭食,我和她边吃边聊。
  “这口棺材不可能只有这些,看得出主人生前地位比较显赫,应该由大量的随葬品,不过既然被开了棺这么久,居然一点也未腐烂,而且外面的人棺也没有腐烂的迹象。”我说到人棺,就想起刚才看见的那张薄薄的人皮衣,饭菜里居然有海蜇皮,实在有些恶心。雅琼点点头。
  “其实我正要告诉你,挖掘这口棺材的人把其中的随葬品卖掉后,这口棺材不好处理,但祖爷爷却执意花高价买了下来,并好好的保存在我们的老家祖庙中。
  但是,自从这口棺材被搬到这里,事情就变得奇怪了。”
  我有些不解,看得出这里好像也没发生什么大事啊。
  “首先,父亲解散了很多雇员,并亲自招收了一群女孩子,然后接下来的日子里,经常会有人从这里失踪。”雅琼缓缓地开口说。我终于明白这里为什么这么少的人了。
  “失踪?你没有报警么?”我问她。雅琼摇头。
  “本来这里有将近一百多人,包括佣人园丁和保安之类的,但发生怪事后,失踪的失踪,逃得逃,除了一些齐家忠心的老员工愿意留下来,这个地方已经没几个人了。”雅琼面带悲伤,话说回来,我一直没看见她父亲。
  “令尊他还好么?”我小心地试探问道,不料雅琼站了起来,吟首踱步来到我身边。
  “这正是我找你的真正原因。”她苦笑了下,“家父自从人棺搬到这里后就卧床不起。他几乎不肯进食任何东西,也不太说话了,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即便是我,平日里也是我问三句他才答一句。”
  离开了餐桌,我提出见一下齐老爷,但被拒绝了,雅琼也没有办法,她说父亲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书或者看拍摄下来的人棺的照片。我对人棺知之甚少,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在雅琼的带领下四处转转。
  庄园很大,是呈品字形的建筑格局,前面的主楼是长方形的,这里是齐家父女和重要的古玩收藏的地方以及会客厅,而左后是在这里工作的人的休息场所。至于右后实际上一直处于空闲状态。
  人棺搬来才一个月不到,已经失踪了十几人,剩下的大都辞职不干了,齐老爷并没有阻止,不过每个人都领到了笔优厚的遣散费。现在留下来的大都是老人。
  “失踪人的名单有么?”我询问雅琼,她把名单和照片给我。这些人大都家境贫寒,失踪的人的家属既然可以得到一大笔的赔偿自然也没有闹事的,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其实暗想下,那些在城市里打工的人们辛苦工作数年有的还弄得一身的伤甚至付出性命都得不到一分钱的工资,向上告状无门,向下索讨被拒,相比来说,齐家到显得颇为慷慨仁慈了。
  居然全是年轻人,而且大都是女性。
  “你说现在庄园里面除你之外大部分是老人了?”我问雅琼,她想了想,点头同意。
  雅琼告诉我,人棺是由一个年轻人押运过来的,当时齐老爷很惊讶,如此重要的东西居然是一个人长途跋涉运来。年轻人和齐老爷进了房间谈了很久,出来的时候,齐老爷的神情就变了,着急地要打开人棺,然后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年轻人?”我问道。雅琼抬头想了想,肯定地回答道。
  “是的,一个满头银发相貌清秀的年轻人,穿这白色的西装戴着副茶色眼镜,说老实话很惹眼,所以我对他印象比较深刻。不过总觉得他有点阴暗,而且他的眼睛……”
  “眼睛怎么了?”
  “没有瞳孔。”雅琼小声回答着。
  
  “黎正?”我听到这里忍不住喊道。纪颜点头道:“当时我和你的想法一样,但又不敢肯定,毕竟我只是听了雅琼的描述罢了,所以我没有流露出太多的惊讶,结果后来证明了,我的考虑是正确的。”纪颜继续说着。
  我继续询问那银发年轻人的下落,雅琼为难地说他送来人棺后就走了。也不知道下落。
  既然无法找到那人,我决定还是从人棺中的女尸下手。找到必要的工具和得到齐老爷的首肯后开始仔细的检查女尸。
  剥落那层人棺实在不是个好活,首先皮肤边缘剩下的脂肪已经牢牢粘在了衣物上,稍微一用力,那衣服就会被扯碎,我小心地用暖气烘烤后慢慢脱下。
  当脱落到一半的时候,我看到了外面作为人棺的男子胸部有个奇怪的图腾纹身。
  是狼头。
  准确的说应该是半个狼头,开始的时候被翻到里面去了,所以我没注意,现在,我知道里面躺着的人是谁了。
  但这猜测是在太不可思议了,不,简直可以说是荒唐。一个如此有名的人,怎么会以这种方式下葬,而且她的尸体还没有腐烂,她的墓室应该非常奢华,怎么木棺里什么也没有,就算盗墓人所为,但尸体经过空气这么久没有一点异样。
  我没有把人棺完全剥离,只是把上半部分移开了,在女尸的后颈处,还插着六跟银针。
  如果和我想法一样,那么银针,以及棺材特殊的夹层防腐设计都可以解释了。问题是齐家人为什么如此看重这个棺材。
  “知道了些什么?”雅琼看见我走了出来,关切地问。我摆摆手,因为暂时不想吓着她。她则失望的低下头。
  “我的高祖父和祖父虽然富可敌国,但却多年病魔缠身,他们常常说是倒卖古物触怒了神灵,所以一直在寻找可以躲避诅咒的办法,但最后都在痛苦中死去,齐家人的人丁并不兴旺,我父亲是独子,而我又是他唯一的后代,所以父亲最大的希望就是我平安的成长下去。可是他现在却卧床不起,但我只能看着,一点办法都没有.”晚饭用过后,我和雅琼在花园聊天,自然谈到了她的家事,说到伤心的地方,她居然落泪了。那天正好是年二九,但齐家一点过节的氛围都没有。雅琼央求我陪她一起过春节,所以我索性没有回来。
  也是奇怪,似乎自从我来了之后,这里热闹了许多也平静了许多,当然,厨房的人也会来报告说经常会丢失少许食物,可能是饿极的野猫吧。不过我每隔几个小时都会去观察人棺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异样。
  这些天一直都没机会拜见齐老爷。终于,年三十的晚上,他说身体好点了,我可以和他见面。
  齐老爷的房间几乎我和我家一般大小了,从门处走到他床边竟然有十几米远,地面上铺设的时高级波斯地毯,走上去一点声音也没有,这也是他要求的,据说得病后齐老爷十分惧怕脚步声。
  “坐吧。”声音略显疲惫,但还是透着几分长者的尊威,他毕竟是我的长辈,并且曾经是商界赫赫有名的人物,虽然在病中却仍然不自觉地保持着原有的威严。
  我弓背行了个礼,坐在他的床头。
  “算起来,我和你父亲已经十五年未见了,可惜他却比我早一步驾鹤西行,不过他又你这样一个儿子,也算含笑九泉了。”齐老爷用手肘撑住身体,仿佛随时都回滑下去一般。我谦虚地说了几句托词,他则笑了笑。
  “雅琼也很不错啊,很孝顺您。”我谈到了他女儿,但他却面露不快。
  “女儿终究是女儿,齐家偌大的家业迟早落在外人手里,要是我能永远保持年轻时的体魄多好,有没有儿子自然无所谓了。”齐老爷的话让我心一寒,原来雅琼在他心里竟然是这样一个地位。
  “对了,这个人棺,相比大有来托,小侄从棺内女尸的状态推测她可能是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皇后。”我把话扯到正题上,齐老爷双眼无神的看着我。
  “说下去。”
  “辽国医术非常发达,尤其表现在针灸和防腐术,另外人棺的胸前的浪头图案也是辽人特有吧,而且最关键的是女尸右手手腕。辽太祖死后,从阿保机死到新君主选出,这段时间按照游牧民族的传统习惯,要由皇后主持政务,就是述律后管事,继承人也要由皇后主持召开大会选举产生。所以,阿保机死后,皇后的权力就更大了,她的意见往往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述律后听政,暂时还掌握军政大权。然而,这时的述律后是想永久掌握大权。于是,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她把阿保机安葬之后,主持了契丹贵族参加的推荐继承人的大会,废掉当初阿保机所立长子耶律倍的太子位,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了耶律德光继位。述律后为自己掌握实权打下了基础。
  接着,就是排除异己。
  这位皇后干了一件极漂亮的事,逼得再嗜血的男子都低下了头,由衷地臣服:狠,算你狠。当时有兆思温等元勋重臣不服管制,为了稳定朝局,她以“亲近臣子应追随侍奉太祖”为由,要沿袭老土的少数民族旧例,命令他们为太祖阿保机殉葬,以此清除政敌。兆思温反驳她:“亲近之人莫过于太后,太后为何不以身殉?”只见她脸色漠然,挥起金刀,砍下自己的右手,放在太祖棺内,说道:“儿女幼小不可离母,暂不能相从于地下,以手代之。”兆思温等人没有办法,只得全部为太祖殉葬,从而使辽国皇统得以顺利传继。,此后萧太后也得到各‘断腕皇后’的外号。”我淘淘不绝地说着,一边注意齐老爷的反应。不过他只是低着几乎谢顶的头颅,半天没有说话。
  “其实从随葬的物品和衣着服饰上我已经知道她是萧太后了。不过关于她以人棺下葬到从来没有听说过。”终于,他开口了,我仔细地在一旁倾听。
  “人棺的出处在于辽国古老的传说。只要通过繁杂的筛选,将适合的一个人除内脏骨骼肌肉全部挖去,以皮笼于身外,被埋入人棺的人,不仅可以保持住死前的模样,肉身不烂,而且据说,如果活人用人棺,还有更奇特的作用。”说到这里,齐老爷忽然精神抖擞起来,两只眼睛泛着攫取的光盯着我。我赶紧起身,说不打扰您休息了,然后从房间退了出来。
  看来,齐老爷是完全知道人棺的来历和作用了。但庄园里失踪的人去了哪里。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虽然是过年,但这诺大的地方去空空荡荡,死气沉沉,甚至连一点红色都看不到。天空压下来的黑云仿佛随时都会摧毁这里。
  回到卧室后,在书桌上居然出现了张纸条,上面的笔迹很漂亮,但绝对不是雅琼的字。
  “来中央喷泉,七点整。”没有任何落款。我抬手看了看表,六点半了,现在动身去正好合适。
  临走时,雅琼告诉我,父亲又把自己关在了卧室,并叮嘱任何人不准进入,她趴在门边听了下,似乎在和什么人谈话。我没有功夫去了,必须先知道纸条的来历。
  既然在喷泉,哪里非常宽阔,想暗算恐怕也没那么容易。
  六点五十,从卧室步行来的确要花点时间,我没有告诉雅琼纸条的事,只推说想出外走走,而她则叮嘱说快点回来吃晚饭。
  但是,我没想到,见到的却是一个孩子。”纪颜把头转过去,看了看房间,我用手指了指哪里,他点了点头。
  “我自然要问他是谁,但那孩子一言不发,只是把手插在口袋里,背过身摇了摇手,示意我跟他过去。这样的孩子还真是少见。
  对于他对庄园的熟悉大大超过我的想象,宛如漫步在自家后花园一样,我们很快来到了齐老爷居住的那栋楼的后面,小孩走了过去,居然不知道在哪里摸了一下,墙壁上多出了门一样大小的窟窿。下面是深入地下室的楼梯。
  “走吧,你需要的答案和我需要的东西都在下面。”那孩子终于说话了,根本没有充满稚气的声音,与他可爱的脸庞完全不符合。我跟着他,走进了地下室。
  隧道很暗,我一直往前摸索着,但那孩子的脚步声却非常有规律,可见他根本不为黑暗而影响他的行路。
  前面忽然飘来了很浓的血腥味。在不大的空间里那味道充斥着这里,即使我使劲闭着鼻子,但气味却透过我的毛孔穿了进来。
  啪。
  房间突然亮了起来,我的眼睛暂时还无法适应,原来那孩子点燃了一根火把,接着是另外的几根。
  我看到了一具尸体。是位年轻的女性。但这里只有一具尸体,没有看见失踪的其他人。
  “他把所有失踪的人带到这里,进行严格的检查,所有的女员工都是那位齐老爷亲自挑选的,最初的事生辰,然后是血型,身体健康程度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指标。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选出适合做人棺的人选。”那孩子一步步地在房间里游走。
  我惊讶他怎么知道的如此详细,那孩子笑笑。
  “我是跟着你来到这里的,在车子停靠在你家门口的时候,我上了车厢。在锁扣出放一块口香糖,自然可以轻易的打开下车了。不过来的匆忙,只好从厨房拿了点吃的。
  原来那饿极了的野猫是他啊。
  “你到底是谁?”我能确定他不是孩子,最起码,他不是普通的小孩。
  “等我拿到属于我的东西,你自然会知道我是谁。”他头都不回的说着。
  我看了看躺在桌子上的女尸,除了手腕处的伤痕暂时没有别的了,据我的判断,她是被放光了全身的血而死。
  “原来你们在这里啊。”背后传来个声音,不是齐老爷的。我一回头,果然。
  银色的头发,白色的西装,而且如雅琼所说,这人的眼睛,真的没有瞳孔,灰黑色的一片。最主要的,是肩膀上停着的那只我在熟悉不过的东西,长而肥胖的身体,金色的皮肤。
  控尸虫。
  那孩子也走了过来,冷眼看了看,并没说话。
  跟在后面的事齐老爷,他看上去精神很好,一点也不像有病的人,他还搂着一个人,我仔细一看,居然是雅琼。
  “那时你女儿,难道你想拿她做人棺?”孩子的话让我吓了一跳。
  齐老爷愣了下,随即低着头不说话,眼神着地,看来是真的了。
  “怕什么,你不是一直担心自己死后没儿子继承么,如果你能一辈子不老不死,还要后代做什么,到时候你要多少女儿儿子都可以啊。”那银发的男人戏虐的调侃着齐老爷,顺便用手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闪烁着昏黄火光的密室里,我们五人对峙着。
  “算了,纪颜,我看还是收拾掉你吧,本来想和你多玩玩,虽然没有你的力量事情会麻烦点,但我始终认为多存在一天的你始终是祸害。”银发的男人挥了挥手,肩膀上的控尸虫碎裂了,变成无数的小虫子,往地下钻去,一下就消失了。
  我的脚感觉到地面在振动。一直黑色的手从下面插了出来,抓住了我的脚踝。
  接着是第二只,第三只,同来的孩子也被紧紧抓住了。
  “忘记说了,这个庄园的下面原本是万人冢,控尸虫到是有用武之地了。”银发男人笑了笑。转过身对正在发呆的齐老爷说。
  “碎片的力量支持不了多久,你要完全治好你的病,就赶快制作人棺吧。”齐老爷木然的点点头,把昏过去的雅琼放在了台子上。
  可是我根本无法动弹,地面钻出来的死尸越来越多,我和那孩子被黑乎乎的死尸们围了起来,它们紧紧掐住我的脖子和身体,我只能从缝隙中看到齐老爷从旁边拿起了一把刀。
  我眼睁睁地看着齐老爷颤抖着拿着手术刀伸向了白皙的脖子。
  但那刀没有割下去。
  一阵耀眼的光从尸堆中透了出来,所有的尸体被弹开了。
  竟然被什么东西打飞了。忽然感到一阵轻松,原来尸体们散架一样全部摔在了地面上。更奇怪的是,原本散开的控尸虫再次集合在一起,不过这次不是停靠在银发男人的肩膀上,而是停在那孩子身边,那孩子挺直地站立在尸体中间,头上的帽子也掉了,露出一头非常漂亮的头发,居然也是银色的。
  银发的男人诧异的从地面上拾起一枚钉子,正是这枚钉子打落了手术刀,而且那孩子的手上的钉子正对着齐老爷两人。
  同来的孩子一脸不屑的用掉落在地上的手术刀在手心里划开一条口子,然后盖在乖乖躺在身边的控尸虫的头上。
  “控尸虫只有一个主人,虽然当你提供尸体给它会暂时让它服从你,可真正的主人出现的时候,它会毫不犹豫地转过来。”孩子一边说,一边拿开手,我看到控尸虫的头部出现了个“正”字。
  我知道他是谁了。不过却依旧无法相信啊。
  银发的男人笑了笑。
  “原来你也在,没想到居然能同时遇见纪黎两家的传人。”他看了看旁边正在颤抖的齐老爷,冷笑道:“算了,以现在的我还没傻到同时和你们两人为敌,反正碎片已经净化的差不多了。”他把口袋里的手掏出来,居然是个黑色的小盒子。
  银发的男人把盒子打开,对准齐老爷,但见齐老爷的嘴巴一张,一块薄而散着黑雾的一寸长宽的东西飞了出来,进入了盒子,而齐老爷仿佛被抽掉了灵魂一样,瘫倒在地。
  “虽然上次那块碎片每收回来,不过也无所谓。以后再见吧。”他将盒子放回。
  操纵控尸虫的孩子把手中的钉子射了出去。银发的男人的身体如同被水冲刷得墨迹一样,渐渐散开,变得透明,当最后一点身体消散的时候,他的声音还在密室里回荡。
  “下次,记得一定要在一起,省得我去找你们。”
  在密室的暗道里,我们找到了失踪的那些人,不过很可惜,她们似乎都失去了记忆,而且都大量失血。齐老爷很快苏醒过来,但很虚弱,后来医生诊断出他得了重病,并惊讶他已经很长时间未曾进食了,却还能活到现在。可能他是靠吸食大量的人血得以存活吧。
  我们没有查出手术台死去的那位姑娘的身份,只好将她厚葬,然后根据档案把所有人送回家。事情看上去是结束了,不过我还是想起了那个人棺。
  当我再次回到人棺前,发现萧太后的尸体已经迅速腐烂干瘪了,很奇怪为什么那时候尸体会出现回复以前时间的情况。
  人棺或许的确有防腐的作用,辽国在时间存在时间不长,加上属于少数民族建立的国家,但从遗留下来的残存文献上得出,辽人的医术达到了很传奇的地步,或许,活人使用人棺说不定真能可以长生不老。不过至于人棺如何选择合适的对象,恐怕就鲜为人知了。
  告别了雅琼,我便和黎正回来了。”纪颜终于说完了。而我则糊涂了。
  “你是说那个孩子,就是黎正?”我问道,纪颜还未回答,里面的房门却开了。那孩子,不,应该说黎正走了出来。
  他果然不是普通的孩子,难怪我觉得他和大人一样。
  黎正跳上沙发,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
  “我饿了,去吃东西吧。”纪颜点点头,站起身来,转头对我说:“一起去吧,你应该也没吃饭。”
  我答应了,不过吃饭在其次,主要是我想知道黎正怎么会变成了小孩。(人棺完)
第四十二夜 母床

餐桌上摆放了很多菜,看来两人都饿坏了,我看他们恨不得连盘子都吞下去。
“素质,注意素质。”我小声提醒他们,这才有所收敛。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我终于忍不住问黎正,对方则毫无反应,继续大吃,直到纪颜把话重新说一遍,他才停下来。我好像不是外国人吧,难道还要翻译?
“我也不知道,似乎怨崖爆炸后夺走了我一部分的时间,结果我回到了这么小的身体里,当然,我也花了很长时间才适应过来,结果想第一时间去找纪颜,结果遇见了那辆车,在车子周围我感觉到了由控尸虫的味道,所以一路跟了过去。并在齐家的宅院里躲藏了很久,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
“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啊?是你亲戚?”我又问,不过这下黎正神情变了。
“我没有任何亲人,即便是李多,我也希望她和我的关系越少越好,我只希望她平安生活下去。不过我没猜测错误的话,似乎怨崖的爆炸把我身上的时间剥离了,而加到了那个家伙身上。”
黎正把筷子一扔,擦了擦嘴巴,往后仰靠在椅子上,舒服的闭着眼睛。
“现在的关键是要恢复我的身体,然后找出那个躲在暗里的小人。”
“然后呢?”纪颜笑问。
黎正眯起眼睛,微笑着盯着他。一字一顿地说:“然后就杀了你。我一定要赢你。”
“那好,反正起码现在我们是合作关系对吧。”纪颜的脸上毫无变化,依旧笑着,倒使坐在一边的我,觉得有些紧张。
“算是吧,如果你能先把这顿饭结了。”他伸了个懒腰。
“不急,现在没事,干脆聊聊,你应该也遇见过很多事吧,干脆讲来听听。”纪颜的真正目的出来了,黎正奇怪地望了望他,又望了望同样非常好奇地我,不耐烦地说,“好吧,我就说个关于床的故事。”
“床?”我问道。
“是的,床。
当我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已经从我母亲遗留下来的书中略微知晓了些这方面的事情,例如法术灵术等,但一直是理论阶段,不过很幸运,我当时同学的父亲,正好为我提供了个机会,一个练习的机会。
那人四十岁上下,家境富裕,但却是个螺夫。据我同学说,他母亲自从六年前离家出走后就一点消息也没有,而他父亲也在当天患上了怪病。
那的确是种非常奇怪得病症,从外面看不出任何不妥,但只有一点,他父亲无法离开床,那张曾经是他父母一起睡过得床。也就是说,整整六年,那男人都躺在床上,包括吃喝拉撒。
简直和瘫痪了没有两样,但医生的诊断确是他一切正常,家里人也曾强行把他脱下过床,但只要背一离开,那个男人就开始抽搐和呼吸困难,并高喊着死也不下床之类的话。结果,只好请了个保姆,二十四小时照顾他。
同学也是无意向我提起,这事他谁也没告诉,毕竟家里有这样一个父亲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高中生又是极爱面子的年代,所以他只悄悄告诉过我,并央求我去他家一趟,因为先前帮他解决过一些小问题,我自然应承了下来,因为那时头脑有点发热,自以为什么事情都难不倒自己。
有钱人的家果然装潢的非常华丽,我跟着同学,几乎怕自己走迷路了。不过经过迷宫一样的过道后,我来到了间房间。
门一打开,我就有股想吐的冲动。
虽然及时清扫,但里面长期压抑的人体排泄物和长久不通风家具发霉的味道混杂在一起,真难以想象那人居然在这个房间呆了六年,不,应该是躺了六年,身体一动不动。
除了气味难闻外,一眼看去我竟没瞧出什么不妥,反正进去看看人再说吧。
他真只有四十多?
我眼前的这个人如果在外面遇见叫他六十也饶了几岁。头发掉得如同稀拉的球后的草皮,整个额头如同楼梯一样,深深地皱纹把眼皮压塌下去,嘴角还淌着口水,六年没晒太阳,皮肤老化苍白的利害,如同被漂白洗刷多次的衣服,皱白的一塌糊涂。
露在外面的手臂和裸露的胸膛上上有多处紫色的瘀痕,可能长时间被压得。不过他的眼睛,却非常有神。
我们说一个人眼睛有神,是指看的人可以轻易地读出东西,我读到了。
他很慌乱,像非常害怕人的动物一样,费力地尝试把身体往里面挪,但长期不动,他的脂肪也养了一大堆,那种样子很像一只想要爬走的胖蛇。
同学安慰了他父亲几句,大体是说我的身份和来访的目的,这才让他安心下来。
“伯父,您是不是在害怕或者逃避什么?这张床有什么特殊之处么?”我小心的坐到床边,看来他没有拒绝的意思,只是眼睛一直盯着我看。
“没,我不过不原意离开罢了,我也不知道,只觉得一旦离开,一旦离开我就会死,真的,我真有股很强烈的感觉。”他终于开口说话了,还好,蛮清楚,我最怕他把语言功能也忘记了,沟通起来就比较麻烦。
我再次站了起来,仔细地观察这床。
很普通的一张双人床。除了比较贵之外。
有钱人的东西有什么不贵呢,连马桶用金子打造也不算新闻,按照他们的说法,“黄金”,当然要用金马桶装。
不过贵也不能算他害怕的理由啊。
我注意到了男人旁边的部分,那个本来是另外各人睡觉的地方,双人床的另外一半。
“您经常翻来翻去睡?”我问道。男人摇头,他自嘲地说自己胖成这样,动都难,一般只睡这一边。
但我却分明看见床的另外一半有个深深的人形睡印。
而且从体型来看,是个高个子的女性。
我从房间退了出来。
“你的母亲个子很高么?”我问同学,他若有所思地想了想,肯定地回答:“是的,我印象中妈妈个子很高,也很瘦。”
我又追问她六年来有无他母亲的任何消息,同学依旧摇头,说母亲是孤儿,朋友也不多,只留下张字条说去外国了,然后就渺无音讯了。我又问他,既然他父亲不肯离开那床,那他们有没有去看看那床是否有什么问题之类的。结果同学叹气说,自己的父亲根本不能离开那床,陌生人只要靠近床,他都回喊叫,而且那床是他父母结婚时候买来的,从没别人接触过。
看来床可能不是问题的来源了。
我回到家,遍查了所有的书稿,甚至包括询问了那个人。“黎正的表情有点不屑。
“是黎队么?”纪颜问,黎正不自觉地点点头。我始终不明白他对养大他的黎队为什么如此憎恨。
“不过即便是他,对此也一无所知,反倒还追问我是怎么回事,我懒得理会他。只好决定再去一次同学的家中,因为两人家离的近,当天晚上吃过晚饭后我就去了。
他们家虽然富裕,但很奇怪,却不请任何佣人。照顾躺在床上的伯父也是钟点工,绝不在家过夜。所以家里一般只有三个人。同学以及他的父亲和祖母。
他的祖母据说以前是上海非常著名的出入上流社会的社交名人。所以虽然年岁已大,却依旧保持着干净素雅的风范。上次见过她,但却不爱说话,老人家皮肤白皙,面目清秀,头发也整齐的梳理起来。不过她对儿子依旧非常爱惜,多次进来看望,并恋爱的用瘦骨嶙峋的手抚摸儿子的头发。她说自从儿媳妇走后,儿子就变成这样,让老人心里非常难过,老人家一生就这个一个儿子,或许在她看来,即便儿子都满头华发,在母亲眼里,依旧是孩子依旧需要母亲的照顾。
想必她心里也很难受。
到他家的时候同学显得略有惊讶,不过很快就被高兴代替了,因为我对他说决定今天和他一起睡在他父亲的卧房里,既然白天没发现什么异常,那试试看晚上吧。
开始伯父不是很愿意,有些抵触,而同学的祖母进来的时候也很不高兴,但碍不过孙儿的面子。两个孩子便在卧室里铺了两张床,味道虽然难闻,但习惯也就好了。
我们一直聊天,不过很小声,直到床上响起了鼾声,同学也累了。房间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是清醒的。
很奇怪,从我小时候我就发现。我有可以控制我自己睡眠的能力。
也就是说如果我不想睡觉,可以连续很久不粘床,而且没有一点睡意,精神如常,但前提是以后必须加大休息量。所以当天我整个晚上都咪着眼睛,我们的床铺就在伯父床的右侧,也就是空着的那边。
及时关了灯,但接着窗外透过窗帘的月光,还是可以依稀看清楚床。
如果你不是亲眼看见的话,仅仅凭我的描述,是无法体会到我当时的感受的。
伯父肥硕的身体随着呼吸一起一伏,犹如座活动的肉山。但是,令我惊异的是旁边的那块按理没有人睡过得床上出现了个印记。
而且是由浅入深的那种,就好像有人慢慢从床边睡下来一样。
但我看不见任何东西。
盖在伯父身上的床单也渐渐鼓了起来,成了个人形。从床单里面神出一只手臂,修长而白皙,如同古希腊支撑神殿的乳白色的大理石石柱。
那明显是只女人的手。
那只手穿过了那座巨大的肉山,灵巧如蛇。手伸进了伯父的腋下。大概会从另外边伸出来。
接着,原本侧身睡觉的伯父翻了过来,整个人躺了下来。床单里的人在慢慢蠕动着,把身体缓慢的塞进了伯父的身体下面与柔软的床中间。
那种运动如同海蜇一般,慢而力量巨大。没多久,那东西穿过了伯父的后背。换句话说,伯父完全躺在了一个肉垫子上。
被一个如此肥胖的人压着,换谁都不会舒服的。
当然,前提是被压着的如果是人的话。
两只白皙的手臂从伯父的身下伸了出来,从胳膊外面死死的勒了起来。同样,虽然缓慢,却异常地坚决,似乎根本无法阻止。就仿佛你站在了两块墙壁之间,墙壁缓缓地合上,你却丝毫没有办法。
伯父的呼吸开始急速了,虽然我看不见他的样子,当胸膛上勒了条越来越紧的绳子,别说他如此肥胖之人,换了我也受不了。
那手臂柔软,但坚韧。我正纳闷一个女性的手臂如何能勒住一个男性的身体。但后来才发祥,手臂已经深深陷进了伯父的肉里。
终于知道白天看见的手臂和胸膛的紫色淤痕的来源了。
急促的呼吸声像刚停水的水管一样,嘶哑而连续。那手臂仍然死死的箍着同学父亲的身体,的确和蟒蛇一样,紧紧缠绕着。
难道要把他活活勒死?
我试着推醒同学,却发现全然无用,他睡得通死猪一样。
我只好蹑手蹑脚的爬起来,走近了那床。
渐渐走近同学父亲的我想把他身上的手臂挣脱掉。我的手伸向了那只白皙的手臂。
手臂猛地一松,居然脱离了伯父的身体,而是勒住了我的手腕。吓了一跳的我还未反应过来。感觉手腕处疼得异常。那手臂的力量居然如此之大。何铁钳一样。
我拼命想掰开那手臂,但修长的指头死死的勒着,窗外的月光改变了角度,直直的射了进来。
从伯父已经勒的发紫的头颅下,探出了半个脑袋。
银色的月光正好照在了那人的脸上,半个脸上。
我不会忘记那张脸。准确地说是张非常美丽的女性的脸。
但那美丽我情愿从未看过。她的眼睛睁着大大的盯着我,长而乌黑的头发一缕一缕的搭在光滑的额头边,嘴巴边上有个不大的美人痣,微微向上翘起的嘴角,带着温暖的笑意。肤色细腻白滑,但被月光照射的情况下却令我骇异非常。
这女人是谁?我心里惊问自己,难道就是同学的母亲?
但还没等我张口喊人,我感觉手腕被抽了一下,整个身体摔倒在床上,正好在伯父旁边,而那张脸离我的脸已经很近了。
我叫不出来了,因为另外只手已经捂住了我的嘴巴。
冰冷,嘴唇好像擦到了冰块,冻得有点发麻。她这样一只手捂着我的嘴,另外只手拉着我的手腕,我的脸慢慢靠近这她的脸。
只有几公分了,近到可以应该可以感觉到她的呼吸。
但我没有感觉到,眼前的这个女人就像蜡像一般。
她的喉咙动了下,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吞咽声,慢慢张开的嘴唇伏在我耳朵边上轻轻说。
“麻烦您照顾我儿子,麻烦了。”
声音很好听,充满了柔情。
话一说完,手腕和嘴巴立即轻松了不少,再抬头一看,哪里有什么女人,伯父正酣睡着,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一样。
真的没发生过么?我摸着自己的还在剧烈跳动的心脏问道。带着寒气的嘴唇和手腕上的紫色淤痕告诉我这不是在梦中。
一夜无眠,倒不是我自己控制,实在是睡不着,其实日后我经历的事业渐渐多了起来,比这凶险的也有,却不再有那种心惊的感觉,但可能毕竟那时候年级尚小,又是第一次亲历这类事情,自然印象深刻。
天亮后伯父先醒了过来,这时候钟点工也准时来了,此后他洗漱吃饭。他除了说手臂和胸口酸胀之外,什么记忆都没有。
同学的祖母起的也很早,照例驼着腰来看看,和伯父聊了会好好安慰了下后又出去了。同学告诉我他奶奶习惯起的很早,大概是年轻时养成的养生习惯,所以到这么大的岁数,皮肤和相貌都保养的很好。
“她只担心父亲,每次看见他这样都忍不住掉泪摇头。”同学叹了口气。的确,不怕得病,就怕得的什么病都不知道。我本想告诉昨天晚上的事,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冒然说出来,只会徒增人家的担忧罢了。
只是那床,实在邪门的紧。但换床是不可能了。我认定昨天晚上看见的正式同学失踪的母亲,是否可以找到关于他母亲的资料,或许可以解决这件麻烦事情。
但从何查起啊。
我甚至动用了那个人的关系,帮着查了查户籍,但对同学的母亲的下落依然一无所知。我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一个想法。
或许他母亲可能早就不在人世了。而且那天晚上她不是还叮嘱我么,希望我帮忙照顾她儿子。
那样子多像一个母亲对儿子依依不舍啊。”黎正说着,忽然咬了咬下嘴唇,停顿了一下。我看了看纪颜,他也脸色黯淡,相比两人都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我只好低头不语。
拥有者永远不会体会失去者的心理。
黎正终于继续说道:“我便寻了我所知道的所有书籍,都没有关于这事的确切答案。每次问道同学,他还是叹息地说他父亲已久每天早上喊着胳膊和胸口很痛。
我也不说话,自然知道原因是什么。
这件奇怪的事困扰了我半年之久,知道有一天,我接到了个令我诧异的消息。
我那位高中同学的母亲居然回来了。
当同学兴奋地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一再问他是否确定。
“当然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和双重否定!”他高兴地回答,并说自己昨天还和从国外回来的母亲去吃过饭。他还高兴地把和母亲的合影给我看。
的确是个很漂亮的母亲。
但绝对不是那晚我见过的女人!
我那天晚上看到的究竟是什么人啊?或者说是什么东西?
同学的母亲是来这里短暂停留的,不久又走了,临走她想去看看前夫,听说他们已经办了离婚手续了,但被祖母拦住了,她也只好回去了。
我依旧被那晚的事所困扰,没过多久,我听同学说,他的祖母病重了。 又不肯上医院,说是死也要把老骨头撂在家里,他急得没办法了,希望我能过去帮把手,心想也难怪,他们家早就断了亲戚来往了。
有钱人要么就门庭若市,要么就被亲戚们所唾弃。看来同学属于后者,据说那些借钱的亲戚大都被他祖母给了笔钱后就大骂回去了,背后没少被诅咒。他们家之所以有钱,其实也全靠老人家以前辛苦积攒的家产经营有方而以。
  老人比上次我见到的时候已经衰老了不少,虽然在昏迷状态,但依然喊着儿子的小名。我刚过去,就被她拉住了手。
相当熟悉的感觉。
没想到一个濒临死亡的老人居然有如此大的腕力。
“儿啊!”她声嘶力竭的大喊一句,那凄厉而震动心肺的喊声让我吓了一跳。
喊出一句后,老人的意识似乎清醒不少,望了望孙子,又望了望我,带着祈求的眼神。
“麻烦您照顾我儿子,麻烦了。”我听完身躯一震。
老人已经咽气了,临死前抓住我的那只手也无力地松开了。望着她的脸我又充满疑惑,嘴角并没有痣啊。
帮着同学处理完丧事后。我惊奇的发现伯父居然可以下地了。以前赖以生活的床和他之间的纽带仿佛被斩断了,那些不适也消失了,只不过他要花大量的时间来好好锻炼身体和减肥了。
虽然祖母过世了,但父亲重新恢复健康,也令同学高兴大过了悲伤。没多久,他母亲再次回来,虽然没有复婚,但和伯父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当我再次来到同学家做客的时候,忍不住提出是否有老人年轻时候的照片看看,同学想了好久,说有,于是在一阵翻箱倒盆中,他拿出本很老的相册。
我看到了张旗袍像。
里面的女人年轻貌美,嘴角有一痣,她正是那晚我看过的女人。
“为什么你奶奶后来没痣了?”我指着照片问。
“听说那时候流行美人痣,奶奶喜欢天天带着个假的。”同学嘟囔着嘴回答。
原来是假的,原来那女人居然就是同学的祖母。
在于同学母亲的攀谈中,我又知道了些事情。
“我婆婆简直有些溺爱她的儿子了。甚至到了难以容忍我的地步,无论我做什么她都看不上眼,我稍微和孩子父亲发生口角或者争吵她都要出来横加指责,饭菜也老嫌弃我做不好,在她眼睛里不允许有任何人抢走她在儿子心目中的地位。”同学的母亲如实说到。
“据我前夫说,他直道中学前,都和母亲睡的,公公过世早,婆婆拉扯一个孩子也一直没有再婚,的确不容易,但这样似乎都有点病态了,她很喜欢在床上搂着儿子,哄着儿子睡觉,直到儿子自己都有些讨厌烦了为止。最后我实在受不了,只好逃出这个家,去了外国。”
我终于明白事情的原委了。
老人过于担心自己的儿子,当开始儿子由于妻子离去而病倒,她的意念居然附加到了那床上,老人固执的以为只需要和以前一样,抱着儿子就没事了。晚上被这样抱着,使伯父的身体居然对床产生了依赖,就像孩子依赖母亲的怀抱一样,说来匪夷所思,但言之又确有道理。当然,既然是意念体也就是所谓的灵魂出窍,自然力度控制差了点。
至于为什么会以那个样子出现,大概女性年老后脑海里浮现的景象都是自己年轻时候最漂亮的样子的原故。
所以当老人去世后,伯父的病自然不治而愈了。
事情圆满结束了,最主要的是我解开了心中的疑问。不过还剩下最后一个。”黎正停了下来,没再说话。倒是纪颜笑了笑。
“你的意思是说到底人的意念产生的东西是否有实体,是否真的可以接触到真实的物体。”黎正点头。
“我也不知道,其实这世界最未知的往往就是人自己。有很多人都说人天生最能让自己舒服的睡觉姿势就是侧着身体把腿和授权所起来。其实这就是人最初在母体子宫内的姿势,因为那种姿势最能让人产生安全感。
或许那老人也是这么人认为的。”纪颜的话说完。我看到正前方过来两个熟悉的人。
还没等我开口,一只白晰漂亮的玉手摸到了黎正带着的帽子上,因为他头发过于招摇,所以外出一定坚持戴帽子。黎正和纪颜同时回头一看。
手的主人正是李多。倒是我非常期待,看看这兄妹二人的相遇,不知道李多还能认出来么。(母床完)
  第四十三夜信猫

  李多飞快地跑过来的时候我就看见了她,不过有点不相信,与平时有些许不同,她一改素面朝天的样子,化了些淡妆,由于去年的暖冬,搞得这里初春就有二十多度了,穿着红色套裙的她显得非常惹眼。我依稀记得纪颜曾经摸着她的头说,丫头要有丫头样子,头发长点才好看,所以她也开始留起了长头发,果然是女为悦己者容啊。不过样子虽然变了但性格依旧,仍然是如同兔子一样蹦跳着过来。这时候,黎正也转过脸,两人打了个照面。
  李多呆住了。睁着大眼睛盯着黎正,张着嘴巴不说话,而黎正也有点紧张。我心想果然是兄妹,血缘关系是无法斩断的。
  “好可爱的小孩啊!”李多忽然一把抱起黎正,用手大力地摸着他的脑袋,我们忍着笑看着,黎正的表情非常尴尬,想转过去,无奈李多的力气很大,几乎把他抱了起来。
  “等等,他看上去好眼熟啊!”李多忽然正色道,然后望了望纪颜,又望望怀里的黎正。我心想果然还是认出来。
  “长的和你很相像啊,纪颜哥哥。”李多斜着眼睛看了看纪颜,“该不会是你的私生子吧?”我听完差点把喝到嘴里的可乐喷出来。
  纪颜一脸无奈,也不知道如何分辩,我只好出来打圆场说这孩子是纪颜乡下亲戚的,在这里寄养几天。李多虽然还是一脸的不信任,不过很快又去逗黎正了。只是黎正不太搭理她。
  “你过得很快乐就好了。”黎正说完这句,把帽子拉了下来,遮盖在眼睛上,然后往后仰下去睡觉了。李多见黎正不说话只好和我们聊起来。
  “这小孩好闷啊,干脆纪颜哥哥讲个故事吧,顺便点些吃的给我。”原来她本是来吃饭的,结果正好来这蹭上一顿了。
  纪颜笑了笑。
  “讲个信猫的故事吧。”我和李多都多竖起耳朵。黎正也把头侧了下,虽然依旧没有把帽子拉起来,但看得出他也在听。
  “中国之大,如果靠步行恐怕穷己一生也难系数游阅。不过和我有相同爱好的人不在少数。我曾经去过那些比较偏僻的山村,一来看看有没有比较奇异的故事,二来可以接着看看不同的民俗民风。
  在云贵一带,我遇见了四个比我年级还小些的几个大学生。他们还没有毕业,我原以为他们和我一样,都是驴友。不过没想到,他们却不是旅游这么简单。
  其中一个高个子身材单薄喜欢穿着黄色运动衫扎着马尾的女孩子骄傲的对我说,他们四个是为了做件很有意义的事。
  我自然感到好奇。便决定和他们一起上路,这样旅行之中可以有几个伙伴,使得旅行不至于过于孤单寂寞,而且也安全点。
  从这个女孩口中,我知道了原委。
  这几人都是教育基金协会的义工。他们到处筹钱打算为这一带的一个比较贫困的农村修建一所小学。这个村子太穷了,别说学校,村民居住的房子都是岌岌可危的老旧房。但这里的孩子渴望读书,看着孩子的眼睛,即使在心硬的人也受不了,虽然大家尽力搭造了个临时学校,但却非常破旧,连课桌都是从别的地方借来的旧木桌子。虽然在这里教科的老师非常想把知识传授给这些孩子,但没有学校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这种木棚学校既无法正常上课,而且一旦下雨刮风孩子的健康也成问题。由于有个记者好心把这里的事情写成文章报道出来,所以这些学生决定成立个基金来帮助这些孩子圆一个拥有真正学校的梦。
  但是我不明白,这和他们来这里有什么关系,如果我没算错,这时候还是大学上课的时候。女孩子证实了我的想法,的确,他们是请假出来的。
  “难道不能等放假再来看这些孩子么?”我忍不住问道。
  我姑且称这个领头的女孩叫马尾吧。
  马尾把头发一甩,气氛的说:“别提了,开始筹好的一笔钱,都是我们同学省出来的,还有老师和一些善良的家长。结果没想到孩子们回信告诉我们,钱根本没到村子里。问起中间的那些所谓的干部,都推说是遗失了,大家这才想起以前传说希望工程的钱都有被贪墨了的,原来居然是真。真是缺了大德。结果我们只好一边回信安慰孩子,然后重新再筹集一笔资金,不过我们不再相信别人了,所以大家自告奋勇说要亲自把钱带来,我们四个就是选出来的。”她刚说到这里。忽然意识到有些失言,不过她和旁边几个男生对视了下,又用眼睛扫了扫我,笑了笑。
  估计她怕我会也是对钱有所窥视的人。话说回来,如果我真有这心思,这四个人都不是对手。
  我叫她放心,并告诉她前面就是一片比较荒芜的林地,当然,如果从大路走很容易,但要绕些路,但如果直接穿越过去,会比走大路快上三天。
  “那当然从这里直接过去啊,我还想早点回家。”一个男生说着站了起来,我摇摇头。
  “最好还是我来带路吧,否则在那森林里很容易迷路。而且大家最好养足精神,争取白天就走过去。”四人同意了。第二天,我们开始徒步穿越那片森林。
  其实就算不是为了帮助他们的事情,我也会选择去那片森林。
  因为我听说传说信猫就在那里出没。
  信猫是一种喜欢帮人运送东西的妖怪,所有被称之为信猫。不过谁也没见过。甚至有人传言信猫帮助人运动信件和物品是要收取回报的。不过到底是什么却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信猫极少出现在人面前,更别提帮忙运送东西了。

  但我还是想看看它到底什么模样。
  森林如同迷宫,我自己也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迷失方向。虽然早有准备,但面对四周如同鬼怪般层层叠嶂的树林,我们还是没有走出去。本来穿过这片森林按理只需要几个小时。但是我们特意从早上开始,却一直走到下午还没有看到尽头。这里的天色暗的很快,阴郁的天空加上厚密的树叶把仅有的阳光都遮蔽干净了。虽然马尾的性格很男孩子气,但也畏畏缩缩地拉着走在最前面的我的外套角。
  在这里过夜是件非常危险的事,先不说那些毒虫野兽,单是晚上就会在森里里弥漫开的毒雾和瘴气都很致命。我也开始后悔过于逞强把他们带进来。还好这几人都比较热情并不轻易气馁。
  但体力终于有耗尽的时候。据马尾说,钱最好在规定的时间送到。我们决定在一块比较空阔的地方暂时休息下,喝点水回复些体力。光线穿过树叶投下一个个不规则的格子,犹如棋盘一样。这块地方到处都是掉落的树叶,一层层的铺垫的非常厚实。坐上去软软的,像坐在弹簧床一样。如此多的树叶腐烂后又重新肥沃了土地,使得这里的树木保持着非常好的生长势头。不过可惜,这样的保留着原始生态系统的树林已经很少见了。偶尔从都市里出来接触这些大自然的不经过认为加工的植被,可以让人很舒服。
  “为什么?又不是急着盖,就算钱到了也要有一定的时间吧?”我奇怪地问她。
  “不是的,因为这是承诺。”马尾垂下睫毛,咬着下嘴唇,用手指绞着刚刚擦拭过汗水的略微发黄的毛巾。她低头的样子虽然谈不上好看,却有着天生的秀丽和不经加工的女性感。
  “我们已经失信那些孩子一次了,虽然钱是被那些人拿去的,但我们也有错啊,没有尽到自己的全力。所以这次我们答应他们在暑假之前一定要把钱送过去。他们还是孩子啊,如果连续两次遭受到欺骗,那他们以后还会相信人么?还会相信有好人么?一直和我们通信的是个叫福娃的孩子,他老说自己很幸运,居然和奥运会的吉祥物一个名字,但实际上这孩子家里最穷了,平时这孩子连饭都吃不饱,人黄瘦得厉害,身上的衣服大都是改得,宽宽大大的,跑起来就拉风。但确实众多人中功课最好的一个,字也写得不错,所以一直都是他和我们通信。所以,我们绝对不能让那帮孩子再受伤害了。”马尾说的有点激动,清秀苍白的脸居然浮起了红晕。旁边的几个男孩子累倒在地上,不过也点头同意。
  我看着这些充满激情的同龄人,忽然也被感染了。大家稍微休息了下,决定再次出发,因为在当地的地图上看,只要能穿过这里,就可以到达那个村子。我拿起地图走到前面,努力的辨识方向。
  一行人在森林里吃力的步行着。我忽然看见前面起了片非常薄的雾气,隐约看见有什么东西走了过来,体形很大,我吓了一跳,心想该不会是熊吧,如果是的话,那就糟糕了,这时候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只叫不上名字的动物。开始以为是眼精花了。但其余几人都呆立在原地。看来也是看见了它。
  以我以前的阅历和知识绝对没有见过这种东西,我心里一紧,难道这就是信猫?
  这家伙身材肥胖的出奇。几乎是眯着眼睛摇着一身的肥肉慢慢散步而来。灰色的猫蓬松的盖在躯体上,让本来巨大的身体又扩大了好多。大如磨盘的圆圆脑袋左右晃悠着,悠闲得神态宛如是在自家花园里散步一般。它的腿很短,又粗大,宛如四跟矮短的柱子,支撑着一个繁重的房顶。一条粗壮如同扫把般的尾巴在身子后面摇晃着。
  知道走到近处,才发现它多少有点猫的模样了。如果说以前我看过的八尾猫是美和神话的代表与象征。那这家伙的相貌就实在是令人无法恭维了。不过却透着股憨厚和可爱。
  “应该就是信猫吧。”我自言自语了句。马尾奇怪地望着我。
  “你刚才说什么?”其余几人也走过来,起初看见有些惊异和害怕。但发现信猫无聊地蹲坐在不远处不理睬大家,反而让他们开始有些喜欢了。有个男生壮着胆子想伸手过去摸摸它,可信猫灵巧的闪开了,始终和我们保持这十几米的距离。
  说起来,它的个头几乎有成人一般大了。天色渐暗,我们想绕开信猫,但它却始终阻拦在我们面前。
  信猫张了张嘴巴,打了个哈欠,然后懒洋洋的看着我们。短小的腿使得它坐下去后都看不到了,隐藏在了厚厚的灰色绒毛里。
  我这才想到,既然叫信猫,当然它的出现意味着要完成自己的工作了。
  可是不知道作为回报,它会要求我们做什么。而且为什么信猫会出现在我们面前呢。我看了看信猫,它的爪子上好像挂着什么东西。
  “喵。”信猫叫了一声,和普通的猫叫没什么两样,不过声音更大了点。
  信猫蹲在那里,伸出前爪对着马尾晃了晃。那样子和招财猫一样。马尾看了看,小心的走了过去,不过这次信猫没躲开。
  它把爪子上的东西递给马尾了。信猫这才站了起来,不过没有走开,依然看着我们。马尾走了回来。
  她手里拿着一个浅黄色的帆布袋子。非常的破旧,还有几块补丁。大家都很好奇袋子里装着是什么。打开后才发现居然是个苹果,还有张叠的很整齐的字条。
  打开字条一看,马尾居然哭了。我从她手里接过来一看,也很震惊。

  纸张很粗糙也很黄,不过字很端正,透着股稚气,虽然字迹有些模糊。但看到落款我知道是那个叫福娃的孩子写来的。
  “亲爱的大哥哥大姐姐
  福娃病了,写这信的时候福娃的笔都拿不住了,字有些难看吧,请姐姐别责怪我,如果平时我的字是村子里最好的。
  我和同学们一直在等你们来,虽然有人说你们是片(骗)我们的,但我们不相信。后来我在村口被淋到了雨,回家就病了。家里没钱,我只好躺在炕上多喝热水。爸妈说多喝热水福娃的病就能好了。
  昨天我看见了只大猫,我问它可以帮我把这信交给你们么,它点了点头,所以才写了下来。
  对了,这平(苹)果本来是爸爸给我吃的,我不舍得,就也让这只大猫带来了。
  我真的希望能看见你们来,还有我的同学和他们的爸妈。
  我好困了。
  福娃写”
  苹果很漂亮,但大家都没吃。只是拿在手里,互相传递着。信猫依旧懒散的半眯着眼观察着我们。
  “我们一定要赶快出去。”马尾擦了擦眼泪,坚定地说。我也想,但哪有那么容易。忽然看见了仍然没走的信猫,想到个办法。
  我远远的对信猫喊了句。它抖抖肥硕的脑袋望着我。
  “你既然是负责送信,那么把我们送到村子里吧。”我大声喊了句。信猫不动了。眼睛完全睁开了,铜铃大小的猫眼透着光盯着我。但是它没表现出是同意还是拒绝。
  “我们会支付相应的代价,但是天黑前你必须把我们带到村子。”我又喊道,马尾和其他人也点头。这时候信猫又眯起了眼睛,张开大嘴喵的叫了声。然后,信猫开始大口的吸气,正当我奇怪它想干什么的时候,眼前却出现了非常有趣的情景。
  简直难以想象,信猫的身体如同吹起般膨胀了起来。开始耷拉下来的毛都一根根竖立了起来。它如同一个巨大的毛绒玩具。
  不过,我打赌你绝对没见过像一个房间那么大的。
  身体膨胀后,信猫回头对我们叫了下。大家明白是让我们坐上去。抓着又长又坚韧的毛,我们很容易上到它背上。
  出乎意料的柔软和舒服,而且还散发这一股非常亲切而淡淡的猫的味道。接着,信猫那如同粗毛麻绳般的尾巴把我们紧紧箍了起来。它见我们都上来了。开始往前奔跑。不要小看它的四条短腿,跑起来却风驰电掣。要没有它尾巴固定我们,说不准还真会掉下去。
  很快,信猫就带我们穿过了森林。村子已经几乎可以远远看见了。这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信猫把大家停放在河边,然后就不在过去了。
  “喵.”它低沉的加了句,然后喉咙里发出噜噜的声音。我和信猫约好,先把东西送到村子里,然后再回来找它。信猫很温顺的伏在地上。把脑袋藏在伸出的前腿。
  众人赶到村子,几乎受到了贵宾般的待遇。大家像过节一样,男女老少都迎接了出来。不过说老实话,这村子的贫穷程度甚至超过了我的想象,几乎没看见一个人穿着一件好衣服。马尾激动地把钱交给了村长。村长握着我们的手,半天说不出话。粗实黝黑的大脸憋的通红,最后跪在地上,扶着马尾的手,言语梗塞地说。
  “我代娃儿们谢谢你们了!”我们赶紧搀扶起村长。
  但是马尾转动着脑袋四处寻找着什么人,我问她难道没看见福娃?她说是啊,那孩子如果知道我们来了一定会出来看的。
  村长默然无语,只是带着我们踏这崎岖的村路带到了福娃家里。
  但福娃已经看不到我们了。他安静地躺在简陋的木板床上,手里紧紧抓这一个墨绿色的书包。他的父母在旁边低声哭泣。
  “这娃被雨淋了,加上以前没日没夜在村口等你们,所以一下闹了肺炎,村子里没药,最近的医院也要五十多里,再说,送去了,我们也拿不出钱。但没料到他去的这么快。”村长在一旁抹着眼泪解释道。但马尾已经说不出什么了。只是走过去,从口袋里拿出一排崭新的彩色铅笔和橡皮放在福娃的胸口上。还有那个依旧红的鲜艳的苹果,那个福娃到死仍然舍不得吃的苹果,也一并放在他头边上。接着,马尾用手捂这嘴巴就低头走了出去。
  我记得那天整个村子一直都很热闹。所有的孩子围着我们要听我们讲故事,笑声很快淹没了这里。虽然马尾一直都很难过,但其他孩子幸福和开心的样子多少还是感染了她。
  事情太多,一时竟把还在远处等我们报答的信猫给忘到脑后了。知道第二天早上起来。我们才记起。
  匆匆赶到河边,没想到那个大家伙还伏在地上睡觉。压根没有任何的抱怨和不满啊。我们把它推醒。信猫眨了眨眼睛,望着眼前的我们。
  “说吧,需要什么代价?”马尾也从我这里知道了信猫的事。信猫忽然躺了下来。四脚朝天,露出白白而毛茸茸的肚皮。然后喵的叫了起来。大家都大惑不解,这家伙到底要干什么。
  还好我和猫接触多,看出来了原来信猫的腿太短,无法挠到一些地方。猫毛太多了,使得它的皮肤很瘙痒。
  所谓的代价居然是要我们为他瘙痒!
  结果让我们哭笑不得。不过五个人还是尽力为它抓着。从脖子到腹部。信猫眯着眼睛看着太阳,时不时知足满意的喊两嗓子。
  当信猫终于翻过身子,摇着肥硕的屁股和粗粗的尾巴走进森林后。而我们好久都没有离去。
  我和马尾他们在大路上分手了。我帮助了马尾,同时也帮助了我自己。信猫的故事我把它记录了下来,免得世人对它误解。但是有件事我一直不明白,到底信猫选择为之送信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善良而毫无杂念的心吧!”李多忽然说道,“就像那个叫福娃的孩子,或者是那个留马尾辫子的女孩。”纪颜赞许的望着李多点了点头。
  这时候服务员来收拾东西了。我们四人站了起来,纪颜和黎正决定把李多送回家,我也先回家,因为我们决定三人去附近新开的一家非常有名的室内温泉去泡泡澡。
  和他们分手后。我回到家里,找到了那份报纸。
  或许我没想到。不经意由于我写的一份报道,居然引出了这样一个故事,这也绝对是我当初没有想到的。(信猫完)
  第四十四夜 尸奴

  泡澡最早源自于两千多年的古罗马帝国。古罗马帝国的贵族们就非常热衷于修建奢华的公共浴室,而且不收取任何的浴金。当然,所谓的免费的对象并不包括奴隶等最底层的人们。
  自从不过1348发生的黑死病大流行,由于公共浴室的入浴有感染的危险,公共浴室一时几乎绝迹。直到进入18世纪,在欧洲泡澡再次复苏。伴随着产业革命带来的城市化进程,因工业污染患病的人口增多。在此背景之下,产生了现代化卫生的概念,卫生的思想很快普及到全世界。具体体现在铺设下水道,洗澡作为卫生的一种有效手段也得到了大家的重新认识。
  这个浴室又与普通的公共浴室不同。因为它号称要做城市里的温泉。据说这里的用水取自人造温泉。
  不过在我看来,所谓的人造温泉不过是一个不停地往里面加水的热水池。当然,老板也可能往里面加点铁屑或者鹅卵石。这样就成了含有丰富矿物质的温泉了。不过这里生意火爆,居然还要排队。所以这次来好奇的心理多过洗澡。
  当我来的时候,四人已经等待良久了。没想到李多居然把落蕾也喊来了,女孩子就是这样,逛街,洗澡也要喊个伴。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落蕾蹲了下来,问黎正。黎正愣了下。那是,我们还没给他取名字。三人互相望了望。我立即把黎正拉了过来,拍着他脑袋笑了笑。
  “他姓郑,你叫他郑理把,道理的理。”我随意安了个名字。黎正抬头瞟了下我,随即叹了口气。
  “好古怪的名字哦。”李多手托着下巴抬头望着天空,作思考状。
  “对了,小理。你多大了,大概才七八岁吧,要不和姐姐一起去泡澡吧。”落蕾说着拉起黎正就走。
  我迅速把黎正脱了过来。
  “男孩子应该进男子浴室!”黎正又半睁着眼睛看了看我,摊开双手摇摇头。我则狠狠瞪了他一眼。李多和落蕾则交待我们要帮黎正洗干净些,就双双高声谈笑着进去了。
  “刚才真危险。”我叹了口气,纪颜笑了笑。
  “进去吧。”黎正插着手,回头看了我们一下,然后自顾自的走了进去。我发现自己越来越讨厌他的臭脾气了。比起以前的他更令人不爽。
  浴室很大。左边一个正方形的换衣间。与几元钱的浴室就是不一样。右边就是仿造野外温泉的浴石。脱完衣服用浴巾一围,就由一个类似门童一样的服务员领到我们订好的浴石。所有的浴石都座落在单独的房间里,而且居然都是像假山一样的石头制造的,看来老板还真下了点本钱。
  这个浴石直径三到四米的盛满水的不规则圆形。和一个大脸盆一样。外围都是由花岗岩制成的,感觉和真的温泉一样。在这里泡澡就和在KTV唱歌一样。按照人头数来订包厢。不过这里应该叫包盆才队。只不过一个人的叫小盆,我们这样三到四人叫中盆。当然,还有大盆和巨盆,估计是用来商务会谈用的。每个包盆都互相隔离开。既不透音也互相看不见。而且还有很好的排气设施。不会被水的蒸汽弄得过于模糊不清。
  所有的水都是活水,在石盆的上面有个流水口,不停的供应热水,下方的水则缓缓流出,所有大体来说水质还是很不错的。里面还蛮深,差不多坐下来可以到下巴这里了。
  三个人把身体浸到热水里。脸上都显露出非常满足的神情。我感觉全身三万六千五百个毛孔仿佛统统打开了。热气仿佛在身体里流动一样。从全身各个地方一直往脑袋里冲,一阵阵的发麻。其实人体对水有着天生的依赖吧,本身我们的肺在胚胎的时候就是可以从水里呼吸的。
  “小心些,不要中暑了。”纪颜见我闭着眼睛,叮嘱了句。冬季泡澡也会中暑,因为紧闭这门窗,热气无法流通,加上汗液排泄不畅,自然会中暑。
  我看着对面只露个脑袋,看着我和纪颜的黎正,忽然好奇他那只胖乎乎的控尸虫平日里到底放在那里。我问了问纪颜,纪颜也十分好奇。于是我们就叫黎正解释下。
  “你们真是无聊,总去想些这种问题,有工夫考虑这个,还不如多想想怎样把那个盗取我身体的人逼出来。”黎正开始不想说,不过耐不住我们死缠烂打,只好慢慢说了出来。
  “我得到控尸虫和你得到你眼睛里的那个一样。”黎正忽然从水里伸出手指着我眼睛。哦,看来他知道我眼睛里封着镜妖。
  旁边的热气直冲脑门,我感觉到眼睛一阵酸胀。一个小东西跳到我的肩膀上,缓缓的把身子放进热水里。然后眯着如黄豆大的小眼睛浑身颤抖着,接着发出一阵阵的吱吱的叫声,显得非常惬意。
  居然是镜妖!纪颜说它会冬眠,看来天气暖和它还会跑出来。我一把抓住它的脖子,镜妖的眼睛立即往上翻,短短的爪子摇晃起来,还不停的乱叫。
  我大力地摇晃着它,一想到自己老遇见危险,需要帮忙的时候,这家伙却在我眼睛里呼呼大睡就要抓狂了。
  “我每次出事你倒是睡的正酣,现在泡温泉你又活过来了?还一脸的满足,我到底是不是你主人啊?”镜妖被我摇的细长的耳朵都软绵绵地耷拉下来。
  “放开它吧,冬眠是这类妖怪的天性,不能怪它,不过镜妖本来就是极为胆小的妖怪。”不是纪颜劝我,我真想把它彻底给封了。从我手里跑出来的镜妖趴在石壁上,打着哆嗦,嗫蹑地望着我。
  “真是什么人养什么妖怪。”黎正又说了句。
  “让我来告诉你们,我是如何成为控尸虫的主人的。”黎正用水泼了泼脸,我忽然发现他的眼睛里流出了少有的哀伤,与其外表丝毫不相称的成熟声音缓缓的伴随着热水流淌声,在这个空旷的房间回想开来。我们也安静了下来,镜妖也睁大了眼睛,跳到我头上,趴在上面仔细地挺了起来。
  “在我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无意在图书馆发现了一本书。我是从一堆非常破旧的书中翻找到它,不,与其说是我找到那本书,倒不如说是那本书自己选中了我。因为当我正准备离开的时候,那本书自己从书架上掉了下来,啪的一声摔在地上。
  没有书名,只是本线装本,看上去有些年头了,既没有作者,也没有书名,我都不知道如何借了。后来我发现直接把书带出去的时候图书馆的报警系统也没响。
  书的事情我没告诉任何人,反正我没有什么朋友,白天上完课就找个僻静的教室看。
  起初看不太懂,不过我慢慢了解,这本书是教你如何御尸的。在以前的历史中,湘西赶尸者一直都带着某些神秘的色彩。
  在有些人看来,赶尸纯属无稽之谈。据说在江西某地有着人死后需要由其某个强壮的男性亲人穿其黑衣将其尸体背起来,沿着他或她平时习惯的路线把周围走一遍,而且必须是走过七步就跳跃一次。如果在夜色中或者眼神不好的人看去,仿佛尸体自己在走路或者在跳跃。所谓诈尸也就来源于此。
  起初我也以为这就是赶尸的真相。但当我从以后阅读的书籍中发现。操纵死去的人并非只在中国。
  据一个外国旅游者称,他曾经某个岛屿上发现了一处秘密种植鸦片的庄园。而所有种植者都面无表情而且可以做到在烈日等极端严酷天气下依旧连续工作不用吃喝。后来他了解,庄园主通过某种药物居然可以控制死人为其干活从而牟取暴利。
  这类的事情数不胜数。而我在那本书中也知道了,控尸也分了很多种类和层次。
  其中最高级的,就是尸奴。”
  “尸奴?”我问道。纪颜则摸着下巴沉思了下。
  “我听家父提及过。好像早在我们的祖先那个时代控尸术就出现了。甚至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朝。据说黄巾起义初期之所以横扫中国,是因为他利用了死人做军队,这样的士兵根本是无坚不摧。不过后来他的术被人破了,那些起义军自然不再是正规军队的对手。”
  黎正点点头,继续说:“控尸术对尸体的要求很高,不同能力的人达到的效果不同,像现在我使用控尸术可以使死者如在生时一样说话做事,甚至可以掩盖身上的腐臭味,而低等级的人只不过暂时能使尸体动起来而已。
  那时候的我疯狂的迷上了这种禁术。并在一些小动物身上做实验,结果很成功,死亡后的动物又重新可以站了起来。不过我一直不敢把这个术实施到活人身上。
  我无法找到新鲜的尸体,所以对术的使用也只好告一段落。书的末尾提及到,真正的控制尸体的最高就是驾御控尸虫。但却没有说如何得到它。而且书的最后一页被什么东西粘住了。我把书随手扔到一边,渐渐将这事忘记了。
  后来书也不翼而飞,我大意的认为是自己不知道放到哪里了。没再寻找。但随后学校接连不断发生怪事。
  开始是多名学生失踪。接着,在离学校不远处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大都已经高度腐烂。
  虽然学校秘密封锁了这个消息。但我还是从一个同学那里知道了。
  他叫文克。我说,自己几乎没有朋友。不过文克可以算一个了。由于和我有相同的爱好,所以我有时候会和他讨论关于中国古代奇闻轶事。不过他和我不同,文克对那些神话中的神术妖术非常向往,经常在眼睛里流露出非常渴望的攫取的眼神,这点,连我也觉得有些不舒服。不过我对他非常信任,甚至有种依赖感。他比我年长一岁,加上家境富裕,所以懂的东西也远比我多,人总是这样,喜欢和比自己强的人交朋友。不过我从未告诉过他我的身世,还有那本书。
  不过作为校领导的儿子,文克的确可以告诉我不少内幕消息。
  “你知道那些尸体和别的尸体有什么不同么?”那天文克找到我,故作神秘地向我说。我自然是摇头,然后追问他,文克卖了个关子后得意地说。
  “所有的尸体上,都有肉眼看不见的小孔。那是几乎要在放大镜下才可以观察到。由于这些孔,所有仅仅死了几天的尸体却高度腐烂。现在已经找到四个受害者了。全部都是学校在校学生。这几天他们忙的焦头烂额。”说到这里,文克有种按奈不住的快乐。我知道,他,一直都很恨父亲。
  我提出和文克一起去尸体发现的地方转转,他爽快地答应了。我们找了个没课的下午,来到了发现尸体的学校后山。
  我所就读的大学非常大,其中的后山本来就是座荒山,据说还有人传言曾经看过野兽出没。山脚挖了条小路,以供给在山上看山人食物运输和一些学生的野外实验课。另外山上还有很多学生自己种植的树木,发现尸体的地方,正在山腰处。不过,与失踪的人数和尸体数相比,还是莫名的少了一具女孩的尸体。
  那个女孩正是我们的校花,这个女孩子文克非常喜欢,但校花却同时和几个男的保持关系,按照传说中女孩的话的意思就是说,她还需要在甄选一下,她要看看谁更爱她,因为她认为只有存在对手才能更好的激发男性的竞争欲望。
  不过文克是那种没有竞争欲望的人。
  “能在一起就在一起吧,不行就算了。”每当我和文克谈及这事,他总是耸耸肩膀,轻描淡写地说。我总觉得他似乎对什么都不在意,从来不认真的去对待一件事,就宛如看破红尘的老和尚一样。虽然我不是很喜欢他这种个性,不过一个无欲无求的人做朋友总有种让你心里安静下来的作用。
  我们爬了大概一个多小时。由于出了这样的事情,按理山上应该戒严了才对,可是一路走来却非常平坦。我猜想大概是学校希望暗地里把这事隐瞒下来。
  “到底在哪里啊?”我走的很累,不时的问在前面带路的文克。起初他还回头笑着说快到了。但慢慢他不再理我,速度越来越快,我几乎快要跟不上他了。他的背影让我觉得很陌生,但我却始终跟随在他后面。
  对于我来说,对于经常装着一副让人无法接近的冷漠面孔的我来说,我从心底里希望看见个高大的背影能挡在我前面,为我遮蔽一下风雨。
  是父亲,还是兄长?
  反正文克经常能带给我这种感觉。
  “阿正。”文克忽然停了下来,一直低头看着崎岖山路的我没提防,差点撞在了他背上。
  “嗯?是不是到了?”我回望下四周。原来我们来到了山上一处意外突出来的石场上。大概有个篮球场般大小,非常平坦,这里没有杂草也没有树木。不过一直往前走的话,就会走到悬崖边上了。据说自从学校建成后有很多人选择在这里自杀。不过即便如此,大部分上山游玩的时候都会来这里。理由是有这么一大块空地可以休息,另外,这里也是非常好的观景地。一路上总感觉后面有什么东西,但回头望去又什么都没有。
  我记得看过本书,书上说越是风景好的地方,可能下面埋藏的尸骸越多。
  这里就是吧。
  文克缓缓转过来,脸上带着很怪的微笑。
  “来杀了我吧。”文克举起手,做了个刀似的形状,在他那细长的脖子处划了一下。
  “你疯了么?干嘛开这种玩笑。”虽然文克平常乱说话,但我都不以为然,但这种话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我想走过去,但发现腿却无法动弹。
  低头一看,两只手抓住了我的脚踝。
  那是对很鲜艳的手,的确,白的让人觉得有点刺眼,有点腻,有点恶心,就如同那过了期的奶油一般。我随着手臂转头看见了手的主人。
  一个衣衫褴褛,几乎是半裸着身体的女孩子,身上有很多擦伤。她低垂着头,我看不见容貌,但身材很好,修长而细致。不过,在她长着长长头发的脑袋上,有个碗口大小的血洞,黑糊糊的,把一些头发粘在了一块。看样子是被石头砸的吧。我几乎无法挪开自己的眼睛了。虽然以前母床的那件事让我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真存在一些普通人无法解释和抵抗的东西,但这次,实在让我觉得有些许胆怯了。文克干净清晰的脸逐渐变的模糊起来。
  “阿正,我回不了头了。”文克慢慢朝我走了过来,并且抬起左手做了个奇怪的手势。我感觉身后的人手上一用力,我被猛地的拉了下来来,趴在了满是碎石的地上。文克蹲了下来,我抬着头看他。
  “原谅我,我拿了你的那本书。”他淡淡地说了句,原来那书是他拿的,想想也是,除了他,的确没有其他人有这个动机和机会。
  “操纵死者啊,多么诱惑人的法术。我知道你学习的很快,似乎你很有这方面的资质。不过你仅仅停留在动物身上。这,就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了。你可能认为我对任何事多抱着无所谓的玩世不恭的态度。其实你错了。我对任何东西的占有欲都比其他人要强。只不过我讨厌表现出来而已。”他看了看后面趴在地上的那个女孩。
  所有的人,看来都是他杀的了。只是我不明白,为何他要杀人,书里并没说练这种东西需要杀人。
  “尸体,我需要新鲜的尸体来培养控尸虫。那书的最后一页我打开了。上面记载了如何培养控尸虫并与之订立主仆关系。不过,如同养育孩子一样,控尸虫需要在人体内繁殖。最后吸干养分后一条条从尸体里爬出来。它们很小,小到甚至和人的毛孔一般大。最后,大量的控尸虫可以融合成一个拥有独立意识的妖怪。这样,它的主人就可以随意操纵死者的尸体,是随意,完全按照你的想法来。
  我以为我成功了,可是我错了。”他说完看了看我,眼神很冰冷。我不知道他想做什么,虽然开始说叫我杀死他,但从始至终我才是待宰羔羊。被控制的尸体力量很大,我无法站立起来。而文克依旧站在我面前发表着长篇大论。
  “我恨我父亲,母亲因为生我而死,所以他把所有的怨恨都归咎与我。在这个学校里人们都看不起我,表面的尊敬全是因为他的地位。无论我做什么,不管成功也好失败也好,总是会被人提起自己的父亲,我不过是他的影子。而他也很满足我作为他的附属品,在家里我不过是条供他发泄不满的狗,随便的打骂,肆意的侮辱。所以在认识你之前我一直浑浑噩噩的活着。不过你不一样,你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你是唯一平等看待我的人,你和我谈话交流是因为我是文克,而不是因为我是谁的儿子。
  但是,我的好奇心害了我,当我把那几个人杀了后弄出了控尸虫的胚胎。那些小虫子在吸干人体仅存的营养之后会使尸体腐烂的速度加倍。但那书上却说要实现真正的控尸虫,实现有独立意识的控尸虫需要用自己最亲近的一个人的身体和意识做代价。”文克忽然站了起来,大笑着,双手捂着自己的脸。
  “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的父亲。”文克的脸开始抽搐,他用手遮挡住自己的眼睛。
  “真的,如果可以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可是我发现根本没用,是啊,但是我觉得他根本就不是我最亲近的人。接着我想起了那个我曾经喜欢的校花,我把那个女孩骗到这里。推她下了悬崖。下去的时候她回头望了我一眼,充满了疑惑,她甚至声音都没叫出来,身体像个沙袋一样重重笔直的掉了下去,砸在岩石上又弹了起来。说真的,看着一个活人短短的几秒死亡过程你会有种很强烈的兴奋和快感啊。她的脑袋撞在了石头上。我费了好功夫才洗干净血和脑浆。
  可是依然不行。我的控尸术仅仅停留在短暂的操纵尸体上。你回头看看,她的眼睛依然死气沉沉。真正利用控尸虫得到的尸奴应该是和常人无异的。”
  我回头一看,那个女孩也抬起了头。我和她的眼睛恰巧撞在一起。
  那不是活人的眼睛。
  很茫然,带着暮气,死白的眼眶里仿佛被谁硬塞了个黑色的没有擦拭干净布满灰尘的铁珠子。就像是蜡像馆里面的人偶一样。这种眼神,即便没有头上的大洞,我也不会认为她是活人。看来文克说的没错。
  “只有你了,阿正。”文克伸出手,抚摸着我的头发。他经常这样,总说我要有你这样个弟弟多好。以前我会很高兴,但今天我却下意识的躲避他的手。文克皱了下眉毛,但很快又扬了起来。
  “杀了你,就能得到真正的控尸虫了。可是我不想杀你。但我又收不了手了。戒严的警察我全杀了。所以,现在这里只有我们两人。杀了我吧,办法我为你想好了,不需要太多气力和工具,那样我会觉得解脱。”文克低头望着趴在地上的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
  “我还没有改变注意,快,要么杀了我,否则,我就杀了你。”他一字一顿地说。我知道,他没有开玩笑。
  我平生第二次有了想要哭泣的感觉。
  第一次是看见父亲杀死了母亲,一根根的钉子钉下去,母亲的每一声惨叫都让我害怕。
  而这次同样,恐惧和痛苦纠缠着我。
  “盒子里就是控尸虫,打开后随便在我身上划开个伤口就可以了。”他拿出一张刀片。把两样东西一起递给我。
  “拿着.”文克带着命令的语气说。我颤抖地结果了刀片和盒子。那个盒子是那种扁平的硬纸盒。结果的时候,我居然可以感觉到温度和有东西在里面蠕动的感觉。
  文克伸过来自己的右手,他卷起袖子,露出白皙纤细的手腕。
  “很快的,只需要轻轻划一刀。”
  我没有下手。文克的脸变得很冷。
  忽然感觉到脚踝处的受力加大了,而且又拉开的感觉。
  “再给你次机会。如果你再不动手。我就让后面的尸体抓着你的腿撕成两片。”文克面无表情地望着我。
  刀片从他手腕划过去了。文克满意地笑了。细长的伤口迅速走出鲜血。我打开了盒子。一条如普通蚕大小通体金色的东西飞快的蠕动到伤口上。然后居然钻了进去。文克的脸一直没有太多的痛苦表情。他对我微笑着。
  “我一直在想给你件什么礼物。现在做到了。对于你来说,我一定也是最亲近的人吧。杀了我,控尸虫就属于你了。”
  没过几秒钟。文克就不会说话了他迅速地栽倒了下来,身上没有任何伤痕。我身后的尸奴也放开了手。连忙站起来的我跑到文克面前。
  他没呼吸了。
  我来不及悲伤。只听到很细微却很整齐的沙沙声。就像蚕在啃食桑叶的声音一样。
  接着。从文克身体旁边渐渐出现了些小黄点。黄点又合成一根根黄线。大概半分钟后。我满脸惊讶的看着我面前的东西。
  大概一尺多长,肥胖的家伙。
  那正是控尸虫。不过它没有离去的意思,只是晃悠着姑且称作脑袋的东西对着我。
  我想起来书中介绍过,需要和它订立主仆关系只需要用自己的鲜血把名字中的一个字写到控尸虫的额头上。我立即用刀片划开指头,用血写了个正字在它额头上。
  正字刚写完,红色的字就缓缓的如同烙印一样慢慢陷进了控尸虫胖胖的大脑袋。接着,它便消失了。
  不过只要我想让它出现,它就随时会出现在我肩膀上。
  身后的女尸也迅速腐烂了。
  我几乎是慢慢挪着步子下了山。随后在山涧发现了大量警察。不过他们都没死。只是昏睡过去了。
  这是文克对我撒的唯一一个谎。我到现在依然认为,文克的灵魂就在控尸虫里面。文克的尸体被抬回了他父亲那里。很快,他杀死多名学生的事也暴光了。因为文克自己把照片在当天就寄给了警察。文克的父亲没有太多的悲伤之感。
  不过以后再也没人看见过他。有人传说他疯了,也有人说他自杀,也有的说他又娶了另外个妻子。
  总之,文克就这样没了。像每天死的大多数人一样。这种意义来说,人的死和其他动物的死没有太多的分别。或许,陌生人的生死还不如自己养的一只老鼠或者猫狗的健康更重要。
  不过,我会一只记着他。因为自那以后,我再也不相信任何人了,我明白要学会保护自己才能活下去。
  所以文克是我唯一的朋友,以前是,以后也是。”黎正说完了。然后闭上眼睛把鼻子以下的部位全部放入水中。我看了看纪颜,他的脸庞也没有太多的变化。
  “现在,我们算是合作关系吧?”纪颜开口问到。黎正没有回答,或许他嗯了一声,只是水声太大我没有听见吧。
  “对了,那本书呢?”我问黎正。他从水中浮起来,甩了甩水。
  “不见了,这件事一直困恼着我,唯独这本书不见了。我去过文克所有可能放书的地方,但一无所获。我不知道文克是用什么办法打开了最后一页,当然也不知道上面除了记载如何培养控尸虫外还记载了什么。反正那书就这样神秘的消失了。”
  真是本奇怪的书。
  头顶的镜妖吱吱的叫了起来,就如同表演高台跳水一样。扑通一下跳进水里,飞溅了我一脸的水花。然后我看着小家伙在我面前得意的表演着各种游泳动作。
  “它从哪里看来这些的。”我奇怪地问。
  “镜妖通过你的眼睛可以观察外面的事物,你看见什么它自然也学到了什么。”纪颜解释道“像这类妖怪可以随时使自己实体化,当然,只要它愿意,其实你触摸不到它的。”镜妖仿佛听到了,正对着我面,伸出只有三个爪子的短胖前爪,对着我做了个比出中指的动作。长长的半透明的耳朵得意的晃动着。
  我发誓一定要回去好好修理它。
  “镜妖是光系的,所以它很害怕寒冷,温度一低,它自然躲藏了起来。人体的温度当然要适合得多。”纪颜拍了拍镜妖光秃秃的脑袋。
  黎正看着我们,我隐约看见他的嘴角扬了扬,是笑么,或许我看眼花了。(尸奴完)
  第四十五夜 不穿鞋

  黎正暂时住在纪颜家里。而我继续着我时而紧张时而悠闲的工作。只是今天我接待了个非常奇怪的客人。
  说是客人也不能完全是。她几乎是强行进了我的家。今天正在家中午休。门被拍的很急促。一开门,一个年轻女孩忽然窜了进来。我还没来得及问她又把门关上了。
  我低头一看,女孩没有穿鞋,赤着脚,一溜小跑坐到沙发上,把腿盘了起来。
  年轻女孩子在陌生人房间里是很少这种坐姿的。
  “请问您是公安局的便衣么?”我小心地问她,电视经常看见这类情景,女孩子摇摇脑袋,胸膛一起一伏,似乎刚刚跑过来的,还来不及喘气说话。我始终看着她的脚,倒不是说我有特殊的嗜好,只是觉得现在外面的天气还没达到要可以光着脚丫子撒欢乱跑的程度。她的脸被风卷的通红,身材很瘦小,即便身上裹着件件厚厚的毛绒衣服也觉得可以把她轻松的举过头顶。
  “那您是特工吧?”我再次问她,这回女孩已经可以说话了。
  “您别瞎猜了。”女孩双脚互相搓着,脚趾使劲卷曲起来,就像刚从冰箱拿出来的鸡爪子一样,看得出很冷。“我是您的读者,只是遇见些怪事,我实在受不了了。只好抱着试试的心态直接来找您,电话怕说不清楚。”我倒是没见过这么直接的。
  我端了杯热牛奶给她,女孩像得到母乳的婴儿,贪婪的一口气喝光了。
  “先给您道个歉,但我非常害怕,看了您的文章,我想知道您的朋友能否帮助我。”她指的是纪颜吧。
  我示意她别急,慢慢的把事情说清楚。喝过牛奶后,女孩的脸色好多了,恢复了红润,虽然不及李多和落蕾漂亮,但却有种很难得的清纯和透明。大大的眼睛始终盯着交叉放在膝盖的双手。我看着她裸露的双脚很不舒服,我讨厌不和谐。
  想拿双棉鞋给她,但她很快拒绝了。我发现似乎她对鞋子有种厌恶,那只好给了她一条毛毯,把自己双脚抱起来,要不然,这样冻着绝对会生病的。
  “我是名在读的大学生,今年开始决定复习考研,怕在寝室里吵,就在学校外面租了个房间。就在学校斜对面的一栋居民楼的第五层。一室一厅。可是,自从我上个月搬进去后我总觉得不舒服。”
  “哦?能具体说清楚么?”我好奇地问她,女孩傻傻地使劲点头。
  “那个房间进去的时候居然家具齐全。我是在网上的租房广告上看到的。由于和学校近而且很符合我的要求,所以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房价稍微便宜了些,但那房东非常开心的把房子钥匙交给了我。现在想想,这人还真是坏心眼,他肯定知道那房子有问题。那人大概二十多岁,感觉和街边的痞子一样,我问他房子的问题他都会回答得很不耐烦,最后拿了钱一下就跑了。”女孩狠狠的咬了咬牙,说老实话,她生气地样子很像小孩子被别人抢走了心爱的玩具一样,或许对我来说她本来就是孩子。
  “房间里家具都很整齐。当天晚上我就住了进去。那栋宿舍住的人很少,当然也很安静。我还为自己能找到这样的环境暗暗庆幸。
  为自己随便做了点吃的,我就开始温书。房间很冷,我不明白为什么连卧室都喜欢铺瓷砖,我只好找来一件不用的衣服,垫在脚底下,在房间里,我一般喜欢穿着那种大头的卡通毛绒鞋,一是好看,二也为保暖。
  可是没过多久,我听见电铃的声音。
  单身女孩子在外面总觉得很危险,尤其是像我这样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孩非常可爱地眨了眨眼睛,很认真地说。我则笑了笑,示意她继续。
  “那是,向您这样的晚上在街上走路无异于告诉别人一个瘦弱的人身上背着一袋金子。”在报社工作几年,别的没学会,恭维人你一定要会。
  “当时我找了个手电筒,您别见笑,我实在找不到其他更有攻击性的武器了。”她用手比划了下,我看了看她的指甲,心想都可以直接练九阴白骨爪了。
  “门是安装了猫眼的,这也是我看重这房子的原因,顺着猫眼看了看,是一个长相很英俊的年轻男子,穿这一身洗涤的快要发白的蓝色工作服,可能是外面的楼灯太暗的缘故,因为看上去蛮实诚的。我喊了声是谁啊。他则对着猫眼笑笑。并举起了一块夹着表格纸的硬板,我猜想他是来查抄水电的吧。
  我见没有恶意,就把门开了条缝,下面用铁链锁着。因为外面还有铁闸门,所以我也不是十分害怕。
  但打开门去发现门外空无一人。我起初认为他想引我出去,所以没理会,去继续温书了。
  那天晚上睡的还算踏实,只是老听见头顶上有劈劈啪啪的声音传过来,如同小孩光着脚丫子踩在光滑的大理石上一样,不算大,但有点烦人,心想可能是楼上的小孩跑来跑去的缘故,孩子么,和小动物一样,一刻也不得安静下来。而且睡着后经常会被风吹醒,我以为是窗户没关,但关上了还是有种凉风吹在我脸上的感觉,仿佛还带着一种小孩子的抿着嘴巴笑的声音。
  第二天,当我收拾好东西准备去学校的时候。我发现门外有东西。
  是一双男式皮鞋。
  我小心的蹲了下来,把鞋子拎起来,非常普通的皮鞋,不过很破旧了,鞋头几乎都磨平了,两边都皱的出现了像鱼尾纹搬的白色折痕。我小心的把其中一只拿了起来,发现鞋头处还有些干掉的泥巴。我有些不解,谁这么无聊啊。不用理会,我告诉自己,接着把那双皮鞋用脚踢到楼下去了。
  下楼的时候,从楼上下来个三十来岁带着个可爱小男孩的女人,她还在整理着自己的黑白相间的职业装,小男孩背着个和自己体型极不相称的琴盒,一只手提着包袋装牛奶,一只手拿着个啃了一半的面包,眨巴这一对黑色如玛瑙的大眼睛盯着我看,他似乎很不安分,穿着小运动鞋的脚老是蹭来蹭去,好象很讨厌一样。我友好地冲她笑了笑,点了点头,算是对邻居的问候,但她却很吃惊地看了看我。
  “您住这里?”她问我,接着催促调皮的儿子赶快把手上的早点吃掉。
  “是的。”我告诉她自己是学生,打算租住这里考研用,女人听完后恍然大悟的啊了一下,随即点点头。接着带着儿子下去了。我则跟在她们后面。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
  快到楼下的时候,我们分开了。那孩子忽然高声对母亲叫了起来。
  “妈妈,我看见那个漂亮姐姐的鞋跟后面有手印,好脏啊。”母亲立即拍打了他一下。
  “赶快吃,学完琴还要去练毛笔字,妈妈下班来接你。”儿子很委屈的摸着被打痛的头,嘟囔着嘴巴。而我则吃惊的看了看自己的鞋子。
  什么也没有啊,那天我穿着的是灰色面蓝底的休闲鞋,我这人很爱干净,若是鞋子脏了绝对不会穿出来。
  我心想,昨天晚上大概就是那个孩子跑来跑去吧,看上去挺调皮的。
  第二天晚上,我照例看书,房间比昨天更冷了,虽然天气预报说温度却比头天要高。
  “大概是五楼的缘故吧。”我一边搓着冻麻木的双脚一边背着单词安慰自己。谁知道越来越饿了。冷还能受得了,但饥饿就很烦人了,比如我在背单词,如果背到食物类的就会不停的去想。这里楼下有个小卖部,我决定去买点吃的。
  说来也巧,正当我换好衣服准备出门,门铃又响了。我顺着猫眼一看居然又是什么人都没有。打开门却听见一阵急促的上楼梯的跑步声和孩子隐约的嬉笑声音。
  楼道里很暗,虽然和管理员提过意见,但总是不肯更换那盏几乎快断气只能发出昏黄光线的楼灯。
  我笑了笑,估计又是那个孩子的恶作剧。
  可是当我低下头,却发现早上的那双皮鞋好好的摆放在地上。而且旁边还多了双儿童鞋。
  一双很脏的儿童鞋,上面沾满了泥土,鞋带随意的散落在鞋面上,而且好像还在动似的,由于光线太暗,我也看不得很清楚,反正是双连收破烂的都不会要的破鞋。两双鞋端端正正的房在我面前。
  “谁这么无聊!”我生气地把鞋子踢了出去,但去发现有点不对。
  鞋子里好像有东西,以至于一脚踢过去鞋子没有如想象的飞了起来,而是沉重的颠了两下。
  我蹲下身子,用手电筒照了照那个黑乎乎的儿童鞋。
  一条硕大肥胖的蛆虫从里面爬了出来,抬起了头左右慢慢的一边蠕动一边摇晃。原来我看见的蠕动的鞋带就是这个。
  我有点想吐的感觉,可是等手电筒的光直接照进鞋子里,我却连吐都无法吐了。
  鞋子里之所以有蛆虫恐怕就是因为这个。
  里面有一只从脚踝处被齐齐切段的脚,已经高度腐烂了。显然,那是只小孩的脚。伤口的碎肉像被扭断的铁丝一样翻卷了起来,红色的肉和灰白色如岩灰的断骨刺激着我的眼睛。我捂着自己的嘴巴,看着那只在鞋子里的断脚,身体靠着墙不由自主地瘫软了下去。
  我告诉自己,这都是幻觉,以前老看电影,总是嘲笑主人公胆子小,结果这下发现自己也差不了多少。
  等到我稍微可以站起来,立即冲到楼上,把早上遇见的女人叫下来看。
  可是门前早就什么都没有了。我目瞪口呆的望着地面,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女人很和善的拍了拍我的肩膀。
  “上来坐坐吧。”我只好随着她一起上去。
  她的家比较宽敞,布置得也很得体,他儿子见我来了很高兴,但很快被母亲呵叱进去继续练琴了。
  女人端来了杯热茶,我颤抖着灌进了肚子,好受多了,身体也没抖得那么厉害了。
  “您不该住进那房子。”女人插着手站在我面前,神情很严肃。她的皮肤很白,在客厅的灯光照射下看的很清楚,说老实话,即便是我的同学也没有她这么好的皮肤,何况人家还生过孩子。
  女人在任何时候都会对美的东西产生渴望,即便刚才还吓得失魂落魄。
  “到底是怎么回事,您能告诉我么?”我把茶杯放下,希望可以从她嘴里知道些什么。
  “他们不想害你,只是希望你赶快离开,如果要杀你,你昨天晚上就死了。”她轻轻动着薄如蝉翼的红色嘴唇,宛如一抹会动的血迹。
  我听了大吃一惊。女人见我不解,只好慢慢告诉我原委。
  “你住的那个房子以前好像是对夫妇住的,他们还有个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前几年他们全家居然都死在家里,死的时候三个人都没穿鞋。后来警察在房子寻找的时候发现家里一双鞋子都没有。后来这房子据说就变成凶宅了,在这楼里住的人大都在开门的时候见过鞋子。比如那双男士皮鞋和儿童鞋,有部分人忍不住搬走了,当然那也有些像我这样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又带着小孩的。”
  我听了吓了一跳。
  “现在要去找房子哪有这么容易。我需要带着孩子,在这城市我又没别的亲人,离开这里就要露宿街头了,有时候,事情要从反面去想,一些东西看上去奇怪,但如果你多想想自然有发生的原因,虽然住的很不舒服,但我也没有办法。”
  电话忽然响了起来,那女人起身去接。我顺便站起来看了看。
  和下面我的租的房子布局一样。我的卧室上面果然也是那个孩子的卧室,他正躲在里面练琴呢。
  “知道了,明天把钱给你。”女人挂断了电话,笑着走出来。
  我又和她攀谈了几句。期间她还是劝我赶快搬走。我也想搬,不过想想大家既然都住在这里也就算了,毕竟再去找比这里又便宜地位又好的房子太难了,而且我给了那个坏房东三个月的房租,搬走就太不划算了。
  女人见我没有搬走略有失望,不过还是热情地对我说只要觉得不适都可以上她家来坐坐。
  “记住,听别人说看见男士的皮鞋和小孩的儿童鞋都没关系,但是看到了白色的老式女装鞋的人都出事了。要么发生意外受伤,要么莫名其妙的死去。”女人神态严肃的交代我,我则点了点头。
  临走前,我发现出来和我说再见的孩子和那个女人都不穿鞋。小孩的脚冻的通红。我有点惊异,但不好说。
  关门的时候我望着孩子的卧室,总觉得那里有些不协调。
  由于租住了房子,我在学校办理了走读,把床位退了,所以即使想搬也不行了。但一个人实在害怕,只好叫上我一个住在当地的同学和我一起同住,没想到却害了她。”女孩的样子有点憔悴和难过,我有些不解,希望她继续说下去。
  “她曾经是我的室友,因为关系不错,所以被喊来壮壮胆。
  她是那种非常热情而且胆子很大的女孩子,和我不太一样,而且托付她办事都会爽快答应,和她说的时候她还一直笑我是自己多疑罢了。那天来的时候还带来了根学校体育部借来的垒球棒,她很喜欢体育,穿了身运动服和一双黑色的运动鞋。两人吃着买来的零食谈笑着,倒也很开心。我把事情告诉了她,但没有告诉她我和楼上女人的谈话。
  这样一直到深夜。
  我们都有点困了,把衣服换了。这时候,门铃又响了起来。很刺耳,我们两都不敢做声。朋友拿起垒球棒,对我做了个嘘声的动作,然后探着身体接近了大门,并对着猫眼看了看。
  随后,她面带微笑的耸了耸肩。把垒球棒扛在身上,背过身子朝我走来。
  “什么也没有啊。我没看见你,可能是恶作剧吧,我说你在学校胆子就小,叫我怎么说你呢。”我也很高兴,毕竟多个人就是不一样。
  当我准备朝她走过去接过垒球棒的时候,我看见对面的门居然自己打开了。开的很慢,仿佛是那种电影电视里的皇宫里的厚重铁门一样。我几乎张不开嘴,愣愣地看着门打开了。
  外面的铁闸门也自己打开了。
  女友见我发呆,于是摇晃着我问怎么了,我喊不出声音,只是用手指给她看。她回头一望,也吓了一跳。
  那门完全打开了。而且楼灯不知道为什么也熄灭了。屋子里的灯光仿佛根本找不到外面,漆黑一片,宛如个会噬人的黑洞。
  门外什么也没有。
  女友叹了口气,笑我可能门没锁好吧,居然被风吹开了。我暗想这里虽然冷,可是风还没到能刮开大门的地步啊。两人于是走了过去想带上门。
  楼灯嚓的一下忽然亮了。而且比平时要光亮数倍,一瞬间把外面照的清清楚楚。
  当时我宁愿是黑暗一片,反正自欺欺人什么都看不到也好啊。
  可是我们都看到了。门外整齐的摆放着两双鞋子。
  是的,两双,一双男士皮鞋,一双儿童鞋。那天看见的鞋子又回来了。室友却笑了笑。
  “这么差劲的把戏。”她用垒球棒把两双鞋像击打高尔夫一样打了出去。很奇怪,这次并没发生别的什么事情。
  当时我在想,可能真的是自己太多心了,或许是学习压力太大搞得自己神经紧张出现了幻觉。
  晚上,我们两个相拥而睡,依然听见楼上劈劈啪啪的声音。我也没去多想,只当是那是那孩子在玩耍,不过问室友,她迷糊地说什么都没听见。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先走了。可是当我换鞋准备去上课的时候,却发现了她的黑色的运动鞋却安静的躺在门口。
  她没有穿自己的鞋子走。而我检查了一遍,我的鞋子都在。
  她到底穿了什么走的?
  那一整天她都没来上课,也没有听说请假。我打给她电话,才知道出事了。
  等我来到医院,原本热情的室友满脸痛苦的躺在床上。居然浑身帮着绷带。还好伤势并不是太严重,有几处骨折和擦伤。来的时候我大概知道,她居然是被车子撞得,我纳闷了,一向反应和动作都很快的她到底是怎么了。
  “到底怎么了?”我连忙问她。
  “早上起来,我发现自己的鞋子不见了,看你睡的很熟,没叫醒你,自己在鞋架那里拿了双鞋,穿的很不舒服,我打算回家来换鞋去跑步。但没想到脚上越来越重。”
  “越来越重?”我奇怪地问。她点了点头。继续说。
  “是的,而且那鞋子仿佛感觉越来越紧,就快要陷入肉粒一样。当我准备过马路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脚被灌了铅似的。根本迈不开步子,最后居然像被粘住了,动都动不了。我只好低头看着自己的脚。
  鞋面居然被深深按了下去。
  两只脚都是,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两只手的印痕,接着,就是一瞬间,我绝对看到了,一个小男孩跪在我脚边,用双手按着我的鞋面,居然还抬起头冲着我笑。
  我当时吓傻了,直到一阵汽车喇叭声才把我拖回现实。
  接着一辆汽车直接朝我撞了过来。还算幸运,那车速度不快,而且司机反应及时,不过车沿还是带到了我。结果左腿和肋骨骨折了。不过我很知足了,能捡回条命就不错了。”说完,她叹了口气。我感到非常内疚,如果不是我胆小叫她来陪我就不会出这种事情了。
  临走的时候,她劝我赶紧搬家。
  “你的鞋子呢?”我忽然问她,“我家并没有少鞋子啊。”
  “一双白色款式很旧的女式皮鞋。我在你鞋架拿的,出事后就没找到了,现场也没有。我还纳闷,为什么你整个鞋架上都是一模一样的鞋子,难道你想学爱因斯坦么?”
  “整个鞋架都是?”我大惊,因为我的鞋架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一双白色的皮鞋。
  “是的,”室友斩钉截铁的点头,“否则我也不会穿一双那种鞋子上街。”
  “看见白色女式皮鞋的都回发生意外。”那女人的话在我耳朵边上回响。
  我整个人天天处于精神半游离状态。
  直到今天早上。这几天我无论做什么都能看见那双白色的女式皮鞋。有时候我从床上醒过来就能看见本来在床下的拖鞋却变成了那双白色的女式皮鞋。我想我快神经衰弱了。想去找楼上的那个女人聊聊,但她也说无能为力。
  早上出门的时候,我发现家里没有别的鞋子了。
  我把自己缩到墙角,整个客厅都堆满了白色的皮鞋,外面冷冷的阳光射在鞋面上,反射出惨败的光。放在我面前的只有一堆白色女式皮鞋。到处都是。饭桌上,客厅,地板,书桌,椅子,厨房。到处都是,整个房间几乎快变成白色了。我都快疯了,只好赤着脚跑了出来。
  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了,平时见过您写的故事,所以我只好来您这里。”女孩终于说完了,我也终于知道她为什么不穿鞋子了。
  “奇怪的女式皮鞋么?”我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为什么,为什么不搬走呢。”我问她。
  “没有用,我没其他地方去,无论走到哪里,在学校我也能看见那白色的皮鞋,但别人都看不见,而且我也怕再使得身边的人出现和我室友一样的事了。”女孩说话的时候半闭着眼睛,说着说着居然趴在沙发上睡着了。看来这么多天她都睡眠不足。
  我帮她盖了条毯子。接着打了个电话给纪颜,把事情的大概告诉了他。
  这的确是件奇怪的事情。
  纪颜答应了,而且很快赶了过来。不过只有他一人。
  “黎正呢?”我问道,纪颜回答说黎正对自己父亲遗留的笔记很感兴趣,正坐在那里天天看呢,所以就没过来。
  由于女孩睡得很熟,我们没有吵醒她,但总不能把她一个人留在我家。我和纪颜只好去了里屋攀谈起来,也怕说话的声音打扰她睡觉。
  与纪颜交谈过后,我们决定带着女孩去她租住的那个地方看看。过了会,她醒了,但还是不肯穿鞋。
  “我怕穿鞋。”她抱着双腿缩在沙发角落里。纪颜皱了皱眉头。
  “这样吧,我和欧阳轮流背你,你多穿几双袜子,这样光着脚走路很伤身体。”纪颜的话语很柔和,女孩感激地抬头看了看她,红着脸点了点头。
  都说现在女孩子喜欢骨干,但看上去瘦弱矮小的她一上来还是有些重量,开始时我背,可能长期缺乏锻炼,在电脑前坐太久的缘故,居然有点喘气。不过这次就当负重长跑算了。
  由于是在路途遥远,纪颜也不再坚持不乘车。三人拉下一辆的士。
  等我们来到那间民居的时候已经接近下午四点了。天色比较暗,像蒙了层灰的玻璃。
  “对了,你能说说那房东什么样子么?”纪颜把女孩从车上背下来。
  “很年轻,大概和你们年纪差不了多少,170公分左右,长相很普通。不过他和我说话的时候喘气很厉害,脸上通红的,开始我还以为他是冻得,说话声音很粗糙,像在磨砂纸。我看见他从口袋里拿了瓶东西老往嘴巴里喷。喷完后脸色就好多了。”
  “看来那人有哮喘啊。”纪颜把女孩往肩上一托。我们走进了那栋居民楼。
  楼层的下面有个破烂的停靠自行车的竹棚。里面有几辆几乎褪了色的自行车。连贼都懒得偷了,自然也没人去打理。整座楼显得很荒败。车棚的墙上贴着一张大大的告示,正上方写着“拆迁通知”四个字。
  我们走进楼道,女孩小声说:“放我下来吧,我能自己走了。”纪颜把她放下来。这里面的灯光果然很昏暗,长久没有更换的灯炮烧得外壳起了层厚厚的黑色污垢。我顺着墙壁摸索过去。发现墙上有很多裂痕。
  爬了五层楼,终于到了她家,女孩战战兢兢的把钥匙扔给我们,自己不敢开门,纪颜笑了笑,找准钥匙开了门。
  里面收拾得仅仅有条,很干净,东西也很少,不大的客厅里果然铺着方形的大理石瓷砖,一块足有四十多平方厘米。墙角摆了张书桌。里面的卧室还有张,上面堆放了很多书,我随意扫了一眼,都是考研用的。
  书桌旁边是张双人床。墙上大都起了霉斑了,黑乎乎的,一片连着一片,还好被人用墙纸糊了起来。
  “上面太高了,所以我也没去管,只是看着由点恶心。”女孩指了指天花板。
  果然,上面的霉斑更厉害,几乎整个天花板都是黑色的。纪颜盯着看了看,然后对我说。
  “床也是你自己的?”我问她。女孩笑了笑。
  “不是,我只带了张书桌,床本来就有。”
  “能倒点水给我们喝么,有点渴。”女孩笑了笑,转身出去。我正奇怪,纪颜是极少在陌生人家吃喝的,更别提主动要东西了。女孩刚出去,纪颜就拍了拍我的肩膀。
  “闭上你的眼睛,靠镜妖看看天花板。”我奇怪地看了看他,纪颜没有再说话,我只好照办,把眼睛闭起来,抬起头,让镜妖充当我的视力。
  我看见了。
  原本一片黑色的天花板却有着一连串脚印。看大小应该是小孩子的,脚印很零乱,不过一直延伸到女孩的床头上面就没有了。而且,似乎那脚印总有些那里不妥,但一时又没想明白。反正给人一种很不对称的感觉。
  “把她支走是免得吓着她,再经受刺激怕她受不了。”纪颜在我耳边轻声说道。我睁开眼睛,想想也是。
  由于家具很少,我和纪颜干脆在屋子里转悠了一下。非常普通的房子,略显有些陈旧。
  “今天,好像还是三八妇女节啊。”我见大家一言不发,空气略显沉闷。
  女孩笑了笑,用手把头发撸到耳后。我看了看她的脚,依旧不肯穿鞋,难道那双白色的女士皮鞋真有这么大的力量?
  “这里看不出其它奇怪的东西。”纪颜低沉着喉咙说了句。
  “对了,你叫什么?”这么久还不知道女孩什么名字。她很干脆的说自己叫池月。
  好听的名字,反过来念就是月池了。
  “我和欧阳想多去了解下着房子的情况,好像这栋楼还有几家住户吧。”纪颜问池月。
  本来打算我和纪颜两人去,但池月死活不肯一个人呆在房间里。大家只好从五楼一直问下去。
  直到一楼,我们发现这里除了池月和六楼的那个还没见面带着孩子的女人,总共还有六户人家。
  他们大都对我们的到到来持有很严重的戒备心,有的连门也不打开,其中有个戴眼镜的,非常不友好,一直对我问来问去,然后啪的把门摔上了。不过在我们见过的几户人家中,发现了个共同的特点。
  这么冷的天,他们都没穿鞋。
  纪颜站在一楼的楼道口,把领子竖了起来,眯起眼睛望着天空。
  “要下雨了。”
  的确,天色比来的时候更为沉重了,宛如一个倒扣着的烧了很久的黑铁锅。
  “走,去拜访下那个六楼的女人。”纪颜挥了挥手。临进去前,我听见了一声不大不小的咯嚓的声音。
  类似什么裂开或者粉碎的声音。不过只是一瞬间,或许是我太多心了。
  三人站在六楼的门口,敲了敲门,过了许久才打开了一条缝隙。
  一个小男孩只露出双眼睛,小心翼翼地站在里面盯着我们。
  “我妈妈出去了,不在。”
  “还记得我么?小弟弟?”池月蹲了下来,微笑着看着小孩,小孩似乎有些高兴,但还是不开门,看来这孩子警惕性还是值得赞扬的。
  “我记得你,你是那个鞋子很脏的姐姐。”小孩的回答让池月有些尴尬。这时候,我听见楼下传来了脚步声。
  一个长相端庄秀丽身材高挑穿着黑色的职业套裙的女人走了上来。左手提着一个大大的还未打开包装袋的毛绒玩具,右手拎着一个坤包。
  她上来后看见我们愣了下,很快脸色变得很难看。
  “你来了?”她几乎无视我和纪颜,冷冷地望着池月。池月似乎有点不知所措,只能傻傻地点头。
  “我告诉过你,既然你被那一家人选中了,就别来纠缠我了,我帮不了你,我死没关系,可我孩子是无辜的,我求你离这栋楼的人远点吧,他们都还想好好的多活几年。”女人忽然开口说到,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但听起来却让我很不舒服。
  “你的意思是说池月的死活和你没关系了?”我问那个女人,她不再回答我,只是固执的转过头,然后从包里翻出钥匙走了过来。
  刚刚打开门,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跑过来抱着女人的腿。
  “妈妈,我好害怕,外面好黑,舅舅又不停的喘气,脸通红通红的。”孩子忽然喊道。纪颜一听,一步走了过去。
  女人刚想用手捂住孩子的嘴,但手被纪颜揪住了。
  “让我们见见您的弟弟吧。或许事情会清楚些。”纪颜的声调不高,但语气十分严厉,女人挣脱了两下,把手抽了出来,脑后的长发耷拉在眼前,低着头抚摸这儿子的脸,低声抽泣着不说话。
  “姐。告诉他们的了,反正也活不了多久,还不如抓紧时间把钱花出去多享受一下。”一个年轻男子从里屋闪了出来,穿着身厚实的羽绒服,手里攥着一个小塑料瓶,看上去很瘦弱,虽然我不会看相,但他的脸色实在不敢恭维,黑而且带着绝望。
  池月忽然盯着那男人,指着他叫了起来。
  “是他,就是他把房子组给我的!”那名男子笑了笑。
  “感谢你的钱,我玩的很开心。”现在房间里只有那个小男孩依然天真的望着这些身体比他高上一截的大人们,眼睛里充满疑惑。
  外面几乎全黑了,风夹着沙石把玻璃抽打的啪啪作响。大家围坐再客厅的沙发上。
  除了我和纪颜,大家都没穿鞋。
  “是我叫弟弟把房子组给你的,不,应该说是这栋楼的所有人决定的。”我吃了一惊,难道整栋楼层的人都和这事有关么?
  “知道伥么?我们这些苟活的人和怅没什么两样。”女人双手交叉在胸前,从鼻孔里闷哼了一下。而那个自称是弟弟的男人则吹着口哨若无其事的望着窗外,不时地逗逗那个小男孩,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那个房子像一个不停的需要填平的窟窿,所有在这楼的人都无法离开这里超过24小时。所有的人都见过那双白色的女式皮鞋了。就在那件事发生的五年来,苟活下来的人其实内心和死了没什么两样。”女人的声调很奇特,非常尖刻,充满了自嘲。
  “到底发生什么了?我们刚才去问过那些其他的人,他们都不理我们。”我连忙问道。这时,一直不开口的那个男人冷不丁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我好生奇怪。
  “因为他们都怕,他们怕什么时候一觉醒来自己的脚上就套了双白色的鞋子。”
  女人狠狠地瞪了她弟弟一眼。
  “你少说句不会憋死吧,把小宝带进去。”男人顺服的低着头,把叫小宝的孩子抱了起来。
  “来,小宝,舅舅带你进房间玩。”说着两人走了进去。
  “我不想让小宝知道,虽然他不是很懂。”女人看着孩子完全进了房间并把门带上,才舒了口气,继续说着。
  “这栋楼的人本来是住的很平和的,左邻右里虽然谈不上亲如兄弟姐妹,但还是有说有笑。但是那个女人搬来后一切都改变了。
  她很漂亮,很年轻穿着时髦,非常喜欢穿一双白色的皮鞋,带着一个很小宝差不多大的男孩。那男孩别提有多漂亮了,开始的时候她为人很和善,加上小孩可爱,大家都很喜欢他们母子。可是时间一长,问题也就如同海岸边潮退后的石头,凸显出来。
  首先是那个女人根本没工作,但家里环境却比任何人都好,经常早出晚归,孩子则托付给邻居们照看,虽然孩子每次见到母亲离去都会放声大哭,哭地很悲惨。大家纷纷猜测她的职业。当我们看到一个个不同脸孔不同年龄但都穿着考究的人送她回家的时候,大体知道了结果。
  但是有一个男人又有所不同。来的最为频繁。
  一次我下去买东西,看见那个男人半裸着身体叼着根烟手里纂这一些钱从房子里骂骂咧咧地跑了出来。接着那个女人头发凌乱的追了出来,边哭边骂,看见我后,她没追出去,而是靠着门一下滑到地上,痛哭起来。
  我自然过去安慰她,看见她的脸颊肿的很厉害,似乎被什么东西抽打过,把她扶进房间。攀谈之后,才知道她的故事。
  沦落风尘不是她的错,错就错在那个男人身上。一面强装笑脸去用身体迎合那些男人,一面还要拿钱给他去吃喝嫖赌。我觉得这个女人很傻。
  “为什么不离开啊。”我奇怪地问她。但她却搂着儿子,流着泪说了这么一句。
  “他威胁我,只要我敢走,就不会放过我儿子。那孩子不是他的,那畜牲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我不能看见儿子出事。”作为母亲,我自然明白她的苦心,但作为旁观者,我却无能为力,只有在平时有空就安慰她一下。
  我原以为这件事会慢慢过去,但没想到,惨剧就发生了。
  当警察敲响我家门的时候,我还没睡醒。结果我被告知,楼下,就在我的床下面的五楼房间,躺着三个人。
  那对母子,和那个经常来的男人。
  我在警察的带领下走进了房间,几乎吐了出来。
  首先是那个孩子,左腿的脚掌被砍断了。地上到处都是血,三个人的血混杂在一起,把客厅都染红了。孩子的脸色惨白,警察说是失血过多而死。但是那个男的就可怕了。
  他的脸根本就烂掉了。
  平心而论,他本来还算是长的比较英俊,但那时候的我却被吓的连续几晚上做噩梦。
  那男人的耳朵没有了,整个肩膀被血浸泡着,脸上已经分不出五官,全都是不规则的伤口,肉粘着骨头绽开的到处都是,宛如一份被剁过的肉馅,就像是被什么猛兽咬过一样。
  而那个女人,脖子上插着一把菜刀。她的脸也变得和平时不一样,完全失去了美丽的样子,非常的狰狞,就像寺庙中看过的鬼的雕像一样,瞪着双眼。
  最令我难以忘记的是她的笑容。
  嘴角向一边夸张的隆起。带着解脱和舒适,而且她的嘴巴里,还含着一片耳朵。
  我估计那男人是被她活活咬死的。
  可是现场一双鞋也没有,三个人都是赤着脚。谁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可是接下来的数年里。房子虽然空闲着。可是住在这里的人却都开始倒霉。
  首先就是我丈夫。”说到这里,小宝的母亲停顿了下,吸了吸鼻翼,然后抬起头继续说。我看见她眼睛里有泪花。而纪颜也认真地听着。
  “我丈夫是司机,在某地税局。那天因为有事情,送一个局长去外市出差。早上出去的,第二天中午我就接到了消息。
  我丈夫居然出了车祸,他的技术是公认的,否则也不会被委派给局长开车,而且为人非常谨慎。接到噩耗我几乎昏厥过去。而去现场领取尸体的时候我却更吃惊了。
  当事人就是局长,他一点事也没有。局长告诉我,我丈夫在开车经过高速公路以后,忽然低头奇怪地喊了句。
  “怎么我穿了双这个?”接着车子速度越来越快,直接冲向了护墙。我丈夫整个人甩了出去,脖子被玻璃割开了一个大口子。而局长只是被撞晕而已。
  我依稀记得他说早上出门的时候看见门口有双白色女士皮鞋。
  那件事以后,凡是在楼层里看见那双鞋子的人,只要离开这里超过一天,就会死与非命。所以表面上我们还住在这里,但是大家都被看不见的绳子帮着,谁也跑不掉。
  我们讨厌鞋子,住在这里的所有人都经历过你一样的恐惧,但久而久之也就麻木了,除了出外没办法,否则绝对不去穿鞋,我儿子虽然小,但也看见了,所以他也很惧怕鞋子,只要在家就绝对不会穿鞋子。”女人看着池月说道,面带愧疚地说:“你的同学我想可能只是个警告罢了。其实我不想加害你,但我怕孩子出事,也没有办法,而且楼下的人逼这我这样做。他们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只要一个和那女人长得很像的你死了,怨气才能平息。”
  “所以你见我住进来后就想让我赶快搬走,只要过一天,我就会死?”池月吃惊地问。
  “你看见的那些东西不是她想让你离开,而是警告你不准离开。所以,我才会说,我们这些人就如同伥一样,把你领到这里来。”小宝母亲说完了,长长喘了口气。
  纪颜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事情似乎清楚了,不过我还是想知道当年那房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挥了挥手,示意我出来。
  “月池暂时留在这里吧,我和欧阳下去看看。”
  到了五楼门口,我问纪颜打算怎么办。
  “其实那件事我有所耳闻,只是没记起来发生地是在这里。我一向喜欢搜罗比较特殊的案件,加上有些警察朋友。其实五年前的事情那女人只说对了一部分。”纪颜点燃了根烟,顺便给了我一根。
  “哦?难道还有后续?”我没心思抽,好奇地追问他。
  “是的,那个男的,其实当时并没有死。不过也差不多了,在现场的时候心跳呼吸都很微弱,才被误以为死了。后来在途中被救了过来。”纪颜慢慢说着。
  “那太好了,把他找来就是了。”我赶紧说到,但是纪颜听完却摇头。
  “我要是那个男的,我会后悔自己没死在现场。他被救活后,交代了那天的事情,虽然他的嘴唇都被咬掉了,而且精神很不稳定,但还是大体上说清楚了当时发生了什么。
  案发的当时,他正在女人家里休息,由于欠了一屁股债务,他在打算如何从这里再搜刮一笔钱,很可惜,那个女人也几乎被榨干了。当他打算扫兴的离去时候,发现自己的鞋子不见了。
  一双很普通的皮鞋。
  两下里一交织,他就大吼起来。结果发现是那个小男孩藏起来了,问他藏到哪里,也不说话,结果母亲出来后发现所有的鞋子都不见了。全被男孩藏了起来。
  原来这个人很喜欢用皮鞋殴打男孩的母亲。男孩总是躲在一边观看着。”纪颜一边说,一边走进了房间。我随着他,走到了池月的卧室。
  “当男人发现鞋子不见,钱又没弄到,非常的生气,他开始殴打男孩,结果女人从厨房里跑了出来,手里提着菜刀。
  在争执的过程中,男人抢过了菜刀,并把到架在了小孩的腿上。
  “如果不给我钱,反正我也会被放高利贷的砍死,要么,我现在就把这讨厌鬼的脚砍下来,以后讨饭也容易点。”男人这样威胁道。
  自然换来的是一顿痛骂,不知道为什么。或许人在意识混乱的时候行为也混乱了,总之这个男的居然真的下手了,一刀砍掉了孩子的脚掌。
  任何一个母亲面对这种情况都会发疯。这个也是,结果自然是冲过去厮打起来。一个被咬成重伤,而那个女的被砍到了颈动脉,当场死亡了,孩子也失血过多没救回来。据说开始的时候女人在外面喊了很久,想乞求帮助,虽然是中午,大家都听到了女人的哀嚎,可是没有一个人肯出来。
  如果事情就这样结束也就罢了,可是住进医院的重伤的男子没过几天就失踪了,尸体,不,应该说是尸块被发现扔在了医院的垃圾堆中。
  几乎被剁了个粉碎。监视器录像只录到了一个画面。”纪颜一边拖鞋,一边站上了池月的床。
  我奇怪他想干什么的时候,他却用手敲了敲天花板。
  “到底拍摄到了什么?”我问他。
  “一个女人,一个拿着刀的女人走进了病房,头发全是白色的,但是只有背面。”纪颜又跳了下来,继续在房间里踱步,似乎在寻找什么。
  “你知道死者不穿鞋光脚意味着什么么?”纪颜突然问道,我自然摇头不语。
  “没有鞋子的人,会永远在常世不停地走下去,永无止境,直到找到自己合适鞋子为止。或许这里居住的人认为池月可能就是适合的‘鞋子’。
  当一个母亲看着孩子受到伤害,再懦弱或者温柔的人,在那一刹那也会变成夜叉。”
  “夜叉?”
  “使得,佛教中的夜叉履行着行刑者的职责,他们会吃鬼。人,也会变成夜叉。”纪颜又转悠回卧室。他的话让我糊涂了。
  “你不是看见了天花板上孩子脚印了么。有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妥?”
  “看到了,好像觉得似乎只有一只脚的脚印。”我终于想了起来。纪颜点点头,他忽然蹲了下来。
  “来帮帮忙。”纪颜喊了我一下。我走过去,帮他把床翻了起来。
  床的地板显露出来。
  纪颜笑起来。
  上面用胶带纸帮着很多双破旧的鞋子。包括那双白色的女士皮鞋。
  我们回到了楼上,池月仍然躺在沙发上和那个女人聊着。
  “我躺在楼下的时候,你家小宝好像很喜欢光着脚跑来跑去,有点闹啊。”池月对小宝的妈妈说。女人非常惊讶的站起来。
  “没有啊,小宝的房间里铺的是很厚的地毯,我怕他着凉才特意买的。”池月惊讶的望了望女人,又低下了头。
  这时,门外响起了很嘈杂的声音。
  原来所有的住户都上来了。他们手里都拿着东西,拖把,菜刀或者撑衣架。
  “把那个女孩赶出这楼!那样女鬼就会追着她出去了,这样楼层拆了大家也不会有事了!”其中开始那个戴着眼镜,知识分子模样的人喊道,其余的人立即赞同。
  除了我和纪颜所有的人都赤裸着双脚。这么多双脚交叉站在了一起。
  “你们不觉得太自私了些么?”我忍不住问道。
  “那你说是死一个好还是死大家这么多人好?”眼睛忽然冲我喷了一句,弄得我哑口无言。
  “如果我离开大家可以安全的话,我愿意走。”池月忽然站了出来。一时吵闹的人群忽然安静了些。
  我和纪颜包括小宝的母亲都无法劝阻池月离开。池月不说话,只是默然穿起了鞋子。
  “既然要走,还是穿这吧。”我和纪颜与池月一起被赶出了这栋大楼。
  外面的天气已经非常坏了,初春的雨带着还未完全离去的冬寒劈头盖脸的下了下来。
  “你们走吧,我们只想好好的活着,不想再担惊受怕了!”眼镜和大家站在楼道出口,冷冷地说。
  这时候,一个闪电打了下来。
  眼镜忽然失声惊叫起来。
  “她来了!”里面赤裸着双脚的人纷纷往里避去。小宝的母亲被人拥到了墙的外侧,几乎出来了。
  可是在雨中的我和纪颜什么也没看到。可是池月也坐到了地上。
  “她来了。”她也指着地面颤抖着声音说,身体还不由自主地朝后挪着。
  小宝忽然叫了一声。他的身子居然自己走了出来,不,应该仿佛是被什么脱了出来一样。
  另一面小宝的母亲和舅舅死命拉着小宝的另外一半。
  “别抢走我儿子啊!“那女人尖声高叫起来,接着微弱的楼道光和闪电,我发现女人的神情很骇人,真的如同我看过的夜叉雕像一样。
  但是似乎小宝的母亲和舅舅两人的力气也无法组织小宝被拖出去。他的身体大半已经被淋湿了。
  里面的人忽然骚动起来。
  “既然她要你儿子,就给她啊!不要连累我们!”他们自觉而默契地一起从后面把三人推了出去。我和纪颜连忙扶起小宝,帮他遮挡下大雨。纪颜则和小宝的舅舅把女人扶到一边。
  混乱之中我听到了轰隆一声巨响,接着是一阵冲击把握震倒在地。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发现楼层开始坍塌了。
  还是纪颜反应迅速,连忙把我们拉开。
  楼层塌的非常之快,里面的人一个也没来得及跑出来。
  废墟中,我看见了无数赤裸着的双脚,从废石堆里伸了出来,他们到死也没穿上鞋子。
  “看见了么?”纪颜抱着小宝,指着废墟向我说。
  是的。我也看见了。一双没有穿鞋的脚。一个拿着刀浑身白头发的女人,她的脸如同带了个面具,完全变成了佛教里夜叉的样子。
  她的另外只手牵着一个小男孩,男孩的左脚掌被砍掉了,男孩的手上提着一双白色的女士皮鞋。他们两个呆滞地站在那片废墟上。
  不过只是一瞬,很快又不见了。
  原本就要被拆迁的房子,结果在暴雨中自己坍塌了。这件事其实也算不上什么新闻了。
  而从中获救的四人当然应该深感幸运。
  不过幸运从来都不是老天爷赐予的,幸运要靠自己争取。
  解决了例行的公事,纪颜暂时为这四人找到了住处,就和我找了个地方坐坐休息下。
  “你是怎么知道鞋子在床底下?”我问纪颜。
  “当然是四处找啊,不过也得益于我父亲。他经常外出,小时候我单纯的认为只要把他鞋子藏起来,他就不会离开了。那时候的我,就是把鞋子用胶带帮在了床板的底部。所以,我自然会去看看。”
  “那对可怜的母子还会出现么?”我想起雨夜中看到的情景,还有些不舒服。
  “会的。成为夜叉的人是无法消失的,他们母子会永远走在这世界上。”纪颜忽然严肃的对我说。
  “如果你在夜晚街道上看见没穿鞋走路的人,赶快把自己的鞋子脱掉吧,否则,他就会一直看着你的鞋子,跟着你回家了。”
  说完,他又孩子似的笑了笑。我一直追问他说的是不是真的,但他闭上嘴不再说了。
  “走吧,还是回我家一起喝点酒驱寒吧,否则会生病的。”纪颜拍了拍浑身湿透的我。
  雨已经停了。(不穿鞋完)
  第四十六夜 枕虫

  虽然都说阳春三月,可是梅雨不断,天气还是寒的让人不舒服。我不喜欢过初春,冬天冷倒还情有可原,可年历上明明显示的是春季,却还这样就真是让人有些不悦了。
  这个星期下了两场雨,一场四天,一场三天。整天顶着雨伞上班的我心情如同阴霾的天气,糟糕的吓人,稍有不顺,就有摔东西的冲动,看看周遭的同事,好像都有类似的情况,我们如同塞在罐头里即将过期发霉变质的三文鱼。
  唯有下班后,才有少许的解脱。有家的人都去家里寻求温暖了。像我这样的人,只好去纪颜家转转。
  脚后飞溅的水花已经把裤筒完全打湿。小时候极羡慕那些即便雨再大,而裤脚依旧干净的人。而我则相反。当我收起湿嗒嗒的雨伞敲响了那座红色厚实如同发糕的门,开门的却是黎正。
  “是你啊。”他打开了门,然后自己走进去了。我奇怪难道纪颜就让他一直留住在这里么。
  纪颜的家是单独的一栋平宅。里面收拾得很干净,全然不像个单身男人的居所。
  我纠正,现在应该说是两个男人,或者说一个孩子和一个男人。
  纪颜面带着睡意从里面走了出来。一见我,眯起的眼睛陡然睁开了。
  “你来得正好,我还想去找你,这天气弄得我好想睡觉了。”春眠不觉晓看来很适合他。我倒也想和纪颜一样,心情不爽就呼呼大睡过去,只是怕一觉醒来,饭碗就不翼而飞了,唯有对他报以苦笑。
  “欧阳,你的头发全湿了。”纪颜扔给我一条毛巾,我象征性的擦了擦。
  正想要扔掉,忽然在一旁一直默然的黎正开口了。
  “擦干净吧,带着雨水入睡是不好的。”他极少开口,但我总觉得黎正的故事也很多,虽然这段日子两人住在一起商量如何对付那个盗用黎正身体的家伙,可是估计更多的时候是互相讲故事吧。
  纪颜不知道从哪里端出几杯热热的茶。我正觉得全身都是寒意,接过来先暖了暖冰凉的手,然后吧碧绿的茶水放到嘴边轻轻呡了一口,霎时全身打了个哆嗦,热流从胃流向身体四肢,最后汇总到丹田处,喝了个全身通透,三神开窍。真是好茶,只是一口,就将寒冷和疲乏赶跑了。
  “那是个怎样的故事?”我脱去了外套,坐在沙发上,用毛巾使劲地擦拭头发。黎正则慢悠悠地喝下一口茶,双眼无神的望着窗外的大雨。伴随着雨滴有节奏的击打窗户的声音,他的声音虽然不大,却分外清楚。
  “所谓无根水,在西游记里提及过,就是指从天上下来没有触碰到任何东西的雨水。这种雨水本来也是道家修炼所需要的东西之一。但其实雨水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干净或者拥有所谓神奇的力量,相反,有的时候可能会造成不好的结果。
  年轻的时候,男人们都喜欢彰显自己的活力,可以让人,特别是女人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给人以深刻的印象,诸如此类的愚蠢做法有在半夜在宿舍楼下扯着嗓子狂喊妹妹我一无所有你何时跟我走,在教室的时候旁若无人的脱掉鞋袜光着脚丫放在课桌上,上身穿西装打领带下身穿黑色运动裤配着光着脚再套双皮鞋去上课。其实从生物角度来看,这和那些在发情期喜欢到处炫耀自己身体和繁殖能力的雄性动物没有太大的区别,不过人类懂得用更含蓄的办法。
  我有一个同班同学,他就属于这种人,姑且叫他做阿龙吧,因为他经常喜欢人家叫他阿诺格式瓦星格史泰龙。阿龙天天期盼下雨,尤其是大雨暴雨,有时候打雷也想出去,还好被大家拦住了。
  只要下雨,他就如同沙漠里的骆驼一样,脱光上衣只穿短裤跑在操场上,一边跑一边叫唤,他经常说这就是展示青春和个性。可是在大家看来,尤其是女性同学,他展示的无疑是胸肌和背二头肌罢了。
  不过即便如此,他的身体一直都很健康,是的,一直,只是在身体之外的一些东西出了问题。我起初没有留意,因为我和他总是保持着一段距离。但是在我看见了他奇怪的动作后,开始知道他有些问题了。
  最初的时候,阿龙总是在教室里下意识的做些小动作,做些别人包括他自己都没察觉的动作,可是坐在后排的我看见了。
  他经常摇头,或者用手掌拍拍自己的耳朵。
  接着,阿龙说话开始莫名其妙的结巴,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但似乎却越来越严重了。
  我开始接近他,因为,我对奇异的东西有着莫大的兴趣。对我来说,他就像一只管在笼子里被注射了不知名东西产生奇怪反应的小白鼠。”黎正开始一本正经地说这我还有些好笑。但他说出这句时,不经意地看了看我,拿这杯子品茶的我忽然怔了一下,一时间竟然被他奇怪的眼神望着不知道该干什么,但他的视线从我身上离开的时候,我才能发觉自己可以动了。
  他始终是黎正啊,千万别被他小孩的外表欺骗了。我在心里暗暗嘀咕了一句。
  故事依然在继续。
  “当我和他开始交谈的时候,阿龙的不适已经很严重了,他仿佛七八十岁的老头,刚刚说过的话一下就忘记了,记忆力之差实在让人费解。
  ‘你最近有吃过什么奇怪的东西么?’我只好从他的饮食来源着手。但话一出口我就发现自己错了,要他以现在的状态回忆这段时间的食谱,无疑等于逼他考试一般。
  看着他痛苦的冥想,我挥手说算了。忽然,我望着他满头湿漉漉,如同下完雨后杂草般的头发。
  果然,刚进来里就闻着一股子霉味。
  ‘你多久没洗头了?’我问他,这次他很委屈地说自己每天都洗头,因为最近老有人说他头上有股子怪味。但是不管怎么洗,头发总是这样。
  ‘最近老是下雨,烦死了,好像,好像连着下了一个礼拜了。’他忽然抬起头,望着外面的大雨。我看着他的背影,觉得像他这样思想如此单纯的人真的很少了,他和我一样没有什么朋友,而原因却不同,我是因为在身体外面竖起了一道篱笆,而阿龙则是别人嘲笑的对象,无论是头脑还是他巨大笨重的身体都是男生女生闲暇时候的谈资。
  我决定去阿龙的寝室看看,或许那里,能有什么新的发现。
  还好,他的床铺比我想象的干净的多。一切并没有什么异样。只有枕头看上去好生奇怪。
  这枕头是学校统一发的,开始的到手里的时候都是白色。不过现在五颜六色什么样的都有了,枕头的多种奇奇怪怪的功能也被开发殆尽。
  但阿龙的这个枕头奇怪之处不是颜色。而是它居然是湿的。
  你知道我当时想到了什么么?
  是雨女干的?”
  “雨女?是日本传说的妖怪么?”我听到这里忍不住说了句。黎正面无表情的点点头。
  “相传雨女只要在大雨中会要求有伞的那人和他共伞回家,以后就会一直缠住持伞人,那人周围的环境全会变的潮湿不堪,正常人根本无法忍受,很快就会死亡了。”纪颜再一旁进一步解释道。
  “不过那不是雨女干的。”黎正说,“的确,开始的时候我是怀疑,但想到阿龙下雨天出门从来不带雨伞就彻底推翻了。
  可是那会是怎么回事?,或许只是他最近那条神经不对,搞成现在这样,又或者是他经常带着湿漉漉的头发入睡么。
  ‘平时头发湿了或者刚洗完澡懒得等它干,所以直接睡下去了。所以枕头有些湿吧。’阿龙见我看着枕头发呆,笑了笑摸着后脑勺解释道。
  我也只好无奈的看着他。
  当时他的脸离我很近,我又属于那种视力极好之人,所以哪怕是他脸部的胡须,我都能根根看的清楚。
  可是我没心思数他的胡子。
  我看见的是他的太阳穴忽然蠕动了一下。是的,如同虫子一般的一根巨大粗壮的不知道是血管还是神经蠕动了一下。虽然只有一下,但我确实看清楚了,因为伴随这那蠕动,阿龙的脸也迅速做出了古怪的反应,他的嘴不自觉的笑了一下,可是他自己却没有发觉,不知道你们见过人偶么,被控制后做出来的动作和自己本身做的动作差距很大的。
  很快,阿龙又习惯性格的拍了拍自己耳朵。
  ‘怎么了?’我问他。
  ‘最近老觉得耳朵闷闷的,好像隔着一层薄膜,就像进了水一样,不过拍两下就没事了。’他笑着回答。
  真是那样么,我狐疑的又看了看他,没有发生刚才的异状了。不过我还是取走了他的枕头。并告诉他今天把头发擦干净在睡觉,阿龙憨厚的点点头。
  枕头被我带了回去。可是我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有些懊恼的把枕头扔到一边,就不再管它。
  只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才想起来,于是干脆放到我自己枕头旁边。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或许文克在的话一定可以提出个好的方法。
  我只是下意识的觉得,那枕头一定有问题。
  像我这种人经常做梦,而且睡的很迟。夜晚有点声音我就辗转难测,何况窗户外面下着大雨,我不是女孩子,当然也没有‘夜雨飘窗前,榻风对长眠’闲情诗意。
  可是我究竟还是睡着了。不过我很容易惊醒,这恐怕也是个优点。
  人在睡眠的时候最为脆弱。任凭你有在厉害的武功,在多的护卫。当你睡着了,你的生命就变得异常脆弱。即便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幼童,只需要一把尺来长的刀子,朝你最为软弱的咽喉处来那么一下,一切都完了。
  古往今来多少英雄都是死在床上,人们经常认为要杀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难杀的男人要靠女人,不是说女人可以让男人放松警惕。而是女人可以让男人睡得很死。
  当一个日夜提防外人威胁自己生命的人睡的很死的时候,就离死不远了。
  难怪曹操处心积虑,不惜演一处梦中好杀人的滑稽剧来警告身边的人,吾梦中好杀人!
  当然,我也不是张飞,有睁开眼睛睡觉的本领,可是我有控尸虫,它可以让我睡的很安稳。
  控尸虫有天生保护宿主的本领,任何对它来说是能威胁到我生命的东西它都会毫不犹豫的阻止。因为我若死了,控尸虫也就消失了。
  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感觉手上有一阵搔痒,那是种很轻微的,宛如微风轻抚的感觉,可是我觉得不舒服。很快,这种感觉居然迅速转移到了耳朵旁边,我听到了阵非常微弱但清晰的沙沙声音。
  怎么说呢,就像是虫子爬行在沙砾的响声。我猛地爬起,控尸虫已经自动出现了,躺在我的枕头边上。
  可是我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既然控尸虫出现了,证明刚才的确有危险。不过我在枕头旁边看到了一个很小几乎肉眼不仔细看就看不到的白色小点。我的枕头旁边本来是没有这个的。
  或许是我多心吧。
  我再次睡去,但没有出现先前的情况了。第二天醒来,我拿着枕头去找阿龙。
  可是他已经疯了。当我知道消息的时候也大吃一惊。
  是的,昨天还和我好好说话的人居然疯掉了,毫无征兆和原因。他如同个三岁孩童一般吵闹着要这要那,东西到手后就一个坐在床铺上傻乎乎的玩耍,可是没几分钟就把手里的东西扔掉,开始放声哭闹。他的室友已经被折腾得够呛,毕竟他这种体型发起蛮来是很难对付的。可是校医也来过了,却没有任何结果。他根本不想离开房间,大家只好暂时让他呆着,去找人把他送到医院。
  我知道送到任何一家家医院他也会被诊断为精神错乱然后送进医院。大多数医生都能无师自通一项本领,那就是误诊。说的多么冠冕堂皇,误会而已,本是无心,何必说我有意,把过错推的倒是一干二净了,落的心里一阵轻松。
  可是当我走近他,阿龙却意外地平静下来。
  他的脸比昨天居然胖了一圈。与其说胖,其实说肿更恰当,就像一个放置了一晚发酵后的馒头。
  这次我又看见了,他的脸上如蜘蛛网状的神经似的东西在不停的蠕动着。其中最大的一条朝天灵上爬去。
  我终于知道了这是什么了。虽然不敢肯定,但起码我知道对付的办法了。控尸虫离开了我的身体而进入到了阿龙的身体。
  ‘把他用绳子绑起来,最好坚固点,多绑几圈。’我命令他的室友道,开始他们觉得纳闷,可是还是去拿绳子了。
  刚刚把阿龙绑好,他就开始发狂了。九十公斤的身体发怒挣脱着身子起来就像一头暴怒的公熊。他的眼睛布满了血丝,大张着嘴,口水从嘴角流淌下来。
  虽然他们看不到,可是我能看到控尸虫正在阿龙的脑袋里吞噬着。
  控尸虫正在吞噬着枕虫,分散开来的控尸虫像捕食者见到猎物一样,大量的吞噬这枕虫。
  枕虫一种用医学术语可以称作为寄生虫的玩意。我一直没有想到它,是因为我实在以为枕虫只是一种毫无实体的灵虫,就像蜮(yu)或者东方朔以酒浇之就会溶化的怪哉,对人脑无直接伤害,包括控尸虫本身,都是无法对活人的精神产生影响的。”
  “蜮是什么?”我问黎正,东方朔的故事我自然知道,可是这个就没听过了。
  “蜮的解释有很多种,但是在《博物志》中最为有趣,相传蜮为甲类,生于山溪中。长一二寸,口中有弩形,以气射人影,所中之出发疮,不及时医治则死。”纪颜在一旁解释给我听。黎正见纪颜说完,接着叙述。
  “可是控尸虫却有着可以吞噬其他种类虫类的本领。不过,阿龙的脑袋已经被侵蚀的差不多了,即便是把里面所有的枕虫消灭光,他的神智也无法回复了,枕虫靠吞噬人的记忆为生,当人所以学过记过的东西都不复存在,那他也就会回到刚出生的状态了,就如同一个婴孩。
  他将永远以无意识的状态活着,因为这种破坏是无法逆转的,即便想再慢慢学习也是不可能了。
  我很奇怪枕虫的来源,后来知道这种东西原本是没有身体的,只是拥有自己的意识,长期一堆堆的聚拢在一起。漂浮在空气中的它们会混杂这雨水或者雾气来到人身上。如果长期被雨水淋湿而又不及时擦干净头发,大量的枕虫会进入到人脑里面,并在里面生根发芽,吞噬脑内的记忆,甚至可以使自己从灵虫过渡成拥有真实肉体的虫子。
  而之所以叫做枕虫,因为它们总要等人入睡之后,窸窸窣窣的从头发中飘落下来,通过耳朵或者鼻孔眼睛进入人的身体。少量的枕虫进入脑子是无法造成伤害的,因为它们无法抵抗的过人自身的意识和意志,可是数量过于庞大就难说了。在开始,被侵蚀的人会感觉到头部不适,耳朵听不清楚,因为枕虫会像织网一样在耳膜处集结在一起。
  量变产生质变。就像蚂蚁,单体几乎可以说是最弱小的动物,可是那些行军蚁群可以轻易的在几秒内吞噬掉世界上任何一直庞大动物。
  这种虫子很脆弱的,只要保持头发干燥入睡,就会避免了。可是阿龙发现的太晚了。或许说,应该是我发现的太晚了。”黎正忽然望了望我。
  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让我擦干净头发了。耳朵边似乎也传来了一阵阵的窸窸窣窣的声音。我拿起毛巾狠狠的擦拭着头发,擦得生疼。
  纪颜看着我的动作忍不住笑了出来。
  “没必要这样,你只要记得别带着湿头发入睡就可以了。”纪颜指正我说。
  “或许是吧。”黎正的眼睛看着窗外的雨发呆,不再理会我们了。(枕虫完)
  第四十七夜 雾藻

  男女很多地方都有不同,洗澡就是一个方面。
  男人洗澡,像我这样要刮胡子的,顶多也就二十分钟了不起了,倘若那种因为工作数月洗一次的也就半小时足矣。但女性就不一样了,大学时代曾经陪室友等过他女朋友洗澡,好家伙,我洗完后等了十几分钟,接着去提水吃饭,还帮他带了份,等我室友吃完他女友还没洗完。这次后我才知道为什么女孩都是用水做的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了。
  可能大家猜到了,我今天想说的就是关于洗澡的。正确的说,是关于女生浴室的。从小到大,澡堂厕所一律向左转,别说进去观摩,倘若眼睛歪了点,被人发觉都会觉得羞愧不堪,但人又都是好奇的动物,越不能看又越想看。终于,拜李多所赐,我这个连女孩寝室都没去过的人,居然站在了女生浴室里,当然,我旁边就是纪颜同学。
  其实事情起始于上周末。我正和纪颜,黎正在省图书馆查询资料。却被李多一个电话直接叫到她学校去了,黎正不想和李多见面,就留在了图书馆自己看书。其实自从合唱团的事之后,我不是很喜欢她学校,似乎每次进去都有些很不舒服的感觉。而这次,是她们浴室出了问题。
  “有很多同学都反映说今年新盖的浴室出了问题,好像是说以前旧浴室发生过什么事情,起初我开始不相信,但昨天却被发生的事情吓坏了。”来到学校我们和李多来到了学校的餐厅,坐下来谈了谈。
  “昨天我身体不舒服,就没去上下午的课。你知道的,从小我有点不适就爱去洗热水澡,洗完就舒服多了。”李多端着热热的咖啡,对着杯子吹了几口气,蒸汽慢慢上扬,现在是下午,窗子外面的光打进来,和雾气形成了一种很华彩又很绚丽的样子。李多的脸在里面若隐若现。
  “学校的澡堂时四点半开门,我早早的提着桶子站在外面等了,因为我不喜欢人太多,一个人进去洗感觉澡堂时自己的一样,那么大的澡堂而且一次才两元,没时间限制,又经济又划算。”李多侃侃而谈,还不时的用手比划一下。纪颜咳嗽了两声,她才反映过来,笑着吐了吐舌头。
  “进去的时候果然只有我一个人,整个浴室很空旷,但也很冷,我没急着脱衣服,而是把好几个热水管同时打开,水流声很大,可能是回音的缘故吧。我让蒸汽先充满下,这样不会太冷,浴室的控温系统很不错,每个淋浴头下面都有水温显示,很好控制。
  不久,里面就全是水气了,到处朦朦胧胧地,接着我便开始洗了。但是在洗头的时候,我低着头,忽然头上感觉上面有东西滴下来,冰凉冰凉的,冷得我缩脖子,我以为是天花板的水滴凝结掉下来,没去太在意。
  一不小心,我的香皂滑出手了,感觉是掉在了脚边,眼睛上由于都是发露泡沫,我只好蹲下来地上慢慢用手摸索,可是,我没摸到香皂,却意外地看到地上好像有一只脚。
  我忽然觉得很冷,即便头上的热水淋下来,但我还是仍打了个哆嗦。我觉得纳闷,这个时段也有人?应该和我一样吧,不喜欢浴室太过于拥挤了。我站了起来,用水冲洗掉脸上的泡沫,这才仔细看清楚她。发现女孩皮肤很白,似乎有点过分了,居然比我还白,但是又觉得好像非常干枯,仿佛放旧了变质的干奶酪。但她头发非常长,几乎把整个脸都遮住了,也没有打开水龙头,只是呆呆地站着旁边一动不动。
  “同学,你也来洗澡么?这里水温很好控制的,可以很清楚的调节温度。”我以为她不会是用,就手把手的教她,并教她调好温度,但从始自终,她都没说一句话,也没抬起头。只是低垂着站在我旁边。我也没在意,毕竟帮助人是件快乐的事。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舒服得淋着热水,忽然感觉旁边的水气越来越重,而且飞溅过来的水滴都很烫,我奇怪的望过去,依稀看见旁边的水温记上居然显示的是80度。”李多说道这里,我都不禁倒吸口凉气,80度的水温,人都可以煮熟了。可想而知,李多看见水温的表情是什么样子。
  “我吓坏了,但更惊人的却是那个长发的女孩子,居然仍然站在水里面,我能清楚地看见她肩膀的皮肉已经在软化脱落了,白色的肉混杂着黑色的头发一缕缕掉下来,然后露出了灰黑色钙化的肩骨。
  想都没想,连东西都没收拾,我就跑出浴室,来到换衣间,连忙穿上衣服出去,那时浴室还是只有我一个人。但她也出来了。
  一步一步,黑色的头发依旧挂在前面,不过大部分已经和头皮掉落了下来,每走一步,皮肉都掉下来一块,啪的掉在地上。我人都瘫软了,坐在塑料长椅上。看着她渐渐靠近我。
  走近了看的就更清楚了,即便我想闭眼,可我发现自己的脸部肌肉完全不受控制了,那个女孩子的脑袋已经没有多少头发了,整个头皮都被烫得皮开肉绽。可是,当走到我面前的时候她迟疑了,接着消失了,怎么说呢,仿佛是慢慢变得透明起来,和气体一样,挥发的无影无踪。我等自己缓过来后,才哆嗦地穿好衣服,扶着墙走出去。一回到寝室就和你们打了电话。”说完后,她仍然惊魂未定。很奇怪,我向来认为李多的胆识别说在女孩子中,就是在常人中也算大的,怎么会吓成这样。纪颜没说话,只是拿手摩挲着光滑的下巴,这是他一贯的思考动作。
  当然,这都是几十分钟前的事,而现在,我和他正站在刚才李多说出事的浴室里面。当我决定去浴室探究一番的时候,管理浴室的大爷似乎很不高兴。

他大概五十多岁,听说很早以前这所新浴室还没建好的时候他就在这里附近居住了。他是个光头,而且极爱抽烟,左手手腕上还有老大一块伤疤,似乎看上去像烫伤,肉芽横竖交错,有些吓人。进出的人只是尊称他一句刘叔。
  
  “你们里干什么,这浴室有没什么问题,不过是那些娃娃被蒸气熏得眼花了而已。”刘叔执拗的想阻止我们进女浴室,虽然和他说了是校方的安排,而且女浴室已经关闭了,里面没有人,但他还是很顽固。没有办法,我只好动用镜妖,让他暂时休息一下。
  只是在使用镜妖进入他的时候,我感觉很热,一种非常莫名的灼烧感。虽然只是一瞬间,不过还是很奇怪。开始的时候听人说,似乎几年前这里的旧浴室出过事故,烧伤过一个女孩。
  不过今天它似乎很不安分,走到浴室门口就剧烈的动弹,还发出蜂鸣声。
  浴室并没什么特别之处,和从小到大去过的另外一边没有太大的区别,这不免让我有点失望。纪颜则到处观察,不过地上没有任何可以的东西,当然没有什么所谓的血肉。
  “你怎么看?”真难得,纪颜居然会征求我的意见。我愣了下,有点不适应,思考了下,只好这样回答他。
  “不是很清楚,不过我觉得应该和那封印无关吧,可能只是单纯的灵体吓人而已。”我知道他心中依旧担心那件事,否则他不会那样严肃,甚至还问我的看法,纪颜似乎觉得我的话印证了他看法,自己点了点头。
  “可是,你不觉得奇怪么,为什么同样是浴室,对面好像没传出什么事啊。”我忽然问到,纪颜本来是蹲在一个衣橱旁边看,一听这话,立即站了起来。忽然笑了起来。
  “对啊,雾气,女生浴室,我居然把它忘记了。”纪颜说,却把我弄糊涂了。
  “不过要让它出来,还必须靠你的镜妖帮忙。”纪颜指了指我肩膀上正在摇头晃脑看来看去的镜妖。它看见纪颜指着自己,不好意思地低下了脑袋,我心想你害羞个什么劲啊,又不是夸奖你来着。
  纪颜叫我去借一面镜子,随便怎样的都行,最好是圆的。我费了好大劲,才从两个过路的女生手里买了一块,买完之后我隐约听见后面小声地议论。
  “一个大男人买镜子干什么啊?”女生甲。
  “不知道,旁边就是女生浴室啊,他该不会去偷窥吧?”女生乙。
  “啊,太变态了。”女生甲。
  我当时也只能自己骗自己耳朵聋了,加快脚步跑回去。
  镜子大概只有手掌大小。纪颜看了看,皱了皱眉头,不过勉强答应了。然后他咬开中指,在镜子中间画了一个我看不明白的符咒。接着,他又在镜妖的圆脑袋上也画了一个。镜妖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奇怪地向上翻着。画完后,还不是得用小爪子摸摸自己的头。
  “让它进去。”纪颜对我说。我点点头,命令镜妖进入镜子,它老大不情愿的望了望我,把身体慢慢融入了那个圆镜子。纪颜见镜妖完全进去了,接着把镜子朝着空中大力抛出去。
  镜子没有掉下来,而是如同一盏灯一样高悬在半空里。接着发出红色的光芒,把整个浴室塞满了。红得耀眼的光满,就像是挂满了大红灯笼一样。这时候,从墙角飘出一阵白色的雾。
  “这是什么?”我指着那白雾奇怪地问。纪颜面对着白雾走了过去,伸出手,可是那白雾仿佛有生命一般,居然会自动躲避纪颜的手,好像一条蛇一般,委婉得在空旷的浴室里飘忽。
  “它叫雾藻,是一种很奇特的妖怪,没有实体,只是像一阵白雾,而且无法生存在室外。和你眼里的镜妖一样,需要以来媒介才能移动变化,有水蒸气或者雾气的地方它就能生存,而且最大的本事是可以利用雾创造出各种各样的幻觉,景物或者人,所以李多看见的应该是雾藻变化出来的幻觉。”纪颜再次把手伸过去,这次那股白雾没有再躲避,而是小心地用仿佛触角样的雾状东西碰了碰纪颜的手,又赶紧缩了回去,当发现没有危险了,又像带子一样一圈一圈的缠绕在纪颜手臂上。
  “可是,你还没回答我为什么对面的男浴室没有啊.”我仍旧感觉好奇。纪颜笑了笑。
  “妖怪之中,最为好色的就是这雾藻了,它只喜欢呆在女浴室,当然,雾藻的胆子也极小,人多地时候就绝对不会出来,所以它只是像捉弄一下李多罢了。”变成带状的雾藻仿佛听懂了我们的说话,点了点头,然后又迅速的从纪颜手上褪下来。
  “那现在怎么办?”我问纪颜。
  纪颜想了想,对我说:“就让它呆在这里吧,好好教训下它,别再四处乱吓人,如果把它赶出浴室,它是无法活下去的。不过,这次要帮它换个家。”纪颜话音一落,雾藻就像被吸尘器吸起来一样,全部进入了半空中飘悬的镜子里,等它完全一点不漏的进去后,镜子掉了下来,回到纪颜手中。
  “走吧,把它放到男浴室里,呵呵。”很少看见纪颜笑得如此开心,看来把雾藻放在对面的男浴室也算是小惩大戒了。
  可是当我们想去打开浴室的门,却发现被锁死了。从里面无论使出多大气力,门却纹丝不动。
  这时候,浴室内的天窗都自己关闭了,包括通风关口。而且我听见了水流声。原来所有的热水龙头自己打开了。一时间本来是空旷干净的浴室充满了水蒸气,我和纪颜仿佛生活在幻境里一样。两人渐渐被浓厚的白雾分开了,我看见纪颜的身体消失在雾气里。而我自己也分不清东西南北。
水龙头还在开着,整个浴室成了一个大的蒸笼。紧接着,我听见一声清脆的镜子破裂的声音,因为镜子在纪颜手里,我当然按照声音的方向走过去,果然,我看到了一个模糊的人影站在那里。
  “纪颜?是你吗?”我被蒸气呛得难受,连忙走过去拍他的肩膀,由于是背对着我,所以我只好绕到他前面,并且用手赶走蒸汽。
  眼前的哪里是纪颜。
  这人的整张脸像晒干的桔皮,全部萎缩了起来,五官深深陷进了脸,宛如一个被放了气的气球,我大吃一惊,退后数步。
  水龙头的声音停住了,所有的水蒸气一下聚拢了起来,形成了个白色的人形,看样子好像是个女人。这时候我才看见,纪颜其实好好的站在我旁边。手里拿着刚才的镜子,不过镜面已经破了。
  “刚才的雾藻不是被你收走了么?”我疑惑的问着纪颜色,可是纪颜并不说话,只是严肃的看着那团白的像一团棉花的蒸汽。现在那东西好像一直在变形,就如同一块正在塑形的泥巴,慢慢的变成人形。
  “看来这个浴室还有别的东西。”纪颜说着,在破碎的镜子上用手指点了一下,镜妖便从里面钻了出来,看起来似乎有些疲惫,眼睛也闭上了。
  虽然已经完全能看出是个人体的形状,但还是像云层一样,似乎碰一下就会散掉。头部有两个黑洞,直勾勾的盯着我们。纪颜蹲了了下来,同时也把我拉了下来。
  “不知道这是什么家伙,但是水蒸气比空气轻,我们蹲着会安全些。”
  “安全?它很危险么?”我奇怪地看看那个怪物,不过是一团蒸气罢了。
  还没等我说完,四周便开始产生热浪,我的头发能感觉到它在向外喷射着高温蒸汽,这要是被烫着可就不好受了。
  我们两个只好半蹲着如蛤蟆跳一样蹦到门口,可是门已久紧锁,而且这里的温度由于那个怪物不停的喷射蒸气已经越来越高了。
  “所谓妖魔鬼怪,其实是四种东西,妖怪并不可以混为一谈,大多数妖没有实体,像镜妖和雾藻,都要依托一种物体才能被发现,而现在这家伙我自己都不上属于什么了。”纪颜一边说,一边掏出一把匕首。
  我认识这把匕首,在怨崖的时候,他曾经使用过。不过这次才近距离看见,很奇怪,几乎没有刀刃部分,倒像是个锥子,手柄的前面是一根很细的大概十几厘米的空心管子,大概和针粗细差不多。
  “不过不管它是什么,有没有实体都好,血剑都可以刺穿。”说着,纪颜将匕首插入掌心,等拔出来的时候,我看见了血剑的样子了,两指来宽,薄如蝉翼,半透明的红色剑身,大概有两尺长左右。而拔出来的伤口却很快恢复了。
  头顶部分全都是滚烫的蒸气,我看见纪颜的脸都通红了,只要站起来立即会被灼伤的。
  而那个家伙就像一个被烧开的水壶。
  纪颜决定把血剑扔出去,只要能擦到它就可以了。
  听起来似乎很容易,但我们现在蹲着,首先力量就减弱不少,加上空间里再次充斥着大量蒸汽,我们已经看不见那家伙在哪里了。
  浴室虽然不大,但也有七八十平方米。
  “你来扔。”纪颜把血剑交给我。“你的眼睛封着镜妖,可以透过蒸汽看见它。”
  我接过血剑,比意料的要轻得多,只是好像比先前短了些。
  “血剑拔出体内就会慢慢消失,所以要抓紧时间。”纪颜解释道。
  我闭上另外只眼睛,果然,我可以透过蒸汽看见它。
  手里的血剑已近瞄准了,虽然我从小到大玩射击类游戏极差,但这次不容有失。
  我稍微对准一下,手里的血剑飞了出去,直接刺在那怪物身上。只是一瞬间,所有的蒸气轰然消失,天窗也打开了,在阳光的照射下浴室又恢复了清楚凉爽。
  “雾藻呢?”我问纪颜,他站起来看了看。
  “不知道,在有阳光的地方看不见它,或许躲起来了。”纪颜从地上拾起已经消失了剑身的剑柄,放回口袋。“似乎,血剑把雾藻和那东西又重新分开了。”
  门也可以打开了。
  不过不是我们打开的,那位刘叔猛地撞了进来,一脸着急的在浴室里转了几圈,接着抓着我的肩膀说。
  “你们把它怎样了?”
  真实女莫名其妙的话,浴室里明明一个人也没有。
  纪颜分开我们两个。“您有什么话慢些说,我们不是很明白。”刘叔气愤地抓起我们的手,把我们拉了出来,直奔外面,一路走还一路骂骂咧咧。
  “我就知道,你们是学校派来的,根本不怀好意.”他一边说着奇怪的话,一边把我们拖到一所矮小的平房外面。
  到了门外,看起来蛮横的刘叔忽然一反常态的温柔起来,小心的接近大门,掏出钥匙慢慢打开,就像做错事晚回家的孩子一样,让我看了有些好笑。
  可是当我走进去就笑不出来了。
  矮小昏暗的房间里,躺着一个人,我分辨不出她的年龄,,因为她的脸缠着纱布,包括手臂。不过我从床边墙上挂着的照片来看,她估计是刘叔的女儿
  在床的旁边,还有很多换下来的就纱布,床头的柜子堆满了药品和一些书籍,我随便看了看,都是些大学教程和励志小说。
  “这是怎么回事?”女孩奇怪的指着我们,她的声音也很粗糙,完全不像人的声音,犹如机械发出来的一样。刘叔尴尬的介绍了刚才的事,女孩有些悲伤地叹了口气。

我和纪颜都糊涂了。
  “你们在浴室里看见的怪物其实就是我。”女孩忽然轻声说道。
  刘叔长叹一口气,告诉我们事情的原委。
  原来这所学校以前的浴室存在很多漏洞,水管的供水经常出现问题,以前曾经有学生反映水温会突然升高,但校方总是以资金不够为理由一拖再拖而且澡堂没有专门的看守负责处理急性事故的人员。结果一次刘叔的女儿,同时也是在这所大学上学,一个人单独去洗澡,锅炉出现了问题,她被喷出的水蒸气严重灼伤,本来如果处理得当也不会受伤太深,只因为当时外面一个人都没有,还好刘叔第一个发现,但是送到医院的时候大部分皮肤都坏死了,结果到现在做了多次手术还是没有完全好。出了这事情后,校方才终于同意重新修建新浴室取代原有问题的澡堂,并且让刘叔来管理。
  “我很想再洗一次澡,但医生说我的皮肤恐怕永远不能成熟热水的温度了,家里离新开的浴室很近,我每天趴在这里都能看见女孩们高兴的从浴室走出来,我很羡慕。”刘叔的女儿缓缓地说,“其实我也很哀怨过,甚至想到自杀,因为我的容貌和声音全毁了,结果一次我做梦,发现自己来到了浴室,而且和有一阵白雾总是围绕着我,在梦里我也惊奇的发现自己的容貌又回来了,每次做梦我都会很开心,后来我查阅书籍知道那个白雾叫雾藻,是一种躲藏在浴室的妖怪,不过它变出的幻像真的令我很高兴,也伴随这我度过了最辛苦最难熬的日子,我曾经告诉过它不要吓唬浴室的女同学,结果还是搞成这样。”女孩忽然抬头望着我们,那双仅有的没被损坏的美丽眼睛带着哀求望着我们。
  “我希望你们别带走它,以后它会改正的,我不会在让它吓唬其他人了,放过它吧。”我听了看着纪颜,纪颜走过去拍着女孩的肩膀。
  “我没有带走它,雾藻还在那澡堂,今天你睡觉后还会在看见它的,相信我。”随后笑着看着女孩,刘叔的女儿点了点头,又重新躺了下去。
  刘叔送我们出来的时候告诉我们,自己的手就是当时跑来救女儿的时候被灼伤的。
  “这孩子命苦,所以我不想她唯一的希望都没了,起码让她在梦里高兴些。”刘叔说着声音有些许哽咽。
  我们安慰他几句,离开了那平房。路上我不解地问纪颜,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女孩的精神和雾藻联合在一起了,所以才会变成那个样子,而且不肯离开浴室。”纪颜笑着说。“大部分妖怪没有思想和意识,当遇见游离的女孩的意识后自然会捕捉下来,当作自己的思想,不过雾藻也没有消失,应该是躲了起来吧。”
  “原来是这样,不过那女孩真的蛮可怜的。”我想起来不禁又叹了口气。纪颜也有些许不快。
  “事情往往总是到发生了以后才会引起别人注意,就像曲突徙薪成语里建议主人家弄弯烟囱搬走柴火的邻居,反而后来不如救火的人受到的待遇高。真正的智者往往防患于未然,但其实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得到潜在的隐患的。”纪颜轻嘘一口,望了望又开始正常营业的浴室。
  “走吧,我们回去吧,黎正同学恐怕在图书馆等着急了。”纪颜笑了笑。(雾藻完)
  第四十八夜 礼盒

  礼盒本事寻常之物,大多收到礼盒的人无不欢喜雀跃。可是也不是每一个收到礼物的人都会高兴,相反,可能会陷入到莫名的怪异事情中。
  无疑,哲野就是其中一个。
  哲野的名字听上去就很怪,可是毕竟第一次见面,我也不好去讨论别人的姓名,那样是很不礼貌的。
  “我希望你能帮我刊登个寻人启事。”哲野诚恳地对我说道,看他的样子我觉得十分憔悴,脸颊的两侧如同很久没有浇水而干瘪的仙人掌,带着暗绿色,薄薄的嘴唇和切开口放置在空气里的苹果颜色一样,红铁锈般的难看。我以为他已经四十多了,因为眼角旁边堆满了数条延伸出去的鱼尾纹。可是一问才知道,他居然只比我大两岁。
  “你的气色,似乎不太好呢。”我一边记录着他要刊登的内容,一边规劝他。我的身体也不好,从小就非常弱,生病几乎是家常便饭,不过有道是久病成医,每每看见气色不好的人我都喜欢告诉他们几句养生之道。今天也是一样,当我正要告诉他如何调养自己的身体时候,哲野低垂着头,摇了摇手。
  他的手指很纤长,又白皙,像刚做好的石膏雕像般的光滑,几乎看不到粗大的指节或者汗毛,我真怀疑这是男人的手指么。
  “这,不是身体的缘故,我自己知道,要说起来,还真和今天刊登的寻人启事有关。”他的声音很干涩,从进门开始,我看见他已经舔了自己嘴唇六次了,他舔得很快,肉红色的舌尖只是一扫,我便看见干枯发裂起着白皮的嘴唇瞬间亮了一下,但很快,像油漆干掉的结果一样,嘴唇又比先前看上去更加干涸。
  我倒了杯水给他,哲野感激地一口喝下,这才恢复点元气,凭心而论他还是可以用英俊来形容的,可是同我所认识的纪颜与黎正又不同,他的脸总让人感觉到不安和阴沉,尖尖的下巴和高挺却非常狭窄的鼻梁,以及那双鹰眼,都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喝过水,哲野开始了自己的叙述。
  “其实我是一个在农村出生的孩子,那是个非常古老有着很长历史的村庄,这里的人有的甚至几百年都没有搬家过,独特的地理条件使这里几乎成了相对隔绝的桃源。家里虽然在村子里还算可以,但其实与城市里的你们相比就相形见拙了。就好像在内地的富人搬家到沿海,阶级一下就降了个档次。很多东西都需要参照物的,所以,对任何事物都不要盲目的主观论定。
  我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往上走,最后顺利成章的考入了名牌大学,在大学里我靠着自己的勤工俭学,为家里分担了部分学费,但昂贵的费用依然压着我抬不起头来,我只有靠着努力的学习和良好的为人处世的态度,获得别人的尊敬。
  但那种尊敬是不值钱的。
  这个社会判断一个人是否优秀的标准很简单,那就是你是不是个成功的人,所谓成功,当然是靠金钱来衡量啦。”哲野说到这里,忍不住笑了一下,充满了自豪和得意,我看见他的眉毛下意识的朝上抖动了两下。或许看见我对他的高论没有表情,他只好继续说下去。
  “还好,我靠着自己的能力在毕业的时候进入了一家大型公司,并且在那里努力工作,或许如果我没有遇见老板的女儿,事情会发生些改变。
  她实在太优秀了,无论长相气质和能力智慧。当然,我瞬间就迷上了她。可是现实总是残酷的,因为我的心里还压抑着另外一个女人的债,经过痛苦的挣扎,我告诉了老板的女儿,也就是我现在的妻子。
  那个女孩是我同村的,从小学到高中的同学。我说过,虽然我家在村子还算过得去,但要负担那么一大笔开支还是很艰难,而且家里还有弟弟妹妹也要上学。这个叫龙秀的女孩子本来也考上了一所师范大学。可是她为了我,居然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出来打工,为我交纳学费。而我每次在回村子的时候,都会见她,我的家里人和村子里的人早就把她当作我的妻子了,我也很感激她,甚至一度也对她发誓非她不娶,因为任何男人面对这样一个为你付出的女孩,都是无法去拒绝的,我甚至在规划何时赚够了钱就回家和她成亲,当然,这一切都在遇见老板的女儿之前的想法。
  我知道你可能会鄙视我,但我也没有办法,有很多事情是无法描绘清楚的,因为我发现对龙秀只是一种感恩的心理,我觉得带着这种心理和她结婚我和她是不会有幸福的。所以,当我几年前回家的时候,告诉了她一切,并且告知她我很快会结婚。
  我做好了一切暴风雨般的责骂,甚至决定哪怕她如何羞辱我,我觉得也是应该的,因为毕竟是我辜负了她。可是很奇怪,她没有任何的表情。
  只是说了句话。
  ‘结婚的那天,我会送你礼物,以后只要我有空,我就会记着你,送你礼物。’然后淡淡地走开,没有任何其他的表示。我感到非常惊讶,或许我低估了这个送来没有上过大学的女孩的气度和容忍力。仿佛她很早就知道了我已经变心了一般。
  你知道么,我听父亲说龙秀的家里不是一般人,他们似乎总有种未卜先知的能力,而且龙家人经常早早过世,仿佛是种诅咒一样,又仿佛是神的安排。
  给你一样东西,我就拿走一样东西。
  龙秀以前经常这样对我说。她还笑着说,自己可能很年轻就会死,所以最好还是不要嫁给我。
  即便如此,我还是很内疚,给了她一大笔钱,真的,是一大笔,足足是她给我的数十倍。当然,我知道,这无法抵消她施与我的恩惠。从初中我就知道龙秀喜欢我,经常照顾我。因为学校离家里远,大家都是住校,她主动要求为我洗衣服,虽然这使我一度成为学校男生的笑柄。
  龙秀没有接受我的钱,而是默默地出了村子,在离开的那天晚上,她把我叫出来,来到了村子的后山。那个晚上天色出奇的黯淡,连月亮都蒙着曾厚厚的灰色。我听说过,这叫月枷。老人们经常说,日枷风,月枷雨。就是说太阳出现这种情况第二天就要刮大风,而月亮这样自然代表着第二天有大雨了。
  我来的时候龙秀已经站在那里了,见我过来,就送给我一个礼盒,她不算那总很漂亮,但非常清秀,一种很让人怜爱的感觉,在不亮的月光照耀下,显得有些楚楚动人。只是月亮只能照到她一半的身子。
  一个很普通的礼盒。我不知道如何形容,只是感觉和装骨灰坛的盒子很相像。
  因为以前小时候我抱着的爷爷的骨灰盒就是那样大小,只是颜色不一样罢了。
  龙秀交待我,一定要等结婚的时候打开,当然,如果我好奇心太重,提早打开也无所谓。
  说完,龙秀就走了。当时我看着她的背影慢慢消失在浓重的夜色里忽然有种很悲凉的感觉,我觉得自己以后见不到她了。
  第二天,果然大雨,但是我听说龙秀坐了南下的火车离开了。
  村里的人没有责骂我,因为我被告知,前些日子龙秀就告诉他们,我已经有了别的意中人,并央求大家不要给与我过多地责备和谩骂,免得让我难受。
  我很感动,面对这样一个人,我只能以亲人这个词来形容。
  但亲人不能变成爱人。
  所以我始终都会把她当作妹妹。
  后来我改了自己的名字,换了现在这个名字,和我的妻子在这个城市工作和生活。很幸运,我靠着自己的努力和老丈人的背景,顺利地成为了商界为数不多的青年翘楚,我的同学和熟人无不对我报以热切和羡慕的目光,这种感觉,还是不错的,起码在去年之前。”哲野仿佛陶醉在自己的以往的幸福之中,眼神有些迷离,这种故事桥段我原以为只有故事和电影剧本里才有,没料想真的有这种事,当然,我也说不上讨厌或者鄙视他。所有对那些名人或者成功人士评头论足,充当着批评家焦色的人无论是自己还是旁人都知道,因为那是嫉妒罢了,换了他自己在那个位置,还不见得有多好。所以我也是,没有资格去批评哲野的对错,如果是我,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选择,毕竟这个世界没有永恒的承诺,只有无限的诱惑。
  “我的幸福生活被一个礼盒破坏了。”哲野的表情忽然变得狰狞起来,像一头被激怒的动物,白森森的牙齿咬着自己的下嘴唇,眼睛几乎凸了出来。

  “可是,我不明白,这和您今天来刊登寻人启事到底有什么关系。”我终于还是不解的问他,虽然我早上还算有空,但也总不能听他一个劲在这里讲故事。哲野恢复了他尊雅的面容,很有风度的向我道歉,并强调下面的话才是他今天来这里的真正原因。
  “您还记得刚才我说的龙秀送的礼盒吧。其实我一直都没打开过,我恪守着自己为数不多的对龙秀的承诺,因为这样会让我稍微好受些。可是没想到我居然把它忘记了。盒子被归置到储物柜里,居然一呆就是几年。一直到去年我在家里做大扫除,才把它翻出来,虽然家里有钱,但我不喜欢让佣人来触碰我的东西,我宁愿自己来打扫,因为每一件旧物都能触发我脑海深处一些平时无法摸索的角落。这个盒子也是,当时我甚至还在那里回忆了好久这到底是什么,最后好不容易才起来,这是龙秀送我的。
  既然都过了这么久,打开,也就无所谓吧。于是我使劲打开了盒子,不知道是盒子太紧还是我的力气小了,我费了好大气力,弄得浑身是汗。
  可是很奇怪。打开盒子前我明明觉得盒子有些分量,但是打开后忽然一下轻了。
  盒子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难道龙秀在戏弄我?我觉得很奇怪,她应该不是这种女孩。这时候我感觉仿佛有个很微弱的声音在我耳边叫了下我。但是回头看去诺大的空房子里只有我一个人,太太去了岳父家。
  我把礼盒盖上,重量又重新回来了,顿时沉了下去,但打开,里面还是空的。我这样开开关关试验了很多次,结果都一样。
  我决定去联络下龙秀,因为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这完全怪我,人事一多,就把她渐渐遗忘了,我本应该想到,像龙秀这样的女孩子从来不会主动去要求什么。
  可是等我好不容易联系到村子里,大家都说龙秀自从那天离开就再也没有任何音讯。只是知道去了南方那个的某个大城市,可是她家里也不知道她的下落或者确切的地址。我带着失望看着那个礼盒。
  盒子的颜色一如数年前一样漂亮,颜色都没褪,红色。
  但是第二天,我的生活就改变了。
  一大早,我就接到了一个邮包。邮包是放在门口的,正方形的摆放在门前。
  但是打开后,是个盒子,准确地说是个礼盒,和龙秀曾经送我的那个颜色一样,仿佛出自同一人之手。
  邮包里还有贺卡。我打开一看,居然是龙秀的字迹。
  ‘你打开盒子了吧,就像那天我答应你的,会一直送礼盒给你的。’当时我很高兴,甚至没有想过这一切又什么不对,只是想龙秀能联系我证明她原谅我了,所以兴奋得打开盒子。
  可是明明打开之前颇重的盒子,里面还是空的。
  关上盒盖,重量又回来了。
  懊恼感觉受了戏弄的我把盒子狠狠地抛在先前的礼盒上。
  是龙秀的玩笑吧,她还没有原谅我,还在戏弄我,她们家族本来就有着被人害怕被神灵诅咒的怪异能力,想要戏弄我真是易如反掌。我忽然从心底开始升起了一阵淡淡的对龙秀的厌恶,但是又非常期盼可以再次见到她。
  都过去这么久了,何必还对我这样。我没有扔掉盒子,只是小心的放在一起,因为我想看看,龙秀到底想做什么。
  可是几乎没过上一段日子,我都能收到龙秀寄来的包裹,都是一样质地的礼盒,大小也差不多一模一样,当然,和以前一样,打开来什么也没有。这件事我一直没告诉我妻子,怕她担心害怕,她这人一直都很胆小。有次她也吃惊地问我盒子那里来的,但被我敷衍过去了。
  细细数来,我几乎已经接到了好几个这样的盒子。而且寄来的地址五花八门,全国各地都有。至于上面的贺卡,无非就是一句,‘每当我想你的时候,我就会寄给一个礼盒。’倘若只是些盒子道也罢了,只是后来却发生很怪异的事情。”哲野说道这里,居然如说书人一般喝了口水,倒是让我急不可待了。
  “我将所有的盒子堆放在一起,忽然发现了个奇怪的事。
  这些盒子,每次我把它们码放好,第二天一看所有的盒子又平放下来。随着盒子的增多,摆放的形状居然越来越接近一个人形,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堆放得积木一样,但是没有头部。而我的妻子也越来越怪异,一次她居然把其中一个礼盒打开,让自己的手塞进去。还说了句。蛮合适啊。当时我就把盒子夺过来。结果两人大吵一架。她坚持让我扔掉盒子,说我这样留着盒子就是代表心里还想着龙秀,在她要求下,我把盒子一股脑的扔进垃圾箱,并亲手把它们抛进了来运送垃圾的车子。我以为事情结束了,可是第二天,所有的盒子完好如初的放在客厅的地板上,依旧摆放成一个人体的形状。
  我没有办法,只好把盒子好好的收起来,并骗妻子说盒子已经没了,她才安心一些,家里才安宁一点。但是我却安宁不了,到现在我甚至害怕看见盒子,别人送东西给我拆都不敢拆。
  正巧,昨天收到的盒子的时候我看了看地址,居然就在这个城市。所以我希望找到报纸可以刊载篇寻人启事,看能不能找到她,让她结束这种无聊的游戏。”哲野终于说完了,擦了擦汗,把杯子里剩余的茶水一饮而尽。
  我按照他提供的材料和相貌刊登了寻人启事,由于照片只有一张哲野提供的龙秀高中早期的照片,所以也只好如此了,由于哲野不想把自己的联系地址公布,所以暂时在启事上刊登的是与我们报社联系,随后再由我告诉哲野消息。从照片看上去,虽然衣着简朴,但看的出龙秀是个很美的姑娘。
  目送哲野回去,我也把准备的样稿递交过去,报纸明天就会出了。
  第二天,繁忙的工作几乎让我忘记了这件事。但是一个电话把我叫醒了。一个人告诉我,他看到照片可以提供关于龙秀的消息。我告诉他在一处地方等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告诉哲野,而是独自去见这个人,因为我忽然很好奇,为什么龙秀要寄这么多盒子给哲野。
  和我见面的是一个男人,一脸的猥琐和不堪,穿着破旧而脏乱的皮衣。双手插在口袋里,深弯着头蹲在路旁边,说老实话我对他没有什么好感。
  当我叫出他的名字,这人仿佛触电似的站了起来,灵活的转动着小脑袋,就像被风吹动木偶的人头。厚实如吸饱了血的海绵般的嘴唇张了张,脸上露出了些许喜悦。
  “你,你来了!”他跑了过来,我下意识的退了一步,他察觉了,从伸出几根黑毛的鼻孔里闷哼了一声。
  “你知道照片里女人的下落?”我收紧了声音,决定赶快问清楚,因为我怀疑这人是个骗子,只是为了启事上不菲的酬金而来。因为哲野许诺,能提供消息的可以得到一笔令大多数人眼红的钱。
  “你一定认为我是骗子吧?哼,我可不只是见过那个女人,而且我对她的事知道不少呢。”男人的话让我吃惊,的确与他的外表略有差异。这个男人得意的抖了抖身体。我只好把他拖到最近的一家饭店。这是他自己要求的。
  面对一桌饭菜他狼吞虎咽,我纳闷到底一个人要多久没吃饭才能有这样的食量。
  “龙秀是个古怪的女人。”男人没告诉我他的名字,我见他穿着相貌倒是和小米有些相似,只是块头大了一圈,那干脆叫他大米吧。
  “我和她是在同一个厂里打工的。你知道,在南方这种工厂多的是,一做就是十几个小时,每天回来没有不生病的。我一个老乡和龙秀同一个房子居住,有时候会去转转,当然也就认识她了。
  虽然不太说话,但由于长得还算漂亮,所以我也就格外多注意她。但是听老乡说,龙秀是个让所有女工非常讨厌的女人。
  女人之间的喜恶是很微妙的,可是龙秀却有一种可怕的能力,她可以读心,无论你嘴巴说什么,但是心里的真实想法,龙秀都可以知道,而且她经常在公众宣扬出来。
  我第一次见到她,刚想和她问好,结果她冷冷地说了句:“你来找小李是为了向她借钱吧?”
  那天我的确是想找我老乡借钱,但我根本还没开口。
  包括某某女工勾搭工长,某某人小偷小摸之类的。所以到后来,所有的人都很讨厌她,甚至高声咒骂她,巴不得她死。每次她一来,所有人都散开,畏惧和她在一起,怕被她读到自己的想法。而龙秀却微笑着站在一边,居然盯着那些女工。
  她说:“如果你们有怨恨,就来杀我啊,杀了我,怨恨自然消失了。”大家都得出了个结论,龙秀是个疯子。
  而龙秀似乎没有任何反映,或者说这种情况正是她期待的。平时做完工作,老乡说她就一个人躬着腰坐在床前制作礼盒。
  一种非常漂亮的盒子,虽然大小不是一样的,但颜色外形差不多,我们工厂是搞木材家具加工的,龙秀经常拾一些废料,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只要有休息时间,她哪里也不去,就猫在里面做礼盒。而且所有的礼盒,她一做完就放在床下面。
  终于有一次,龙秀失踪了。我老乡说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一天深夜,她独自一人出去,也不说为什么。但是那天晚上的月亮很模糊,仿佛套着一层毛玻璃。
  几个月后,警察来到厂里,通知了我们厂长,说在不远处找到一具尸体,已经被肢解了,从死者的身份证来看,就是龙秀。
  我不知道是谁干的,这个工厂有很多男人都眼红着龙秀,一方面女人们厌恶她,而男人们却窥伺着她。在那个厂里,龙秀算是很漂亮的了。
  可是根据后来的情况我慢慢了解到,龙秀的死非常怪异。
  首先,所有的工厂的男性似乎都没有作案时间,警察也找不到任何证据,而且尸体旁边就是作案的刀,但是上面只有龙秀自己的指纹。而且,最令人感到不解的却是尸体的样子。”大米说到这里却停住了。我着急的让他继续讲下去,而他却向我伸出了手,摊开的手掌就像一个投币口。
  “钱,没钱我不告诉你。”大米裂着嘴笑着。我只好按照他的要求给了他一些钱。
  “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被整齐的切成了几乎一样的块状,但是又没有分开,也就是说从外面看还是一具非常完好的尸体。
  自那以后,我老乡就不敢睡在原来的房间里了。她说晚上经常听见床下有翻找东西的声音,每次声音过后,她早上去床下察看,发现原本堆放在床下面的龙秀做的礼盒就会少掉一只。而且,听说龙秀被分解的尸体,后来也不翼而飞了。”
  “龙秀是什么时候死的?”我忽然想到了什么,连忙问大米。大米歪着脑袋想了一下,然后十分肯定的告诉我。
  “一年前。”
  按照约定,我把哲野的联络方式告诉了大米,叫他去联系哲野拿钱。大米高兴的拿着地址出去了。
  当我刚要离开的时候,忽然追上大米。
  “盒子是什么样子的你还没告诉我。”
  大米不耐烦的挣脱开我的手。“不就是木制的么,还没上油漆呢,龙秀说油漆不好,会褪色。”
  我依稀记得哲野说的礼盒是红色的。大米见我发呆,又补充了句话。
  “接着她微笑了下,又说,这世界上任何东西都会褪色,只有血的颜色不会。所以如果要上漆,用血最好了。”我听了也不奇怪,反正她平时说的怪话多呢。”说完这些,大米就真的消失在我的视野里了。
  当我纳闷地走在回报社的路上,却接到了哲野的电话。
  我正想告诉他一个叫大米的人告诉了龙秀的下落,可是哲野在电话里喊出一句话来。
  “把寻人启事取消吧,我已经找到龙秀了,她正在我家呢。”我一听愣了,感到莫名的一阵凉气。等我想告诉他龙秀已经死了的时候,哲野把电话挂断了。
  既然这样说,那这个叫大米的人一定在说谎了。但是我还是决定去哲野家一趟,因为我总有些许不放心,本来想叫纪颜同去,可是电话却一直忙音。
  还好上次问哲野要了他家的地址,居然离报社不远,有钱人就是好,居然在市区中心的繁华路口处买了房子。
  我按了下门铃,出来的居然是哲野,他的样子很高兴。
  “你来的正好,我还想去报社感谢你呢,龙秀她看见你的启示,所以来了,而且还带来了礼物。你知道么,原来龙秀送礼盒给我是为了给我惊喜罢了。”我进门一看,果然,一个很漂亮气质很好的女孩子坐在沙发上端着一杯咖啡。旁边还放着一个礼盒,红色的礼盒,我感觉刚好和一个人头差不多大小。
  的确是照片里的龙秀。
  这下我安心了。不过既然来了,就干脆进去看看吧。
  我也坐在了沙发上,龙秀朝我友善的笑了笑,我也一样。她穿着一套袖子很长的鸡蛋黄绒衣,脖子上围了条不长的围巾,咖啡杯里的咖啡是满的,看来龙秀并不喜欢,只是拿来暖手。家里似乎只有哲野和我们三个,看来哲野的太太不在家。
  哲野高兴得从房间里拿出个DV摄影机,说要让我帮他们两个拍段视频留作纪念,龙秀的样子看起来很腼腆。
  “龙秀,真的好多年没见你了,原来你也到了这里,这次在我家住几天,我妻子也很想见见你。”哲野热情地对龙秀说。只是奇怪,龙秀并不说话,单是点头微笑。
  我那好摄影机准备为他们拍摄。
  龙秀把手中的咖啡放回去。我从镜头里清楚地看见,她的手腕处有一道明显的红色伤痕。
  一整圈,仿佛整个手腕是被切除后又重新装上去的。我忽然想起了大米的话。
  龙秀被发现后整个尸体都被肢解,很整齐,都是一块一块的。
  接着,龙秀摘下了围巾,她嫩白的脖子处也有一圈红色极细的伤痕,如同在脖子处帮了一条红线。
  龙秀看见了我惊讶的表情,用食指伸开放在嘴唇处,做了个嘘的表情。接着笑了笑,望着一脸兴奋的哲野。
  我忽然感觉一阵眩晕,手中的DV落在了厚实的地毯上,接着,我失去了知觉。
  当我苏醒的时候,龙秀和哲野都不见了。
  我看见地上的DV还在,心想好像镜头是开着的,于是拿起来看了看。
  从开始我晕倒时,镜头晃动了几下,看来是摔在了地毯上,很幸运,是斜靠在旁边的桌子角。所以镜头正好朝上对着沙发。
  我看见龙秀微笑着用双手抚摸着哲野的脸,哲野现的很开心。两人深情的接吻了。
  可是当龙秀的嘴唇离开哲野的时候。我看见哲野的身体如同一个被积木堆起来的物体,龙秀稍稍用手指一戳,哲野的整个身体就散架了。脑袋,手掌胳膊大腿所有的肢体都掉了下来。一整块一整块的,很平均。但是奇怪,没有留一滴血。
  接着龙秀微笑着离开了,回来的时候带来了很多礼盒。
  她把哲野分开的肢体一个一个小心地装入礼盒,最后哲野的头,依旧还带着凝固的笑容,被龙秀放进了沙发上新带来的礼盒里。当哲野的身体被十几个礼盒装进去的时候,龙秀开心的笑了。
  她的身体也开始慢慢消失,最后一刻,她终于开口了,声音很好听。
  “我们,回家吧。”
  我看了看四周,果然,在墙角处堆了一些礼盒,盒子的外面鲜红色的,很妖异。
  好奇心驱使着我过去打开礼盒,但我又在犹豫。终于,我还是过去了,选择了其中一个较小的,拿了起来。
  比较沉,我能感觉到重量。但是当我打开的时候,里面却空空如也。但是盒子盖一关上,重量再次回来了。
  我只好将盒子放回原处。离开了哲野的家
  哲野就这样没了,从此后在任何场合都没见到过他,他的妻子也没有提及过他,而是很快便改嫁了,仿佛现实中根本就没存在过哲野这样一个人。
  我不知道,是否在很遥远的一个村庄里,还会有一对年轻的男女非常开心的坐在村口,看着那灰蒙蒙的月亮,嬉笑着讨论着明天是否会下雨。(礼盒完)
 第四十九夜 养狐

  连绵的大雨后总是会跟着非常好的天气,虽然起风的时候还有些微微作冷,但是街道上行人的气色已经好了很多,大家一扫连续数日的阴霾之色,个个喜笑颜开。如此好的日子不去踏青,那就太浪费了。
  城外有座省级旅游处,是一座不大的小山,趁着还有假期,邀上几位好友,带着自制的食物共去山间赏春花观溪水,领略一下自然之美岂不快哉。当我充满兴致地提出这个意见的时候,没想到那两人确实一副满不在意的表情。
  “春游?没兴趣,小孩子的玩意。”黎正想去拿架子上的一本书,无奈太高,踮起脚也够不着,他只好咳嗽了两声,再次回到沙发上坐着。
  “无所谓吧,反正在家里也呆腻了。”纪颜神了个极长的懒腰,活动了下筋骨。
  “那好,我把落蕾和李多也叫上。”我兴奋得提议。两人没有吭声,算是默许了吧。
  与他们相反,那两个女孩倒是非常高兴,真的如同小孩一样,特别是李多,居然跳起来拍着巴掌。我忽然意识到真的要去的话还是要好好盯住她,别到处乱跑才对。东西收拾得很快,食物都是李多和落蕾准备的。我们三人,准确地说是我和纪颜负责外出的物件包括帐篷啊,睡袋以及日用品。黎正站在一边,带着戏谑的表情看着我们。
  “去可以,不过小心山上的狐狸。”黎正忽然说道,我不解的望了望他,又看看纪颜。纪颜笑了笑。
  “没事,不过他说的对,这个时候是母狐产幼崽的时间。大多数狐狸非常害怕人,它们很警觉,对幼崽的保护性很高,只要发现有不对的情况,立即会全体搬家。但是,这种狐狸没有什么危险,在山间有一种狐狸的幼崽是千万别去招惹得,它们叫……”纪颜还没说完,忽然响起了敲门声,我立即去开门,却看见李多和落蕾已经提着一大堆食品站在门外。
  既然准备妥当,一行人当然决定上山了。从这里去郊外有一段路程,不过纪颜不肯坐车,我们只好先过去。
  “那不是要等你好久?”我问纪颜。还没等他回答,坐在我边上的黎正懒懒的说话了。
  “他会缩地之术,还会神行,你还担心他,说不定他先到,汽车后到呢。”黎正带着嘲笑说到,我心想原来如此。
  “你们先去吧,不用担心我,到了后我会打电话给你们。”纪颜在车后招招手。我本想接着问黎正那种狐狸叫什么。可是看着他闭着眼睛靠着座位睡觉心想还是算了。
  由于这个路段平坦而车辆稀少,车子行驶的很快,在李多和落蕾的谈笑声已经到了郊外了。很久没有看见青山绿树,一下子瞧见还真有些不适应。最大的感受是窗外的空气非常得好,大概是下过雨的缘故,外面娇嫩的青草绿的逼人眼睛。
  大概过了两小时,我们来到了山脚下,这里有个小小的木屋,里面有看山人居住,顺便可以招待一些旅行者歇息和饮食。其实这座山非常的平坦,几乎没有什么坡度,无论是身体孱弱的老人还是气力不佳的少儿都非常适宜来玩,加上离城市较近,所以人气还算比较好的,只是想着人来多了,仅存的一点绿色恐怕也要被糟蹋了,无奈我们自己也成了其中的一员。
  下车一看,没料想纪颜已经到了,悠闲在旁边的凉亭里面饮茶。见我们来了,乐呵呵的走了过来。我到真是羡慕他有如此本领了,这样一来七天假期旅游到节省不少路费。
  “干脆教我吧。”我对他打趣道。纪颜把我拉过来低声说:“这种东西不是说教就交的,而且使用一次极耗体力,我已经在凉亭休息了半小时了,还是有些不适,不是和你说过么,遁甲之术付出和回报是成正比的。”想想也是,世界上任何事情都存在着平衡,脱离了平衡自然会受到惩罚。
  一行人说说笑笑的沿着山路上去,由于刚下完雨,人不是很多。除了我们外,还有两个奇怪的男人。
  一个个子很高,穿着黑红格子夹克,背上背着个长长的木盒,黑色的,看上去像是装提琴的。我纳闷还有人在这里来练琴么,不过又想了下,艺术家么,总要与我们普通人不同,否则就不叫玩艺术了,而是被艺术玩了。
  另外一个带着黑色鸭舌帽,穿着件黑色皮夹克,手里提着一个黑色大塑胶袋,身材矮胖,神情古怪。两人都带着墨镜,把衣领竖的很高,根本看不清长相。只是安静地走在我们前面,偶尔看看我们一眼又很快转移视线。一路上说话也非常小心,几乎听不见实质的谈话内容。
  不过这并未影响我们的心情,沿着山路一路观看风景,只是黎正好像对前面的两个人更感兴趣。
  “喂,你老看他们干什么。”我问黎正。
  “你不觉得他们很奇怪么,感觉不像是来旅游的,倒像是来寻找东西的。”黎正指着那个高个子的男人。我一看,果然,他瘦长尖立着如梭子似的脑袋左晃右晃,只在附近草丛里看。
  “哼,愚蠢的人,难不成是想打它们的主意。”黎正忽然冷冷地说了句。我一时没听明白,刚想问,却被李多拉了过去要我帮她提东西。也难怪,她是断然不会让她纪颜哥哥受累的。
  走到山腰,那两人就和我们分道扬镳了,朝着更僻静更深处走去。我也开始狐疑,这两人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中午的时候,大家都累了,天气不错,到了块山顶的地方似乎离太阳也更近了,雨后的青草被阳光一烤散发出类似薄荷样的味道。李多和落蕾去采集点柴火,我们则准备做饭。

 可是她们回来的时候手里没有柴火,却抱着一个小家伙。
  我是第一次见到狐狸。
  长着长长尖尖的嘴巴,小眼睛紧紧闭着,两只大大毛茸茸的耳朵不时地扇动,它只有一个巴掌那么大,和刚生下来小狗一样,全身通红像一团火一样的,不过它的后腿好像受伤了,还在流血。我很吃惊它的皮毛,犹如一块上好的缎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
  “这是什么?”我奇怪地问,李多抱着小家伙,手抚摸着它的小脑袋,似乎受了惊呀,它在李多怀里不停的颤抖着。
  纪颜色和黎正看了大惊,连忙赶过来质问她们。
  “你们怎么把黑狐带来了?”我一听,原来它叫黑狐,只是它明明是红色的。
  “它们太惨了,我在拾柴的地方找到了它,附近还有只中了枪死去的母狐狸。”李多忿忿地说道,“也不知道是谁,这么残忍。”
  “他们是为了黑狐的皮。”纪颜忽然说道。大家把小狐狸放在一堆衣物中,简单的为它包扎了下,还好是皮外伤,没有弄到骨头,猜想可能被子弹擦伤了,但是由于刚出生不久,它眼睛还睁不开。恰巧我带了包牛奶,用手蘸着喂着它喝下了,小家伙饿坏了,伸出肉红色的小舌头舔着我的手指,有些痒,但也很舒服。
  “狐狸按照毛色分成很多种,一般看见的最普通的品种叫做红狐,赤狐或者草狐,接着上面的就是蓝狐和雪狐,也叫做白狐。而真正稀有的,则是黑狐。
  黑狐的肤色变化很多样,刚出生的时候和普通狐狸没什么两样,但是成年后就会变成黑色。在黑狐幼年时,它的头顶中心会有一抹黑色的毛发,所以也很容易分辨。”纪颜解释说。
  “但这漂亮名贵的皮却给它们带来麻烦。由于皮毛名贵,据说带着黑狐皮制成的围脖可以减缓皮肤的衰老。但由于黑狐的力量很强。只有在母狐生产完之后力量减退,人才敢来猎杀它们,而且专门捕捉母狐和刚出生的小狐,靠它们的皮毛卖钱。所以说,每次母狐生产,其实都冒着巨大的危险,甚至,当它们发现幼崽有危险的时候会故意改变自己的毛色来吸引注意,而让幼崽逃脱。”
  接着,纪颜把小狐狸抱起来,对着李多说。
  “我们还是赶紧找到另外只公狐狸,把幼仔归还给它,否则,狐狸的报复是很可怕的。”说着,他让李多带着我们去发现幼狐的地方。
  向前走了一段路,我们在草丛里看见了死去的母狐。不过它的皮已经被剥去了。看来捕猎者随后就沿着血迹来到了这里。
  “抱着它也不是办法,如果扔了,即使不被偷猎者抓住,它也很难活下去。”纪颜看了看吃饱了酣睡在衣服里的小狐狸。的确,一时间我们也无法找到雄狐在哪里,但是捕猎者恐怕就在附近。
  “那怎么办,干脆我们带回去养着它吧。”李多喊道,落蕾也怜爱的摸着小狐狸的头,点头同意。
  “那我们先下山吧,以后再说。”纪颜只好做出这个决定。
  这次的旅途并不愉快,因为下山的时候我们发现天气骤变,上午来时还是晴空万里,而现在我们站在山脚看去,黑色的云层紧紧地逼在山顶上,还起了阵阵大风。
  “回去吧,雄黑狐发怒了。”纪颜面带忧虑地望了望天空。
  “等小狐狸的伤好了赶紧送它回来吧。”我对纪颜说,并希望能由我照顾幼狐,因为儿时在乡下经常照顾小动物,什么小鸭子小鸡之类的,可惜经常养大了就抓去被宰,所以干脆就没养了。
  说老实话,我还是第一次养狐狸,非常兴奋,这种动物很少出现在人类的家中,不过没有什么经验,我只好在网上查询了下。与纪颜他们分手好我回到了家里。分开的时候落蕾和李多还轻抚着小狐狸。
  “它的皮毛,还真是非常舒服,就像是人的皮肤一样。”落蕾赞叹道。
  一回家,我就按照小狗的胃口配好奶,然后找来一个热水袋灌上,因为这几天天气很冷,我怕小狐狸受不了。木盒子放在我床头边上,每次我把它抱进去它在我手中就微微颤抖着身体,发出低声的叫唤,那声音像婴孩一样。虽然细弱,却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我只好把它抱在怀里和我一起睡在床上,它慢慢的蠕动到我脖子边上趴好,叫声就嘎然而止,然后满意的依偎着我的脑袋睡着了。虽然睡着,但长长的鼻子却一个劲的往我耳朵钻,看来狐狸喜欢钻洞的天性是无法改变的。
  这样一来我提前体会到了做父亲的艰苦,每每睡觉的时候都怕压着它,或者吵醒它,数天后,我的精神非常差,眼睛也是熊猫眼,但看着小狐狸渐渐成长又非常开心。由于它身上有股原始的野兽和青草混合的怪异味道,但不难闻,所以我决定叫它臭臭。
  十天后,在我经常用手指喂奶的滋润下,臭臭居然睁开了眼睛,淡淡的蓝色如宝石般的小眼睛奇怪地看着我。这也坚定了我喂养它的决心,不过分手的日子也快到了,纪颜通知我,既然小狐狸的伤好了,而且度过了最弱小最危险的时候就应该放它回山上去了。我虽然不肯,但也只好答应,只能抓紧最后的几天多和它亲昵一下。一般我都把他放在木盒子里,它也很老实的呆着。我一般都把鱼肉丝咬的稀烂,再用手指喂它吃,现在它已经可以进食少量的固体食物了,不过还是很喜欢喝牛奶,吃饱后就满意的闭上小眼睛,扇动两下耳朵,抱着我的枕头呼呼大睡。
  但是今天我回家的时候已经接近六点了,天色依旧很暗,晴了一天后又继续变回了坏天气,当我走到离家不远的小路上,忽然感觉有人跟踪我,暗暗回头一看,发现那人好生眼熟,这才想起来,这个人好像就是那天在山上的两个人中的一个,因为他尖尖的脑袋即便戴着帽子也太惹眼了,双手插在敞开衣口的夹克口袋里,低着头快速朝我走来。

 我开始带着他绕圈,终于快到家的时候那人看不到了。我吁了口气,刚想从口袋里掏钥匙出来开门,却发现自己的手腕被一双手牢牢的抓住。猛一回头,却发现手的主人正是那个梭子头。
  他没有带墨镜,夸张的歪着脑袋,眼球像得了甲亢的病人一样几乎完全鼓胀了出来,嘴唇苍白的扇动了两下,吐出几个不连贯的字。
  “把,把它交出来。”
  “我听不懂你的意思,不过请你放手。”我挣脱了两下,却发现他的力气大的惊人,居然纹丝不动,犹如铁钳子一样。
  “快交,交出去,否则……”梭子头没再说话,似乎显的很痛苦。这时候另外一个人跑了过来。我认识他,这个胖子是那天和梭子头一起上山的。胖子看见了梭子头,连忙跑来揪住他的衣领,摇晃起来,这一次,我趁机挣开了手。
  “你他妈的把卖皮的钱都吞了?害我找你这么多天!赶快把钱吐出来,否则我要你的命!”所字头的脑袋像风车一样被胖子摇的乱抖。等到胖子平息了怒气后,他才怪异的转过头来。
  我之所以说怪异,是因为他是从另外一边转过来的,那一下我清晰的听见咯嚓的声音,像一把干柴被脚踩断了一样。可能由于天色较暗,或者胖子过于激动,居然没有注意道,可是我是看见了,忍不住朝后退了一步。
  “你说什么皮?”我差异梭子头的脖子扭断了居然还能说话,不过那声音就像是带着口罩说的一般,闷声闷气的,由于胖子很矮,所以必须仰着头说话。
  “你他妈装什么蒜啊,不就是那张狐狸皮么,说好了卖给那个贵夫人的,你八成是把钱都吞了吧,告诉你,今个你要是不把我那份吐出来,我就扒了你的皮!”胖子说完,作势就要拿梭子头的长脸当作沙袋,可是拳头到了半空停住了。
  “吐,是这样吐么?”梭子头忽然大张开嘴,那是人类无法张开的程度。
  除非,他的下巴脱臼了。
  他的下巴的确是脱臼了,我都能看见从旁边肌肉凸出来的骨头。接着,从梭子头的大嘴里吐出一大把钞票,全都是一百的,不过上面粘了很多粘液样的东西,湿答答的,而且大都被咬碎了,一片一片的,地上顿时多了座“钱山”。
  即便是再迟钝如胖子样的脑袋也终于发现那里不对劲了。他哆嗦着放开梭子头,慢慢朝后退去。
  “钱,钱,我不要了,都给你吧。”胖子说完,扭头就跑,可是没跑多远,梭子头纵身一跃,像野兽扑食一样按倒了胖子,那双手如同铁爪子一样抓着胖子的喉咙,梭子头歪着脑袋盯着胖子的脸。
  已经完全入夜了,月光从后面慢慢的铺上来,冷清的接到想起了胖子杀猪般的声音。我清楚的看见,月光找到梭子头身上的时候他的身体逐渐起了变化。
  他的身上仿佛着火了一样,燃烧起来,月光照射到的地方都开始燃烧,可是,那火焰却是黑色的,和银色的月光映衬开来,显得非常的瑰丽多彩却又很妖异。
  终于,火焰熄灭了,我看见的是一只黑色的狐狸,即便不算它那条摇晃着的大尾巴,它的身体都比任何一个成年男子要巨大。那如夜色般的漆黑的毛皮闪闪发亮,散发着银光的爪子已经把胖子的肥硕的脖子抓住了血痕。
  黑狐呲着牙齿,嘴唇完全裂开到压根,明晃晃的白牙咬得紧紧的。
  只是一口,胖子连哼都没哼一声,脖子就被咬断了。我闭上眼睛把头扭了过去,可是当我回过来一看,黑狐却站在我面前。
  它毫无表情,只是摇晃着那条粗壮的尾巴,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我看见它明晃晃的牙齿上还带着胖子的血和一缕肉丝,蓝色如同宝石样的眼睛直视着我。我明白只要被这种野兽盯上,只要我一动,它就会扑上来。
  房间里忽然响起了臭臭的呼喊声。我这才记起,每当这时候我都是应该进去抚摸并给它喂奶的时候了。
  巨大的黑狐似乎也感应到了,它的眼睛和臭臭一样,圆鼓鼓的淡蓝色,黑狐转了转头,眼睛里流露出了一直未曾看见的少有温情。
  “去把小狐狸抱出来吧.”我终于听见了熟悉的声音,原来是纪颜,他气喘吁吁地扶着墙,站在我旁边。黑狐忽然警惕的竖起了耳朵,歪过头再次露出牙齿盯着纪颜。
  纪颜半弯着腰,同样喘着气抬起头看着黑狐。一人一兽互相对视着。
  我忽然发现他们的眼神似乎有些相像,或许是我的错觉罢了。忽然黑狐皱了皱眉头,往后退了半步,又把脑袋对着我。
  在纪颜的催促下,我从房间里抱出臭臭,它饿坏了,一下就叼着我的手指不松开。可是当它看见外面的黑狐,小小的身体又开始颤动了,而且抖得很厉害,臭臭对着黑狐叫了几声,黑狐也同样从喉咙出回应着它。
  我把臭臭放在地上,它一摇一晃着奔向黑狐,一边跑,嘴里还发出嘤嘤的叫声,由于刚开始接触地,差点摔倒,黑狐收起牙齿,轻轻的把臭臭噙在口里。
  口里含着臭臭的黑狐渐渐远去,它们的身影慢慢的消失在黑夜里,我依稀看见臭臭回过头看了看我。虽然略有些失落,但是我还是赶紧搀扶起纪颜,因为ie他看上去很虚弱,脸色非常苍白。
  “那是小狐狸的父亲,黑狐家族里雄狐的力量最强,也最少露面。我在家的时候感觉到了黑狐来到了市区,于是料想一定是雄狐顺着气味找你来了,所以连忙赶了过来,可能术用的过多了,身体有些无法负荷,我休息下就好了。”果然,他在地上坐了下,脸色恢复了不少。
  “为什么黑狐的报复如此强烈,这些人还是要去冒险去捕猎它们。”我看了看躺在地上那胖子的尸体。不忍感叹道。
  “哼,黑狐的报复那里及得上大自然的报复,可是还不是照样有人在破坏环境,有时候只要是金钱摆在面前,这些人就不管那么多了,总觉得会有例外,总觉得自己应该是最幸运的那个,其实,凡是捕猎黑狐的人,没有一个能活下来。包括,那些购买黑狐皮的人,所谓能穿上黑狐皮可以变年轻,估计都是道听途说罢了。而且,这些购买者,才是整件事的源头,没有他们的欲望,也不会有这些人去疯狂的捕杀黑狐。”纪颜冷冷地望着地上的胖子说。
  “刚才你和黑狐对视那么久是怎么回事呢?”我好奇地问他。
  “不是对视,是它告诉我一些事情。”纪颜忽然眉头一锁,不再说下去。我看他不想多说,也就闭嘴不再问了。
  我本来还担心胖子的尸体如何处理,可是纪颜却说不必操心,凡是被黑狐咬死的人,都会被黑色的火焰烧尽身体。果然,当我再次出来的时候,胖子的尸体不见了,地面上直留下一个模糊不清的黑色人形痕迹。
  几天后,我偶然看到一则新闻,一个富人的妻子在晚宴的时候,身上的名贵皮草忽然着起火来,也是诡异的黑色火焰。不知道为什么,皮草像粘在她脖子上一样,怎么脱也脱不下来,结果这个贵妇人的头被活活的完全烧成了焦炭。(养狐完)
  第五十夜 无瞳

  但天色将要入夜的时候,太阳收起自己最后一抹笑容,一个撑着拐杖,一袭灰色长褂的中年人走在一条弯曲的小径上。
  他的身后就是一个村落,一个普通的村落,但这个普通的村落却因为村口的那块碑而显的非比寻常。
  中年人从记事起就几乎天天来这里查看石碑,这是他的工作,也是他的职责。
  每个人活在这世界上都要有责任,没有责任的人只是为自己而活。作为男人,肩膀上必须挑起一些责任,否则,就不是真正的男人。
  纪学也是,他的责任就是守护纪家的宗室,这是他作为支裔的责任,他不觉得委屈,也不觉得不平。因为身为纪家的宗室并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反过来说,他还要庆幸,虽然他为纪颜失去了一条腿,不过在安装了义肢后也没有什么大碍了。
  他如往常一样来查看村口的石碑,那个刻了“梵”字的石碑。
  但是今天他却看见石碑裂开了,从中间裂开了,裂纹穿透了那个“梵”字。纪学默然无语,脸色瞬间黯淡如夜晚的黑色。
  “该来的,始终要来了。”他轻叹了口气,慢慢的点着步子,走了回去。
  黑狐没有再出现过了,臭臭自然会随着它的父亲也成长成一只强壮的黑狐。可是我一直不知道到底那天黑狐告诉了纪颜什么,为什么黑狐居然对纪颜存有惧怕之色。
  或许在要好的朋友也必须保留一些秘密,一些他自己的秘密,这样不会影响我们之间的友情。多数人认为因为有秘密,才会使人产生好奇心,殊不知如果人没有好奇心,那也无所谓什么秘密了。不过我知道,如果纪颜有什么事情不告诉我,那证明这件事就有些麻烦了。
  对了,还有那个没有瞳孔却得到了黎正身体的年轻人,他到底在做些什么。或许和纪颜黎正这样的人在一起,总能给人以奇异的事情。
  有这样一个朋友,真好。
  “你想知道那天为什么会在和我对视的时候居然自己退去吧?”纪颜将身体依靠在红色的书架上,斜着眼睛看着我,微微张开的嘴巴吐出一个烟圈。我已经在纪颜的家中了,旁边坐着的小孩就是黎正,他正端着一本老旧的笔记看得起劲,丝毫没有关注到我们,看来他对自己变小了到并不十分介意。
  “其实我也不清楚,但是我却听见了黑狐的话。”纪颜将烟头掐灭,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走到了我面前。
  “我也很惊讶,我并不知道自己可以听懂它们的语言,可是我分明听见它告诉我,一个银发的年轻人经常出现在那座山里面,黑狐狸从他身上嗅不到活人的气味,但也同样嗅不到妖怪的气味。”我听了觉得不解,这代表什么意思?
  “后来我告诉了黎正,没想到他说黎家的后人自古也有可以听懂狐语的本领。不过这样一来也知道,那个家伙居然就躲藏在山里。”我很少看见纪颜皱起眉头,即使再危险在复杂的事情面前他也总是带着笑容。我忽然看了看黎正,他却依旧看着笔记,仿佛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当他发现我一直盯着他的时候,黎正终于放下了手里的笔记。
  “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又不是说在我手里,我没有义务来帮你们。”他一脸晒笑,或许我早该知道,根本没必要指望他,除非,黎正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如果你袖手旁观,这辈子就只能是小孩了。”我冷冷地说。
  黎正停顿了一下,看了看纪颜,纪颜的脸庞上却带着莫名的微笑,但仔细看又不像笑容。
  “你说的很有道理,的确如果纪颜不在了,一来我少了个对手,二来恐怕要回身体就更难了。不过,我们在明处,那个家伙却随时可以袭击我们,而且他最终的目的,身份我们都不知道,和这种对手交战,等于和空气较劲。”我不得不承认黎正说的很有道理。
  不过有道理的话并不代表就有用。
  “这样吧,今天我们就出发,去那座黑狐居住的深山,看看有什么线索。”纪颜决定了,黎正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我也去了,这本不是纪颜的初衷,倒是黎正笑着看着我。
  “让他去吧,即便是一张卫生纸也会有它的用途。”黎正再次笑了笑。
  这不是个好比喻,不过既然纪颜同意我去了,还是可以接受的。
  我们没有告诉落蕾和李多,尤其是李多,无论是纪颜还是黎正都不希望她介入此事。
  他们只有一个愿望,希望李多可以以一个普通平凡的女孩身份生活下去。
  那种力量我们都见识过,甚至他们比我更清楚,那力量不仅会毁灭别人,更有可能毁掉她自己。
  我们花了两小时来到了上次的游玩的山脚下,与前几天无异,依旧非常秀丽,只是游人少了很多。
  只是我们没有料想到,居然会有人迎接我们。
  白色的衣服和银色的头发,戴着墨镜的他站在阳光里很开心的笑着。
  “我说过,如果我没有确实的把握,不会同时与你们两人为敌。”他笑了笑,果然,这个家伙的确拥有了黎正的身体,甚至说话的口气都十分相像。
  “哦?那你的意思是说现在有这个能力了?”纪颜还没说话,黎正就先开口了。
  “和我来吧,我会告诉你们所有的事情。”他拿去了墨镜,我仔细一看,果然,灰色的眼睛,没有瞳孔。
  姑且叫他无瞳吧。
  他似乎很有自信,一直背对着我们,也知道我们会跟着他一起上去。山里很幽静,偶尔吹过的山风让人觉得十分惬意,只是还带着少许湿凉。
 一行人蓦然无语,行至半山腰,前面的无瞳忽然停了下来。他回头笑着看着我们三个。
  “知道人为什么要有瞳孔么?”无瞳笑着问。我们蓦然不语,良久,纪颜缓缓回答了他。
  “太古时候女娲造人,以泥土塑其身,无奈魂魄不的安分,女娲造瞳孔束之,所以当人的瞳孔放大的时候,也就是灵魂离开身体的时候了。”纪颜顿了顿,“不过这也只是传说而已。”
  “没有瞳孔的人,当然也就等于没有灵魂。”无瞳站在高处,身体遮掩住了身后的太阳,我看不清楚他的脸,但是我可以感觉到他有话要说。
  “我究竟是什么?连我自己也不清楚,非人非妖,非鬼非神。因为这些东西都是由灵魂的。其实我不过是怨崖爆炸后残留的碎片却无端的进入了这个身体。所以我保留了怨崖的意识,那些无数冤死人的意识。其中一个声音告诉我,如果我要真正取得灵魂,必须把怨崖和返魂香爆炸后的碎片集齐。那次的爆炸返魂香的力量已经融合到了怨崖的碎片里去了,每一片怨崖的碎片都有着惊人的力量。我利用这些碎片欺骗那些凡人,利用他们的欲望,这样,贪婪而丑陋的人性可以把怨崖的能力发挥到最大,我也才有希望获得真正的灵魂,成为人也好,神也好,总之我需要一个定论。”他终于说完了。
  “可是你间接杀了很多人。”我忽然厉声问道,纪颜也回头看了看我。天色逐渐开始变暗了,据说今天有日偏食,无瞳身后的阳光开始慢慢失去光泽。他依旧微笑着,从口袋掏出一个盒子,两寸来长,黑铁色,盒子拿出来的时候,周围都起了层浓重的黑雾。
  无瞳打开了盒子,里面飘出来一块六边形的长条晶体,犹如黑色的水晶。但是,似乎上面还有条裂痕。
  “当我意识不完整的时候,那个声音还告诉我,如果要使真正的怨崖和返魂香融合还需要里两个条件。”无瞳把晶体抛了起来,奇怪的是那块黑色的水晶似的东西没有落地,而是悬浮在半空中。
  “第一,需要纪氏族人被杀意侵犯的血浸透的碎片。第二,需要黎氏族人身体。真是非常幸运,两样都齐全了。”说完,无瞳飞快的冲到我们面前,速度之快让所有人吃惊到无法动弹。
  他只伸出了一只手,纪颜就无法动了,僵硬的站在那里。旁边的黎正更是被束缚在了原地,仿佛身上绑了条无形的绳索。
  “还记得那个可以让人无限跑下去的人么。我把碎片给他就没打算在那时候收回,因为那时候我就在暗处,或者说你处理没一个事情的时候我都在,当你愤怒的杀死他时候,我没有取回碎片,因为我了解你们这一族人的脾气,当你拾起碎片的时候,我就让它进入了你的身体了,就像储备好的食物一样,当我需要用时,我就会从你身体里拿出那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块。”我眼睁睁地看着无瞳笑嘻嘻地从纪颜身体里吸出一团黑色的雾气。
  就像在“跑”那次一样,只不过这次是从身体里出来。那团黑色的雾气很快在无瞳的手里融合成了一块细长的薄面,而且最终进入了那块有着裂痕的黑色水晶。水晶已经真正的完整无缺了。
  无瞳的脸上露出了难以克制的喜悦。
  “想不到,居然会如此顺利啊。”他大喜过望,将水晶攥在手里。
  “接下来呢,你的条件不是都完成了么,可是你还是没有瞳孔啊。”黎正忽然低声冷笑着说,无瞳没有搭理他,转身走过去。而纪颜则如同虚脱一般,跪倒在地上。
  “我说过,虽然在那个庄园里我无法和你们匹敌,但现在我却有这压倒性的力量,就算你们不来找我,我也会很快去找你们。”无瞳把水晶举过头顶,对着已经开始发生日食的太阳。
  他的眼睛直视着太阳。
  手里的水晶,太阳,无瞳的眼睛成了一条直线,被遮掩住的阳光透过黑色的水晶进入了无瞳的眼球里,仿佛在举行一种仪式一样。
  黎正一声不吭,从腰间摸出一把钉子,直接朝水晶抛去。我几乎看不见钉子的轨迹,只是从声音才发现钉子的去向。
  一半的钉子打在无瞳背上,另外一半则朝水晶射去。
  虽然对象不一样,但结果确是一样,所有的钉子都无端落到了地上,仿佛撞上了一面空气墙壁。
  还没等我反映过来,黎正的双手又握满了钉子,朝无瞳冲过去。
  可是仪式已经完成了,因为太阳再次恢复了完整的身体,这次的日偏食很短。
  无瞳没有转过脑袋,面对着冲过去的黎正他还是背对着。
  黎正没有将手里的钉子抛出去,而是直接握在手中平刺出去。
  可是无瞳一转身,两只握住了黎正的手,把黎正整个人提了起来,提到半空的黎正飞出腿去踢无瞳的脸,却被轻易的闪过了。
  “这可是你的身体,打坏了我可不管。”无瞳笑了笑,由于在搏斗,我无法看清楚他的眼睛,我只好把纪颜扶了起来,他的气色比先前好了很多,但还是很虚弱。
  无瞳的声音刚落地,黎正忽然从嘴巴里吐出一样东西。
  居然还是钉子,而且是两颗,在这么近的距离下直接飞向无瞳的双眼。
  当黎正吐出钉子的时候我看见了他脸上露出了一丝胜利的笑容,但很快那笑容就凝固了。
  因为发生了他无法想象的事。
  钉子的确射中了无瞳的眼睛,但却如同射进了一谭深水,直接沉没了进去。
  这次我看见了,无瞳的眼睛终于有了瞳孔。他已经成功了?可是他现在到底算什么?
  钉子居然又从无瞳的嘴里飞了出来,这次直接射中了黎正的双腿脚踝。两颗钉子直接全部射了进去。当无瞳把黎正抛到地上的时候,黎正的头上布满了汗,可是他紧紧咬着嘴唇,一声不吭。
  “普通的钉子对我是没有用处的,别说你,现在即便是你们两族的族长,我也不会惧怕。”无瞳看着地上的两人,开始大笑起来。
  “你现在到底是什么?”黎正问道。无瞳忽然停止了笑。
  “不知道,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我已经有了灵魂了,有了活下去的价值。不过,在我开始享受我的生活前,必须把你们除去,这样我才能安心。”无瞳慢慢的走了过来。
  “你还有别的招数么?”纪颜问黎正。
  “这里没有死尸。”黎正回了一句。
  “那,就控制我吧,我会一种假死术,使身体的机能一切停止,和尸体一样。不过只能维持几分钟,时间过了,我可能就会变成真的尸体了。”纪颜挣扎着站了起来。
  “不用的话我们马上就会死。”黎正的肩膀上隐约出现了一条虫子,我认识,那是控尸虫。
  无瞳停住了脚步,略带吃惊的看着纪颜。
  因为纪颜已经倒了下去,像一截被砍断的木头,眼睛紧闭,脸色苍白。而与此同时,黎正肩膀上的控尸虫分裂开来,爬进了纪颜的身体。
  “活死人么。”无瞳从鼻孔里哼了一句。
  可是第二声还没有出来,纪颜已经从手里拔出了血剑了。他的速度的确超出了想象。
  现在的纪颜实际上处于黎正的控制下,仿佛是黎正操纵着一个木偶在像无瞳攻击。
  无瞳吃力的闪躲着纪颜的攻击。却没有留意到地上有一颗钉子慢慢动了起来来。
  钉子从地上跳起来,射了出去。
  无瞳没有闪躲,并非是他闪躲不开,因为他本就不需要闪躲。
  钉子射向的是纪颜。
  我几乎喊了出来。
  钉子以飞快的速度进入了纪颜持有血剑的右手。我仿佛看见了那枚钉子正在穿过纪颜的手臂。
  无瞳被这一切惊呆了。
  血剑刺向了无瞳的右眼,他全力向后退去,可是等到落地的一瞬间,那枚钉子也射了出去。
  但无瞳已经没有往后退的能力了。
  钉子射穿了他的眼睛。那不是普通的钉子,钉子上有纪颜的血。
  他需要曾经被纪颜怀有杀意的血浸泡的碎片来完成仪式,可是现在纪颜的血确是对他致命的武器。
  我看见无瞳的眼睛中的瞳孔在慢慢消退了。他仿佛无法相信这个事实一般。
  “你告诉过我,仪式成功了我就有了灵魂,而且是不灭的灵魂啊。”他用尽气力对着天空大喊了起来。
  他到底在和谁说话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完了。
  无瞳的身体迅速的消逝了,化为了灰尘。
  这也意味着黎正无法在取回自己的身体了。我看见他的眼睛眨了一下,脸上没有别的过多表情了。
  纪颜也解除了假死术,不过整条胳膊都已经不能动了。无瞳站着的地方只留下了那块漆黑如墨的晶体。我走过去,想捡起来。
  地面上多了四把刀。
  居然是纸做的刀。白色的纸,犹如那些送葬时候抛撒的纸钱。
  我抬头一看,一个戴着高而细窄的长帽的年轻人,半跪在一只纸鹤上看着我们,脸上带着笑容。
  那的确是个纸鹤,而且年轻人的手里还拿着一柄纸刀。
  他的装束像极了日本平安时代的阴阳师。
  俊美的脸孔和非常冰冷深邃的眼神,可是嘴上却露着笑容,那却是不带任何感情的笑容。
  地上融合了返魂香的晶体漂浮了起来,落在了年轻人手里。
  纪颜和黎正已经没有多余的力量了,虽然我没有受伤,但我知道只要我多走一步,纸刀会贯穿我的心脏。
  年轻人穿着宽大的白色的袍子,站了起来,潇洒而大气的挥动了一下衣袖。
  “我终于可以出来了。”他居然说话了,我还在担心我的日文不灵光。
  “如果不是无瞳相信了我的话,恐怕我还关在怨崖里。不过无所谓了,一千多年的自由可以换取返魂香的话,非常值得。”说完,他对着纸鹤拍了拍手,纸鹤迅速的飞了起来。
  “好好保重身体吧,我还是很感谢你们的。”声音虽然还在,但人已经不见了。
  黎正和纪颜都不认识他,甚至从未听说过。
  虽然我知道能使用纸的阴阳师只有一个,但我实在觉得费解。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不过现在没空去想他的身份了,当务之急是要把这两人送到医院去。
  我走到山下叫了护山人上来,费了好大气力才把两人运下山。
  还好,两人都是皮外伤,虽然钉子贯穿了纪颜手,但是都奇迹般的避开了重要的神经和骨骼,看来黎正控制钉子非常小心。
  只不过他们一个包着手,一个包着脚,互相看着不说话。
  看来,他们两个有段日子要呆在这里了。
  而我想的则是,如何去编一个借口,来应付李多的询问。
  忽然间我想起了无瞳,他似乎本就不该出现,结果只是成为了别人的旗子,或许像某些人一样,究其一生都想证明自己的价值,结果到末了才发现自己还是被人利用了。
  这是最可悲的事情。(无瞳完)
  第五十一夜 诞

  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几乎都有说谎的经历。尤其是成人,只不过却别在于或多或少罢了,即便是哑巴,也可以欺骗人。只不过要被他骗道也还真是不容易,因为说谎并不一定要靠嘴,反过来说,有些谎言其实也并不见得一定着人厌恶,有时候反而还是些娱乐的调料剂。
  所以大家把四月一日定作愚人节,在这一天,大家可以放开来尽情的说谎,前提是别造成太大的麻烦。当被骗之人气冲冲的找到你或者甚至要卷起袖子开始动手,你大可以不慌不忙的指指日历,然后给他一个微笑,他也会会心的笑笑,也许还会盘算着去骗别人。
  我的同事小李,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有两个嗜好。一就是撒谎,或者可以说是说大话,也可以叫吹牛。不过大都是非常善意和搞笑的。编辑部的工作过于繁重,由他在大家可以暂时放松一下,抱着轻松的态度来看他表演,他也很乐衷这样,虽然偶尔会被他忽悠一下,但想想他的性格,也就罢了。
  至于第二个,就是小李非常好吃,他经常夸口说,四条腿的,桌椅不吃,两条腿的,父母不吃。而且尤好野味和一些非常稀奇古怪的东西,像昆虫啊之类的,他还经常向我抱怨,这个城市对饮食不太开放,居然没有炸苍蝇和蛆。我抹着头上的汗水也只好赔笑点头称是。
  这就是小李,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但是我发现今天他却给我开了个不小的玩笑。
  有时候一些谎话讲的,而一些讲不得。
  当我坐了两个多小时汽车冒着大风赶到教育厅,却被告知人家根本没事情找过我。回到报社,发现同事多有怒色。一问才知道,居然都被小李骗了。
  今天是愚人节,按照他的个性这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可是却给大家带来了太大麻烦了。
  终于,小李出现了,有点恐惧,也有点疲倦,眼袋像发起来的香菇,沉甸甸的吊在眼皮下面,嘴唇干裂的利害,瘦长的马脸上也没有太多血色。他经常熬夜,虽然规劝他几次,可是依然故我。
  当大家责问他,小李显的非常惊讶。
  “没有啊,我是打算今天和你们开玩笑,可是这些话我都没有说过啊,我也没有叫欧阳去那里,绝对没有。”他几乎快哭出来了,我心中觉得纳闷,小李绝对不是那种做了不认账的人,可是我在电话里明明听到的是他的声音。
  可是大家根本不相信,对于小李的话,被认为是狡辩,反而激起了更大的怒气。我连忙把他拉出办公室,两人来到了过道走廊。
  小李委屈的低着头,闷着抽烟。
  “可是我昨天晚上在电话明明听到的是你声音,虽然我怀疑过,但你赌咒发誓说是真的,还说非常紧急。”我盯着小李的眼睛问道。
  因为大多数人撒谎的时候,眼睛会转向斜上方。
  小李没有,可是也不见得代表他说了真话。
  “绝对没有,昨天我回家就睡觉了,一觉醒来就来报社了。欧阳,你要相信我啊,虽然我平时爱开玩笑,但你也知道我不会搞得大家这么狼狈的!”他有些激动,抓着我的肩膀。我忽然注意到他的牙齿。
  小李的牙齿很白,这在抽烟的人中算另类了。
  不过也正是由于那整齐白森森的牙齿,我才看得很清楚。他的牙齿中间,居然夹杂着一丝非常鲜红的肉丝。
  那绝对不是普通的肉丝,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或许,和纪颜他们呆久了,脑袋也有点混乱,可是我的确觉得那肉丝看得很不舒服。
  小李一再的说明下,大家也就原谅他了,不过事情并没有结束,下班的时候小李忽然拉住了我,而我正好也想找他谈谈。
  因为今天他的表现太反常了。
  我前面说过,小李犹如办公室的润滑剂,要他一小时不笑不说话绝对会闷死他,可是一天下来,小李居然一句也没有说过,也没有任何表情,凡是只是靠点头摇头来应付,大家以为他在为早上的事情内疚,可是我却觉得不是那回事。
  “究竟是怎么了?”我看着小李不解地问,效力紧紧闭着嘴唇,我看得出他是特意的,因为下嘴唇几乎被牙齿咬出血了。
  他大力的摇晃着脑袋,显得非常痛苦,但就是不说话,终于,他好像想到了什么,找来了一摞白纸。这点我也想到了,于是我说,他写。
  为了方便大家阅读,我还是以小李说的口吻来写下去。
  “你知道我这人,喜欢乱吃东西,虽然偶尔也得过一些小病,但大都没什么事情发生,可是这次身体好像出事了。
  昨天晚上的时候,我一个人下班回家,天色暗的很快,那条路非常狭窄,而我也在盘算着晚饭的来处,正当这时候,我看见街边墙角处出现了一张人脸,就在我旁边。
  我侧脸望去,怎么说呢,那是一张非常古怪的脸,仿佛带着人类的各种表情,喜怒哀乐都有,五官就像被小孩打乱的积木,也想被水冲洗过的泥塑雕像一般,仿佛所有的东西都扭在了一起。可是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嘴巴。
  忘记说了,那是张男性的脸,大约四十来岁。因为天色很暗,我只能看见他的脸出现在前面的围墙上面,那围墙大概一米多高,如果我站在里面,大概也就是露出一张脸。
  他的嘴唇很厚,但很端正,苍白的很,可是却不及他的牙齿。
  当他张开嘴唇,那如腐骨似的牙齿开始上下振动,发出一阵咯咯咯的笑声,那天温度不低,可是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第五十一夜 诞(2)
  而且奇怪的是,他居然在往前飞快地跑动着,可是脸却一直对着我。
  我几乎忘记问他是谁,可是那个怪人却主动说话了,声音很古怪,和他的长相非常不合适,那时一阵阵尖细如女子样的声音。
  ‘今天的天气很糟糕,大雨大风。’我忍不住笑了,那天明明是艳阳高照,很少有三月底却有着将近三十度的天气,而这个人却高喊着大风大雨,这不是比我平时还滑稽么。
  我自然去讥讽他,可是那人毫不在意,依旧咯咯咯地笑了下,继续喊道。
  ‘你是个女人,很漂亮的女人。’这句更让我诧异了,甚至让我有些讨厌这人。我虽然不是五大三粗,还不至于会被人误会成女性,我忽然对这个怪人感到索然无味了,或许是我也喜欢开玩笑,但我不会开如此无聊的玩笑,于是我想快步离开。
  可是人脸又说话了,这次却让我吃惊不已。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他没有在笑了,而是换了非常严肃的表情说着,而且一双如同猫眼般发着绿光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终于,我忍不住了,嘴巴里嘀咕着疯子,咒骂着离开了那条狭窄的街道,以及那个怪人。
  最后一句始终在我耳朵边上回荡,似乎不管我走多远,那句‘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就仿佛在我耳朵边上说着一样。
  不知道走了多远,我居然发现我迷路了,我居然在自己走了几年的熟悉道路上迷失了方向。
  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这条陌生的地方那个我压根不认识,而且一盏灯也没有,四周都是耸立的冰冷楼房和砖石砌成的街道。我几乎辨别不出前路的方向,只好暂时呆在原地。我还拿出手机想打电话,可是那里却显示信号零。
  那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我居然不知不觉走了几个小时。
  还好,前面不远处似乎有点微弱的灯光。走过去一看,居然是一家小店,只有一人,一台,一桌,一椅。
  人是个老人,看不清楚面容,弯着腰,穿着厚实的蓝布外套,黑色的圆头布鞋,拿着木头长筷在一口大锅里捞面。
  台式灶台,很简陋的那种,我印象里祖母在乡下经常使用,缺点是烟太大了。
  桌是张简陋的木桌,方方正正,上面还有毛刺,居然还没有抛光上漆,灰白色的,似乎有些年头了。
  椅子自然也是木椅,不过还算结实。
  这是家街边小店,不过这么冷清的地方还有生意么,还好,我也算帮了他一把,因为那时候我的肚子已经很饿了,而且天气开始降温,吃点热的暖暖胃也好。
  我问老人有什么食物,他居然笑起来反问我。
  ‘不知道您想吃什么呢?你只要你想,我就能做出来。’老人的话语很坚定,不像是开玩笑,可是这个牛皮似乎吹大了。我四下瞧了瞧,简陋的店里也没有什么特别材料,和普通的街边大排档没太大区别。
  我笑了笑,对老人说随便来点,好吃就行。
  ‘要好吃么?太简单了。’老人又笑笑,转身离去。
  不久,我闻到一阵奇香,我敢打赌,我这辈子,不,甚至你都绝对没有闻过那种香味。我吃过的东西也不少了,可是绞尽脑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肉。肉香里居然混杂着一种非常原始的,充满诱惑力的味道,如同少女的体香一般,又像是饥饿的人嘴边的食物散发的香气。
  终于,在我的期盼下,老人把一个冒着热气的搪瓷大碗端上来,热气冲在我脸上,我依旧无法看清楚老人的样子。
  ‘吃吧,你绝对会满意的。‘老人冷冷地说了句,接着继续忙活了。
  碗里的肉鲜红的,是碗肉羹,上面撒了些葱花和嫩姜丝。我舀起满满一勺肉,放进了嘴巴里。
  那是种难以描述的味道,非常的鲜美滑嫩,仿佛肉都没有经过牙齿,直接顺着舌苔滑进了喉管,直接进入了食道去了胃里面。而且肉的香味仿佛在整个身体里扩散开来,冲向脑门,顿时疲劳饥饿寒冷一扫而空。我如同饿了几天的孩子,一下就把那碗肉羹一扫而光,一点都没有剩下。
  可是,吃完我就后悔了,我甚至恨不得把他吐出来!”当我接过那张纸,却看见小李写的是“他”而不是“它”,我暗想或许他写错了,我看了看小李,他的样子有点激动,字迹也开始潦草起来,这绝不是我平日里认识的小李。
  “当我抬起头,准备付账的时候,老人背对着我摇了摇手。
  ‘你已经付过账了,我甚至还要跪下来感谢你,因为你终于帮我解脱了。’那个老人似乎很开心,一句话居然被自己的笑声中断了数次。那时候我非常地纳闷,起身过去一看,老人居然平白的慢慢消失了。如同把一砚墨汁泼向了水池,渐渐融合在夜色里。
  我奇怪地走进里间,看见了样东西。
  一张皮,和一个头。
  这些都是我刚才吃下去的不知名动物剩下来的。可是当我看见的时候,几乎忍不住剧烈的干呕起来。
  皮是张兔子皮,我经常吃野兔,自然识得,而且这个野兔个头很大。
  而头,却是个人头。
  而且就是不久前我在街道上看见的那个古怪的人。他的脸对我印象太深了,那张脸是别人无法模仿或者相似的。
  整个人头被抛在了地上,脸正对着我,还带着笑意,眼睛咪成了一条细缝,开心地望着我。
  我很像吐出来刚才自己吃下去的肉,可是无论我怎么样恶心,抠自己的嗓子眼,就是吐不出来,甚至我居然把之前早餐和午餐都吐出来了


第五十一夜 诞(3)
  当我吐的两眼昏花,趴在椅子上,忽然听见了个声音。
  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如女子般的尖细,而且就在我耳朵边上,我不敢回头,因为我心里知道那是什么。
  ‘吐不掉的,那些肉已经融合到你身体里了,那些肉就是你的肉,你身体的每一寸皮肤里面都包含了那碗肉羹,除非你把它们全部剐下来。
  真的,真的谢谢你啊。’声音开始慢慢消退,仿佛离我越来越远,终于,好半天我才回过头来。
  可是正好对着那人头,原来它一直就在我旁边。
  人头微笑着不停地说着那句‘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接着,也如同那老人一样,消失了。
  不知道在地上趴了多久,我才让自己几乎虚脱的身子强撑起来。
  而那时候,我走了不远,居然就发现自己就在家附近,到家的时候已经凌晨了,倒在床上虽然非常困倦,但却一直睡不着,结果熬到早上来上班,却被你们告知我闯了这么多篓子,你说我冤不冤枉?”小李写完这张,我终于明白了他牙齿里的那肉丝到底是什么。
  可是这和他不说话有什么关系呢?
  很快,小李接下来的纸递了过来。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也可以告诉你,因为我发现自己无法说真话了,最简单的也不行,我的话一出口居然脸自己也控制不了,说出来的都是与事实和我内心真实想法违背的东西,所以我索性闭嘴不说,我知道你经常会经历些古怪的事情,所以才告诉你一个人,如果告诉别人,他们非把我当成疯子送进精神病院不可!”小李见我看完,双眼带着哀求望着我。
  一个人可以说话,却无法按照自己的想法说,那是件多么可怕和悲哀的事情。
  可是我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束手无策。当我艰难的告诉小李我无能为力,他也只好苦笑下。
  他收拾好东西,递给我最后张纸条。
  “我先回去了,明天再说吧。”
  小李渐渐走出我的视野,他的家离我的不远,大概步行十几分钟穿过两三条街道就可以了。所以我想去查查有关书籍,或许可以给他写帮助。
  虽然已经深夜了,寒意四起,可是我还是裹着毯子寻找着那些古典书籍,和一些民间传说。
  今天还是愚人节,因为还没有过十二点。当我翻阅着那些书籍,忽然想到了这点。
  该不会这小子一直在欺骗我吧,他的演技向来很好。难不成他明天早上活蹦乱跳的嘲笑我的愚蠢。
  上当受骗总归不是件光彩的事,我开始犹豫,不过还是查找下去,终于,我找到了一些线索,可是又不是十分确信。
  因为我也曾经听任提及过这种东西,可那毕竟是传说时代的产物,现在怎么可能还存留呢?
  但它与小李的描述太接近了。我想了想,不管了,拿起书往小李家去。
  外面的风很大,接连数日的高温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狂风和冷得透骨的气温。我裹进了身子,深怕书被卷走了,顶着风艰难的来到小李家。
  他家在一楼,或许大多数懒人都喜欢底层,少走一点算一点。
  可是灯却没亮。
  甚至连大门都没有关上。我无法确定里面是否有人,或者说难道是进了盗贼?我只好悄声地推开门走了进去。房间里有股很闷热的味道,我忍不住走过去代开了窗户,来过他家几次,对这里的格局还是很熟悉的。
  房间里很暗,没有任何的声音,看来并没有贼,有的话,贼估计也跑了,我依稀看见地板上倒着一个人,看身材似乎就是小李,可是又好像那里不对。
  难道被刺伤了?入室偷窃演变成入室抢劫决定权往往在主人。
  保安就是摆设,虽然我们交着大笔大笔的物管,却发现现在号称铜墙铁壁的高尚住宅还不如以前大家伙住在一起那样安全快乐。
  或许社会的进步必然造成人们快乐和安全的指数下降。
  我担心小李的安全,顺手打开了墙壁的吊灯的开关。
  但亮光一闪,房间瞬间一览无遗,我觉得有点刺眼,可是很快更觉得后悔。
  我后悔打开了灯。
  地上的是小李,严格的说,应该是他的尸体。
  因为小李的头不见了,我只能从他的衣服来分析是他。可是奇异的事,地面上一滴血也没有,仿佛是个塑料人偶被拿去了头颅一样。
  我小心的走过去,蹲在尸体旁边。头部的切口很粗糙,不像是用锋利的刀具切的。倒像是硬生生撕下来的一样。
  我忽然想起了前不久小李请我吃的烤鸭子,他高兴得用手把鸭头扯了下来,鸭脖的断口像麦芽糖一样,连着许多纤维状的肉丝,扯也扯不干净。
  现在小李的脖子就是如此。我不禁哀叹了一下,几个小时前还活生生的朋友居然瞬间倒在地上在也无法动弹了,甚至连头颅也不知道哪里去了。我真愿意相信这是愚人节的一个谎言,起码我不会像现在这样难受。
  或许我们都无法知道,到底是我们生活在谎言中,还是我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个谎言。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一句话在我脑后响起。我慌乱间居然把书掉了下来。我看见小李的头居然就在窗口处。正对着我,嘴角微微向上。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他又重复了一遍,可是我纳闷没有声带的人如何开头说话,而且他的声音高细而刺耳,如同指甲刮在黑板上一样。
  我几乎失声喊道。
  “小李,是你么?”
  小李的脸露出痛苦的表情,可是嘴巴却笑了起来。
  “非吾,非吾,吾非小李,吾不是君”他说完这句,人头便开始在窗台上转了一圈。
  我奇怪的看到他头颅伤口处没有任何血迹,而且那些被撕扯开的肉丝开始迅速的蠕动起来。
  如同一双无形的手在捏橡皮泥一般。他的头颅后面渐渐形成一个动物的形状。
  最终,事实应证了我的想法,他的脑袋后面居然多处了个兔子的身体。
  小李的脑袋摇晃了两下,就要往窗台跳下去,我刚想追过去,可是他却不见了。
  在门外,小李一直回头看着我,但他的身体我去看不见,所以在我看来,感觉到的却是小李的脸在飞快地远离着我。耳边传来了我听到的他的最后一句。
  “不要再和我说话了。”那是小李的声音,他发自他自己真实想法的声音。
  当我沮丧的回到小李家,发现他的身体也如同遇火的蜡像,迅速融化消失不见了。地上只剩下我带来的那本书。
  窗外挂起了大风,把书吹开了,停留在其中的一页。
  讹兽
  别名诞。人面兔身,能说人言。喜欢骗人,言多不真。其肉鲜美,但吃了后也无法说真话了。
  我把地上的书拾起来,小心的抹去上面的灰尘,封面有着几个大字。
  《西南荒经》。
  我不知道是否还会遇见小李,或许再次遇见,还是不要和他对话了。我也无法判断他现在究竟算活着还是死了,因为他将会一直在深夜走下去,直到找到下一个可以吃掉他肉的人。(诞完)
  第五十二夜 清明雨

  我虽然很不喜欢雨天,但有两种雨却并不介意。
  第一种是雷阵雨,下得干脆利落,来得快去得迅速,而且下得爽快,如果你没有一次赤裸双脚在大雨中奔跑的经历,那么就无法体会到青春激情的感觉,因为随着年纪的增长,人的身份与身体都不允许你在这怎样做了。
  第二种是棉雨,几乎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仿佛如雾气一般,但是鼻尖积累下来顺着脸滑进嘴巴里雨滴会让你才觉得原来是在下雨。
  我之所以喜欢这两种雨,因为在这种雨里面都不用打伞。前者撑伞无用,后者不用撑伞。
  寒食一过,即是清明,所谓前三后四,这七天都可以祭奠缅怀过世的亲人好友,不同的人手里却提着大体相同的祭品,迎着雨往前。
  清明雨是咸的。
  那味道只有满怀忧伤的人能尝出来。我一直很奇怪,到底是因为这天被定为清明才总是下雨,还是因为这天老下雨才会被定为清明。
  清早起来,老总自己都请假了,说是回老家祭祖。这帮猴子见没了主管,自然是懒散的要命,春天本就如是,个个眯着眼睛,打着哈欠。我做完了手头的事,于是买了些水果,去了医院。
  那两人已经住院快一星期了,不出我所料,伤势好的很快,记得那位主治医师很诧异的告诉我,说他们两人的身体恢复功能几乎是正常人的两倍甚至更高,我笑了笑,心中不以为然,只是说他们都是运动员来搪塞。
  “运动员?那孩子也是么?”医生仍旧不死心。
  “当然,你不知道我们国家的传统么,向来从娃娃抓起。”我继续笑着说,愚人节过去了,可并不代表就不能说谎。
  进病房的时候发现纪颜的床居然是空的,被子整齐的叠放起来。倒是黎正仰卧在那里,见我来了,冷眼看着。
  “他出去了,早上起来就出去了。”黎正似乎知道我要问,提前告诉我了。
  昨天我来的时候这里还有李多,出乎我的意料,她没有对纪颜受伤而过多地责备我,倒是对黎正的伤势很在意,并一再说我们几个大人居然看不住一个小孩。
  因为我们说好了,就说是那次去山上送小狐狸回来的时候摔伤的。李多和落蕾到也不怀疑。事实证明,越是看上去聪明的女孩子越是不能用太高级的谎话,最普通的反而最有效。
  我把水果递给他,黎正摇了下头,继续端着纪颜父亲的笔记看着。我和他两人蓦然无语,只好自己坐在床前木凳上。
  大概过了片刻,门外进来一人,站起身斜眼看了看,果然是纪颜,只是脖子上依然挂着受伤的手臂,纪颜的样子略有憔悴,不过精神还是很不错的。他见我来了,笑了笑,用另外只手示意我坐下。
  “医院不准我出去,所以只好再过几天去扫墓了。”纪颜低沉着说了句。我忽然觉得病房里的空气很潮湿,潮湿的让我不舒服,我的嘴角却依旧干裂,眼睛也很难睁开。
  病房里只有我们三人,窗户外面的雨还是那个样子,不大,但也没有停的迹象,好在不用带伞。最多也只是淋湿少许而已。
  “说个故事吧,否则我想睡觉了。”我把双手撑了起来,伸了个懒腰,从带来的水果里拿出一个桔子剥了起来。随着我手指的动作,桔皮如同衣服般滑落下来,房间瞬时充满了桔皮带着酸味和诱惑的味道。
  桔皮的香味和桔肉是不同的。
  纪颜满意的抽动了两下鼻翼,笑了笑。
  “你知道为什么坟墓前总是种植着柏树么。或者有地位的人的坟墓前总是立放着石制的老虎么?”我自然答不上来,摇了摇头,把一片桔子递给他,纪颜接了过去,放进嘴巴里。黎正依然专心在床上看书,没有任何反应。
  “《风俗通义》上说:‘《周礼》方相氏,葬日,入圹驱罔象,罔象好食亡者肝脑。人家不能常令方相立于侧,而罔象畏虎与柏,故墓前立虎与柏。’意思就是说罔象这种怪物常在地中食死人脑,但是这个怪物害怕柏树和老虎,所以人们就在坟墓上种植柏树,安立石虎,以求得驱走罔象。这是坟墓遍植松柏的最初用意。也有种说法是秦穆公时,陈舍人掘地得物若羊,将献之,道逢二童子,谓曰:‘此名谓蝹(yūn),常在地中食死人脑。若杀之,以柏束两枝捶其首。’可见虽然记载略有不同,但大都是传说树立松柏是为了防止死者的尸骨为妖邪吞食。其实古人想法颇为束缚,如果像现在这样火葬海葬,也就无所谓什么担心尸骨的问题了。
  “说到清明,忽然想起了一个人,不过我始终不知道是否真的可以称她为人,或许,人与非人的界限本身就难以界定。”纪颜的眼睛忽然闪烁着奇妙的光芒,我发现每次他开始叙述的时候,眼睛里总会闪过那种光。
  “那年我正好十二岁,也是清明。不过那天的雨很大,虽然谈不上倾盆大雨,但是那雨水很凉,就像是刚融化的冰水,打在身上一阵阵的疼。那时候还是倒春寒,那里像现在,感觉春天没了,从冬天直接到夏天了!我和父亲正本来是准备为爷爷扫墓,可是雨忽然大了。躲雨和下山的人居然把我们两人冲散。十二岁的我虽然还不至于放声大哭,可是也有些害怕。
  随着人流乱走,旁边的过路人越来越稀少,偶尔有几个好心人看见我,询问了一下也迅速离开了,我只好漫无目的的走着。
  虽然是白天,但却同夜晚无异。我仅能凭借着淡薄的光线分辨着脚下的路,不至于让我从陡坡上滑落下去。一直到我来到了间巨大的房子面前。
横梁大概有三米多高,这样的房子现在不多见了,非常的破旧,而且是纯木制的,我猜想可能是以前人们在山上修筑的祠堂,或者是专门供人避雨或是住宿的。你知道有时候大户人家祭奠的过程非常繁琐麻烦,步骤很多,人数也多,在山上修筑一间临时住宿的地方到也不足为奇。房子的门外有两根极粗的大红木支柱,即使是一个成年人也难以环抱,只是油漆早已经脱落,败落之色尽显,我甚至可以在粗大的柱身上看见一个个大大小小的裂缝和虫洞,一些小虫忙碌的在飞快爬进爬出。
  迈过几乎到我膝盖处的门槛,我走了进去。
  房间里面出乎意外的干燥,我很难想象春天里木制的房子居然比我们现在所谓钢筋混泥土的砖瓦房还不容易潮湿,一进去你可以迅速闻到一阵只有木制品才能散发出来的奇特味道,那感觉就像是把被子放在太阳下晒了一段日子的气味,清爽,舒适。
  不过里面什么也没有,诺大空旷的房间和身材幼小的我形成了极大的反差。我在房间里喊了声有人么,不过回应我的却只有一阵阵自己的回音。
  虽然一进去一眼就能看完房间的每个角落,可是我还是不放心的到处走了一遍,最终确定,这里的确荒废很久了,因为每个地方都有层厚厚的灰尘。
  我回头望去,自己湿湿的脚印从门槛处一直到房间的各个地方,足迹越来越淡,犹如在地面上画了幅奇妙的图案。我暂时忘记离开父亲的恐惧,居然好奇的在观察起这间空房。
  门外的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听长辈说,清明的雨下得越是大,越是长,证明那年死的人越多。
  清明雨啊,死者的眼泪。”我听了,竟忘记将桔子放入嘴里,因为我的长辈也是这样对我说的。纪颜没有注意我的举动,他仿佛不是在讲故事了,整个人已经没有注意旁边的东西,全部沉醉在儿时的记忆里。
  “忽然,我听见身后有声音。那时我记得自己是一个人胡乱走到这里的,难道还有别的过路躲雨人么。
  当我转过头,去看见一个穿着白色过膝长裙的女孩。
  女孩看上去似乎比我年纪稍长,长而密的头发随意的披在肩膀上,仿佛洒落了一块黑色的绸缎。她的肤色很白,白的几乎透明,背对着门外站着,光线几乎透过了她的皮肤。
  不过我没看见血管。
  从始至终,我都没觉得这个女孩的脸上有一丝血色,不过我非但没有害怕,还觉得很高兴。
  因为终于有人陪我说话了。
  世界上有两种人不会畏惧鬼神。瞎子和小孩。
  我不是瞎子,但那时候我确实是个无知的孩子。所以我走了过去,笑着端详着女孩,女孩似乎有些吃惊,但随即也笑了起来。
  我低头看着她的脚,没有穿鞋,但是也没有湿,甚至她的全身找不到一点被雨水淋过的痕迹,从门槛到她站的地方,一点异样也没有,仿佛她是飘着进来一般。
  ‘你迷路了?’女孩开口了,声音很亮,带着很强的穿透力,如同泉水般清澈透明。但是奇怪的是她的话居然很清晰,但是却一句回音也听不到。我自然答复她,自己是随着父亲来的,结果迷路了。
  女孩笑了笑,雕塑般的五官组合的很漂亮。
  ‘我陪你聊聊吧,等你父亲来。’她走了过来,轻轻地抚摸了下我的额头。然后和我并排坐在了高高的门槛上。她的手并非如我想的一样冰冷,相反,和外面的春雨相比,她的手心更温暖。
  ‘你的衣服湿透了,如果不弄干,小孩的骨头软,寒气入骨,对你可不好。’她笑着说,我则为难的看着如同胶水一样粘在身体上的衣物。
  ‘你为什么没有湿呢?你不是也从外面来么?’我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奇怪地问女孩。
  ‘我当然不会被淋湿,你觉得一滴雨可以淋湿另外一滴雨么?’我对她的话不是很了解,她似乎知道以我的年纪无法理解,便不再说话,只是用手平放在我肩膀上,不消多久,我感觉身体开始暖和干燥起来,原来所有的水居然从衣物上吸了出来,凝聚在女孩的手上,然后又慢慢消失。只是做完这一切后,女孩的脸色更白了。
  我和女孩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只是她的注意力始终在雨中,在山外,总是心不在焉,仿佛在期盼什么人一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只记得天色越来越暗,外面的雨也越来越大,而且起了风,山上的风和平日里的风不同,像刀子一样,又重又沉,仿佛要把我扯碎一般,我只知道自己越来越想睡觉,虽然心里很期待父亲的出现,可是觉得这希望越来越小了。
  当时忽然有种想法,如果我死在这座坟山上,倒也是算得上死得其所了。
  女孩面带忧愁地看着我,双手扶着我肩膀用力摇了摇,我多少恢复了些神智。可是脑袋沉甸甸的,脆弱的脖子仿佛支撑不住,随时会断裂掉一样。
  四周的温度越来越冷了,空旷的山谷居然能隐约听到哭泣声。我无法分辨是那些上坟祭拜者的还是那些留恋人世不肯离开的灵。总之我的身体从未有过如那次般的舒服,仿佛整个人都轻飘起来。女孩似乎很着急,用手指轻轻地划过我的脸庞,像微弱的风拂过一样的感觉。
  ‘醒醒,睡着了会被冻死的,山上的气温降的很快。’可是她的声音在我听来也越来越遥远,瞬间被雨声吞没了。
  ‘你是人啊,还这么小,这世界应该还有你只得留恋的东西啊。’她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你不是么?’我笑着问她。女孩见我肯回答她的问话了,也笑了起来,无论是着急还是微笑,她的脸都仿佛同水做的一样,都是如此的透明真实,不参杂任何杂质,丝毫不做作,就像刚出生的婴儿,开心就笑,恼了就哭。可是人往往如是,越是长大,越是入世就反而把娘胎里带出来的东西都扔掉了,据说人在刚出身的时候其实都会游泳,而且水性极好,这也是为什么有的父母在孩子出生不久就经常放在水池里锻炼他们的水性。而有部分人则渐渐忘记了自己的天性。不知道这算是人类的进化呢,还是退化。
  斯巴达克人在孩子刚刚出世就用烈酒为他们洗澡,如果孩子身体不够强壮,就会当场抽风而死,所有人都不会为他的死哭泣悲哀,包括他们的父母,因为不够强健的人,在战场上迟早会被淘汰。
  所以那时候的我忽然明白了个道理,大多数时候,还是要靠自己,因为,当你想去依靠任何东西的时候,你就把背后出卖了,你回不了头,你无法预知后面究竟是一堵墙,还是一张纸。
  我终究还是苏醒了过来,看着女孩,虽然身体虚弱,但已经好过多了,因为我觉得没有先前那么冷。
  女孩的衣服始终没有被山风卷起一丝一毫,仿佛她生活在和我不一样的空间里。我看见她的手心产生了一阵阵白雾,白色的雾气笼罩着我,原来是这雾隔开了冰冷的空气和强劲的山风。
  ‘谢谢你。’我没有多说话,因为每多说一个字就会耗费更多的体力,要感谢,这三个字也够了。可是女孩没有回答我,她的脸色越来越白,即使在这几近漆黑的夜色里也能看得非常清楚,她就像黑夜里的月亮,散发着银色温暖的光,只是这光已经越来越暗淡了。
  她始终保持着同样的动作,不过她的身体开始慢慢变得透明,我想伸手去抓住她,儿时的我想法很单纯,因为我已经觉察出来她要走了,孩子的想法很直接,要走的东西当然要抓住,留下来。
  可是我抓住的只有空气。在我伸手的一刹那,她已经完全不见了。我那时才知道什么叫随风而逝,女孩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或者说我似乎只是在这座古老的木头房子里做了一个梦。
  当我无法分清自己是否还在梦中的时候,居然在雨声中听到了父亲的喊声,喊声充满了无奈自责和绝望。我立即跑了出来,也对这声音的方向高喊。
  终于,我和父亲再次相见了,他没有责骂我,只是一见面就紧紧搂住,我觉察他的身体在发抖,那时恐惧和兴奋的混合,我从未见过在外人面前向来沉着冷静温文尔雅的父亲会发抖。
  ‘没事就好。’父亲也只说了四个字,随即把我抱了起来。我坚持不肯走,把那女孩的事告诉了父亲,末了,还一再问他,是不是自己做的梦。父亲听完,低头不语,良久才用手电筒照了照地上。
  地面上有一滩水,极普通的雨水。
  ‘那时雨灵。她们只能生活在墓山,她们是天上的雨流过坟墓带着死者执着生念的妖怪。而且她们永远无法成道,也无法离开,只要下雨,雨灵就会出现,帮助那些在山上迷路的人,避免他们被冻死或者迷路。’父亲低沉着用着带有磁性的声音解释着。
  我好奇地问雨灵到底去哪里了。父亲则不说话。
  ‘回天上了吧,她只要帮助过了人,就会重新回到天上,等着下次下雨再回来,又会重新幻化成女孩的样子,在山间游荡,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其实,雨灵里说不定也有你爷爷的心愿。’父亲笑了笑,把我抱起来,用衣服裹住我,我依附在父亲宽大厚实温暖的胸膛上很快就睡着了。等我再次醒来,已经在家里了。
  那次后父亲不再带我去扫墓,无论我如何央求,他也不答应。所以我想再次见到雨灵的心愿也没再实现过了,甚至到了后来,父亲去世后,我也去扫墓,但也只是从旁人口中听过那白衣少女的传说,清明雨每年都下,可是我没有再见过她了。”纪颜说着居然笑了下,如同孩子般可爱,随即低沉下来摇摇头。
  “要不等你伤稍微好些,我陪你去吧.”我见他有些许伤感,看了看窗外,清明雨依旧下着,虽然看不太清楚,甚至只能靠看地面上水洼来判断,伸出手,飘落到手掌的雨点弄得手心有些痒。
  “不过我估计是见不到她了,雨灵只会出现在需要帮助的人的眼前,像她名字一样,雨灵没有任何的杂质,单纯的令我们这些人觉得羞愧。”纪颜点了点头,缓声说着。
  他好像忽然想起什么,走过去对着床上的黎正说:“你的腿不好,要不我帮你去祭拜下好么?”黎正抬起头,冷望着纪颜。
  “不需要,我讨厌那些繁文缛节,更何况,”黎正说到这里,忽然顿了一下,“更何况我连他们葬在哪里都不知道。”最后一句他说的很快,很轻,很随意。黎正说完之后,便将笔记放到枕头边上,盖上毯子睡过去了。
  外面开始晴朗了,那点雨也开始慢慢消退,我可以看到一点阳光从阴霾的云层中漏出来。
  清明一过,讨厌漫长雨季就结束了吧,大家都说,过了清明,天气才会真正好起来,我长嘘了口气,空气很清新。身后响起了开门声和银铃般的笑声,我知道是谁来了。(清明雨完)
第五十三夜 家蛇

  蛇是古越人的重要图腾之一,后来演化为神,唐代杜牧《李长吉歌诗叙》有“牛鬼蛇神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清吴震方《岭南杂记》说:“潮州有蛇神,其像冠冕南面,尊曰游天大帝,龛中皆蛇也。欲见之,庙祀必辞而后出,盘旋鼎俎间,或倒悬梁椽上,或以竹竿承之,蜿蜒纤结,不怖人变不螫人,长三尺许,苍翠可爱。……凡祀神者,蛇常游其家”江苏宜兴人将蛇分为家蛇和野蛇,分别称之为“里蛮”和“外蛮”。所谓家蛇,指生活于住宅内的一种蛇,常盘绕于梁、檐、墙缝、瓦楞、阁楼的一种无毒蛇,共约三尺许。人们认为家蛇会保护人,家有了家蛇,米囤里的米就会自行满出来而取不空。
  也有人常说,若家中发现蛇,最忌杀死。认为若杀死蛇或蛇没有被打死,蛇就会采取报复行动,于家门不利。所以若在家中发现蛇,就将其捉入罐中或挑在长杆上,然后送到山谷中,并求其躲进山洞,别再回到人家中。
  各个地方传说不尽相同,但都有一点,家蛇不是寻常之物。
  老人们常说,家蛇盘福聚财。家蛇去,则家败,家蛇留,则家兴。
  更有甚者,居然传说如果在自己家中亲眼看见家蛇从老宅离去者,大凶。
  一般上了几十年的农村房屋大都有家蛇,而且都很大。大家都有约定俗成的习惯,只要看到家蛇从房中跑出,必要转过头去,不可心存邪念,不可口出秽言污语,然后焚香叩拜,以答谢多年来护宅之情。
  当然,有规矩必然有破坏规矩的人,这个道理亘古不变。
  周末应父亲之托,回到老家送些东西回去,由于很久没来乡下了,一位老人听说我是父亲的儿子,硬要拉我去他家吃饭,执拗不过,只好从了他了。不过他的家的确不错,就算是与城里人的别墅相比也不逊色,不仅大方宽阔,因为它更多了分古朴神秘的风格,果然,老也有老的好处而且我在房间的木头架子上看到很多摆放整齐的药品和书籍,我暗自揣测难道老人是卖药的?
  “村里五十前本来有户赵姓人家,这个村子赵姓居多,若干年前可能都是亲戚,可惜一个家族发展的过于旺盛,四代之后居然就已经陌路了。
  不过这户赵姓人在村子里还是有些许地位,家中找老爷子是村子里掌管族谱的,倒也算是德高望重,加上虽然家有余财,却对贫苦的村民很好,所以他在村子威望很高。他的三个儿子也非常优秀。赵大自幼学习武术,几十年下来倒也略有小成,乡里村外都知道赵家有这么个看家护院的大儿子,那时候村子里,能打得人还是很有地位的。
  赵二和赵大是亲兄弟,不过性格大不相同,赵二文静,初中读了一半,在村委会作会计一职。
  至于赵三,年纪很轻,当时正准备考大学,成绩还算不错,加上自身勤奋,似乎很有希望。
  这一家人看上去似乎很快乐,但那也只是给外人看的。”
  讲故事的这个老人是叫赵伯,我也是随旁里人一起叫,其实二十多年来我也只是第一次见他罢了。赵伯在村子里地位很高,因为一来他按辈分在村子里比较老,而且听他的口气好像和那个赵老爷子还沾亲带故。二来为人耿直公平,很多事情都靠他来裁断,不过我也是听村民们这样说罢了。赵伯的头发已经掉光了,虽然已经将近古稀之年,但看上去精神不错,两只眼睛总是睁得很大,豆腐样的眼白鼓鼓的凸了出来,侧面看很像青蛙的眼睛,当然,我不敢说出来。带着古铜色肌肤的皮肤虽然干燥的出现裂纹,不过他的手指很细长,虽然指结粗大,但异常灵活,赵伯的身体非常健康,想想城市里居然还有人晒紫外线,花钱找罪受,还不如来乡下住几天,种几株树倒也未尝不是好事。
  他用蒲扇大的手摸了摸嘴唇上的油腻,将一个啃完的鸡翅膀扔了出去,神秘地的低着头说。
  “赵老爷子一家在外人面前很团结,其实经常吵架。”
  “哦?那是为什么?”我好奇地问道。
  “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因为赵老爷子年轻的时候干了一件傻事,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少许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大都敬重他,也不曾在村子公开。居然和家中新来的一个小佣人勾搭在一起,事情败露,怕张扬出去丢丑,所以瞒了下来,把那个女子留在家中,虽然老爷子的老婆很不高兴,但也没办法,不过这个女人在产子的时候大出血死了,赵家人也就秘密处理里尸首。这件事知道的人就更少,赵家人对外说这个女人拐带了钱财跑了,结果反到是赵家成了受害者。这个女佣是外地人,在村子里无亲无故,死前产下的这个孩子就是赵三。赵家人觉得心存内疚,于是对这个孩子非常好,尤其是老爷子,经常疼爱有加,一来是老幺,二来赵三的确比俩个哥哥要聪明很多。
  时间一长,自然老爷子先前的老婆心中不满,加上老爷子后来身体日渐衰弱,赵家虽然谈不上富有,但也是颇有余财,尤其是家里的老宅。”赵伯到这里,不禁抬了抬头,看着屋子里的横梁发呆。
  我有些不解,但也不好发问,毕竟是晚辈,礼数我还是知晓的。良久,他才开口说话。
  “乡下人,一辈子也就图个家康人和,尤其是房子,赵家的老宅可是方圆几十里最好的房子,冬暖夏凉不说,而且照人看过,都说是风水好,旺家。所以赵家的几个儿子都很看重这房子。当然,村子里的人也是。其中自然也包括我。”赵伯轻轻呡下一口陈年米酒,眯起眼睛笑了下,然后砸把砸把嘴,显的非常享受。
  “可是您开始不是说都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么,到底现在那家人怎样了?”我问道,赵伯忽然脸色一沉。
  “赵家人出了事,死的死,散的散,那么大的家庭,一下就败落了。”他语气有些沉重,似乎有些阴郁。
  “据说在赵家老三快要高考的时候,家里出了件怪事,当时家里人都没在意,可是和后来发生的事串起来想下,倒是非常骇人。
  五月份村子里已经非常炎热,那时候还没什么电风扇,更别提空调,大家都赤着身子摇着蒲扇在门口乘凉。只有赵家老爷子一家人不用。”
  “哦?那是为什么?”我来过这里,夏天的确热得不行,闷燥的要死,若是坐在房间里,不消几个小时,绝对把人当包子一样给蒸熟了。
  “因为赵家的老宅非常的奇特,就像一个冰窖一样,无论外面多热,进去就阴凉无比,心神气爽,而且有些身体不适头昏脑热的人,只需在里面躺上片刻,也不治而愈。而到了冬天,里面又非常暖和,脸炉火炭盆都不需要,虽然房子盖了将近一百年了,由赵老爷子祖父传下来,历经三代,却依旧非常坚固,再大的暴雨房子里面也没半点漏湿,所以这一带,赵家老宅已经出了名了。”赵伯说的很快,唾沫星子都飞出来了,看得出他很了解赵家老宅。
  “话分两头,我再说说赵家那三兄弟。老大是练武之人,当然也喜欢喝酒,不过他的酒量极大,寻常之人连番灌他都不得醉,于是在村子里没人敢和他对酒了,他身材魁梧而且热情好客,只是性情过于火爆,言语两下不和,拳头就上去了,赵老爷子没少为他儿子担心,好在后来把老大媳妇娶进来,赵大才渐渐安分下来,但是他对最小的弟弟却格外的好。
  后来老二也成亲了,两个哥哥年纪开始大了,心思也多了,尤其是两媳妇过门,自然对这个不是嫡亲的小三叔有了不少想法。老三是明白人,知道家里经常排挤自己,也就更加发愤读书,从很小就要求寄宿在学校,几乎不再家里住。那时候大学生何其荣耀,但考试的难度也可想而知,尤其从农村考取,真的听上去仿佛天方夜谭啊,不过好在老三天资不错,加上非常用功,倒也有很大的希望。
  可是两个媳妇以及她们的婆婆并不想这么算了,她们经常去撺掇老头早点确定房子以及遗产的继承,并说老三没有资格来得到应有的一份。不过赵老爷子究竟是如何想的,那就天知道。
  总之事情发生在高考前的一个月,一个夏日的晚上。老爷子对老三一再要求回家住,吃好点睡好点,虽然老三拒绝了多次,可能想想为了考试,最后还是回来了。

一家人终于坐在一起吃了顿饭,村子里的规矩女人是不上桌的。于是三个女人们端着饭碗去外面走动,这也是老爷子要求的,把她们都赶了出去。
  于是老宅里只剩下父子四人,坐在餐桌的四个角上,老大埋头喝酒不说话。老二倒是客气的劝弟弟吃饭,只是那口气不像是和自家兄弟,倒像是对外人,客气的过了份,老爷子什么都没吃,只是抽着烟看着三个儿子。
  赵家习惯在客厅吃饭,诺大的房间里摆着张方方正正的老木桌子,上面正好是高高的横梁。门外已经擦黑,星星也能看到少许了。”赵伯吃饱喝足,抽了根烟,我虽然听的很有趣,但心中不免疑问,他为何对当时的细节如此了如指掌,仿佛就在现场一般。
  不过赵伯没有注意我眼里的疑问,继续叙说着。
  “老大一个劲的闷头喝酒,可能大部分家庭都是这样,老大往往敦厚朴实些,不善言辞。倒是经常出入村委会与人交际甚广的赵家老二,一直与久未蒙面的弟弟,只是这热情的谈话让人总觉得有些例行公事般的虚假。
  酒过三巡,菜略见底。老爷子终于忍不住了。他咳嗽几声,将烟头扔到地上,用自己的黑色园头布鞋狠狠的踩了踩,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三个儿子也察觉了,互相不说话,等着父亲说出来。
  老爷子清了清嗓子,告诉三个儿子。自己所有的财产会分为三份,三人各拿一份。可是那些微薄的钱财并不是重点。大家想的都是这所神奇的老宅。可是没等老爷子说完,老三忽然冷冷地说话了。
  ‘我不要我的那份,我也不要房子,如果能考上大学,我不会再回来。’老三说完,起了身子,老大显的很惊讶,也很痛苦,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却忍着不说。
  老二则很高兴,但又设法不想表现出来,只是低着头用手推着鼻子上的眼镜,用手遮盖住脸上难以克制的笑容。
  老爷子更是惊讶,然后则是不解。
  正当满桌子的人各有各的表情时,忽然从横梁上扑的一下掉下一团黑乎乎的东西,砰的一声砸在饭桌上,天色很暗,大家吓了一跳,也都没仔细看。
  等大家仔细一看,都倒吸口凉气。
  桌子盘着一条蛇。大概搪瓷杯口粗细,青底黑纹,蛇头对着老三,还在往外吐信。这蛇不小,虽然没有拉直来测量,估计也有三米多长。其余三人都吓得离开了座位,就是平日里向来胆大的老大也吓白了脸。
  ‘家蛇!’老二用颤抖的声音喊了句,然后不停的往后退。
  这条蛇仿佛睡着了一般,头重重的低了下去,可能砸下来的时候有点不适,看来它一直是在横梁上呆着。老三也有点害怕,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身体却又无法动弹,只是端坐着,和这条家蛇对视。
  很快,蛇蜿蜒的顺着桌子腿爬了下去,如游水般在老三的腿脚边上转了一圈,然后消失在门外的夜色里。
  老爷子忽然痛苦地高喊道:‘家蛇已走,赵家要败了!报应啊,报应啊。’他如同疯子一般,重复着这句话,跌跌撞撞地跑出了屋子。
  老大搀扶起老二,也慢慢走了出去,临出门,他似乎有话和老三说,可是看着弟弟一脸冷若冰霜,只好咽下去。
  客厅里只坐着老三一个人。其实他在这个家只和大哥关系很好,因为他出身的时候大哥就十六了,长兄如父,这个大哥对他非常不错,经常跑上几十里来学校看望他,并希望他回家,可是这个家老三知道再也呆不下去了。许久,老三从几乎坐的让自己屁股麻木的长凳上起来,抬头看了高高的屋顶,也走了出去。
  赵家走出家蛇的事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传了出去。赵家人一下在村子里仿佛成了晦气的代名词,平日经常打招呼称兄道弟的人一见他们就哗啦一下全散了。好在老三也不在乎这些,第二天就收拾东西回学校了。
  七日后,他接到了家里的死讯。
  老大死了。
  死的莫名其妙,甚至老大临死前恐怕都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夜里,他照例和朋友喝了一夜酒。其实量很少,远不及平时的多,老大自然没有放在心里依旧在深夜往家里赶。手里还提这个酒瓶,边走边喝。
  可是他摔了一跤,而那时候他正好把瓶口放在自己嘴巴里。
  于是老大厚实沉重的身躯完全压了下去,整个瓶子也完全塞进了喉咙,那种酒瓶是乡下特制的,比现在的啤酒瓶瘦,但是更长,有点像可口可乐的瓶子。那时候是深夜,老大无法喊出声来。
  第二天,老大的媳妇看见了老大在门外的尸体,据说是活活闷死的,嘴巴也被瓶子撑的完全脱臼了,两只手也僵立的伸了出来,上面全是擦伤的痕迹。可是后来瓶子拿出来,老大的嘴巴无论如何也关不上,那嘴巴黑洞洞的,仿佛像蛇要进食时一样,几个后生用了好大气力也合不上,最后没有办法,只好找来锤子,把老大的下巴骨敲碎了,这才关上,否则一个张着如此大的嘴巴的尸体,如何下葬?
  大家私下里多暗自恐惧,都听说过死不瞑目,但那里听说过闭不上嘴巴的?
  老三几乎是哭了一路赶到家里,结果一来,脸上就挨了大嫂一记重重的耳光,打的他几乎晕死过去。
  他不怪大嫂,因为大嫂一边哭一边喊着的话很对。
  ‘你就是灾星,你害死你妈,一来又害死你大哥,你自己怎么不去死?’而老二连大哥出殡都不敢出来,成天裹着被子蹲在房间里。而老大的母亲,也几乎哭在房间里,连骂人的气力都没有了。
  赵家老三在他大哥灵牌前面跪了整整一天,然后走了,临走前他只看了看自己父亲,那个为了自己短暂的欢娱而生下他的人。
  他只和这个陌生的老人说了句保重,接着就回学校念书了。大哥死了,这个家更没有什么可值得留恋的,所以他反而要努力读书,离开这里。
  老大死后这个家败落了很多,赵老爷子也一下衰老了下去,反应也大不如前。老太婆的眼睛也哭瞎了,老大的媳妇几年后改嫁了,不过这是后话。
  老三果然考取了大学,离开了这个村子,他离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送他,可是据说他走后,有村民看见赵老爷子一个杵着拐杖呆立在村子口,老泪横流。
  几年后,老四毕业了,整个大学期间他几乎没回过家里,事情过去这么久,他决定回去看看。
  一切如常,不过那时候是三年灾害,好在这块地方还算富庶,即便是全国灾荒,村民们也可以自给自足,温饱不成问题。
  可是老三一回来,就听说了二哥死了。
  原因很简单,老二几乎每天醒过来都要看自己的脚,他老说有蛇在从他脚上开始吞吃他,而且他身上长出了非常奇怪的皮肤病,一圈一圈的,从脚踝慢慢往身上绕,大概两个指头粗细,摸上去粗糙的很,一块块如鳞片一样,老二总是奇痒难忍,用手一抓,就抓下一大块皮,脱光衣服看去,仿佛他整个人被蛇缠住一样。结果被抓烂的地方就恶化的更厉害,皮肤腐烂恶臭,连他妻子多躲的远远的。后来老二身上没有一块好肉。
  终于,老二受不了这种折磨,用了最后点气力,在房间里用裤腰带把自己吊死了。
  几年之中,赵家就死了两个儿子,家蛇的故事更加让人恐慌。赵老爷悲伤过度,也入了黄土。老二的媳妇回了娘家。偌大的赵家短短几年就败的家破人亡,在老宅里只住了两个人,老大和老二的亲身母亲以及刚刚毕业的老三。
  虽然老人非常讨厌老三,几乎不和他说话,唯一和他搭腔也是因为眼睛看不到需要帮助的时候,而且动不动就出言侮辱打骂他。可是老三却丝毫不引以为然,只是默默的照顾他,甚至放弃了自己的专业,甘心在村子里接替了自己二哥的位置,做了名会计。而且他拒绝了很多姑娘的爱慕,只是守着名义上也可以称做娘的这个女人。
  村民们对奇特的一家抱着很高的兴趣,各种版本的话也多,有的还传出了赵家有积财,老三害死自己两个哥哥,然后天天拷问老太婆逼她说出来等等。可是有个年代传言和谎话是会演变成可怕的事实。
  文革的时候老三天天被批斗,逼他讲出赵家老宅的秘密,而那个老太太也一言不发。结果那些人把老三关了几天,见问不出什么,只好把他放了回去,只不过不准他们两个住在老宅,而是将老宅改成了造反派司令部,一伙愣头青天天在那里,白天就批斗走资派地主,晚上就睡觉打牌,倒也不亦乐乎。
而老三则领着瞎眼老太太找了间茅屋,依旧不辞辛苦的好好照顾着。日子就这样过去,不过老太太还是没有对老三有什么好脸色。
  后来文革结束,村里念在老三可怜,将房子破例还给了赵家。
  那天晚上,当老三扶着老人走进赵家大厅的时候,多年来没有任何表情和多余话语的老太太忽然哇的一声痛哭起来,然后跪在了老三脚下。老三则面无表情地望着老人。
  老太太泣不成声的一口一个造孽,一口一个报应之类的,一直到老三将她搀扶起,坐到椅子上。
  原来老三的母亲不是大出血而死。
  严格地说,是老太太做的,而老大,也知道这事。
  当年产期降至,赵老爷子的老婆怕这个佣人产子后和她平起平坐,就暗中买通了稳婆,抱了老三出去,自己则进去用被子把产后虚弱的老三生母闷死了。后来赵老爷子知道了,大怒不己,但估计颜面,只好将尸体安葬,对外则说这个女人生完孩子就跑了。
  事情原本以为会结束,可是赵家日后却经常出现怪事,于是赵老爷子请来道士,道士出了个点子,说是将尸体挖出,打断骨头,像蛇一样缠绕在一根细长园木上,外面在套上一层空心木管,以这根木头做横梁,可保家里无忧。而那个女子也会化为家蛇,为赵家看宅积福。
  可是道士还说,一旦家蛇跑了,将会祸连子孙,他就无能为力了。开始几年家里顺风顺水,赵老爷子也就没有多想,结果后来就出了上面的事情。
  而老大,那是窥视到了母亲的动作,后来逼问后得知真相,但也只好暗暗把事情放在心里,只好对老三格外的好些,至于老二,则对这事毫不知情,他不过是想独占了老三的家产罢了。
  但是当老太太说完这一切的时候,老三却面如止水,平静地说其实这一切他早知道了,以前老大去学校看望老三的时候,话语里已经露出端倪,老三非常聪明,知道大哥嗜酒,于是他找了几个能喝的同学,终于把这事情套了出来,当初他知道真相的时候也非常愤怒,只盼自己早点学业有成,然后回家报复。
  不过当老大死后,他也就不去想这些了,之所以这么多年伺候着老太太,实际上也是帮老大尽一份未完成的儿子的义务。
  那天晚上,老太太就去世了,死的非常安详。
  之后,老三继续留在村子里,终生未娶,而赵家老宅,也欢迎很多孩子老人来避暑,他学的是医科,靠着自己大学的知识和自学看书,将老宅变成了个乡村医院。”赵伯终于说完了,他把最后一点酒都喝了下去,似乎很高兴,仿佛多年来的苦衷都说出来一样。
  外面已经将近黄昏,一位中年妇女牵着个孩子走了进来。
  “赵医生,帮我看看孩子吧,瞧过去像是中暑了.”女人有些着急,我看了看孩子,果然,头晕乎乎的,脚步都不稳,脸上红热不退。
  赵伯打着酒嗝站起来,给孩子看了看,在孩子胳膊,脖子,腋下处按摩了几下。,然后递给女人一些白纸包的药丸,挥挥手说没事了。女人非常感谢的退了出去。
  “原来你就是那个赵三?”我忍不住问道。赵伯醉眼熏熏地望着我。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不过你长的和你父亲的确很像,而且一样喜欢刨根问底。”他说完,对着我笑了笑,充满苦涩。
  我告别了赵伯。站在赵家老宅的门外,忽然觉得这栋房子在红色的夕阳里显的非常陌落。
  赵伯在我面前缓缓将门关上,阳光透过门缝,我好像看见赵伯后面本该是空荡荡的空地里,站着很多双脚,很多双鞋子。
  其中,就有双园头黑布鞋。
  当我揉揉眼睛想再看下,门已经紧紧关上,我暗想大概喝了些酒,加上光纤的缘故吧。
  第二天,我从梦中醒来,知道赵伯去世了。
  走的很安详,这种岁数无疾而终是件高兴的事,无论是对已还是对人。据说那天晚上有人看见一条巨大的蛇蜿蜒迅速的爬进了赵家老宅。不过,是否真的看得清楚,那人又不敢肯定了。
  周一还要上班,我匆匆祭拜了下赵伯就回去了,赵伯没有子女,或者说很多子女,因为他教了村子里很多小孩启蒙知识以及做人的道理。所以他的后事都是由村子操办的。
  回去的时候,我告诉了赵伯去世了。父亲听了唏嘘不已,并说自己小时候由于文革丧父,一直很敬重赵伯,因为他学识渊博而且热情待人,还会医术。
  “他又说什么么?临终前.”父亲问我。
  “他我很像你。”我老实回答,父亲哦了声,就没再说话了。从此后他也没在提及过赵伯。
第五十四夜 偷寿
  
  纪颜的伤势恢复的很顺利,这自然和那两位女孩的悉心照顾分不开,不过接连几天的好天气,倒也起了很大作用,人的心理开朗,身体自然也好的快些。黎正的腿伤却还要过些日子,大概是伤到骨头的缘故。我刚忙完来到医院,却看见落蕾和李多聚精会神的啪在纪颜床边,原来他又在讲故事了。
  尤其是李多,今天把头发分了两缕,双手垫在下巴上,两边光滑如绸缎的头发洒落在两耳,虔诚的望着纪颜。我忽然觉得她的样子很像我前几天见到的小哈巴狗,伏在地面上睡觉的样子。
  当然,我也只是在心里想想罢了,切不可说出来,否则明天恐怕要请伤病假了。
  照例寒暄了几句,却没打断纪颜的故事,还好,刚开始讲没多久,我也坐到一旁,听了起来。
  “在汉族丧葬习俗中,最为普遍的是70岁以上的人去世,吊丧是亲友们会“偷”走丧家的碗筷。说偷也许不大入耳,其实这是自古传下来的老规矩。解放前,江南一带习俗,参加藏礼的亲友吃过豆腐饭,临走时会向亲友打招呼,有的拿碗,有的拿筷,民间认为这是合理合法的,美其名曰“偷寿”。广西安瑶族自治县的壮族地区,80高龄的老人辈去世悼念时,人们也会带走餐桌上的碗筷,当地习俗称之为“取老寿”。广西另一些地方却称“抢筷”,说抢也不算过分,有时客多物少,先下手为强,这样就出现了你强我夺的场面。建国后移风易俗,扬州等地的丧家改“偷”、“抢”为赠、送。
  大部分教派都认为生老病死是无法避免的,人之寿命也早有定数,不过,总有些例外,其中有一种人,他们专职为别人偷寿,虽然代价极高,但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万贯家财也会化为乌有,有道是‘钱烂绳断,身亡人去’,可以用钱财买寿命,无论多少,断然是只赚不赔的买卖。
  这类人非常神秘,大部分人都无法知道他们的踪影,他们行为举止非常谨慎,因为按照佛理来说,他们破坏了平衡,是会受到惩罚的,而且极为严厉,因为所谓偷寿也是种嫁接,说白了,就是那别的陌生人的寿命转到他人身上,其实也是一种非常败德的法术,所以流传不广,但人为财死,即便是再危险再有违良心的事总是会有人做。
  不过,我还是从一个老者口中听说过个关于偷寿的事情。
  秋水蜿蜒,翠林环绕,是那个村子远看过去最好的写照,一个村子有山林有河流是富庶的象征,我之所以去那个村子,也是因为之前听闻过这个村子曾经出过一个懂得偷寿的人。
  这个人叫古七,很奇怪的名字,因为这里的人都喊不出他的大名,在村口河上被人抱来的时候只在旁边有张字条,上写姓古,排名老七这六个字。这个村里的人非常善良,而且家中大都还有余粮,不过谁也没能力在家长期供养他,于是小古七自小靠着喝着不同的奶水,吃着从大家嘴巴里省出的一碗饭半碗粥慢慢长大,村子里的人也没有排外的情绪,而且古七从小就非常聪明伶俐,凡事一看就会,一会就精。大到农活家务修理炉灶,小到缝补衣裤他全都会,而且口乖眼巧,叫人不倦。
  不过,古七一天天长大,身板越来越结实,相貌也越来越出众。大家都在考虑一个问题,有谁会把自家的闺女嫁给他。虽然古七前前后后中意了好几个姑娘,姑娘们也爱他,可是一旦谈到你娶我嫁,那边就打起了退堂鼓。有几家妇人还公开站在家门口指责古七勾引他们家闺女,每当这时候,一些像没爹没娘,穷光蛋这类字眼一出口,平日里嬉皮笑脸的古七脸上忽然变的狰狞起来,而一旁的男人,虽然以前也对古七和颜悦色,这时候也只是拖着自己的女儿,不再搭理古七。
  不过古七是何等聪明,他也想通了,毕竟村子里养育了他这么多年,自己无父无母无房无田,他如果想讨媳妇,按照现在的话就是冲过去拍拍女孩的肩膀,唱一句‘妞,我一无所有,你何时跟我走。’别说他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的某些爱情至上看着琼瑶小说长大的女孩也要掂量一下,总不能两人一起流浪于江湖吧。(纪颜语)
  于是,在古七来到村子的第十八年那天晚上,他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只是带走了他来到村子的那件襁褓和字条,离开了村子,仿佛从来没有来过一样。村里人唏嘘了几天,互相责怪,不过事情来得快去的也快,村民们也渐渐忘记了这事。
  三年之后,古七像一个棱角菱利的顽石,从外面砸进了平静的村庄。表面安于乐道的村民们由于古七的到来开始显露出内心疯狂的一面。记得有一句话说得好,之所以没有背叛,是因为开出的价码还不够高。
  当为我讲述的那位瞎眼老者叙述到这里的时候,我看见他呆滞石灰色眼球忽然转动了一下,此前那眼睛如同塑料制的一样,动都不动。老人大概八十多岁了,瘦骨嶙峋的双手忽然紧紧抓住了我的手掌,我难以想象他有如此大的气力,淡紫色干瘪的嘴唇吃力的抖动了两下,我知道他很激动,只好用另外只手轻轻在老人弯曲的,骨头凸起的背上拍了两下,这也是缓解人紧张心理最简单最有用的办法。果然,老者的气息稍微平缓了些,这才继续说下去,不过,他并未继续说古七,而是忽然反问我有没有觉得村子里的人有什么不同。
  这时候我才疑惑的抬起头,果然,从进入村子时我就有些纳闷,因为我也是从外面听闻关于古七偷寿的传说,本想在这里找个当时知晓的人问问,可是找了半天,也就看见了这一位老者,其余的人都是五十多岁上下,都摇头说不知道关于古七的事情。
  “因为和我同岁的都不再这里了。当年村子的壮老力死的死,逃的逃,这个村子几乎被毁掉了。”老人忽然咕噜着嗓子,扯出一句。我听了一惊,但不便多问,等着老人继续说。
  “我永远不会忘记古七回到村子的那天,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吃百家饭的浪荡小子了。剃着个方方正正的平头,穿着一袭青灰色的长衣大褂,左手提这个黑色的扁平皮箱子,右手拿着一顶当时只有城里人才戴的黑色宽边大檐帽。精神抖擞,目含精光,标准的国字脸上挂着还是依旧熟悉,带着几分调皮的微笑,走起路来就像当官的一样,稳稳当当。他非常友善的同大家打着招呼,虽然文雅了不少,但也的确显的很生分了,没有了以前那种随意和亲戚。虽然古七嘴上只提当年村民们的养育之情,但大家都面带愧色,心中都悔恨为何自己怎么不把女儿穿好红衣戴好盖头自己包好送给古七。可是仔细想想,说不定这样古七也就不会离开村子出去闯荡了,那古七就还是以前的古七,那个没爹没娘没房没地的古七。
  古七带来的东西很少,大家略有些失望,甚至暗地里有些埋怨,看上去他好像发了财,起码混的不错吧,可是什么礼物都没带,那口皮箱也不准任何人碰。
  不过几天后,陆陆续续有很多穿着打扮很入时的贵人们纷纷来到村子。他们有男有女,有三五成群的,也有独自一人的。不过他们来的时候都拿着大包小包,提着很多我们村子里从来没看过的礼物来找古七。大家都带着惊讶的眼光看着这一切。但古七似乎对他们非常冷淡,话语不多,而这些人却像等着古七赏赐骨头的饿狗,一个个摇尾乞怜。每当古七沉吟半晌说了句,好的,回去等着。他们就喜上眉梢,开心的回去了,反之则嚎哭着赖着不走。不过这种人很快就会被后来者赶走。
  那时候村民们几乎把古七当神一样看待了。古七也非常大方的把送来的礼物分给大家。村里人在享受着自己祖宗八代都没见过听过的好东西时,也有些人会有些嘀咕,质疑古七到底是做什么的,不过这声音马上被大家按压下去。古七暂时住在了村子里,而且住在村长家,因为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村长才勉强可以容纳古七这个贵人。
  直到有一次,一个好管闲事而且非常讨厌古七的年轻人从一个在古七这里出来的外来拜访者中稍微打听到了一些消息。
  没有人可以得到所有的赞扬,古七的本事和冷淡的外表自然引起了同类的嫉妒,村里的年轻男子或多或少都对他心存芥蒂,可是同时心中的羡慕和自卑也与日俱增,因为他们和古七同岁,经常被自己身边的人,父母,朋友,甚至妻子拿来比较,也许这就是人的悲哀,也是为什么木秀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
年轻人打听的消息虽然不多,但无疑是非常令大家震动的。
  原来古七在帮那些人续命,也就是偷寿。
  古语言,北斗司死,南斗辖生。三国里诸葛亮精通奇门遁甲,在五丈原摆七星灯,作法想延续自己寿命。但古七的方法没这么麻烦,因为诸葛亮只是向天借寿,自然得看老天的颜面。而古七则是直接向人借寿,或者说偷寿,将一些人的寿命仿佛通分派钱财一样去掉一些,而加到另外的人身上。试想一下,知晓这类本事的人当然财源广进了。
  事情传开了,越传越玄乎,很多人都围着古七,有好奇的,也有想为自己续命的,甚至还有比古七大上几十岁却跪在地上要拜师的。总之村子的人都疯狂了,大家不再去务农,不再去辛勤劳作。田里的杂草也长开了,可是大家不在乎,谁要是学的一招半式,吃喝无忧,还去种什么田,受什么苦,看什么老天脸色吃饭?
  可是这些人都受到了古七的呵斥。大家从来没看见过古七生那么大气,他在大家眼里一直是微笑的,和善的。可是这次却一反常态。
  “你们疯了么?这个也是好学的?有好吃的好用的就享受吧,不要做梦了。”无论大家如何央求,古七就是不肯再多说,有些人眼尖,看见古七后面似乎有双筷子。
  很普通的筷子,但又觉得不普通,因为那筷子在油灯下居然发着寒光,像金属一样,说它普通,是因为外面看上去又黝黑无华,并不惹眼。但是古七一下把大家赶了出来,甚至连村长也不准进他住的屋子。
  村民大都面含怨色,集体数落着古七的不是。抱怨这东西和瘟病类似,人越多,发展的越快,而且会越来越严重。
  尤其是那些曾经施舍过古七的人,那些喂过他奶水的女人,都说他不是东西,忘恩负义。当然,那些讨厌古七的年轻人更是煽风点火,提议让大家把古七赶出去。
  就在这时候,在村子里的人正在议论着是否要把古七赶出去。那个打听古七神奇法术的年轻人,莫名其妙的死去了。他的尸体在清早被人发现,安静的躺在村长家的后院。
  你看过被挤爆的蛤蟆么?”老人忽然猛的抬头,那双灰色的眼球盯着我,仿佛看得见一般。我说了声没见过,老人继续说下去。
  “年轻人的脑袋仿佛被什么压过一样,眼睛都挤了出来,双手卷曲着神向空中,好像想抓住什么一样。尸体的旁边,是一把菜刀
  而那个年轻人,正是村长的独子。
  这件事像掉入油锅的水,村子沸腾了。村长顶着哭肿的双眼,他的婆娘更是捂着嘴巴,低沉的哭着——先前曾经嚎哭过,被村长扇了一耳光,村长提溜着老婆的耳朵,大骂道:“哭!哭个俅!一定是那个小兔崽子害死我家娃儿!我要他填命!”
  村里人愤怒了,他们觉得古七就是个瘟神,大家拿起农具镰刀跑到古七房间门口,最近来的人少了,古七也分外悠闲,那还是初夏,古七穿着一身丝制衬衣,提着个别人送玉茶壶,居然坐在外面的躺椅上闭目养神。当他看见怒气冲冲的人们,丝毫没有惊讶的表情。
  ‘你们想打死我?为什么不问问是谁杀了村长的公子?’古七忽然微笑着看着人群,慢条斯理地说。大家忽然面面相觑,的确,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古七杀了人。
  ‘我告诉你们,是我杀的。’古七依旧慢慢的说,仿佛在谈论一只蝼蚁的生死。人群静了一下,反而没有声音了,大家看着古七,忽然产生了惧意。
  那次我也在人群里,虽然那时候是早上,有太阳,可是我忽然觉得很冷,从记得事情起就从来没觉得如此冷过,仿佛渗透骨髓一样。
  最后还是村长硬着嗓子逼问一句为什么要杀他儿子。
  ‘因为他坏了规矩,我警告过他很多次,不要偷看我施法,不要拿我的东西,可是他不听,昨天晚上他还拿刀架在我脖子上,威胁我教他偷寿。
  笑话,我能偷别人的寿,难道偷不了他的?我本不想杀他,是他自讨没趣,事情的原委就是这样。’古七站了起来,大家下意识的退后一步,他笑了笑,背着双手走了进去。
  大家渐渐散开了,任凭村长的呼喊,没人愿意也没人敢和古七作对。村长和他婆娘,在家门口嚎哭起来,一直哭到嗓子都哑了。
  第二天他们就离开了,据说古七给了他们两个一大笔钱,把村长家里买了下来,而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可是村民从此后看见古七都躲的老远,实在躲不过只好低着头匆匆打声招呼。古七不以为然,依旧接着被人的财物为那些有钱的富人或者地位显赫的从老远外地赶来的达官贵人续命,然后把礼物分派到各家各户。
  没过多久,更奇怪的事发生了,居然还来了几个日本人,开始我也不认识,不过后来听古七说他们是日本人,而更奇怪的是古七也会他们的语言,两边叽里呱啦的说了半天,却似乎谈不到一起,结果那几个日本人很生气的离开了,临走时还指着古七说了些什么,古七的脸色有些异常,嘴角抽动了下,转身进了屋子。
  村子里的人稍微议论了一下也没在意,因为毕竟大家见多不怪了,要是以前,还会兴奋一阵子。不过古七忽然把大家召集起来,神色严肃的警告大家最近不要在外面乱吃东西或者注意灭鼠,不要在附近随意走动。可是大家只是把他的话当作饿旁风,有的人还嘀咕着说古七把自己当村长了,就算是村长也没有管着大家吃喝的道理,古七交代了很久,直到嗓子都嘶哑了,才走了进去。不过还是有部分人相信了他的话。
  村子口就是一条小河,大家以前都是从那里取水,或者洗衣服。古七把那河封了,让大家去很远的地方打水,虽然怨声四起,但也没人敢公开反对。可是村子里的一部分后生们,包括我却很不服气,大家照例从河里舀水喝,因为天热,这些人为了家里挑了远路打水,水就让给老弱妇孺喝了。
  我有些担心,因为那河水的确和以前有些不同,上面漂浮着类似石灰一样的东西。所以虽然口渴,去喝的不多。
  果然,古七警告的话成真了,喝过水的人出现了虚弱,咳血的症状,然后迅速的死亡,阴影围绕着村子,我也出现了上述的症状,而且非常虚弱,连躺在床上都觉得呼吸困难。由于出事的都是年轻人,一些还未生病的人都吓的离开了村子,去外地避难。
  村民们终于愤怒了,他们说这是古七偷了大家的命,然后加到了那些来村子续命人的身上,自己牟取钱财,否则的话,他干嘛对大家这么好?干嘛送大家自己辛苦的来的财务?
  这番话很快得到了大家的认同,村民的恐惧达到了顶点而演变成了愤怒。古七从睡梦中抓了起来,帮到了木头桩子上。大家把当时已经躺在床上咳血的我抬到了古七面前。
  我虽然已经神志不清,却听到了古七重重的一声叹息。
  “放我下来,反正你们要杀我了,让我帮他再续次命。”他的话有人反对,也有人同意,最后大家见我又开始咳血,于是把我和古七都送进了房间,而外面围了很多人。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他,忽然觉得其实他对人很温和。
  “师傅告诉过我,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不过无所谓,人生一世,得意过就够了。”他的声音很沉,像木桶扔进深井的声音,不过却透着一股子不认输的骄傲。
  “我告诫过你们不要去碰那河水,也怪我,没有多家留意,算了,或许这都是安排好的。”古七忽然话音一转,语带凄凉。我则苦笑下,算是对他的回应。我挣扎着用手肘撑起自己,因为即便是这个时候,我也想看看他到底是如何偷寿续命的。
  我借着昏黄的灯光,看见古七拿出两只银色的酒杯,倒满了米酒,并抽出了那双筷子,筷子分别架在了酒杯上。他接着拿出一把糯米,朝我走了过来。
  “不能偷看,否则会自损双眼,切记!”古七严肃的对我说道。我听话的闭上眼睛。感觉到他用糯米盖在我的手掌心里,接着手心一阵刺痛。我没有听他的话,睁开了眼睛。
  只是一瞬间,但我看见了。
  古七手里拿着一支很长而细的尖刺状的东西,上面好像有血迹,接着他把那和长针一样的物体在两只酒杯里蘸了一下。接着把另外一把糯米洒向了平放在酒杯上的筷子。
  接着我的眼睛一片漆黑,没有疼痛,但是我已经看不见东西了。接着,我便失去了知觉。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下你自己痊愈了,但是眼睛瞎了。不过我很庆幸,毕竟捡回了姓名,我正要去感谢古七,却被大家拦住了。
  大伙告诉我,他们把古七烧死了。
  我听了大惊,责问为什么,可是没人愿意告诉我。后来我去问负责行刑的人,他们说古七的身体烧的很快,像浇了烧酒的干柴。火熄灭后,起了大风,他的骨灰混合着木屑吹进了那条河里。
  后来喝过河水的人都没有事情了,村子好像又恢复了以前的安宁,那些贵人们也消失了,不再来这个村子,本来,他们就是冲着古七来的。
  我也成了那一代人中唯一还呆在村子里的,虽然后来很多人向我问起关于偷寿的事,可是我都没有告诉他们。”老人忽然抚摸着我的手,非常的忧伤。我忽然觉得奇怪。
  “那您为什么告诉我这个外乡人呢?”我问老者。他却苦笑了下。
  “因为再不说,我就要带进棺材了,告诉你这个外人总觉得要比告诉这个村子的人好,让他们彻底忘记那疯狂的事情。忘记古七。”他说完,对我摆了摆手,示意我走吧。
  我离开了村子,回头望去,村子又吹起了风,那个瞎眼的老人寂寞的坐在竹凳上,忧伤的看着村口。
  虽然他什么都看不见。
  我在出村的时候也看了下那条老人提及的河水,非常清澈,我还用手装了一口喝下去,很凉,不过略带苦味。”纪颜说完了,门口也进来个医生。
  “你说的那个好像是细菌吧,日本曾经投放过很多霍乱,登革热一类的细菌在中国农村和根据地。”年轻的医生解释着说。
  “不过既然你可以说的这么有精神,看来也好的差不多了,准备办出院手续吧。”他稍微观察了纪颜,插着口袋走了出去。
  纪颜无奈的笑笑,李多和落蕾也站了起来。
  真有续命么,我很想问纪颜,不过,或许他也不知道吧,没人知道古七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个秘密随着他的骨灰飘散而尽了。
 第五十五夜   食发

  年后工作繁忙,加上所谓的正月不剃头的习惯,没料想头发居然像没人管的杂草,呼啦一下疯长起来。头发多了,头皮屑自然也多了,猛回下头肩膀上如同下了雪一样。出去的时候,发现报社旁边的拐角处居然新开了家理发店,居然还有些人围在外面,看来生意很不错,决定进去瞧瞧。
  我的头极难理,稍微技术差点会理的很难看,所以换了很多理发师都总是不尽如人意,所以这次只好又报着试试的心态进来。
  小店不大,甚至可以说有点狭小但是却并不阴暗,相反,由于方向的缘故,阳光可以很好的照射进来,整个房间还是非常简洁光亮的,其实房子再大再宽敞,如果里面收不到阳光的照射,总觉得让人很不舒服,如果居住地久了,主人的心理大都有些阴暗吧,所以大家在挑选房子的时候,采光也是个非常重要的标准,我记得原先这里是一家杂货铺,想必以前的老板见生意不好就租出来了。店里面摆放着两张理发椅,虽然陈旧却不破,像是竹子制造的。镜子也是,虽然镶嵌的镜框是不带任何修饰花纹的黑色,而且有些老就,倒是镜面却显的十分干净,非常清晰。
  只不过,方方正正的镜子,当客人坐上椅子,上半身映衬在里面,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就像是遗照一样。
  我眨了眨眼睛,可能是想太多了吧。
  墙角摆了几张竹椅,坐着些客人,不过其中一个小女孩却倒让我十分好奇。
  她大概十一二岁,扎着两只羊角辫,大而圆润的眼睛和小巧玲珑的鼻子搭配着圆圆的脸蛋。只是嘴唇红的有点吓人,宛如电影里的吸血鬼的嘴一样,当然,那是不可能的。小女孩的头发没什么光泽,看着她略带苍白半透明的皮肤,我猜想她可能不经常晒太阳导致身体不太好吧,有很多这种小孩,父母长辈们都宝贝的要死,大门不迈二门不出,比古代小姐们还深闺简出,结果直接导致她们街上只要刮二级风就不敢出门。
  女孩穿着很漂亮的洋装,黑红相间的花格裙与白色皮鞋。而且她紧紧地抱着一个洋娃娃。
  那个娃娃也很漂亮,几乎和女孩一样的打扮,长相也略有相似,但感觉娃娃终究是娃娃,眼睛里没有任何朝气,动也不动。不过娃娃做成这样,也算是很少见了。
  老板在为一个客人理发,看得出他的手艺不错,因为这样一个刚开张又规模这么小的理发店居然有三四个人排队等候。
  老板大概中等个头,大而光滑的脑袋,五官摆放的很紧凑,唯独大大的鹰嘴鼻子凸了出来。如揉捏过的电话簿般的皮肤起了数条深深褶皱,看样子似乎很苍老。他还留着两撇夸张的八字胡,但胡子很硬,又很稀疏,一根根贴在薄薄的嘴唇上,远望去想用毛笔画上去似的。
  “好了,您对着镜子瞧瞧看合您意么?”老板用一个软刷子蘸了点香粉为客人清理掉脖子上的碎发,谦卑的半弯着腰对客人笑着说到。客人站了起来,对这镜子转转脑袋,又用大手摩挲一番,这才满意的付钱离去。
  总算,好不容易老板对我招手,示意轮到我了。我不客气地往椅子上坐了上去,很舒服,透着一股淡淡的清凉。
  开始理发了。我也慢慢和老板聊了聊家常。做记者的,都有种职业病,喜欢和人聊天,仿佛一时半刻嘴巴闲空着就浑身不舒服,所以你会发现很多记者喜欢没事就大嚼特嚼口香糖。
  “我是外地人,这些东西还是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孩子娘过的早,我只好带着女儿四处奔波,唉,胖人总是容纳不下我们,还好女儿懂事,从来不哭闹和我一起受罪。”老板看上去虽然年纪很大,攀谈中才知道他居然才刚四十挂零。
  “您女儿?”我想想这里也不大,难道刚才看见坐着的小姑娘就是?果然,老板随后指了指女孩。
  “你看,她不正和一个娃娃坐在那里么,那娃娃可是我亲手做的!”我忍不住回过头看了下。
  窗口漏出来一点夕阳的余光,带着红黄混合的模糊色彩照射在小姑娘的脸上,我看见她没有一丝表情,只是呆滞地看着我,手里紧紧地抱着那个娃娃。我忍不住夸赞老板的手艺精湛,的确,外面卖的洋娃娃那里有做的这么逼真的,如果是自己做的,那这个理发师傅还真是多才多艺呢。
  “她不爱说话,您别见怪,我教了她很久,说看见年轻的叫叔叔阿姨,看见稍长得叫伯伯婶婶,可是从来不开口,都十多岁了,一天听不到她说几个字。”老板长叹了口气,又对女儿喊了声。
  “圆圆,叫伯伯啊。”我听着身子抖动了下,连忙笑着打断老板的话。
  “叫叔叔就可以了。”我流汗解释道。
  可是女孩没有吭声。
  老板只好继续为我理发。我看了看地上,的确,前面少说也有好几个人理发了,但地面却很干净,几乎找不到什么碎发。
  ”圆圆,帮我拿条热毛巾来,在后面脸盆里。”老板再次吩咐说,不过这次女孩站了起来,听话得走进去,片刻后拿过一条热气腾腾的毛巾。
  老板用毛巾为我擦了擦脸,我忽然觉得毛巾上好象又一阵异样的味道,而且好像脸上沾了些粘糊糊的东西,不过不多,我也就没有在意了。
  “你的发质很不错啊。”老板忽然用手在我的头发上摸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浑身打了个寒颤,脖子处仿佛被冷风灌了一下,我只好缩了缩脖子。
  老板的技术不错,我对着镜子照了照,看来以后认准这家了,加上又离报社不远。我痛快地付了帐,刚想离开,摸了摸口袋,发现居然有一根口香糖,于是童趣大发,走到那个叫圆圆的女孩身边。
  “给,很好吃的,甜的。”我把口香糖递过去,可是女孩只是死死的抱着那个洋娃娃。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我只好把口香糖放在椅子上,顺便走了出去。
  走出那间理发室的时候,我忽然回头看了看,借着不多的阳光,我看见老板猫着腰,把所有地上扫到一堆的头发整齐的收到一个口袋里放好,接着把口袋立在墙角,旁边还有相同的两个袋子,猜想可能拿去卖钱吧,据说有专门收购头发的。而那个女孩子旁边的口香糖却不见了。
  大概,她见我走了就连忙拿起来吃了吧,呵呵,我笑了下,可是我忽然依稀看见女孩手中的洋娃娃好像嘴角动了动,我揉揉眼睛,洋娃娃却依旧如故。
  可能看错了,最近老是校订稿件,太累了,回去泡杯菊花茶喝吧,我自己安慰了下,往家里走去。走出去的时候,却看见一个中年妇女,长得慈眉善目的,提着一包东西走进了理发室,脸上充满了幸福的微笑。
  也是来理发的吧,看来这里的生意还真是不错呢,我心里暗想。
  外面已经全黑了,摸着稍稍有些凉意的脑袋,我连忙走回家,开始洗澡,要不然碎发是非常扎人的。洗澡的时候依稀听见客厅的窗户不停的啪帕作响,心想可能是外面风太大了,可是当我擦着头发走出浴室的时候,声音又没有了。但是却发现窗户上好象有什么东西。
  是一双手印,由于我很懒,窗户外面不满灰尘,所以这双手印看的很清楚,不是大人的,手印很小巧,像是小孩的,似乎是从外面拍上去的。
  可是我住的是六楼啊。
  我刚打算回头那块抹布来擦拭下,可是又听见窗户传来啪的一声。转头一看,居然是个小女孩倒着身子挂在窗户外面,头发也倒垂着。双眼无神的看着我,白皙的脸倒映着客厅里的荧光,显得有些发绿。而两只手,正好按在刚才的手印上。
  她把一张小嘴张得大大的,似乎在喊叫什么。而我则傻子一样的拿着浴巾呆望着她。接着,她似乎有些急躁了,用拳头把窗户擂得很咚咚作响,在这样玻璃都要碎了。我呆滞的看见她用手指了指沙发旁边的茶几,接着又把嘴张得大大的。我回头看了看,沙发上只有一包开了封的口香糖。
  原来她说的是糖。
  我颤抖的把糖拿起来,把窗户开了一条缝,把口香糖递出去,她的脸离我很近,我几乎不相信这么稚嫩的肌肤在寒冷湿气的风里居然一点都没变色,反而在灯光下透着古怪的晶莹的感觉,就像放在暗处的玉器一样,带着肥腻的光泽。这时候,女孩才满意的一把抢过口香糖来,连包装纸都没撕开,直接赛进了嘴巴咽了下去,然后冲着我做了个可爱的笑容,接着爬了下去。
  我打开窗户伸出头一看,发现她如壁虎一般四肢吸在六楼的墙壁上,快速的向下爬行,爬到中间,忽然又回头看了我一眼,吓得我立即把头缩了回来,许久,当我再次战战兢兢地伸出头去,女孩的身体早已经消失在夜色中。
  我哆嗦着倒了杯凉水,喝下去之后才稍微觉得清醒些,那个女孩好熟悉,最终,我想起来了,这个正是理发店老板的女儿。
  可是正常的小女孩会爬到六楼问人要糖么?显然不会。
  第二天,我带着满心的疑惑来到那家理发室,可是脚到了门口却一直迟疑着不敢进去。早上的人不多,本来就在偏僻地段的小店显得更加萧条。今天是阴天,我看了看地上,自己的影子便的又稀又淡。
  我正在迟疑是否要进去,虽然与我那位朋友相处甚久,可是我毕竟不是他。我的血并没有除邪驱魔的能力。恐怕相反的是,搞不好还会招惹些东西上来。
  老板忽然从里面闪身出来。看见我有些意外,眯起眼睛上下扫了扫,这才哦了一声。
  “您不是昨天的客人么,怎么,是不是我的手艺不好,您有些不满意?实在对不起了,要不我帮您修整下?还望不要见怪。”老板弯着腰,双手弯曲着合在胸口,半低着脑袋诚惶诚恐地赔罪道。我深感不安,连忙扶起他。告诉他自己并不是介意发型的好坏,相反,对于他的技艺我十分满意。
  老板狐疑地望了望我,非常奇怪,想要继续询问,似乎又怕我不悦。只好站在门口,一时间不知道该什么。我意识到自己可能打乱了他一天的工作计划,对他点了点头,说自己只是来坐坐看看老板。
  这个借口似乎略带牵强,牵强的让我自己都觉得好笑。老板自然不相信了。于是立即又说道,自己对他的理发技术很感兴趣,想来观看下,顺便学习学习,这是老板才憨厚的笑了笑,腰背挺直了起来,脸上也有了少许得意的笑容,开始向我大谈特谈理发的技巧。
  可惜我根本无心听他叙说,只是嗯啊的应付,一边对着小店里面窥探着。
  我没看见那女孩,难道昨天我的确是幻觉么。
  但那里有那么真实而持续那么长时间的幻觉。
  “我还没有开张,正好要出去买点东西,不如您帮我照看下店和我女儿好么?正好如果来了客人就让他稍微等等。”老板忽然拜托我到,这倒是让我非常意外,但也正合我心意。
  “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偷了你的东西?”我忍不住朝他打趣道。老板忽然一直堆满笑容的脸忽然严肃起来,我不得不承认,一个长时间笑着的人忽然不笑了,那神情的确可以让人心头一寒。
  “您不会的,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就知道您是附近报社上班的吧,看过您进去几次,而且看您的相貌绝对不是那种小偷小摸的人。再说我这破店有啥值得偷的?”他说的话很有道理,我也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他的请求。这时老板才满意的朝街口走过去,可是还没等他走几步,我忽然又喊了句。
  “如果我是为了把你您女儿拐走呢?”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问这个,或许想试探下。
  老板忽然立住了,过了会,慢慢转过头,一条缝似的眼睛下面挂了副夸张的笑容。
  “谁要是拐带了我的女儿,那他将会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人了。”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虽然是笑着说的,可是我觉得这句比板着脸说更有威慑力。特别是向我这种昨天晚上经历过那种诡异事情的人。
  小店里摆放着些许家具,地面真干净,而且一点异味都没有。房间安静的就像是长久没人居住过一样,有点死气。
  里面还有间屋子,不过门是带着的。那扇黑漆色的木门稍许开了条细缝。完全关闭的门和完全打开的门都不如只开了条缝的门又吸引力。这恐怕也就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缘故。
  我猜想那女孩一定就在房间里,可是我却在迟疑是否要进去。一个夜晚徒手爬上高楼向人索要糖果的人当然不是普通人。
  可是我还是走过去了,因为听见一阵吞咽的声音,似乎很急,仿佛饿了很久一般。我高抬起脚,尽量做到没有声音走了过去。
  越靠近门,声音就越来越大了。我顺着门缝看去,房间里正点着盏电灯。哪个女孩背对着我,坐在床山,旁边是她上次抱着的人偶娃娃。
  那个娃娃还是那样漂亮,不过在昏暗的灯光里看不太清楚,只是觉得仿佛是活人似的。
  娃娃做得再逼真是娃娃,因为它根本无法动起来。即便是安装了机器在里面,它做出的动作也是僵硬呆板的,根本无法同人的动作相媲美。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那个放在枕头边上的人偶娃娃居然眨了眨眼睛。是的,我确信自己没有看错,它的确眨了下眼睛。
  接着,更加古怪的是,那个娃娃木然的,很机械的转动着自己的脖子,居然大睁着无神的眼球,看着我这边,仿佛已经发现了我一样。我惊骇的不自觉往后退了一步,却发现自己的脚好象碰倒了什么东西。
  是一个袋子。我仔细一看,里面居然装的全是头发,可是只有一半。再次看看房间里面,却发现坐在床上的那个女孩已经不见了,只是枕头上的人偶娃娃还在,依旧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盯着我。床上还有个袋子,从里面散落出了一大堆黑色的碎发。
  这个时候,门缝脚底处传来了一阵金属刮过地板的声音,同时我感觉到腿边好像有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原来那个女孩已经趴在我脚底下,正抬头看着我。
  她的嘴正在蠕动着,鼓起的腮帮子一下一下的。我在嘴角处看到了几跟长长的头发。大而泛白的眼睛鼓鼓的盯着我。
  从她的眼睛里我读不到人类应有的感情,或者叫灵魂之类的。就好像我触犯了她的领地一样,女孩趴在地上向我扑来,直到我踉跄地退到理发室里,她冲着我凝视了几秒钟,转头又再次爬回了房间。就如同一只热带湖泊里的鳄鱼。爬行速度之快真让我咂舌。
  我还坐在地上喘气,但肩膀上忽然挨了一下,这一下并不重,但是在遭受惊吓之后人的神经往往非常脆弱,所以这下又把我吓得着实不轻。回头一看,居然是老板,他的脸带着微笑,从缝眼中漏出几丝戏谑的目光。
  “您没事吧,我不过嘱咐您照看下店,怎么您坐到地上去了?这天还寒着呢,快起来吧您。”说着,他把我搀扶了起来,坐在旁边的凳子上。接着自顾自的忙活开来。
  他又对着里面的房间喊了句,“起来啦。”
  那个女孩抱着娃娃再次走了出来,可是这次却显的很温顺,也很漂亮,根本就不像刚才我看见的一样,好像刚才的事情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这位理发师叹了口气,坐在了椅子上。
  “您大概刚才看到了吧,其实我没打算瞒着您,之所以让您留下来,也是想让您自己看到,省得我解释后您也不相信。”果然,老板隐瞒了一些事情。
  “其实我的本职不是理发。”他的声音忽然变了,先前的谦卑市侩的那种小商贩才有的语气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自信和骄傲,整个人也仿佛高大了许多,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踱着方步,把手背在身后。
  “我其实是一位人偶师。”他的眼睛完全睁开了,冒出令人敬畏的光。
  可是我不明白这和他的女儿的那些古怪动作有什么关系。但是,理发师走到了抱着娃娃的女孩面前,在她的脑后抚摸了一下。那个女孩瞬间放开来了手,就如同一个失去动力的机器一样瘫软了下来,头也歪向了一边。理发师轻轻抱起了那个娃娃。
  “其实,这才是我女儿。”他恋爱的摸了摸那个我自认为是人偶的脸庞。原来,他那天随意的一指竟然是我误会了。细细看来,果然女孩还是有几分像她的父亲,有时候就是这样,人们总是自作聪明,把假的当做真的,真的反而认为成假的,我不禁为自己的愚蠢笑了笑。
  “我知道你误会了,不过也正常,我的女儿患有一种天生的疾病,她的神智经常会陷入无意识中,自然看上去和人偶一样。”理发师说的很轻松,但是我相信无论那个父亲都很难接受这个事实,他现在之所以还可以随意地说出这件事,证明他已经将这个慢慢承受了下来,但背后的痛苦恐怕不是我能想象的。
 他又看着那个我以为是理发师女儿的那个人偶。
  “这是我的心血,其实说它是我女儿也不为过。”理发师顿了顿,又伸手在女孩脑后晃了一下。结果人偶一下又恢复了先前的样子,只是看着理发师手中的女孩,默然不动。
  “我的妻子无法忍受我作为一个人偶师而离开了我,其实连我自己都觉得不是个正常人了,没有谁会喜欢和一个整天不说话,摆弄一些人体四肢模型的家伙呆一辈子。所以她提出离开我也没有劝阻,因为我一直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事。
  她没有带走女儿,这也是我感激她的一点。虽然我知道她其实知道女儿患有疾病,怕成为她的负担罢了。
  我一个人照顾起我的女儿,这对于一个没有稳定收入的男人来说非常困难,虽然我可以靠帮一些收藏家制作人像和人偶,但毕竟不是长久的维持生计的办法。而且由于我这种职业往往被周遭的人所恐惧和厌恶,我不止一次被警察提审,原因大都是我把废弃的人偶部件丢弃的时候吓坏了我的邻居,所以我以后我学乖了,所有的部件都统一在偏僻处销毁,而且经常搬家。
  我要活下去,还要照顾我女儿,忽然我又了种想法,能不能制造一个从未有过的人偶,甚至可以赋予它人类才有的知觉和动作。
  这个想法其实也是所有人偶师的梦想,制造出真正的人,而不是人偶,本身这个行当就是一种带着诅咒色彩的职业。因为我们已经威胁到了神的地位啊,只有神才能创造人。
  不过我还是开始做了。
  但是面对的困难可想而知,我翻阅大量的古典,请教了行当里的著名人物,但换来的都只有失败的挫折感。房间里堆满了失败的制作品。
  不过还是在偶然间,我发现人的头发是一种很好的制作材料。在头发里充斥着人的精魄,我产生了一种想法。可不可以制造一个让人的意识控制的人偶,一种类似机器人的人偶。
  很快,它被制造出来,并且我把它和我女儿的思想结合在一起。我无法和你解释这是如何做的,只能说是一种秘术,一种类似于转移思想的方法。很快,这个人偶完全被我女儿接受了。从没有任何表情的女儿居然对着这个人偶笑了。
  我一直担心女儿的成长过程中没有姐妹和母亲这样的女性亲人会影响到她,不过现在放心了。这个人偶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已经可以代替我为女儿做很多事情了。
  只是有一点,它必须进食大量的人发,就如同消耗汽油的汽车一样,头发是它能继续行动的能量。所以,我只好学了手理发的技艺,可惜每到一个地方,还是迟早会被当地人误会,所以我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而且,现在愿意到我这种小店来理发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理发师把女儿放回人偶的怀抱,人偶则把他女儿重新抱回了房间。
  “我女儿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或许是老天少许怜悯了我一些,虽然还无法说话,可是已经开始慢慢成长了,因为脑内的毛病,她几乎没有发育过,身体一直保持着小孩的状态,而且不会说话,只能靠用人偶得嘴形来表示。我知道那天她为了想吃糖而让人偶去了你家,可能吓着你了,这是非常抱歉。只是拜托你,千万不要把知道的事说出去,起码要让我稍微准备一下,才好迁移到下一个城市。”他说的很辛酸,眼睛一直盯着脚尖,仿佛带着哀求,先前的骄傲忽然一下不见了,我看见的不是一名优秀的人偶师,而是一个普通父亲。这时候我忽然理解了吉普赛人为什么在外人看上去总是喜欢歌舞,总是带着微笑,总是让人觉得放浪形骸。因为他们没有家,这是最大的悲伤。
  当人到达最大的悲伤时候,反而会笑,会开心。因为他们已经无法再难过下去,无家的人是最为悲哀的人。
  我自然答应了他的要求,只是希望他稍微注意下,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受得了那种事,如果造成骚乱就不太好了。理发师点了点头,忽然兴奋起来,不满沧桑的脸忽然起了潮红,仿佛一个刚刚收到心上人赞赏的小伙子一样。
  “我认识一个女人,一个非常善良的女人,她也是名人偶师,干我们这行的人很少,互相也不熟悉,对其他人总抱有戒心,可是她还是看出来了我的窘迫,而且可能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这令我倒是非常惊讶,也很高兴,我看见了他发自内心的喜悦,而我也发自内心的祝福他。
  “本来我想制作一个人偶送给您,又怕你会不喜欢。”人偶师低着脑袋搓着双手,憨厚的笑了笑。
  我婉言拒绝了,因为我的确很害怕这些。
  可能我不会害怕一个恐怖的鬼脸模型,但是我绝对不会把一个长得和人一模一样的假人放在家里。
  这世界最可怕的不是鬼,也不是人,而是极像人而又不是人的东西。人偶是,那些失去人性的人也是。(食发完)
  第五十六夜 拾

  春天原意是苏醒的季节。可是在这个时日人却总是打瞌睡,精神无法集中,今天是纪颜出院的日子,可是等我想起来,来到医院的时候,病床上只有黎正一人躺在那里。
  纪颜可能并不在意,他或许可以体谅我最近工作繁忙,可是我自己却并不这样认为,似乎最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
  “忘记来了?他说了,自己和李多先回去了,叫你不要担心。”黎正望着窗外,似乎在对我说话。好在我早已习惯了他的态度,倒不觉得什么。不过既然来了,总不好现在又离开,只好尴尬地坐在了早已收拾干净整齐的纪颜原先的病床上。
  “记忆力是很奇妙的东西,有时候一直想寻找的东西无论如何向破脑袋都找不到,可是当你不想找了,几乎忘记的时候,它自己又忽然冒了出来。有些东西丢了也就丢了,但有些东西,丢了就永远也找不回来了。”黎正从床上滑了下去,双手当作枕头靠在头后,眼睛无神的望着天花板。
  “哦?那是怎样一个故事?”我饶有兴致的朝他挪近了些。黎正没有回答我的意思。当我以为他已经睡着的时候。他那带着童音却又以非常成人口吻的语气开始叙述起来。
  “每个人都会有记忆力不好的时候,哪怕是可以一目十行,心算很好的记忆力超人,他们也有不记得东西放哪里的情况。
  在我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学校里经常流传着一个故事。
  林理是一名大一新生,但凡新生都对学校抱着很大的热情和希望。学校很大,对大多数刚从狭小的高中校园里走出来的高中毕业生来说,这是第一个感觉。林理自然也不例外。办好报名手续铺垫好床铺后他决定一个人出来走走。
  林理的家里这个城市很远,不过他没让父母来送他。
  十八了,应该像个男子汉。林理用这个借口拒绝了父母来送的请求,不过他们同样很高兴,因为儿子长大了。
  林理顺着宿舍旁边的一条绿荫带散步,那里种植着很多树木,非常的茂盛,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林理感到十分舒坦。其中有一颗树最为茂密粗壮,和周围的树比起来它要巨大的多,林理一个人都无法抱住,刚想离开,林理好像发现草丛里有些什么异常的东西。
  他好像看见一道光。似乎是什么金属反射的光芒,走进一看,居然是支钢笔。说来好笑,林理从小到大没有拾到过任何东西,倒是没少掉过钱啊书之类的。他好奇的走过去,把钢笔拿起来。
  很秀气的钢笔,笔帽是银色的,笔身白色,看上去还蛮新的,估计失主正在焦急着寻找吧。在笔帽处好像还刻了个字,好像是个人字,林理把钢笔揣进了口袋,回到了宿舍。只是觉得钢笔的主人刻了个人字真是太奇怪了。
  林理心想,估计是哪个急着上课的学子或者是早上在这里背单词的人不小心丢在这里的,看钢笔布满灰尘估计也待了有些日子了。再说,自己正好缺一支好钢笔。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喜欢这支钢笔,因为,林理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钢笔是一个女孩的。因为钢笔看上去很秀气,而且较之以前自己的笔握在手里要细一些。
  和宿舍的室友闲聊几句后,林理把钢笔放进了抽屉,开始几天是军训,还没课,自然用不着钢笔。大学的所有东西都让林理着迷,年轻的身体整天沸腾着不安的血液,同学们白天军训很辛苦,完了又互相追打嬉闹。所以,一到晚上,人就睡得很死。只是朋友们都说,林理那个方向经常传来沙沙的摩擦声音。
  新生办借书证要经过很多非常繁琐的程序,这让林理很无趣,自己本来对图书馆有着很高的热情,因为在高中的时候就听曾经在读大学的堂哥说过图书馆的书数不胜数,各种各样的类型都有,而且安静又适合长时间阅读,可是一张小小的卡片却把他挡在了门外。
  回宿舍的路上,低着头走路林理意外的又在上一次拾到钢笔同一个地方的草丛里拾到了一张图书证。
  图书馆的监管制度并不严格,任何人,只要持有合法的图书证,都可以阅读,也就是说,如果这个证的主人还没有注销证的话,林理就可以进大摇大摆的走进图书馆,好好的博览下中外典籍。
  林理是这么想的,当然也是这么做的。
  图书证上主人的名字已经磨损的不是很清楚了,不过还好照片很清楚,而且幸运的是两人长得居然还非常相像,说出来到更加顺口了。果然,林理把证给了看门的老师看了看,老师瞅了瞅他,又看了看图书证,然后就让林理顺利地进图书馆看书了。
  几天下来,白天军训,吃完晚饭林理就在这里看书。这种日子让林理起初还过得非常的惬意。自己的图书证办下来以后,林理把这位同学的图书证也就扔进抽屉没再管了。只是夜晚大家入睡的时候,依旧能在林理床下听见沙沙的声音。
  有一次,林理照例在图书馆看书,刚看到一本自己找了许久的旧书,不料自己刚刚走过去,一只葱白玉润的手忽然把书拿了下来。林理这才发现书原来被一个皮肤白皙的高个子女孩取下来了。
  “你也喜欢这本书么?”女孩笑了笑,弯目如新月,俏脸似桃花。交谈过后,林理知道女孩叫舒郁,居然还比自己高一个年级,不过论年龄,自己却反倒比她大上几个月。只是舒郁却总是一本正经的让林理喊自己师姐。
  两人开始交往起来,林理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恋爱,只是一天见不到这个女孩就心里难受,说起两人的相识,寝室的同学无不羡慕,以至于一时间新生去图书馆的流量激增,可惜大都空手而归。于是大家都半开玩笑地说林理好福气,居然连女朋友都能捡得到。
  不过林理却始终无法靠近舒郁,他对舒郁其他的事情一无所知,但是无所谓,每次见面都能聊的很开心,林理已经很高兴了,只是舒郁经常用一股非常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有时候还伸出手摸了摸林理的头发。
  没过多久,幸运女神似乎又像林理招手了——他又捡到东西了,对于自己最近如此的好运气,林理觉得可能命运真的开始对他微笑了。
  他这次捡到了的却是一个皮夹子,也就是一个钱包。很有趣的是,当他打开钱包后,里面居然还有几十元钱和一张KFC的优惠券。可是,优惠券上面的日期却是一年多以前了。当然,还是在那棵树下。
  “一年多啊。”林理不禁感叹了起来,他翻看了一下钱包,没有任何其它证明钱包主人身份的东西。当时正是傍晚,林理独自一人站在空荡荡的走道上,头顶繁密的树叶被风一吹,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随着声音,寂静的水泥路仿佛永远走不完,林理望了望钱包,款式还是非常不错的,正巧自己也没有,干脆拿来用了。
  钱包的做工很精致,好像不是买的,而是由人做的一样。林理心想古人流行情侣间互赠香囊或者荷包,没想到现在还有这样的。只是这钱包的侧面有着一滴血迹,如雪花一样的溢散开来。虽然已经风干,但依旧红的非常鲜艳,在几乎漆黑的夜里仿佛会跳动一样,林理盯着那血迹感觉有些头晕,连忙把皮夹收好,回到宿舍。
  宿舍里没有人,林理想起还有作业没做,决定用用前些日子拾到的钢笔。正巧同学桌子上有瓶墨水,只是没有牌子,他把钢笔充满墨水,开始写字。
  不过写出来的却全是红色的字,在灯光下看得难受,就像刚才钱的血迹一样,他用手蘸了蘸墨水,发现墨水却是蓝色的。
  或许这钢笔前段还有些红色墨水吧,林理决定拿它多写些字,等前面残留的红墨水完了再说。谁知道连着在草稿上画了很久,却依旧是红色。林理只好把钢笔重新放回抽屉。
  没过多久,林理发现自己的记忆越来越差了有时候自己总是莫名其妙的忘记东西,同学经常在他身后喊住他,提醒他遗忘在座位上的书或者衣物又或是别的什么东西。林理并没太介意,只是猜想自己学习太累了,所以他决定休息一下,正好也可以陪舒郁多一些。
  林理本来打算拿着自己的图书证和舒郁一起去图书馆,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了,电话响了起来,是舒郁的,她正在催促林理。林理不愿意再翻箱倒柜地找了。
  “不是还有一张么。”林理翻出以前的那张捡来的图书证。
  可是今天图书证上照片似乎有些异样,在台灯下那上面和他有几分相似的人似乎在笑。林理揉了揉眼睛,照片又回复原样了。
  是幻觉吧,看来自己真的压力太大了,林理自我安慰道。
  图书馆很安静,人非常少,林理望着坐在一旁认真看书的舒郁总是静不下心来。
  “我出去散步下。”林理直起身子,和舒郁打了个招呼,后者没有抬起头,只是嗯了一声。有时候林理真的很想了解下舒郁,似乎被那美丽的长头发遮掩住的舒郁仿佛还有另外一张脸,一张平日里他未曾见过的脸。
  不知道为什么,一边抽烟的林理还是走到了经常捡到东西的那条路上。烟是高中的时候学会的,高考的压力大,很多男生都聚集在一起互相抽着玩,高考完了,高兴的时候也喜欢抽,结果一来二去,居然成了瘾了,虽然谈不上老烟枪,但一天手指头上不夹着点什么东西,林理总有些不舒服。
  那颗老树在夜晚看上去非常苍劲,路边的白色的荧光街灯照在树皮上犹如月光一般,但却又比月光要冷得多。林理用手抚摸着树皮,忽然有些感叹。
  他下意识的低头,草丛里居然又有东西。
  这次是副眼镜,很不错的无框眼镜,做工精巧,不过林理的视力很好,也不需要这个啊,不过既然看见了就拿着吧。
  眼镜上干净的很,一点灰尘也没有,虽然说学校的过道一向非常干净,但还不至于一尘不染的地步,何况一副眼镜在草丛里放着,怎么会如此干净,不过林理没想这么多,只道是这个可怜的倒霉鬼怎么老在一个地方弄丢东西。
  回到图书馆,却发现舒郁已经离开了,在书里他看见了舒郁留下的便条。
  “身体不适,先回宿舍了。”林理略有失望的独自一人回到宿舍。
  晚上,室友们又听见了林理床那边传来的沙沙声。
  第二天,林理从床上起来,睁开眼睛却发现原本清晰的世界一片模糊。他惊讶与自己的眼睛居然一夜之间视力大减,无奈之下,他摸索着爬下来,却发现桌子上昨天从树下捡来的眼镜。
  林理忽然有种感觉,他觉得那眼镜仿佛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果然,一带上去眼前恢复了清晰,又像以前一样了,虽然鼻子上多了些压力有些不适应,不过戴了眼镜似乎也更斯文了,比以前好看了许多。室友同学们对林理一晚过去就戴上眼镜了非常奇怪,不过也不是太特殊的事情,毕竟上了大学有很些个人都迷恋玩电脑,视力下降得快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林理想给舒郁一个惊喜,不了舒郁看见他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淡淡一笑。
  “戴上了?”她问到,林理点点头,只是奇怪她好像早知道一样。
  “我一直觉得你戴眼镜会更好看些?是不是?”舒郁笑了下,非常可爱,既然她喜欢,林理也觉得开心。
 接下来两人的日子过得似乎很快乐,真是羡煞旁人。林理对于捡东西也越来越习以为常了,他还从树下拾到过其他一些小东西,像橡皮,直尺,帽子之类的。最后捡到个戒指,觉得有些贵重,于是上交了,交给失物领取处的时候,那位秃顶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看了下,神态有些异样。林理刚想走,却被他拉住了。老师的眼睛一直盯着林理,嘴巴里似乎一直在说着:“太像了,太像了。”不过仔细看了看,他又失望的摇头,不过他还是扯着林理不放。
  “戒指,哪里来的?”老师有些激动,扯着林理的衣领,林理有些不悦,心想又不是我偷的,捡来的你还这样干什么。
  “学校宿舍旁边的树荫道上捡的,一颗很大的树下。”说完,林理趁着老师发呆的时候,赶紧跑了。
  林理越来越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好使了,他有时候甚至在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忽然卡壳,他会忘记自己想说什么,想做什么,同学们觉得他非常的古怪。林理开始沉默下来,成绩也一落千丈。他经常自己一个人无意识的在校园里晃悠,然后忽然发现呆在一个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来的地方。
  唯一值得安慰的,舒郁对她越来越好,两人也非常的亲近,林理还吻了舒郁,只有和舒郁在一起的时候,林理才感觉自己生活的有价值。
  只是,同学们依旧在每天入夜后,从林理的床方向传来一阵阵的沙沙声音,犹如砂纸摩擦般的粗糙难听。
  终于有一天,林理无法预料的事情发生了。
  那是入秋的一个夜晚,虽然白天的燥热还未完全退去,但是夜色里已经平添了一股寒杀。
  舒郁告诉林理,那天是自己的生日。林理非常兴奋的拿钱去买礼物。可是进了礼品店又不知道该买什么。
  他看来看去,似乎那些礼物都不适合他心目中高贵的公主。想来想去,他决定买一支钢笔,至于式样,他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以前那支捡到的钢笔样子就非常漂亮,林理包好钢笔,心理想着舒郁拿到钢笔的样子,心里非常开心。
  林理高兴的跑向两人约好的地点。
  树荫路的那颗大树,是舒郁自己要求的。
  当林理兴冲冲地赶到那颗自己熟悉的大树下,发现舒郁早已经站在那里,一袭黑衣,长发如瀑布般撒在身后,白净的脸庞居然在黑夜里散发着绚丽的光,林理终于理解什么叫亭亭玉立了。
  当林理走到这位美丽的女孩面前,把手中的礼物递过去的时候,却发现舒郁的脸挂着非常陌生的笑容,不是感谢他为自己买生日礼物,也不是看见心爱的人赶来的高兴,更多是一种期盼,一种迫切的期盼。
  那种眼神林理见过。
  老家经常活宰牛羊,然后当着路人面下锅,大家向老板约好事先要那一部分,然后个个带着攫取的眼神盯着割好的新鲜肉下锅,在看着肉在汤锅里翻滚,等待它熟透入嘴下肚。
  舒郁现在的眼神也就是那样。
  “我们分手吧。”舒郁兴奋而冰冷地吐出几个字。林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正是秋风虽未冷,心已入寒冬。
  林理想问她为什么,可是却无法张开口,瞬间的打击使他本来早已经不堪重负的精神一下崩塌了。
  他说不了话了,因为他想不起来该说什么,他想不起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想不起来眼前的这个女孩是谁,想不起起来自己是谁了。
  “你属于那里。”舒郁把手指指向那颗大树。林理呆滞的走了过去。
  树的下面有东西,林理感觉到了。
  他还能捡些什么?
  林理低着头一看,一双很白皙的手抓住了他的双脚,他没有抵抗,也无力抵抗,手的主人出来了,他和林理长的很像,也戴着一双无框的精致眼镜。
  只不过,他的腹部插着一把刀。
  舒郁从身后抱住林理,将头靠在林理的肩膀上。
  那个男人笑着朝林理走过来。
  “我是谁?”林理终于可以说话了,他急于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你就是我。”那男人依旧笑着,林理低头一看,果然,自己的腹部慢慢出现了一把刀。
  他的意识逐渐模糊,林理看见的最后一眼就是舒郁挽着那个男人的手高兴的走了出去。
  那个男人是自己么?
  林理看见舒郁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很熟悉,似乎在哪里看过。
  好像,就是自己捡到上交的那枚。
  林理什么也感觉不到了,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一年前,一个男孩在校园的一颗大树下等待自己心爱的女孩,由女友亲手做的钱包里有着两张KFC的赠票,他的手里还有一支正要送给她的钢笔,男孩高兴的朝钢笔刻着女友的名字,但他永远都刻不完了。
  他只刻了个人字,就被几个小混混刺死了。
  原因很简单,这伙喝醉的混混想抢他手里的钢笔,纯粹是好玩,但男孩却认真起来。
  他的腹部中了一刀,滑到在树下,他随身带的图书证,眼镜和刚从自习教室归来没来得及放回寝室的文具散落一地。
  其中还有一枚打算用来求婚的戒指,他一直随身带着。
  第一个发现男孩尸体的就是那个半秃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他以前可不是那样,自从他的儿子死后,伤心欲绝中年丧子的他才甘心去做了名失物招领处的管理员。
  他当然认识那枚戒指,因为那是家里祖传的,是他交给儿子的,并叮嘱一定要给儿媳妇带上。
  林理的室友很奇怪,林理回到寝室一下就决定搬了出去,东西搬的一干二净,而且说话口气也变的很冷漠,不过他们也习惯林理最近莫名其妙的变化,总觉得交了女朋友,又是那样漂亮的女友性格多少有些变异。
  据说林理后来和舒郁结了婚,很幸福的在南方生活。
  若干年后,寝室来了新的一批学生,其中一个把自己的抽屉翻出来清扫时候发现上面居然写了字。
  你拿了我的钢笔。
  你拿了我的钱包。
  你拿了我的眼镜。
  等等等等,很多很多句,都是你拿了我的什么什么,只有最后一句不是。上面用红色墨水清晰地写着。
  ‘我只要你的身体。’”黎正的故事说完了,重新闭上眼睛,开始不搭理我了。
  只是当我走出门口的时候,黎正忽然说了句。
  “忘记什么,都不要忘记自己是谁,那是最可怕的。”我不自觉的点了点头,走出了病房(拾完)。
  第五十七夜 点穴

  记得小时候看小说瞧电影,对点穴尤其着迷,经常两人或三人一组排练剧情,手指在身上胡乱戳两下,被戳者立即保持姿势不动,知道被“解穴”当时玩的很疯,结果有次某男生学电视里摆酷背对着准备点穴,结果没注意后面来了女生,这厮转头看都不看就是兰花指乱戳两下,两根指头直接插在人家女孩前胸上,吓的人家哇哇乱叫,直接就是左手如来神掌,右手大慈大悲掌下去,当即把该男生打的找不着牙齿找不着北,然后哭着叫老师去了。结果该男生被勒令当着全班的面道歉,班主任还说他从小就耍流氓,有了文化还得了。还记得他悔过书里说了句“我向全体同学,敬爱的班主任及校领导保证,以后再也不拿指头乱插胡戳,以后一定要有纪律有组织有规范。”至于后来就不记得了。只知道长大后觉得那些东西很可笑,虽然知道中医里有穴位一说,但对于一下点到别人几个小时不能动,或者一个穴位点下去人就死了之类的觉得是无稽之谈罢了。
  不过世事并无绝对,有些事我们觉得荒唐,是因为我们不了解,无知者敢于怀疑任何事情。黎正的腿伤似乎还未痊愈,还得依靠拐杖才能勉强行走。在落蕾的介绍下,我和纪颜带着黎正去了远离城市的乡下,据说落蕾的外祖父精通医术。而令我和纪颜感兴趣的确是在落蕾家乡,传说有一族人自幼就有一种神奇的关于点穴的本领。
  这里的村庄很大,不过确是地广人稀,几乎走上十几分钟才能看到一户人家。青砖白墙,不时的有几只土狗摇晃着尾巴走来走去,偶尔过去一辆公车,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这里很荒凉,还好村民都很热情,每到问路讨水都没障碍,而且还领着我们来到了那位老人家中,只是还未到,就用手指指了下前面,然后就不愿在过去了。
  这是所老红砖平房,砖红已经脱落不少,房子木制的正门两边大开,我们刚想进去,却发现大门前的院子两边居然各养了三只狼狗,最小的也有半人多高,一看见生人,吼个不停,直接直起身子趴在围栏上,第一次近距离看这些家伙,的确有些胆怯,一只只红口白牙,留着老长的哈喇子。
  大门里走出一个老者,半弯着背,一只手拿着香烟,姿势比较怪,是指拇指中指三个指头捏住的,步伐稳健的走出来,上身穿着长袖蓝色棉布大褂,下身是一条黑色长裤,衣服看上去很旧,泛着白,似乎浆洗很多次了,不过非常干净,脚上踩着双黄木拖鞋,对着那群狗叫了句,听不太清楚,似乎类似与训斥的感觉,几条狗立马回到里面,安静的趴着不动了。
  走进一看,经由落蕾介绍,原来这位老人就是他外祖父。房子里面非常阴凉,犹如置身冰窖般,不过温度却很事宜,后院似乎还养着狗,还有一大片菜地,看来在田间饲养些动物种些新鲜蔬菜自给自足倒是十分悠闲惬意。而且不时的传来一阵阵月季花的香味,倒是让人有几分醉意。
  走近看老人留着一大把雪白的胡子,只是没有梳理有些凌乱。墙壁上挂着一个镜框,里面摆放着一位老者的遗像,看上去非常俊朗,气宇轩昂,很有长者之风,只是左边额角上有一道拇指大小的伤疤。
  “这是我师父的像,除了药理,几乎所有的本事都是他教的。自从十几年他去世我就开始留胡子了,从来没剪过。”老人摸了摸胡子,深吸了口烟。
  阐明来意后,老者看了看黎正的伤势笑言并无大碍,于是去了内厅,原来里面摆放着药橱,抓了几副,吩咐好忌口和用药。只是吃起来非常奇怪,居然是用没有任何肥腻的瘦肉泡在中药里一起煎熬,然后吃肉喝药,倒是非常奇特,据老人说,肉乃药引,看来古代记载人肉做药引倒也未必为虚了。
  聊着聊着,自然说到了点穴,老人爽朗的笑了起来,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中气十足,虽然已经七十有四,却一点苍老之态也看不出来,视力和听力都很好。
  “点穴其实的确是有的,严格的来说并非用手指点,他们出手非常普通,常人不注意根本无法识的,而且这伙人非常注意隐瞒自己身份,过着和常人无异的生活,安贫乐道。
  那年我还比较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那时候全国刚解放,村子里乱的一塌糊涂,那时候大家一般烧水都用的锡壶,这玩意用的多了就容易破,烧水的壶破了还了得,所以经常有些手工艺人在村子里溜达,专门帮人点壶。所谓点壶也就是那烧化的锡水补下壶的破洞,赚的都是辛苦钱,有些类似磨剪刀或者到处游走的剃头师傅。
  这个点壶的师傅那年大概三十多岁,人却显的很苍老,手指粗糙的如同石头一养,指节粗而宽大,脸上犹如风干的橘子皮,黑的泛着暗红,由于手艺好,收费又相对便宜,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只是不知道姓名,我也只是随着大家一起喊他刘师傅。
  刘师傅来村子里走动的比较多,基本上所有锡壶和其他什么伞啊,锅之类的修补活他一人包下来了,各家各户谁要做了点好吃的也乐意给他些。
  不过村子里有些年轻人冲的很,你要知道,我在你们这个年纪的时候算是比较老实的,从来不在外惹事,这也多亏我的父母管教的比较严厉,由于世代从医,我的父亲非常重视家风家规。
  这帮小年轻整天吃饱了没事就在村子里转悠,有时候偷看那家的小媳妇喂奶,有时候偷几个西瓜,虽然谈不上大害,却就像牛旁边飞舞纠缠的牛蝇,很惹人烦,但谁也不愿意出头去说他们,毕竟他们自己的父母都不管,与别人何干?
  有次刘师傅在路边修壶,刚点好锡水准备补,结果那帮混混中身材最高大也最冲的一个冲过去就把他的家伙什一脚踢飞了。刘师傅愣了下,没有说什么,只是陪着笑脸低着头把踢翻的东西拾回来。可是刚拿过来,又被一脚踢飞。这样踢飞又拾回来好几次,刘师傅终于知道对方是故意来找茬的了。
  踢壶的小子叫木根,父母都死在打仗里了,家里被追认了双烈士,由爷爷奶奶养大的,从小就宠坏了,大家都很讨厌他,但碍于他家里人的脸面,都不敢得罪。不知道为什么,他非常讨厌外地人。
  刘师傅缓缓的直立起身子,围观的人很高兴,又有些紧张,大家很久没看见过打架了,连抱着孩子的妇女都赶了过来,一边塞着孩子的嘴,一边轻声向旁人询问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不曾看见刘师傅直起身子,平时他都是弯着腰或者坐着为人干活,或者逗逗孩子,忽然一下站了起来,却发现他原来非常高大,木根有些慌乱,忍不住向后退了一步,可是想想这么多人在,又接着往前走了半步。
  “后生仔,做人莫要太猖狂。”刘师傅平静的脸上没有过多愤怒的表情,只是从铜红色的厚实嘴唇里说出这样一句,然后一直盯着木根。木根回头看了看,发现自己的伙伴赶来了,这下他底气足了。
  “老子就是要揍你,今天心情不爽,你还在这里乱吆喝,还挡着老子的路,我不踢你踢谁?”木根一边说,一边拳头已经挥了上去,直接招呼刘师傅的脸。
  我们大家都以为要开打了,可是结局却出人意料,仿佛像看电视慢镜头一样,刘师傅忽然伸出自己蒲扇大的结实双手,低下头,拦腰抱起木根,双手按在他的腰眼上。这小子少说也有一百几十斤重,可是在刘师傅看来好像一个纸糊的人一般,轻飘飘地拿起来,转了个身,又放回地面。
  大家看呆了,木根自己也没反应过来,只是脚一粘地,身子就瘫软了下来,双手捂着腰,直喊没力气,额头上淌着黄豆大小的汗珠,他的朋友吓的赶紧把他抬走了。
  刘师傅眯起的双眼中忽然流露出后悔的神情,接着长叹一口气,蹲下来收拾东西,以为有热闹看得人都四散开来,只有我走过去帮他拿起踢的乱七八糟的工具。
  “我闯祸了,没想到这么多年脾气依旧改不掉,本就不该对这后生出手如此之重,这里我是呆不了了,你是个不错的孩子,以后有机会再见吧。”刘师傅忽然伸出手拍了拍我肩膀,我觉得他的手很沉。
  那以后村子里再也没听过刘师傅浑厚悠扬犹如唱歌般的吆喝声了,据说他去了外地了。
  而木根则惨了,回去后就喊腰酸背痛,开始以为是小毛病,结果接着就茶饭不下,本来还有些胖的他一下子削瘦的吓人,每天都躺在床上哎哎呀呀的叫唤,直喊腰疼。众人掀起他衣服一看,好家伙,两个腰眼上各留下五个黑乎乎的手指印,深黑色的,碰一下就疼痛难忍。当时我父亲也被请来看了看,结果一言未发,只说了句无能为力准备后事吧,接着就摇手不语了。我记得当时追问父亲,他只是不言语,被我问的烦了,只好对我解释道。
  “他被人拍了。”父亲没头脑的来了句,我听了更加不解。父亲见我不懂,索性告诉给我听了。
  “江西客家一带有一氏族,对人体穴位颇有研究,倒不专指点穴,而是用五指按住穴道,很容易让人血流不畅,轻则伤残,重则致命。这个刘师傅想必也不是有意,可能气在头上,力道重了,可惜木根身子不行,我也解不了。他两边的腰子已经坏死了,就算遇见名医,治好了也是废人,铁定的病秧子。”后来父亲还说,这些学习点穴的人有一个专门的称号,叫“五百钱”。至于为什么这么叫,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对刘师傅充满好奇,但后在村子里就再也没看见过他了,至于木根,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刘师傅真的留了些情面,好歹保住了姓名,在上海做了手术,从腰里取出两块黑色的血块,不过如父亲所言,他以后就成了个废人,肩不能抗,手不能提,整天要靠喝药来维持姓名,人瘦的像柴火一样,每次看见他都觉得很可怜。
  十几年后,我的父亲过世了,文革也到来了,由于家里世代行医,却也没干什么出格的事,加上各个村子之间借着武装斗争的名义实际上却是抱私怨,于是武斗频繁,也就需要我这样人的来为他们治伤,于是我被乡里叫去,在各个村子里看病,只是每次看见一些年轻人流着血,身上那个地方开着口子或者断胳膊断腿抬到我面前我都很不舒服,而我也经常想起木根的遭遇。
  有一次,我治理一个骨折的小子,他的胳膊给打折了,可是接好后他又说肩膀痛,拉开一看,肩胛骨连着脖子的地方居然也有五个手指印,与木根的一样,只是颜色并没有那么黑,而且指印似乎小一号。想这个人询问一番才知道,前几天大家批斗一个老人,好像说他是宣扬封建迷信,这个小伙子冲上去扇了一耳光,老人旁边闪出来一个孩子,面带怒色,在他肩膀拍了一下,当时他没觉得有什么,结果后来肩膀越来越痛,所以在打斗的时候他没抬起收来,结果被别人打断了胳膊。
  问明事情原委,我也知道那个老人正是姓刘。虽然那段时间我极力寻找他的下落,原来他转悠一圈居然又回来了。我询问了很多人,终于找到了他的住处。
  房子很破旧,当我进去的时候房子里只有刘师傅一个人。
  他苍老的很快,几乎都不认识了,身上有很多淤痕,在额头上还有个深深的黑色的大拇指印,只有眼睛依然有神,虽然半躺在床上,但是一眼就认出我了。
  刘师傅说他一点都不惊讶再次见到我,因为他一直觉得恨我冥冥之中存在着很微妙的联系。
  这几年他吃了很多苦。从他的身体上我可以看出来,不过有些苦是超越肉体的。
  “我被自己人出卖了。”刘师傅坦然说着。从他口中我知道有人向文革组告发了他,说他以武伤,宣扬穴位之说,不尊重科学之类的。不过按理以他的身体是不会怕那些普通的伤害,问题是他到了牛棚才知道原来毒打他的人居然也混杂着会使用点穴的同门。结果被打到重伤吐血。
  “这都是自找的,当年我师傅交代过我,不要随意使用这个,因为学习五百钱的人互相之间并不相识,在外人面前使用是大忌。但我年轻气盛,也曾经伤了很多人性命,虽然中年之后靠修补锡壶锅碗生活,却还是无法克制自己的脾气,结果还是出了手,在你们村子里伤了那个年轻人我一直都很自责后悔,虽然当时很气愤,但的确下的手太重了,所以现在有这种下场我不觉得难过,其实倒也是应该的。”刘师傅咳嗽了几下,从我这里得知木根并没有死,稍许安心了些。
  屋子里后来进来个年轻人,虽然面带怒气,但眉宇之间的确很刘师傅有几分相似,这个孩子就是刘师傅的独子。
  对于我来给他父亲瞧病显的不以为然,可能在他认为任何人都是不值得信任的。
  儿子走后,刘师傅对我坦言儿子好胜心太重,虽然教导过几次,但始终不听,他很为儿子担心,深怕会走自己的路。
  “五百钱并非只是伤人之用,其实也可以治病救人,只是在于使用者的心罢了,好比刀,杀人者用到杀人,救人者则用刀救人,我希望把这个传授给你,希望你能多救些人,也好偿还些我心中的债。本来以前最早的时候武术医学都是结合在一起的,可惜后来慢慢分开了,能两者皆会的人越来越少了。”刘师傅颤抖着望着我,其实这也是我一直希望的,也是多年来之所以寻找他的原因。
  后来我向乡里辞去了医生的职务,专心留在刘师傅这里照顾他,并学习点穴之术,说老实话非常难,熟记众多穴位就花了三年。而且果然不出刘师傅所料,他的儿子在一次聚众斗殴中没有再回来,尸体抬回来的时候刘师傅一言不发,脸上也没有过多的忧伤之色,只是挣扎着爬下床,用那依旧宽厚的手掌抚摸了下儿子的脸,看了看他身上五指的伤痕,摇了摇头。
  刘师傅在我的照顾下逐渐好了起来,他一再叮嘱我不要在别人面前使用五百钱的点穴术,所以我也一直恪守自己的诺言,除非对病者我是在无能为力才会使用点穴救他们的命,然后再靠汤药医治。
  不过很可惜,刘师傅额头的伤还是在十几年前发作了,去的时候很安详,那张照片是他去世前自己要求拍摄的,他说感觉到自己大限到了,我也只好答应他的请求。而且自从他去世后,我也开始蓄须纪念他。”落蕾的外祖父终于说完了,老人眼睛里有些发亮,手中掐着的香烟也多出了好长一段烟灰,外面风一吹,将烟灰吹落,如同雪花一样,我看着遗像上老人的照片,觉得真的非常安详。
  在我们的要求下,落蕾的祖父调制了些膏药,敷在黎正的伤脚,然后五指缩在一起,食指中指拇指按在脚踝两侧,手离开后,脚踝留下了三个指印,但不是黑色而是微红。
  “回去注意忌口,多锻炼下,你只要是脱筋,很容易好的。”老人和蔼地笑了笑。
  我追问他,到底刘师傅和他儿子究竟是被什么人所害,难道不想为他们报仇么。老人晃了晃大手。
  “师傅自己都想通了,我何必还去烦恼,我只要多救一些人,都缓解些别人的伤痛,就是为他积福了,至于五百钱,不会消亡的,只不过有些东西总是沉在水底而岸上的人看不见罢了。我把这个也教给我了我的儿子,希望他能传承下去,治病救人。”老人笑笑,不再说了。
  离开他家的时候,黎正居然已经可以走路了,虽然还有些不灵巧,但是却可以抛开拐杖了。纪颜忍不住赞道果然神奇。(点穴完)
返回列表